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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中日藉「IMF 連結」防範紓困道德危險為階段性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清邁倡議是純粹由東亞國家所組成,但「東協加三」對 其下的雙邊換匯資金之撥用卻並不具有完全的自主性,因為雙邊換匯安排的一般 性原則中列入一項「IMF 連結」條件。起初,規定提取 90%雙邊換匯資金的門檻 是成員國必須先與IMF 進行紓困方案談判,等於將雙邊換匯的資金撥用條件與 IMF 紓困方案所附加的條件作了連結。這一「IMF 連結」與清邁倡議申明其作為補充 既有國際金融機構之金融工具這一目標相呼應。然而,何以東亞國家會願意將利 用區域外匯資金的決策權讓渡予美國主導的 IMF?不同的研究觀點對此提出不同 的解釋,而這些解釋也對未來清邁倡議下區域緊急流動性供應機制的發展有不同 的預測。現實主義者認為設立「IMF 連結」是為了避免美國和 IMF 反對建立區域 層次的緊急流動性供應機制,特別是在現實主義主張安全事務具有較高位階的原 則下,日本因在安全上依賴美國而會避免挑戰美國的利益,則在此一結構性因素

下,除非再次發生金融危機,且IMF 在下次的危機處理中仍引發東亞國家不滿,

否則日本仍將傾向維持「IMF 連結」以及讓出區域金融危機管理的自主性(Grimes, 2009; Grimes, 2011)。

另外,從中日進行區域競爭的角度來看,Grimes 認為中日兩國在區域緊急流 動性供應合作上的利益一致,均為主要流動性供應國因而希望降低道德危險或避 免區域合作變成長期的慈善事業,但同時彼此又在累積區域政治資本方面有著競 爭關係,因此在降低道德危險和贏取區域政治資本兩個目標之間產生衝突的情況 下,中國和日本策略性地將運用紓困資源的決策權讓渡予IMF,由 IMF 扮演把關 道德危險的黑臉,避免自身在區域政治資本的競爭中落居劣勢,因此,Grimes 指 出,在此考量下,只要中日兩國的競爭關係不變,未來清邁倡議就仍會維持「IMF 連結」的條件(Grimes, 2011),這也代表「東協加三」所建立的區域緊急流動性供 應機制仍將不具區域自主性。而從新自由主義的功能性觀點來看,為了避免浮濫 紓困引發道德危險問題,在「東協加三」缺乏以金融監管為基礎進行紓困決策的 情況下,可以借用IMF 的金融監管功能來協助紓困決策,然而,一旦東亞區域層 次的金融合作逐漸建立起金融監管能力,最終足以運作以監管為基礎的完整紓困 決策功能,則未來清邁倡議下的緊急流動性金融工具將朝向取消「IMF 連結」,使

「東協加三」取得區域層次的金融危機管理自主性(Kawai, 2010)。

然而,從日本在IMF 和 WB 爭取投票權的歷史,以及在亞洲貨幣基金一案的 外交行動來看,日本大藏省並未因日美間的安全聯盟關係而自我設限,相反地,

日本利用美國在危機事件中對日本資金的依賴而逐步爭取其在國際金融機構中的 權力,甚至嘗試以日本式的發展意識型態挑戰美國利用布列頓森林體系下國際金 融機構所主導的新自由主義經濟思維(Green, 2003; Lee, 2006; Calder and Fukuyama, 2008)。延續這一政策偏好,日本在 1997 年即欲利用亞洲金融危機帶來的機會建立 自主的區域層次金融危機管理機制,但因缺乏中國支持而未能形成東亞共識遂告 失敗,2000 年中國參與清邁倡議則給予日本捲土重來的機會,不過,這次日本應

會更謹慎地關切中國的意見,以便爭取中國支持區域金融合作架構,因此,儘管 日本偏好建立自主的區域機制,但在中國提議100%「IMF 連結」的立場前(Amyx, 2008),日本一方面須向中國妥協,一方面也藉助「IMF 連結」降低道德危險,惟 日本政策立場傾向最終取消「IMF 連結」(Kawai, 2010),讓區域金融危機管理的決 策權回到「東協加三」的決策機制內(自然地,日本在其中將擁有最大的決策影 響力),藉此建立日本式發展模式的橋頭堡,以便在未來抵抗甚至抗衡美國主導的 新自由主義經濟意識型態對全球的統治行動。

至於中國方面對「IMF 連結」以及區域緊急流動性供應機制未來發展的立場 又如何?1997 年的亞洲金融危機中,中國並不願承諾在亞洲貨幣基金下提供數百 億美元外匯準備資金,除了因為日本的亞洲貨幣基金提案將由日本提供整體基金 的一半貢獻額度,並因此可能使日本獲得相應的影響力外,也因為當時中國的外 匯準備水位僅約1,400 億美元。儘管中國在資本帳管制下並未受到危機波及,但甫 回歸中國的香港特區卻受到衝擊而需要中國的資金奧援,因此,1997 年的環境條 件使中國傾向維持既有的國際金融危機管理架構。然而,1999 年和 2000 年的情境 有些許變化。一方面,日本藉著倡議亞洲貨幣基金以及推動「新宮澤倡議」而獲 得區域政治資本,中國需要防止在金融合作領域方面形成單獨以日本為首的東亞 區域主義;另一方面,亞洲金融危機已經過去,非危機期間緊急提款的需求降低。

因此,儘管2000 年中國的外匯準備水位也僅約 1,655 億美元,但上述外在環境脈 絡使中國選擇參與區域金融合作,以便參與金融領域東亞區域主義的權力結構建 構、避免形成日本主導的局面。

只不過,由於中國仍處於發展中階段,且其當時的外匯準備水位不高,中國 勢必更為重視道德危險問題,因此在缺乏區域金融監管能力以及和日本競爭區域 政治資本的考量下,中國提議設定100%的「IMF 連結」條件,即使後來對東協國 家讓步,初期也仍將此條件維持在90%的「IMF 連結」。其後,雖然中國的外匯準 備快速增長,中國仍不斷重申其處於發展中國家階段,必須提昇整體收入水準及

縮小其國內差距。即使至2005 年中國外匯準備已達 8,188 億美元,但當年中、日、

韓在尚未建立金融監管能力的情況下對東協讓步的結果仍維持了 80%的「IMF 連 結」。綜合上述日本和中國對「IMF 連結」的政策考量與偏好,未來會否取消「IMF 連結」使區域層次金融危機管理機制取得自主權,可能需視中國承受區域道德危 險的意願和能力,以及中國在追求區域金融合作自主性(中國在其中必然擁有較 大影響力)和對區域做出大規模資金貢獻之間的取捨。

綜上所述,東亞區域緊急流動性供應機制的發展雖然經歷1997 年亞洲貨幣基 金提案的失敗,但隨後在1999 年「東協加三」同意開啟區域金融合作,並於 2000 年推出清邁倡議,這一發展顯示影響東亞區域緊急流動性合作的主要因素並非如 現實主義者所謂是日美安全聯盟關係對日本推動區域金融合作的牽制,而是一如 日本財政部官員所指,東亞國家就區域金融合作達成共識使合作成為既成事實,

美國遂不得不勉為其難地接受東亞區域金融合作。而東亞國家間能夠形成共識的 重大轉折是中國由反對亞洲貨幣基金轉為支持同樣由日本提議的清邁倡議。促成 中國在亞洲金融危機背景下的全球主義與東亞主義交鋒中改變立場的因素主要是 東亞金融區域主義的發展風向。1998 年日本推出「新宮澤倡議」回應了該年初東 協對日本領導區域走出危機的要求,儘管東協國家也感謝中國在危機中穩定人民 幣匯率,但東協更直接地呼籲日本扮演領導角色,這反映日本在東亞金融區域主 義發展的雛形中取得了較佳的位置。是以,在亞洲金融危機過去後,雖然中國的 外匯準備水位在 1999-2000 年尚未大幅度增加,但在緊急提款可能性降低的情況 下,中國考慮到與日本在執掌東亞主義旗號方面的競爭關係遂轉而支持清邁倡議 以取得和日本競爭或進行牽制的門票。

由此觀之,東亞區域金融合作的開端是東亞十三國策略性地集結在東亞主義 旗號下,東協與韓國是主要的潛在受援國,並且在亞洲金融危機中受迫接受 IMF 嚴苛的紓困條件,其支持建立區域層次緊急流動性供應機制的立場至為明顯。日 本與中國則均是主要的申援國,日本的亞洲貨幣基金提案顯示其為了支持日本發

展模式甚至願意提供數百億美元無條件的緊急紓困(Lipscy, 2003)。而中國在 1997 年亞洲金融危機發生時顯然尚未準備好以數百億美元的資源與日本進行區域領導 地位的競爭,直到1998 年情勢顯示日本在東亞金融區域主義發展的雛形中佔了上 風,中國遂不得不真正投入這場區域領導地位的角力,與日本共同促成清邁倡議,

也終使東亞主義在與全球主義的交鋒中扳回一城。

藉由上述分析「東協加三」成員對東亞區域緊急流動性供應合作的政策偏好,

特別是日本與中國的偏好,亦可據以推測清邁倡議的未來發展。顯然,日本一如 1980 年代以來嘗試以其經濟成長所累積的成果爭取國際地位和實際影響力的提 升,因此利用亞洲金融危機的機遇以東亞主義挑戰美國主導的全球主義,藉以在 區域層次建立日本發展模式的防線,其最終目標是捍衛具有回應社會結構之彈性 和以人為主體的資本主義發展模式。也因此,未來日本將推動在區域層次建立金 融監管能力,以便最終能夠採取自主的區域金融危機管理行動。至於中國現階段 投入區域緊急流動性合作的策略性目標,是參與東亞金融區域主義發展的權力結

特別是日本與中國的偏好,亦可據以推測清邁倡議的未來發展。顯然,日本一如 1980 年代以來嘗試以其經濟成長所累積的成果爭取國際地位和實際影響力的提 升,因此利用亞洲金融危機的機遇以東亞主義挑戰美國主導的全球主義,藉以在 區域層次建立日本發展模式的防線,其最終目標是捍衛具有回應社會結構之彈性 和以人為主體的資本主義發展模式。也因此,未來日本將推動在區域層次建立金 融監管能力,以便最終能夠採取自主的區域金融危機管理行動。至於中國現階段 投入區域緊急流動性合作的策略性目標,是參與東亞金融區域主義發展的權力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