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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至今(前總統執政晚期迄今)

在文檔中 職業股東之問題與對策 (頁 49-52)

第三章、 我國職業股東之歷史及相關案例

第四節、 2006 年至今(前總統執政晚期迄今)

儘管檢警每年都接獲通知,將針對惡意鬧場,甚至介入經營權的職 業股東,在蒐証齊全後提報為治平對象,不過效果有限,因為股東會本 來就是讓小股東針對公司經營疑問暢所欲言。又如台積電 2008 年 5 月 7 日之股東會,由於董事長張忠謀主持議程態度堅定,一再強調,不遵守 議事規則,發言條沒有要旨的都不能發言,引來股東黃德榮強烈不滿,

除了批評張忠謀失常,更二度逼退,甚至說出「乾脆退休回家抱孫子」

的話來 69

法務部 2007 年 4 月 18 日召開擴大部務會報,部長施茂林有鑒於各 大上市上櫃公司股東會即將到來,卻常有職業股東藉機鬧場,不但嚴重 影響企業營運,同時損及其他股東權益,不但親自指示高檢署統籌規劃 調查,並針對已掌握的 32 名特定對象深入偵辦 70根據流傳在各上市櫃公 司及法務部的一份資料顯示,就明列了許多職業股東 71

最後在檢警的蒐證、監控下,破獲黃德源職業股東集團,經檢察官 向法院聲請羈押涉案的黃德源等 14 名被告,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其 中 13 名該職業股東集團成員。這是僅次於 1998 年 3 月 21 日,檢調掃 黑逮捕治平 專案對象王建文等 15 名至尊盟成員,介入高興昌、台光等

68楊伶雯,花絮,台積電股東會來了 3 名特殊股東,張忠謀力抗,東森新聞,2005 年 5 月 10 日。

http://www.ettoday.com/2005/05/10/185-1788577.htm 。2010.6.8;呂國禎,職業股東:七大類、五天王,新 新聞,第 798 期,2002 年 6 月 20 日至 6 月 26 日,第 70 頁。

69楊伶雯,股東會/專業股東逼退張忠謀!? 蔡力行:完全不能接受,東森新聞,2007 年 5 月 7 日。

70林俊宏,法部鎖定 32 名職業股東,自由時報,2007 年 4 月 19 日。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pr/19/today-so4.htm。2010.6.8

71 該名單實際成員因涉及當事人名譽,故予以省略。

上市公司股東會後 10 年來最大規模掃蕩職業股東行動。 檢方是以被告 黃德源等人觸犯刑法恐嚇取財罪,及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並 有逃亡串供、湮滅證據之虞,在 2008 年 7 月 24 日深夜向法院聲押該集 團 14 名成員,法院漏夜開庭審理後裁定其中 13 名被告羈押禁見,另 1 名 10 萬元交保且限制出境。

法院裁定羈押理由指出,黃德源等人所涉案情,嚴重影響 股市交易 秩序及上市櫃公司股東會的正常 運作,加以被告等所犯組織犯罪為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重罪並有串供、湮滅證據之虞,構成羈押要件,裁定 羈押禁見。黃德源為首的犯罪集團,涉嫌以 9 家 投資公司名義,購買 16 家上市櫃公司 股票,藉此取得參加股東會資格,再由手下拜訪上市 櫃公司經營者或股東會承辦人,威脅他們必須以 15 萬元至 50 萬元不等 價格,訂購股東會紀念品或購買 雜誌廣告版面,若有不從,則派人干擾 股東會進行。

檢方列為被告的 14 名該職業股東集團成員為黃德源、葉蔭、陳世 杰、劉越、黃麗華、談慶亮、陳慶繽、鄭朝進、鄭村財、陳宏業、詹昭 平、陳韋臻、黃吉清、陳家琪 72。以黃德源為首的職業股東集團,涉嫌 以干擾上市上櫃公司股東會議程為由,向中華航空等上百家公司,威脅 以高價購買紀念品、刊登廣告版面。台北地檢署偵結,依恐嚇取財罪嫌 起訴黃德源等 13 人,其中黃德源遭求刑 3 年 6 月,其餘 12 人各求刑 1 年 6 月。起訴的 13 人,係黃德源、黃麗華、詹昭平、葉蔭、談慶亮、

鄭朝進、鄭林財、陳宏業、陳慶繽、陳韋臻、陳世杰、黃吉清及劉越。

檢方認為,職業股東集團有重複犯罪的習慣,請求法院對 13 人宣告強 制工作。

起訴書指出,黃德源曾在 1999 年間,就以干擾上市櫃公司股東會 議程手段,恐嚇取財,遭法院裁定交付感訓處分。黃德源出獄後,在 2006 年間,重新召募黃麗華等人,設立庭佳實業、今群、訊立、宗鼎、兆元 等投資公司,及晶讚網路廣告、晶讚財務顧問、申億等 9 家公司,然後 以公司或集團成員的名義,向華航、仕欽科、百略醫藥科等數百家上市 櫃公司,購買 5 股、10 股或 100 股等不等的持股,目的僅在於取得參加 股東會機會。隨後,黃德源即指示黃麗華等成員,以 3 至 5 人為 1 組,

親自前往拜訪上市(櫃)公司之經營者或股東會承辦人,以「你們公司 財報適法性有問題,會在股東會上面提出意見」、「如果買我們公司紀 念品,我們就不會參加股東會」、「我們黃老闆在業界的名聲你們公司

72張國仁,影響股市交易秩序 黃德源集團 13 職業股東裁押,工商時報,2008 年 7 月 26 日,

http://tw.stock.yahoo.com/news_content/url/d/a/080726/3/12dsh.html。 2010.6.8

應該會知道」、「老闆個性就是越看不起他,他就越看你」、「我拜訪 東鹼,人家有誠意,我個人回去報告就不去開,不然我們老闆親自押陣,

把你們轟得滿頭包」等語,恐嚇上開公司經營者或承辦人,使渠等心生 畏懼,以高於市價 2 至 3 倍,約新臺幣(下同)10 至 20 萬元之價格,

購買渠公司所仲介之Career就業情報雜誌之廣告版面,若有不從,則由 詹昭平率領葉蔭、談慶亮、鄭朝進、鄭林財、陳宏業、陳慶繽、陳韋臻、

黃吉清、陳世杰、劉越等 9 名員工,以 3 至 5 人為 1 組,分別前往上 市(櫃)公司股東會,進行冗長、挑釁式發言而干擾股東會之進行,或 事後對上(市)櫃公司提出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訟。上開公司經營者或 承辦人為避免股東會會議程序延宕造成金錢損失,或不當發言造成會議 主席難堪,或重要決議因程序問題面臨司法訴訟,或為避免受上級責難 而工作不保,不得不自掏腰包,給付數萬元不等價格,只為求黃德源等 人能離場或不再干擾股東會之進行,另則有被迫上簽呈請求公司,向黃 德源之公司購買紀念品或廣告版面,換取日後股東會進行之順利,黃德 源等人以此方式共計取得數百萬元不等不法利益。嗣因部分公司不堪其 擾,向內政部警政署提出檢舉 73

在黃德源移送法辦後,曾擔任職業股東黃德源重要幹部的楊蓉,於 2007 年自立門戶,涉嫌夥同員工組成 6 人禿鷹集團,以開設禮品店及雜 誌社名義,要求上市櫃公司刊登廣告、贊助現金,否則恐嚇將在股東會 上鬧場;刑事局目前已掌握上百家公司匯款,總金額達數千萬元,楊蓉 則被提報治平對象獲准。雖然刑事局偵七隊去年破獲黃德源職業股東集 團,逮捕 14 人中有 13 人遭到羈押,復經起訴,已如上文所述,而隸屬 該集團的女主嫌楊蓉從中學習不給錢賺就搗蛋的技巧後,夥同姜淵文以 姜的胞兄擔任人頭,成立春暉協和有限公司及協和雜誌社,讓旗下成員 成為上市或上櫃公司持有 5 股左右的小股東,並學習教戰守則,以便在 股東會上發言或杯葛議事程序進行。由於楊蓉及禿鷹成員在拜會各公司 時,都會打著黃德源的名號,讓各公司在第一時間就了解楊嫌等人的來 意,為了息事寧人,只好配合被迫承購 6 到 10 萬元不等的雜誌廣告版 面、贊助周年慶現金或讓其承包股東會紀念品。目前已有台塑集團、國 賓飯店等 12 家上市櫃公司完成報案手續,警方因而提報楊蓉為治平對 象獲准,並將持續追查有匯款或登廣告的台積電、國泰世華等百家公司 是否也曾遭恐嚇取財。不過,楊蓉等人到案後,僅坦承確實有參加股東 會,但強調並無強行要求或恐嚇上市櫃公司贊助付錢。由於警方從去年

73陳志賢,騷擾上市公司職業股東黃德源 13 人被起訴,中時電子報,97 年 9 月 4 日。臺灣臺北地方 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97 年度偵字第 16264 號。

10 月開始就陸續展開蒐證,前日深夜見時機成熟,兵分多路,分別在台 北縣市及台中市等地,同步展開搜索,當場查扣到檢舉上市櫃公司草 稿、議事手冊、教戰守則等資料,訊後依恐嚇取財及違反組織犯罪條例 將一干人送辦 74,並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恐嚇取財罪嫌聲請簡 易判決處刑 75

在文檔中 職業股東之問題與對策 (頁 4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