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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他們看律法 / 法律

在文檔中 引言 (頁 146-150)

西乃之約 / 西乃盟約 (下) 附錄一 2-1

西乃之約 / 西乃盟約 (下) 附錄一 2-2

y 「民眾聽到法律規定的事以後,都感動得哭了起來。全民眾聽了法律的話,都 在哭泣。」(尼 / 厄下 8:9)

y 「民眾就回家去,快樂地吃喝,並且跟別人分享自己所有的,因為他們聽懂了 讀給他們聽的法律。 / 民眾遂去吃喝,且贈送一部份給他人,大家異常歡樂,

因為都明白了向他們所講的話。」(尼 / 厄下 8:12)

參考資料︰

吳羅瑜編 (1993):《聖經新辭典》,下冊,(頁 42-48)。香港:天道書樓。

西乃之約 / 西乃盟約 (下) 教師參考資料一 2-1

資料一︰十誡對猶太人的影響 1.

猶太律法 / 法律傳統的源頭

y 「十誡」對猶太人的影響非常深遠,它是整個猶太律法 / 法律傳統的發展源 頭。根據猶太人傳統,上帝 / 天主給了猶太人 613 條誡律(mitzvoth,即 commandment),它們全是上帝 / 天主的話語,佔據着猶太律法 / 法律的核 心。

y 在猶太律法 / 法律傳統中,猶太人把「十誡」中十條誡命看為 613 條誡律的 範疇或分類系統,而不只是十條個別的誡命。613 條誡律中每條誡律都可以歸 入「十誡」中其中一誡的類別,換言之,猶太人所有誡律都可說衍生自「十誡」。 y 猶太人十分尊重律法 / 法律傳統,他們至今仍然謹守這 613 條誡律,以此指

引他們生活的所有層面,期望自己的生活可以符合上帝 / 天主的心意。猶太 人必須恪守這 613 條誡律,違反誡律是一種冒犯上帝 / 天主的罪惡,必然受 到懲罰。

2.

猶太律法 / 法律中,613 條誡律歸入以下十個範疇:

y 相信上帝 / 天主(源自第一誡)

y 禁止不適當的崇拜(源自第二 / 一誡)

y 禁止起誓(源自第三 / 二誡)

y 紀念神聖時間(源自第四 / 三誡)

y 孝敬父母和教師(源自第五 / 四誡)

y 禁止傷害別人身體(源自第六 / 五誡)

y 禁止性方面不道德(源自第七 / 六誡)

y 禁止偷竊(源自第八 / 七誡)

y 禁止以說話傷害人(源自第九 / 八誡)

y 禁止貪心 (別人妻子和他人的財物)(源自第十 / 九、十誡)

3.

猶太法典 Talmud

y 「塔爾穆德 / 塔爾慕得」(Talmud)是猶太教的口傳律法 / 法律總集。這套 猶太法典的內容源於舊約聖經,把公元前 500 年至公元後 500 年間,猶太先哲 的口頭傳述纂集編纂而成。

y 猶太法典的編纂目的,是為了以猶太人的實際生活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提供 一種更完整、更有系統、更實用的人生準則。

y 猶太法典的內容涉及社會生活,其中有多處論及羣體與個體的關係,其要旨集 中在以下三個命題上︰

- 每個人在思想和觀念上要把羣體利益放在首位,個人的作為與羣體的得失 息息相關。

- 每個人要在行為上融於羣體中。猶太人認為背離集體是一種罪惡,一個人 若脫離他所屬的羣體,即使他學問蓋世,也無法承蒙上帝 / 天主的恩典 / 恩寵。

- 在任何情況下,個體不得危害羣體,否則會遭到應有的處罰。

西乃之約 / 西乃盟約 (下) 教師參考資料一 2-2

資料一(續)︰十誡對猶太人的影響

參考資料︰

1. Tracey, Rich. “Aseret ha-Dibrot: The "Ten Commandments"”, http://www.jewfaq.org/10.htm

2. 張倩紅 (1999):《猶太人‧猶太精神》(猶太法典 Talmud─塔爾穆德)

www.fjweb.fju.edu.tw/lcyeh/lit/material/2_5/%B5S%A4%D3%AAk%A8%E5Talmud.doc

西乃之約 / 西乃盟約 (下) 教師參考資料二 2-1

資料二︰基督信仰傳統與猶太人

在文檔中 引言 (頁 14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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