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Taylor 對「道德主義」的批判
第一節 道德主義的盛行
Taylor (1996) 在〈艾瑞斯‧梅鐸及道德哲學〉 (Iris Murdoch and moral
philosophy) 中提及,哲學家 Murdoch (1919-1999) 批評當代分析哲學在道德探究
上僅重視「對」 (right),而不是「善」(good)。於此,Taylor 在該文中區分了「道 德主義」 (moralism) 與「倫理學」 (ethics) 的意涵,其中,「道德主義」適用於 較狹隘的範疇,主要關注義務行動及規範原則;「倫理學」的範疇則較為廣泛,包 含什麼是善,以及有價值之生活的議題。之所以如此分別,並不在拒絕「道德主 義」,只在說明道德主義是倫理學範疇的一部分,但不能取代倫理學,成為最重要 且唯一的議題 (Taylor, 1996: 4)。此外,Taylor (2011: 347) 亦以「道德主義」表示 缺乏深度善視域及忽略道德根源,而強調以「單一原則」 (a single principle) 發 展義務及規則的道德理論,包含以「幸福最大化」為原則之效益論 (Utilitarianism) 及以「普遍性」為原則之義務論 (Deontology)。其次,Taylor 在〈超越性的位置?〉(A place for transcendence?) 中,以「道德主義」表示沒有任何超越性根源之幫助,
純粹是以人類動機為基礎的道德思想,其根源完全屬於內在性領域 (the realm of immanence),例如:人類的理性或同情心 (sympathy),此為封閉性人文主義 (exclusive humanism)的道德思想核心 (Taylor, 2004b: 4-5)。本研究中的「道德主義」
即以 Taylor 在這幾篇文章中的定義為主。34 壹、強調規則的「道德主義」
道德主義對於規則的強調,與「肯定日常生活」的發展有關。宗教改革後,
34 研究者與 Abbey 討論過「道德主義」的定義,她同意 Taylor 對這個字的使用依據脈絡有不同的 意思,有時指一般道德規範,有時則用以強調封閉性人文主義的道德思想。
人們將原本對較高價值活動的重視,例如:修士的禁欲清修、沉思活動等,轉而 投注在日常生活與生產活動上 (Taylor, 1989: 212-213)。Taylor 指出,這樣的發展 涉及某種道德理念的運作。原來較高價值的活動多由少數菁英主導,當中不僅存 在著某種程度的不平等,更有批評者指出,為追求想像式的較高目的,而犧牲真 實的、世俗的人類善,將帶來世俗善的失敗、苦難與壓迫,且此一行為背後潛藏 著的其實是支配、控制的意圖 (Taylor, 1989: 214, 1999a: 22-23, 2007c: 60)。宗教 改革者主張,真正的神聖生活是日常家庭生活與生產活動,故應開放給每個人決 定自身生活的機會,且以平等原則處理社會事務 (Taylor, 1996: 6, 1999a: 22, 2007c:
60)。Taylor (1989: 85) 認為,此一道德理念原有基督教之基礎,然在世俗啟蒙思 想家接手後,不僅以人類理性或人類其他力量取代,且經由進一步的強化,使其 成為現代西方文化的核心信念。
發展至現代,為了維護每個人追求自我生活的平等機會,主流道德思維重視 共同生活中規則的建立與遵守,更甚於德行陶養。原因在於,探討何謂善 (good) 與善生活的古代倫理學,例如:Aristotle (384-322 B.C.) 的理論沉思 (theoria) 與 政治參與,容易造成價值的優劣排序,且因善的多元與對情境脈絡的考量,使得 善之實踐具有不確定性,如此一來,既可能回到以菁英領導非菁英之不平等的狀 況,又無法滿足現代對於清晰度 (clarity)、普遍性與正確性的要求。於是,對於 現代人而言,透過以「疏離理性」探討「我們應該做什麼」,據此發展出清楚且具 普遍性的規則,相較於探討善生活的議題,更能夠滿足找到解決正義困境之解答 的渴望 (Taylor, 1996: 8, 2007c: 64)。然而,Taylor 指出,這當中假定了道德可以 由義務規範和行為禁止所構成,並以此做為維護現代個體權利與義務的方針 (Taylor, 2007a: 704, 2007c: 61)。
貳、傾向「疏離」的道德實踐
古代人們從宗教角度解釋生命的苦痛現象,並以追求超越性目標及自我轉化
(self transformation)為人生圓滿之鵠的。然而,在宗教備受懷疑的現代,我們無 法解釋何以生命充滿各種痛苦,包含邪惡、空虛、生離死別、天災人禍等,亦無 法確切地掌握什麼目標能使生命豐富及圓滿。Taylor (2004b: 9, 2007a: 678) 說,
這種脆弱的感受專屬文明社會,而此種意義失落的問題正是這個時代的特徵。
Taylor (2007a: 681) 指出,在缺乏深度探討善生活及道德根源的現代,可將因 應苦痛、邪惡帶來之迷惘,與尋求生命意義之渴望的因應態度分做兩種:第一,
個體採取消極的態度,僅關注公領域規範與標準的遵守,至於他人私領域的苦痛,
或是社會中的邪惡問題,則交付予制度與機構處理。個體藉由保持距離,或是對 這類訊息的視而不見,以閃避良心譴責與無力感之襲擊,甚至說服自己相信這些 人的品格有瑕疵、值得懲罰等。然而,Taylor 認為,這種僅在乎自己權益,以公 領域制度與機構做為關懷代表的態度,不僅無法覺知潛藏的不正義行為,在性靈 麻木的狀態下,亦將無感於所有人類休戚與共的事實。採取這種模式,或許可以 不被淹沒在永無止盡的苦痛故事與仁愛行動中,但 Taylor 質疑,這種個人主義式 的「幸福」是否能恆久與真實。35而積極的態度指在面對苦痛與問題時,感覺自 己似乎可以透過做一些事情來「治療世界」 (tikkun olam, to heal the world),尤其 是專業工作,例如:醫生、諮商師、教師、律師等。於是,有意義的工作 (meaningful jobs) 常成為個人尋求生命意義的答案。Taylor (2007a: 681) 指出,在這種積極態 度中有個關鍵動機,亦即我們感覺自己是能解決問題的人,而非製造問題的一方。
若做進一步延伸,亦指只要符合社會規範,且能對社會福祉有所貢獻、帶來正向 影響者,即為解決問題的人;反之,如不能符合社會規範,且具有危害社會和諧、
影響多數人幸福者,即為製造問題的人。
35 從政治層面看,「封閉在自己的心中」不願意參與或關心大眾事務,很容易為形成「溫和的」
專制主義。另一方面,脫離道德視域、不願或很少承諾外部道德要求和對他人嚴肅承諾的「自戀 主義」,則很有可能會產生自我認同危機、自我理解的淺薄 (Taylor, 1992: 1-13, 31-70)。此外,Taylor 亦在論及「消極自由之錯誤」時指出,一個人空有自由權利,卻無法分辨動機、不知孰為較有價 值之目標,也不知如何以更好的方式獲得,是無法真正實現自我,或是擁有幸福圓滿生活的 (Taylor, 1985b)。
這樣的心態與分類,與現代道德主義之「疏離理性」的距離策略一拍即合,
且相互強化。因之,我們能面對問題,卻因抱持冷靜的立場,不致被問題打敗;
表達適度的同情與關懷,卻不會讓自己淹沒在當中;至於那些犯罪者,若他們能 透過改良計畫的實施而改善,那麼這計畫的實施就有意義;若他們無法因此改變,
則不僅不需要進行計畫,還應該取消這些人存在的必要性 (Taylor, 2007a: 682)。
Taylor 認為,採取距離策略能使吾人面對痛苦和邪惡,並藉由維護世界秩序、為 人類帶來善,產生優越感。當中的效能與滿足感會加強疏離主體的認同,並且肯 定排除邪惡與苦痛的行動 (Taylor, 2007a: 682)。
從以上 Taylor (2007a) 的論述可知,促使道德主義成為今日理論研究與現實 社會運作模式之主流的原因,至少與兩個方向的發展有關:36其一,現代強調以 平等做為肯定日常生活的基礎與原則,因而重視以理性發展出具普遍性的規則,
一方面幫助型塑有秩序之個人與社會,另一方面使個人在穩定的環境下,能自由 地追求自我所欲的生活。其二,處於世俗時代的現代人,面對生命意義的漂泊感,
以及亟欲從艱難的生命課題中保全,傾向以疏離、理性又有效率的方式實踐道德。
此二者的發展,除了共享「疏離」的特色之外,亦排除了以形而上或超越性力量 做為思考、追求幸福生活與實踐仁愛關懷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