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架構說明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節旨在說明問卷調查研究對象、預試問卷樣本選取方式以及正式問卷填答 者的基本資料。
一、 調查研究對象
本研究樣本之母群體乃根據中華創新發展協會(2003-2008)所公佈之通過 複審獲得InnoSchool全國學校經營創新獎的名單,統計出臺北縣市共有86所中小 學校,並以獲得InnoSchool獎的臺北縣市中小學之校長、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與 無兼行政之教師為問卷調查研究對象。為顧及樣本之代表性,本研究抽樣原則採 兩階段抽樣,第一階段採「普查」方式,將此86所學校作為本研究對象之母群,
第二階段再採用「分層隨機抽樣」,茲分述如下:
(一) 普查
考量到研究樣本之代表性,本研究針對86所獲得InnoSchool獎的臺北縣市中 小學採取普查的調查方式。然而在與學校聯繫的過程中,有6所學校因業務繁忙 婉拒接受調查,因此正式問卷調查的校數為80所。正式問卷調查的學校資本資料 如表3-1。
表3-1 正式問卷調查的學校基本資料
(二) 分層隨機抽樣
研究者考慮學校規模編制差異,本研究以「學校規模」作為分層之依據。依 據學校規模分成小型(12班以下)、中小型(13-24班)、中型(25-59班)、大 型(60班以上)規模之學校共四個層級。基於本研究取樣範圍只僅於臺北縣市,
屬於地域性研究,根據Seymour之建議,地域性研究合理之平均樣本數約在500 人到1000人之間(引自吳明清,2004:228),因此,取樣原則依照「學校規模 大小」(班級數多寡)來配額各校填答人數,由研究者以簡單隨機之抽籤方式抽 取各校所需之教師兼行政(主任、組長)及一般教師(級任、科任)人數,且校 長為必要調查對象,作為本研究填答者的抽樣樣本,再委請各校委託人發放。本 研究之調查研究對象說明如表3-2:
表3-2 研究對象與問卷填答人數一覽表 研究母群
之學校規模
學校 總數
抽樣 校數
每校抽樣人數(樣本數) 抽樣總人數
(校數*每校抽樣人數)
校長 教師兼行政 一般教師 合計
12班以下 21 21 1 3 2 6 126
13-24班 7 7 1 5 4 10 70
25-59班 33 29 1 6 6 11 319 60班以上 25 23 1 7 7 15 345
合計 86 80 860
二、 預試問卷樣本選取
本研究從2003-2008年間臺北縣市InnoSchool獲獎學校中,隨機抽取四種不同 學校規模之中小學共16所的樣本學校。徵得學校同意後,寄發問卷委託函,懇請 各預試樣本學校之教務主任或教學組長協助問卷施測及回收。預試抽樣之學校規 模在12班以下者4所、13-24班者抽2校,25-59班和60班以上者各抽5校,並從抽 出的16所學校中,以簡單抽樣的方法,抽取校長、教師兼行政、一般教師協助問 卷的施測,合計總樣本數為174人,預試問卷抽樣人數如表3-3。
表3-3 預試問卷抽樣人數一覽表 抽樣對象
之學校規模
抽樣 校數
每校抽樣人數(樣本數) 抽樣總人數
(校數*每校抽樣人數)
校長 教師兼行政 一般教師 合計
12班以下 4 1 3 2 6 24
13-24班 2 1 5 4 10 20
25-59班 5 1 5 5 11 55
60班以上 5 1 7 7 15 75
合計 16 174
預試問卷之調查於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六日發出 174 份,至三月三日截止彙 整,共回收156 份,回收率 89.66%,剔除廢卷 1 份,可用問卷 155 份,回收可 用率89.08%。施測的樣本學校與回收統計如表 3-4。
表3-4 預試問卷樣本學校與回收統計表(依筆劃順序排列)
編號 預試問卷樣本學校 發出問卷(份) 回收問卷(份) 可用問卷(份) 廢卷(份)
1 (北縣)土城國小 15 13 13 0
2 (北縣)大觀國中 11 10 10 0
3 (北縣)有木國小 6 5 5 0
4 (北縣)武林國小 11 11 11 0
5 (北市)河堤國小 11 8 8 0
6 (北市)洲美國小 6 6 6 0
7 (北縣)深坑國中 10 5 5 0
8 (北縣)乾華國小 6 5 5 0
9 (北縣)集美國小 15 13 13 0
10 (北縣)瑞平國小 6 6 6 0
11 (北縣)新埔國中 15 15 14 1
12 (北市)新興國中 10 10 10 0
13 (北縣)樹林國小 15 15 15 0
14 (北市)雙蓮國小 11 9 9 0
15 (北市)麗山國中 11 11 11 0
16 (北縣)鶯歌國中 15 14 14 0
合計 174 156 155 1
回收率 89.66%,回收可用率 89.08%
三、 正式問卷填答者基本資料表
(一) 性別方面:男性填答者為259人,所佔比例為39.67%;女性填答者為394 人,所佔比例為60.33%。所以,在性別方面是以女性的填答者居多。
(二) 最高學歷方面:大學畢業的學士學歷者382,佔58.50%;研究所碩士畢 業者共259人,佔39.66%;研究所博士學歷者有8人,佔1.23%;其他學
歷者(如四十學分班)則有4人,佔0.61%。所以,在最高學歷方面是以 學士學歷所佔比例最多。
(三) 服務年資方面:服務年資5年(含)以下者共131人,6至10年者179人,
11至20年者192人,21至30年者126人,31年(含)以上者則有25人;其 所佔的比例分別是20.06%、27.41%、29.40%、19.30%和3.83%。服務年 資方面來看,以11至20年者人數最多,其次是6至10年者、5年(含)以 下者、21至30年者,人數最少的是服務年資31年(含)以上者。
(四) 擔任職務方面:校長為必然調查對象,但並非每所學校校長皆有填答,
回收樣本為46人;其他職務者,教師兼主任128人、教師兼組長209人、
無兼任行政工作之教師(含導師)270人;所佔比例分別為7.04%、
19.60%、32.01%和41.35%。,總體來說,行政人員共有383人,佔58.65%;
一般教師270人,佔41.35%。
(五) 學校地區方面:臺北縣有438人,佔67.08%;臺北市215人,佔32.92%。
在學校地區方面,臺北縣的填答者較臺北市者多出1.04倍。
(六) 學校層級方面:國民中學有217人,佔33.23 %;國民小學436人,佔 66.77%。學校層級方面以國民小學填答者居多,比國民中學多出1.01倍。
(七) 學校規模方面:小型學校填答者有106人、中小型學校有56人、中型學 校有247人、大型學校共244人,所佔比例分別為16.23%、8.57%、
37.83%、37.37%。以中型和大型學校的填答者居多。
(八) 創校歷史方面:創校10年(含)以下的填答者有43人、11至15年有14 人、16至25年有86人、26年(含)以上有510人,所佔比例分別為6.58%、
2.14%、13.17%、78.11%。以創校歷史來看,26年(含)以上的填答者 佔最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