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Taylor 對「道德主義」的批判
第三節 Taylor 以「超越性」為道德根源的靈性倫理思想
Taylor 並不完全反對以單一原則為基礎的道德主義,因為清楚且普遍的規範 對於社會順當運作有其必須性。然而,如同 S. D. Hudson (1981: 202) 所指,「以 為能以單一決策程序來決定正確行為,是哲學的幻象 (a philosophical fancy)」,
Taylor 亦認為,主張道德主義足以含括倫理學的所有範疇,將因低估人類有限性、
高估道德主義之有效性,忽略滑向「自許正義」之可能,造成仁愛正義行動的不 穩定,成為憎恨人類的表現。是以,規則始終不是道德最重要的部分,「人」才是 道德思想及道德實踐的核心。就像 A. J. Kearns (2010: 151-156) 在〈世俗時代的倫 理規則〉 (Codes of ethics in a secular age) 中所表示的:「規則是由道德能動者 (moral agents) 為道德能動者所制定,……它們不能取替道德能動者在道德決定上 的道德能動性 (moral agency)」。但道德主義的實踐,卻容易固著於規則實現,如 此不僅「失去對人類原初面貌的愛,包含接納他們的不完美、軟弱、無知或是醜 陋」 (Taylor, 2004b: 9),也失去對人類道德能動性的信任。對 Taylor 來說,道德 主義對於人類理性能力無所不能的想像,及其立基於此人類圖像之道德根源,值 得進一步斟酌。而 Taylor 對人的想像,來自於對超越性的肯定,並以其做為人類 探求自我生命意義之根源,使吾人得以從較高的角度照看自我與他人、社會、自 然,乃至於超越性的關係,從而跨越自我的侷限、時空的限制,追尋至真及至善 的實現,並於過程中使自我的德行修養獲得昇華與轉化 (transformation)。相對於
道德主義側重吾人理性能力的培養,以及社會公平正義的落實,Taylor 的倫理思 想強調個體知、情、意、行之整體氣質與精神的涵化,以及超越世俗與物質之重 要價值的追求。研究者將 Taylor 這種以超越性為道德根源與以靈性發展為基礎所 開展的倫理學,稱作「靈性倫理思想」,以別於道德主義及其他倫理學。
壹、人類的多樣性及善與善實踐的多元性
Taylor 的人類圖像具有多元論 (pluralism) 的色彩,其根基之一來自於天主教 信仰 (Abbey, 2006a: 219)。首先,在天主教中,人類依照上帝形象被創造,而上 帝本身具三位一體的本質,是以,人類具有多元性特質 (Taylor, 1999a: 14-15;
Abbey, 2006a: 221)。其次,Taylor 在理解「你們要去教導萬民成為門徒」 (Go ye and teach all nations.) 這個指令時,指出「就天主教原則,倘若奉獻、靈性、禮拜儀 式及回應道化肉身 (Incarnation) 等缺乏多元途徑,將不可能拓寬信仰的範圍」
(Taylor, 1999a: 15; Abbey, 2006a: 219)。換言之,天主教不可能透過單一教義,使 多數人皈依它,它必須能回應人類的差異與多元。Taylor 的理由在於,從 catholic 的希臘字源“katholou”來看,它有普遍性 (universality) 和完整性 (wholeness) 兩 個相關的意義,且前者需透過後者達成 (Taylor, 1999a: 14; Connolly, 2004: 172)。
雖然人類分有上帝的生命,但是,彼此仍是不同的、多元的,不能相互化約。而 肉 身 救 贖 (redemption-incarnation) 所 帶 來 的 和 解 (reconciliation) 與 合 一 (oneness) , 是 由 人 類 互 補 所 形 成 的 完 整 狀 態 , 這 是 一 種 跨 越 差 異 的 統 合 (unity-across-difference)。Taylor 指出,不論是今日的天主教、基督教,或是現代 世俗社會的發展,幾乎都忽略差異互補的重要,只一味地強調一致性、使更多人 成為「好的天主教徒」 (good Catholics) 或「好的、有秩序的公民」,而壓迫了人 類的多元特性,失去了完整性的真實內涵,同時也喪失了普遍性 (catholicity) 的 真諦 (Taylor, 1999a: 14)。
Abbey (2006a: 219) 指出,Taylor 對多元論的肯定,亦來自於他對 Aristotle 善之多元性的同感。Taylor 主張善的多元不僅體現在數目上,更體現於本體的意
義上,而質的差異使得不同善之間無法總是和諧作用,甚至會在某些情境下產生 衝突 (Taylor, 2007a: 704, 2007c: 67-68, 2011: 348; Abbey, 2006a: 219)。是以,沒有 任何的準則可以完全掌握所有情境,任何事先確定的規則都必須隨著新的情境而 有所調整。面對善之多元這一事實,Taylor (1994a: 213) 指出:
現代人總是處於不同道德要求的衝突當中,這些要求無法被否定,亦無 法和諧地相互配合;然而,倘若我們沒有感受到這樣的衝突,那僅代表 我 們 的 同 情 心 和 視 域 太 狹 隘 , 或 是 我 們 太 輕 易 滿 足 假 的 解 決 方 案
(pseudo-solutions)。
人類與善的多元性,再加上環境脈絡的獨特性,兩相作用所造成的道德兩難 問題實為複雜,無法完全透過預先設定的規則解決問題。是以,為了避免規則的 執行造成武斷、暴力的結果,我們需要更高層次的實踐智慧 (phronesis),一方面 感知多種善相互衝突的事實,另一方面依據情境進行適當的抉擇。Taylor (2007a:
705, 2007c: 68) 指出,即便是相同的兩難,亦有不同的解決辦法,原因在於我們 不僅是處理某事件或善的問題,更重要的是,事件的處理涉及不同的人及其主張 和立場,且我們對善的抉擇可能會對自己與他人造成命運性的影響 (Taylor, 2007a:
705, 2007c: 68, 2011: 349; Kearns, 2010: 149)。由此,相較於教導一個人遵守道德 規則,陶養其實踐智慧顯得重要許多。
貳、「愛」的「關係」
不同於道德主義重視以疏離理性與距離策略進行道德實踐,Taylor 強調人與 人之間「愛」的「關係」。此與其對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之聖愛表現的肯定,有 相當關係 (Taylor, 2007a: 640, 736, 753)。Taylor 的倫理思想關注人類對自我與他 人由衷的關懷與情意,這樣的表現並非僅來自於規則要求或強迫,更多是來自於 對善的自發性回應。對 Taylor 而言,當中還包含因領受更高力量之愛而希冀有所 表達的動機。換言之,從 Taylor 的思想來看,人類之間因超越性存有而處於相互
關懷的網絡,且人類因感受較高力量的偉大,故有超脫自我關注以回應善的渴望。
接下來從兩方面進行討論。
一、「聖愛」連結的道德關係
I. Illich (1926-2002) 認為,基督教自十七、十八世紀後將重心慢慢從轉化 (transformation)轉為秩序,並將道德實踐組織化的發展,為違背基督教信條的表 現 (Taylor, 2007a: 736-737)。在善良撒瑪利亞人的寓言中,被強劫及毆打的猶太 旅人身旁,分別有一位牧師與利未人 (Levite)(猶太社群中重要的人物)路過,
但他們卻置之不理,後來,終於有一位撒馬利亞人(該時代為被鄙視的外邦人)
來到這位旅人的身邊,將他扶起、包紮傷口,並且把他帶到附近旅館休養 (Taylor, 2007a: 737-738)。Illich 指出,這個寓言說明「愛你鄰人」這一誡律中,「鄰人」
的本質出於偶然性 (contingency),也就是說,仁愛行動與道德實踐並非來自於 規則要求,而是面對偶然事件發生,發自內心深處的由衷表達 (Cayley, 2005:
64-79, Taylor, 2007a: 742)。Taylor 認為,撒瑪利亞人的行為跨越了當時用以排除 局外人的限制,以「我」發出自由行動。Taylor 指出,這裡的「自由」不是以現 代的定義來理解,因為這並非出自隨意的決定,而是他透過看到猶太人的需要而 有所回應,易言之,他回應的是這位受傷的人,而不是回應「應該」 (ought) 的 原則。藉由這樣的回應,他從既有的框架中釋放自己,也藉由這樣的回應,為兩 人帶來新的關係 (Taylor, 2007a: 738)。
Taylor 認為,這種跨越框架建立關係的行為,與上帝的肉身狀態和聖愛有關。
撒瑪利亞人和猶太人之間新的連結來自於上帝的聖愛,亦因上帝化為肉身以及肉 身的擴延而成為可能。由此,Taylor 主張教會是一個聯繫不同的、獨特的和肉身 狀態之人的網絡,它是因為上帝的聖愛,而不是一群人基於共享某些世俗特質所 形成的組織 (Taylor, 2007a: 739)。這樣的網絡一旦形成後,並非是固定不變、甚 至排外的社群,相反地,這個網絡將隨著肉身狀態之個體的動態關係擴大,仁愛
行動的對象亦隨之擴增。
只不過,這種聖愛網絡卻因基督教在發展過程中,與現代文明的疏離立場、
固戀規則結合而漸趨變質。Taylor 指出,現代文明建立了一套規範和規則、一套 使我們內化這些規範的紀律,以及一系列合理建構的組織,以確保我們能實現這 些規則要求,進而使其成為第二本性 (second nature)。而且不只是基督教如此,
Taylor 認為現代倫理學對單一原則的重視也顯示出對規則的迷戀與支持。在聖愛 的網絡中,首要重視的是個體由內在驅動的反應 (gut-driven response),亦即一種 由內發出的溫暖情感,它們並不能被化約為普遍的規則 (Taylor, 2007a: 742),但 我們卻將之轉變為普遍的道德規則用以規範行為。Taylor 指出,在 Illich 的觀點 中,現代道德主義忽略了寓言的重點不在於適用任何時空的普遍規則,而是另一 種存在的方式 (another way of being),包含新的道德動機以及由此而來的新社群 (Taylor, 2007a: 738)。而我們之所以會把撒馬利亞人的行為普遍化、規則化,一方 面是因為人類缺乏自信,害怕「內心深處的冷酷」使我們無法穩定地實踐仁愛;
另一方面則是處於講求理性效率的今日,希冀藉由規則能使一切事物有效運作,
即便發生脫軌事件,也能在最快時間內處理完成,以恢復原來節奏。於是,我們 建立了一套「正確的」規則系統,以為只要遵循它即能避免失敗。然而,Taylor 指出,這些規則並不適於我們肉身狀態人類 (enfleshed human beings) 的世界,因 為它們不僅掩飾道德兩難的事實 (Taylor, 2007a: 742),也使我們忘記肉身之親臨 能產生即刻、由衷之關懷,進而接受對方獨特性的事實,而這些才是道德實踐、
仁愛行動的重要部分。
透過前述討論,我們能理解現代道德主義重視規則普遍性勝於愛之實質內涵 的缺失。在聖愛網絡中,沒有局內人/局外人的區分。吾人因為上帝的聖愛而連 結,幫助他人乃是出自對於完全臨現在我們面前之完整個體的回應,而非出自「自 許正義」的優越立場;亦不是藉由將錯誤與問題投射到另一方,以顯示自己屬於
「解決問題」或是絕對善的一方;更不是一種純粹滿足規範的行為。如同 Taylor
所肯定的,這種仁愛表現與道德實踐是一種存在方式,吾人能超越自利、自我傲 慢與規則的要求,打從內心肯定對方的存在,並尊重、歡迎他的相異性,進而回 應他的獨特需求。41由此,Taylor (2007a: 742) 提出,我們應該對於偶然性採取開 放態度,而不是將之視為阻礙或威脅,而愈加強化脈絡控制,因為純粹的意外往
所肯定的,這種仁愛表現與道德實踐是一種存在方式,吾人能超越自利、自我傲 慢與規則的要求,打從內心肯定對方的存在,並尊重、歡迎他的相異性,進而回 應他的獨特需求。41由此,Taylor (2007a: 742) 提出,我們應該對於偶然性採取開 放態度,而不是將之視為阻礙或威脅,而愈加強化脈絡控制,因為純粹的意外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