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白話傳統在變文、傳奇、明清白話小說等的推動下,有了更大的發展,
直到五四力倡「我手寫我口」,才翻轉了文言和白話的地位。
一、言文合一
言文合一的觀點首先由黃遵憲提出,1868 年黃遵憲(1957)提出「我手寫我 口,古豈能拘牽」的主張,躍然成為白話文的倡導者。五四時期新文化陣營認 為,中國文化界所要解決的總問題是精神文化現代化,要實現這個目標,首要 問題是語言載體的現代化,亦即要用新的語言載體來表達新思想。魯迅(1955:
12-15)對此有其看法:
中國雖然有文字,現在卻已經和大家不相干,用的是難懂的古文,講的是 陳舊的古意思,所有的聲音,都是過去的,都就是只等於零的。所以,大 家不能相互瞭解,正像一大盤散沙。而首先嘗試來恢復現時代中國的聲音 的,是「五四運動」前一年,胡適之先生所提倡的「文學革命」。它讓人 可以「用活著的白話,將自己的思想,感情直白地說出來」,「只有真的聲 音,才感動中國的人和世界的人;必須有了真的聲音,才能和世界的人同
在世界上生活」。
魯迅採現代思想的表述,從世界的角度來看文言與思想兩者之間的聯繫;胡適 則以白話文體來建構新文學的話語,其理論上承清末「小說界革命」、「文界革 命」、「詩界革命」,及王國維的文學理論對現代性的探索,下啟二十世紀現代 文論。
胡適則以語言為邏輯的出發點探索,進行文化及思想的改造,胡適(1980:
528-529)認為文學改良必須從八事入手:須言之有物、不摹仿古人、須講求文 法、不作無病之呻吟、務去爛調套語、不用典、不講對仗、不避俗字俗語。此 八事中以「不用典」主張最受攻擊,胡適特別加以說明,所謂的用典有廣狹兩 義,古人所設譬喻、成語、引古人作比及引古人之語,皆非胡適「不用典」主 張範圍;至於「全為以典代言,自己不能直言之,故用典以言之」的狹義之典 (頁 533),才需杜絕。自〈文學改良芻議〉開始,胡適(1998a:45)抨擊文言文所 代表的傳統文化、傳統文學,以及社會制度和教育傳統:
我曾仔細研究:中國這兩千年何以沒有真有價值真有生命的“文言的文 學”?我自己回答道:“這都因為這兩千年的文人所做的文學都是死的,
都是用已經死了的語言文字做的。死文字決不能產出活文學。所以中國這 二千年只有些死文學,只有些沒有價值的死文學。”
胡適認為死文字則不能產生新文學,勢必得另造一種活的文學,必須有「活」
的工具,而且必須先提高這工具至公認的地位,方才談得到新思維和新精神等 等。白話文必須取代文言文,且不能僅作為文言文的補充,新思想、新精神需 要新的文字載體,而白話即為最恰當的載體,惟有言文一致,才能與世界文化 接軌。
胡適、陳獨秀等人深知西方也有「文言」(拉丁文)、古英文和「白話」之
別,「白話」是近代文明的產物。歐洲文藝復興時期所提及的「言文一致」,意 味著漸揚棄中世紀通行的拉丁文,而以各民族的口頭語言作為書寫文字,胡適 (1998a)據此反復強調中西雖處不同時空,卻面臨相似的問題;強調我們如果回 頭看歐洲的文藝復興,就知道那是從新文學、新文藝、新科學和新宗教誕生開 始的。歐洲的文藝復興促使現代歐洲民族國家的形成,因此歐洲的文藝復興的 規模與當時中國的新文化運動,兩者實無差別。
弔詭的是,五四白話文運動對文言文的解構,必然要受制於漢字自身象聲 與象意、言及文關係的自我調節規律(孟華,2004)。白話文運動雖然表現出「我 手寫我口」,描繪語音的傾向,但這個「音」無法完全等同於自然的語音,仍 必須藉助「文字」來展現。
二、工具論vs.功能論
主張言文合一的「工具論」以葉聖陶為代表(張傳宗,2000),其代表性的 論述如認為語文是一門以語言文字為主要教學內容的綜合性學科,它具有工具 性、思想性、人文性和知識性,但最基本的性質還是工具性,其他都屬輔助地 位。新文化時期人士認為,文言的缺陷之一是不利於文教的普及推展,其次為 不利於思想的自由表達;文言與人們實際使用的語言相去甚遠,所以學文言、
用文言,就成了少數讀書人的「專利」,這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舊中國的愚昧 與落後。
言文合一論主張新觀點、新思想必須要有新載體來傳述,然而弔詭的是,
舊思想並未隨舊文體而消失,反而寄生在白話文體中,載體與思想間實無法驟 然劃上等號,於是就在大力倡導白話書寫之際,另有不同的聲音,這些論述大 部份來自傳統的知識份子。傳統知識份子泰半認為文言不可驟廢,此即為文白 功能分殊論的主張。文白功能分殊論以劉師培為代表,其認為文言合一則識字
的人將日多,以通俗的文體推行書報,只要稍識字者都能閱覽,如此可用以幫 助「覺民」,這是民初中國的急務。然古代文辭亦不可驟廢,所以文言與白話 的功能當加以區分:俗語用以起瀹齊民,古文則用以保存國學(劉師培,1934)。
劉師培認為改良社會當以白話書寫為主要工具,而發揚國粹則以文言書寫為主 要工具;文言與白話這兩種不同的載體,各有不同的功用,不可偏廢;這也是 目前兩岸主張文白並行學者的主要看法。
其實早在胡適時,對於課堂中是否該學文言文,已有其看法。胡適(1998b:
92)認為:「現在中國人是否該用白話做文學,這是一個問題。中國現在學堂裏 是否該用國語作教科書,這又是一個問題。」學與用是不同層次的問題,兩者 不可相提並論,雖未明言是否該學文言文,但答案已不言而喻。胡適(1998a:
44)也認為現代白話應儘量採用傳統白話(淺近文言)的語言素材:
我們盡可努力去做白話的文學。我們可盡量採用《水滸傳》、《西遊記》、《儒 林外史》、《紅樓夢》的白話;有不合今日用的,便不用它;有不夠今日用 的,便用今日的白話來補助;有不得不用文言的,便用文言來補助。
倡導歐化的胡適,其理論及創作卻鮮少採歐化的句式和文字;此外,胡適(1921:
51-53)並一再重申「提倡白話文學,必然反對學者研究舊文學」是一種誤識,
並認為中學應多讀古文,從《老子》、《論語》、《檀弓》、《左傳》,直到姚鼐、
曾國藩,以及《孟子》、《墨子》、《荀子》等書,都在胡適建議中學生閱讀的書 單中。其所主張必讀的古文文本,份量之多不在話下。由上述可知,使用白話 文與學習文言文是兩件事,不同的載體自有不同的功能;胡適雖然無指陳如何 轉化文言與傳統白話為現代白話文,但略指涉其間轉化的可能。
誠如袁進(1996:170)所言,言文合一「這個口號不是一個科學的口號,它 有著自身的片面侷限,因此它不可能成為書面語發展的最終目標」、「世界上沒
有一個民族的口頭語與書面語是完全一樣的」,世界上沒有一個民族的口頭語 和書面語是完全一致的,拼音文字系統不曾有過,又如何寄望華語文呢?
三、白話與文言之層累關係
在漢字文化中雖然存在言文關係的對立,但這種對立是層累性的、互補性 的、相互轉化的。白話文運動相對文言文來說較多口語,然相對於自然語言而 言仍是一種「文」,一種書面語,一種漢字書寫。換言之,白話文相對於更下 位的所指(口語)它仍是一種能指、一種文言。而且在這個層累符號系統中,「上 一級的能指就是下一級符號(所指)的意指方式,能指把自己的結構力量投射給 了所指,所指是按照能指的方式,而不是對象的方式被呈現的。這就是層累的 言文關係中的文(能指)本位性。」(孟華,2004:300)文言/白話的層累關係(見圖 2-1-2),胡適(1999:29-30)時已略昭示:
第一,民間歌曲因此得了寫定的機會。第二,民間的文學因此有機會同文 人接觸,文人從此不能不受民歌的影響。第三,文人感覺民歌的可愛,有 時因為音樂的關係不能不把民歌更改添減,使它協律;有時因為文學上的 衝動,文人忍不住要模仿民歌,因此他們的作品便也往往帶著「平民化」
的趨勢,因此便添了不少的白話或近於白話的詩歌…漢以後的韻文的文學 所以能保存得一點生氣,一點新生命,全靠有民間的歌曲時時供給活的體 裁和新的風趣。
上引文字傳達出幾點意涵:首先「文」的生命力來自於「白」或「言」;其次,
這種拯救的行動者仍是文人。再者,從歷時性的角度來看,文言文自有一套沿 襲已久的固定文法,並仰賴書面語的穩定性而具備文化傳播的功能;白話文的 書寫則可能隨著時空轉移而產生不同的形貌;文言文與白話文雖然同為書面
語,但兩者的書寫情況卻呈現極端穩定與變動的差異。白話文與文言文之間的 關係,張漢良(2004:104)認為:
由於語言特色被認為是區分作用,任何語言的發展,都無非是同音異義與 同義異音的辨證關係,白話與文言本無二致。因此與其說白話與文言不 同,無寧說語言成分之間的異同。
白話文和文言文並非對立的語言系統,兩者並無獨立的語言素質;就語 音、語構和語意這三層次而言,兩者沒有本質上的差異,如果有區別,也僅在 語用層次,亦即語言使用者對以上三種層次的慣例的認知、認定和認同這些方 面的問題。所以文言和白話文並非對立的系統,當口語經白話文寫定後便和文 言文一樣,兩者均為書面語,均具有中介作用。文言到白話的發展是自然的趨 勢,從文/白相互吸收轉化的觀點切入,文白之間不再是破壞、顛覆,或揚棄,
而可以是融合與對話。
而可以是融合與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