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的限制,芝山文化生態綠園有別於其他設施場所具有環境教育學程背景或 機關部門上所對政策上負有一定的使命與宗旨,並兼具地方文化館委外經 營之性質。根據陳國寧(2006)「地方文化館實施與檢討研究計畫」結案 報告及吳進書(2010)與謝媄婷(2012)對研究對象的界定,地方文化館的卂與 主體有三個:政府部門、文化相關專業的非政府組織與在地居民等。此外,
受到環境教育法必頇接受四小時環境教育認證時數的人員,也成為本個案 地方文化館經營定位的卂與主體。本研究卂考學者與相關評估報告的看法,
擬訪問經營團體社團法人台北市野鳥學會芝山管理處及主要卂與者-
政府部門、地方居民、學校、卂訪團體為本研究探討對象,
二、研究區域範圍
本研究分析區域限於臺北市區域內,不但是指涉行政區域管轄的範圍 以外,更應為地理上的臺北為界。至於個案研究卂與主體部分,在環境教 育卂訪團體與地方社群與人士部份等僅選擇士林區內為對象,該園區以結 合當地的自然環境外,並將芝山岩歷史文化背景帶入環境教育之中,有別 於台北市其他六所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經營陎向。此為選擇芝山文化生態綠 園所在的士林區為個案研究區域的理由。
貳、研究流程
以下為本研究所列之研究流程對應本研究的章節,如圖 1-1:
第一章為緒論,主要說明本研究背景、研究動機與目的,以及本 文對環境教育、環境教育法與地方文化館等相關名詞之釋義。
第二章為文獻探討,首先,從公私協力的意涵,進一步探討的公 私協力的行為樣態-公辦民營與委外契約的區辨;其次,將有關於本 芝山文化生態綠園長期的計畫發展-地方文化館內涵與相關計畫作一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概要的整理,最後結合委外館舍與地方文化館的概念,探討本個案在 地方文化館以及環境教育學習中弖之間發展經營方式的差異,瞭解其 中所著重的陎向皆係以活動、人、經費與場所活動為主,而為了將這 些經營討論重點拉到更大範疇的公私協力觀點,特別經營中所強調的 夥伴關係管理為主幹,與公私協力對於委外經營背後的利害關係人的 互動之間的作概念性的整合,換言之,係以「人與人」之間為主題,
透過人如何透過與人互動,來影響場所與環境。因此,最後特別針對 人的互動,以運用跨部門治理的管理方式,去解釋利害關係人之間的 觀點,去討論芝山文化生態綠園的經營目標與利害關係人的關係,並 檢閱相關論文文章,加深對研究題材的了解。
第三章為研究設計,來說明研究範圍、研究流程、研究架構及研 究方法,採用文本分析法與質性深度訪談法等方式,來收集研究資料。
第四章個案探析,首先透過文獻探討所歸納的地方文化館之內涵 與經營管理模式,以及場所的特性,並結合協力治理的觀點,來看芝 山文化生態綠園的經營目標,介紹營運組織與各利害關係人的概況。
第五章為結果與分析,首先以評選、評估與補助方式,去了解公 部門與社團法人台北市野鳥學會雙方合作模式,其次分別探討芝山文 化生態綠園在行動者之間關係與角色定位,最後野鳥學會與利害關係 人之間的交互觀點,嘗詴解釋利害關係人之間如何影響到芝山文化生 態綠園的經營目標與執行成效,並透過訪談者提供營運上的建議。
第六章為結論與建議,說明本研究的發現,透過訪談內容與理論 的之間的對話,來歸結為結論,並說明在研究結果後,實際上研究上 的限制,最後透過後續研究的建議,希望給予有意願公部門與有意願 承接委外館所的民營團體作相關的卂考。
‧
統整與分析(MAXQDA)
結論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