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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倫理與嚴謹性

本研究依據社會工作的研究倫理(NASW 的研究倫理守則);研究員在參與研究 中,必須小心顧及所可能產生的後果;研究過程中應徵求案主的同意,對拒絕參加的案 主不能有任何剝削或懲罰,並要注意案主的自尊與隱私;應當保護案主,避免案主受到

質性研究結果品質的把關與信、效度有著密切的關係,此稱之為嚴謹性。研究結果 可信性的五大指標:一、可信賴性(credibility)對問題的長期關注並進行訪談,即對議題的 持續探索與長期涉入研究場域中,提供了理解與詮釋的基礎,亦增加該研究之可信賴 性。二、是指經由受訪者所陳述的感受與經驗,能有效轉換成文字敘述並加以進行厚實 的描述(thick descriptiom),其亦涵意在於反思所有研究過程中所涉及的步驟及資料的轉 化程序,是否達到詳實過程的透明化,此亦需要經過嚴密的再三檢視。三、可靠性 (dependability)是指個人經驗的重要性與唯一性,能獲得研究團隊的稽核並達到互為主體 的同意,如何取得可靠的資料與獲致可靠的分析結果,皆是研究者在可靠性把關上所面 臨的考驗。四、可確認性(comfirmability)只研究的客觀、一致及中立之要求,與可靠性 指標息息相關。五、解釋有效性(interpretive validatiom)研究者在過程中,必須持續不斷 的加深對現象背後意義的理解,時時反省並且推敲琢磨所解釋的內涵,使得研究結果更 具有效性。強調共同主題的文本解釋之真確有效,而其先決要素在於解釋者的洞察力與 所蒐集文本敘述間的平衡一致,使意義的解釋達到兩者的協調統整,避免邏輯上的矛盾 (高淑清,2008)。

由於本研究係採質性研究,且訪談研究對象是某社區的長輩,有著特殊的家族身 份,故在研究上,依高淑清(2008)見解,在保密上應以匿名來呈現,且客觀上須不容 易辨識,除非經過同意,在隱私權上須特別注意。在研究過程及論文發表上,除非經社 區的長輩同意,否則研究對象的身分應予以保密。

當確認某社區的長輩願意參與本「正念療育」團體課程時,即須明確告知有後續的 訪談與錄音,因內容涉及了生命回顧的隱私,所蒐集的是個人的經歷或生命故事,故對 訪談次數、時間、內容,即須明確告知,並簽署同意書後,方能進行研究。

故本研究之嚴謹性,當排除主觀上的資料蒐集,於信度與效度上做到客觀上的資料 蒐集,除在保密倫理上,給予絕對的承諾,以呈顯出最真實的一面。

因此,研究者必須告知參與「正念療育」團體課程老人家,訪談以匿名、保密承諾 與風險考量,研究者將會於訪談前告知研究的相關訊息,提供同意書;訪談中告知受訪 者有權利隨時要求訪問停止錄音或是記錄,尊重受訪者之意願。

願意接受訪談研究之同意書內容,詳如附錄之接受研究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