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材料、方法
唐代關中關防研究至少涉及唐史、歷史地理、法制、文學四個面向,研 究材料大致可分為正史、歷史地理、法律文書、唐詩等類。政區以兩《唐書》
〈地理志〉為首,按道、府、州、郡、縣層級分述,129關的隸屬、沿革、名 稱、設置,甚至變遷都可在此得到初步認識。《括地志》以貞觀十三年(A.D.639)
為版籍,按州、縣分述,對於唐前期政區釐清甚有助益。130《元和郡縣圖志》
同《括地志》皆以貞觀十三年為政區,131唯在體例上按道、府、州、縣分述。
《通典.州郡》則按州、縣方式呈現唐後期政區。132唐代地理書彼此之間因 時代背景不同,記載歧異,可互相比對辨疑。後代地理書如《太平寰宇記》、
133、《讀史方輿紀要》,134往往在述及過往地理沿革時可與唐代對證。
《雍錄》是一部周、秦、漢、隋、唐五朝都城豐、鎬、咸陽、長安的專 著,不僅保有此區相關資料,並進一步考證解說,如對關中範圍的界定,並 涉及潼關、駱谷關、大震關、蕭關、瓦亭關、藍田關。135《三秦記》內容皆 秦漢時代的山川、都邑、宮室等,山如秦嶺,長安正南的子午,長安西有九 嵕山、杜山,長安東三百里的華山,武功縣南有太白山,太白山西有陳倉山,
陳倉山北有石鼓山,關中西關依恃的隴山,136關中乃諸關之中,諸關多依山 而建。《關中記》是研究秦漢京畿地區專書,其中涉及關中範圍可與他書互校。
137《類編長安志》被視為長安資料彙編,山的記載有華山、藍田山、嶢山、
129 後晉.劉昫等撰,《舊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5,1 版),卷 38-41,〈地理志〉,
頁 1383-1781。《新唐書》,卷 37-43,〈地理志〉,頁 959-1157。
130 唐.李泰等著,賀次君輯校,《括地志輯校》(北京:中華書局,1980.2,1 版)。
131 唐.李吉甫撰,賀次君點校,《元和郡縣圖志》(北京:中華書局, 1983.6,1 版)。
132 唐.杜佑撰,王文錦等點校,《通典》(北京:中華書局,1988.12,1 版),卷 171-184,
〈州郡〉,頁 4450-4977。
133 北宋.樂史,王文楚等點校,《太平寰宇記》(北京:中華書局,2007.11,1 版)。
134 清.顧祖禹撰,賀次君、施和金點校,《讀史方輿紀要》(北京:中華書局, 2005.3,1 版)。
135 北宋.程大昌撰,黃永年點校,《雍錄》(北京:中華書局,2002.6,1 版)。漢.王褒等 撰,陳曉捷輯注,《關中佚志輯注》(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1,1 版),頁 24-26 有魏 晉時佚名作〈關中圖〉可參。
136 《三秦記輯注》,收錄劉慶柱輯注,《三秦記輯注.關中記輯注》(西安:三秦出版社,
2006.1,1 版)(合刊本)。該書序言推論《三秦記》成書年代在東漢晚期至魏晉時代,
作者可能為隴東辛氏。
137 《關中記輯注》,收錄劉慶柱輯注,《三秦記輯注.關中記輯注》(合刊本)。《關中記》
的作者說法有二,一為潘岳,一為葛洪,該書序言認為根據較早的文獻記載,以及潘岳 和葛洪二人的生活經歷分析,作者應為潘岳。
九嵕山等,關的記載有潼關、子午關、藍田關、駱谷關,並有關中概念的編 纂。138《南山谷口考》所謂南山是指關中秦嶺山脈,該書論述秦嶺山脈北側 諸河谷及其出山口附近的守備,自東而西介紹清代同州、西安、鳳翔三府所 屬潼關、華陰、華州、渭南、藍田、咸寧、長安、鄠縣、盩厔、郿縣、岐山、
寶雞等十餘州縣的一百五十處谷口,尤其著重在重要三十一處谷口。139谷口 往往成為通往秦嶺南北交通的雛型,對於關中都城的防禦體系甚為關鍵,學 理上既是歷史軍事地理,也是交通地理。
法律文書以《唐律疏議》為首,唐律十二篇,涉及出入關的法規範是接 於總論〈名例律〉後的〈衛禁律〉。〈衛禁律〉共 33 條律文,與關津相關的
「禁者」不到三分之一,140相對於宿衛宮廷,維護皇帝人身安全的「衛者」
才是本篇律的重點。141儘管如此,唐律對於違法通關用語之精確,同時關防 亦涉及國家秩序的穩定,值得留意。唐令雖然有《唐六典》保存部分開元令、
式,但不具篇名。《唐會要》則有皇帝詔令「勅」的記載,規範金、鐵不得度 西北諸關,142
域外資料有《令義解》保有日本〈關市令〉。143以及經過三代學者努力,
至仁井田陞廣收中國文獻,結合日本史料,共復原唐令 715 條。144其中〈關 市令〉復原 14 條,有助於認識唐令對關防的規範,1996 年發現的《天聖令》,
內容上保有廢止不用的唐令,以及後代學者從宋令復原唐令的研究成果,原 有唐〈關市令〉有九條,孟彥弘復原成 27 條,145較仁井田氏復原多近一倍,
內容上遍及過所、度關、禁物出入關及其用語、關門管理、置市和交易等議 題,對於唐代關禁、關市、度關涉及的關證,能較傳世文獻更加深入了解。
138 元.駱天驤撰,黃永年點校,《類編長安志》(西安:三秦出版社, 2006.1,1 版)。
139 清.毛鳳枝撰,李之勤校注,《南山谷口考校注》(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1,1 版)。
140 唐.長孫無忌等撰,劉俊文點校,《唐律疏議》(北京:中華書局, 1983.11,1 版),卷 7,〈衛禁〉,頁 149。戴炎輝,《唐律各論》(臺北:成文出版社,1988.5,增訂版),頁 1-65。唐.長孫無忌等撰,劉俊文箋解,《唐律疏議箋解》(北京:中華書局,1996.6,1 版),卷 7,〈衛禁〉,頁 537-538。
141 關於唐代的宮禁制度。可參考桂齊遜,〈唐代宮禁制度在政治與法律上的意義〉,收錄高 明士編,《東亞傳統教育與法制研究》(二)(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05.7,初 版),頁 109-183。
142 北宋.王溥撰,牛繼清校證,《唐會要校證》(西安:三秦出版社, 2012.5,1 版),卷 86,〈市〉,頁 1353。
143 經濟雜誌社編,《令義解》,收錄《國史大系》(第 12 卷)(東京:經濟雜誌社,1900.9
〔明治 33 年〕),卷 9,〈關市令〉,頁 274-278。
144 日.仁井田陞著,栗勁等編譯,《唐令拾遺》(長春:長春出版社,1989.11,1 版)。日.
仁井田陞著,池田溫編輯代表,《唐令拾遺補》(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1997.3,初版)。
145 孟彥弘,〈唐關市令復原研究〉,頁 521-540。劉馨珺,〈評《天一閣藏明鈔本天聖令校證 附唐令復原研究》.關市令〉,《唐研究》,2008 年第 14 卷,頁 530-535。
1959-1975 年,考古隊先後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縣火焰山公社阿斯塔 那村北、哈拉和卓村東進行十三次發掘,清理發掘晉—唐墓葬近四百座,墓 葬中的文書稱為《吐魯番出土文書》。146該書以阿斯塔那或哈拉和卓某號墓 文書為編排方式,保有不少過所文書,對於文獻記載的過所有所印證。
隋唐時代是中日兩國官方與民間僧侶來往頻繁的時期。日僧慈覺大師圓 仁(794-864)於唐文宗開成三年(838)七月二十六日乘船抵達揚州,於揚州開 元寺住半年多。繼續巡禮經楚州、海州,三個半月左右至登州赤山法華院。
在法華院住九個多月後,經歷登州、青州、貝州、趙州、鎮州,兩個多月後 於開成五年(840)四月二十八日至佛教名山五臺山,五臺山瞻禮約五十天,
於七月七日下山,經并州、汾州、晉州、蒲州、同州,八月二十日至長安。
在長安學習與生活四年又十個月,占入唐時間一半左右。武宗會昌五年(845)
五月十六日,從長安出發回國,經洛陽、鄭州、汴州、泗州、揚州、楚州、
海州、密州,又到登州赤山,於宣宗大中元年(847)九月十八日返抵日本。147 圓仁於文宗開成三年(838)七月入唐,宣宗大中元年(847)九月返日,《入唐 求法巡禮行記》乃他用日記體寫下在唐十年的經歷,非逐日記錄,唯按日分 則,計 595 則,文分四卷,途經各州時持公驗過關,成為外國人入唐請領通 關文書的重要記載。
智證大師圓珍(814-891)是繼圓仁之後來唐的另一位日僧,148唐宣宗大中 七年(853)九月入唐至福州。翌年(854)元月至天臺山國清寺,十月離天臺 赴長安,期間在越州開元寺參學。翌年(855)七月抵達長安,八月入居龍興 寺。翌年(856)元月離開長安,二十日後至洛陽龍門,住廣化寺。七月再次 回到國清寺。大中十二年(858)七月回國,八月抵達。149圓珍入唐與離開皆 在宣宗朝發生,從宣宗大中七年(853)九月至大中十二年(858)七月返日,
在唐六年,約一半時間在天臺山國清寺。其在唐所寫日記,編為《在唐巡禮 記》(《入唐記》、《行歷記》),今不傳,後人從中錄出重點日記《行歷抄》。該書 記載圓珍入唐時使用公驗或過所過關,藉此可了解度關過程與交通路線。
146 國家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等編,《吐魯番出土文書》(九)(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4,
1 版)。案:目前已出版十冊。
147 日.圓仁著,白化文、李鼎霞、許德楠校著,周一良審閱,《入唐求法巡禮行記校注》(石 家莊:花山文藝出版社,2007.11,1 版)。
148 圓仁與圓珍後代門徒有所爭論,造成天台宗分兩派。西元 993 年,圓珍一派的門徒,與 圓珍前一任延曆寺座主圓仁一派的門徒爭論,遂撤離延曆寺,進入其別院園城寺。此後,
延曆寺圓仁一派稱為日本天台宗山門派,以比叡山延曆寺為總本山。圓珍一派稱為寺門 派,以園城寺為總本山。詳參日.圓珍著,白化文、李鼎霞校注,《行歷抄校注》(石家 莊:花山文藝出版社,2004.1,1 版)「前言」,頁 2-3。
149 日.圓珍著,白化文、李鼎霞校注,《行歷抄校注》「前言」,頁 1-2。
唐「判」內容圍繞在測驗應試者對於禮教倫理、法律秩序的看法。白居 易「百道判」是唐德宗貞元十六年(800)考取進士後,等待守選期間的練習 題,其中第 49 判是關於某丙越度關。150透過判詞記載,一方面可以了解白氏 的思維,另一方面反映當時度關規範。再者,詩人吟詩作詞的用字遣詞反映 出當時法規範的時空背景。同樣地,唐詩所見通關用語在詩名或詩文上,亦 存在入、出、過、度、去等用字的歧異性,151透過詩的記載,從中可比較法 律文書與詩人在通關用語的差異性。
唐代通關用語在法律文書、史籍、詩人記載皆有歧異性,那麼在唐以前 的用語又是如何?是否存在用語的演變及意義呢?為釐清以上問題,溯源唐 以前法文書,首推《歷代刑法考》,152該書廣收且彙編文獻所見法制資料,
考證之餘,並加上自己見解。如果說沈家本以《歷代刑法考》一書豎立其學 術地位,程樹德則是以《九朝律考》聞名於學界。兩書對於中國法史資料的 編纂上皆扮演著相當程度的貢獻,或為階段性與總結性的輯佚之作。由於唐 以前律的散佚性,程氏輯佚歷代律、令等相關資料。153時間自西元前三世紀 漢律開始,經魏、晉、後魏、北齊、後周、梁、陳,至七世紀的隋律為止,
考證之餘,並加上自己見解。如果說沈家本以《歷代刑法考》一書豎立其學 術地位,程樹德則是以《九朝律考》聞名於學界。兩書對於中國法史資料的 編纂上皆扮演著相當程度的貢獻,或為階段性與總結性的輯佚之作。由於唐 以前律的散佚性,程氏輯佚歷代律、令等相關資料。153時間自西元前三世紀 漢律開始,經魏、晉、後魏、北齊、後周、梁、陳,至七世紀的隋律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