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oy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Institutional Repository:Item 310901800/3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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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朝陽科技大學社會工作系 Department of Social Work Chaoy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碩士論文 Thesis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替代役役男違規行為調查研究 Study on Violation Behaviors for A Sample of Alternative Servicemen. 指導教授:劉邦富 (Pang-Fu Liu) 研 究 生 : 張紋慎 (Wen-Shen Chang) 中華民國 107 年 1 月 January , 2018.
(3) 中文摘要 本研究目的針對替代役役男違規行為與個人背景、自我控制、同儕 互動、服勤狀況做調查研究,依研究發現驗證違規行為與各變項皆有相關 性,依各變項相關性做減少違規行為建議。替代役計有 17 個役別,以替 代役人數較多,較為民眾所知的五大役別(警察役、消防役、社會役、教 育服務役、醫療役)做調查研究。 違規行為是依據各服勤單位制定的服勤管理須知內,替代役役男服勤 期間內禁止的事項,如:遲到早退、儀容不整、與他人衝突、喝酒開車、 聚眾滋事、使用管制藥品、與長官言語衝撞、無故缺席、不配合服勤事宜、 侵犯公務物品等,違反其禁止事項皆為替代役役男違規行為的認定。 本研究結果發現,違規行為與個人背景、父母婚姻關係、沉迷習慣方 面、自我控制高低、同儕互動關係、服勤單位管理方式都有相關性。 替代役役男遭遇其服勤情緒及適應能力,為協助替代役役男解決問題, 防治其所遭致的霸凌或不友善對待行為,避免自傷事件發生,提高預警功 能,依據個人背景、沉迷習慣、心理困擾、同儕互動、服勤管理,以社會 工作方式提出三級處遇建議。 關鍵字:替代役役男、違規行為、自我控制、同儕互動、服勤狀況 I.
(4)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investigate violation behaviors with personal background, self-control, peer interaction and service status of Alternative Servicemen.According to the study, it is found that there is a correlation between the non-compliance behaviors and all the variables, suggestions for violations. There are seventeen types of substitute service, we chose the most five major type and known for the public (including Police service, Fire service, Social service, Educational service and Medical service) to do survey. Violation Behaviors are depended on each 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 of service units which the Alternative Servicemen are prohibited to engage in such as: Being late or leaving early, being short of appearance, being in conflict with others, drunken and driving, getting together in trouble, using controlling drugs, collide with the official's by words, being absent without any reason, not willing to cooperate with serving affairs, and infringing upon official goods, etc. These all are identified to be the finding facts of violation behaviors. The result of this study found that violation behaviors are related to personal background, marital relationship, addictiveness, low/high self-control, peer intera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 of service units. In order to help Alternative Servicemen who confronted with emotion and adaption in service time to solve problems, to prevent or deal with bullying or unfriendly treat behaviors, alternative servicemen may be prevented from taking any self-mutilation and improving early-warning functions. Based on their personal background, addictiveness, psychological distress, peer interaction and service management, we take steps of social work measures to put forward three level situation recommendations.. Key Word: Alternative Servicemen 、 Violation Behaviors 、Self-control、 Peer interaction、Service status II.
(5) 誌謝 回首看這 2 年半的日子,能走到這裡完成碩士學位,感覺很不真實, 在過程中感謝老師們的指導和陪伴,首先是指導教授─劉邦富老師,經過 不斷討論跟修正,老師用無限耐心引領著,協助不成熟的我給予建議與包 容,校內口試委員─李華璋老師,協助量化研究部分,在統計基礎不好的 程度下,交出去的資料,老師看了直搖頭,不知從何指導仍盡力協助,加 上校外口試委員─林瑞欽老師,給予的建議與指導,才能把這篇論文完成, 老師們提供的養分是完成學程重要的支持,還要感謝中正大學副教授曾淑 萍老師自我控制量表的授權同意書,當時聯絡老師時,老師正在國外,也 盡力幫忙給予協助,更要感謝校內同學與系上主任、老師們、助教、學長 姐、學弟妹的支持與陪伴,給予鼓勵與信心。 整個研究過程裡有很多貴人協助,在研究對象抽樣簽呈得到單位長官 同意,管理組輔導科黃科長千佑、吳視察茝蘋在研究過程裡給予很多正向 鼓勵與協助,役男俊良、志瑋、士傑、宜峰、峻羽、宥霖等,協助研究方 法的學習重新奠定基礎,與問題解決,在問卷蒐集過程裡,很多單位管理 人員幫忙,如:法務部矯正署郭隊長、內政部警政署李巡佐、鄉公所蘇先 生、區公所洪小姐、保安警察陳小姐…等都全力協助,在過程裡有感動跟 III.
(6) 關懷,警政署李巡佐將蒐集完成的問卷郵寄回來,打開包裹是一陣感動及 眼眶泛紅,一大份整理好的問卷用兩條黑繩子綁著方方正正的資料,是巡 佐的期許,在眼前的呈現,郭隊長關心研究學程的進度,給予關懷跟問候, 都是滿滿的支持跟信賴。 在研究學程裡,家人的陪伴一切盡在不言中,每個熬夜的日子家人不 捨在心裡,責怪與情緒釋放,裡面都是滿滿的愛和關心,堅持把這階段完 成,是忠於自己的選擇,在挫折與偷懶的時光裡,想起選擇的初衷,讓動 力充滿繼續努力,走了就不要放棄,不要回頭,往前再往前就對了,終於 走到這裡,感謝一路上陪伴支持的所有人。 紋慎 謹誌. IV.
(7) 目錄 中文摘要 ..................................................................................................................................... I Abstract .................................................................................................................................... II 誌謝 ........................................................................................................................................... III 目錄 ............................................................................................................................................ V 表目錄 ...................................................................................................................................... VII 圖目錄 ....................................................................................................................................... IX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緣起 ............................................................................................................................... 2 第二節 研究目的 ............................................................................................................................... 5 第三節 名詞解釋 ............................................................................................................................... 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8 第一節 我國替代役制度發展概況 ................................................................................................... 8 第二節 五大役別違規行為探討 ..................................................................................................... 26 第三節 違規行為相關研究 ............................................................................................................. 35.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53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研究假設 ......................................................................................................... 53 第二節 研究對象 ............................................................................................................................. 56 第三節 研究工具 ............................................................................................................................. 60 第四節 資料分析 ............................................................................................................................. 68.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 71 第一節 研究對象背景變項分析 ..................................................................................................... 71 第二節 替代役役男違規行為現況分析 ......................................................................................... 78 第三節 替代役役男不同背景變項對違規行為分析 ..................................................................... 82 第四節 替代役役男服役前不同心理困擾對違規行為分析 ......................................................... 98 第五節 替代役役男自我控制、同儕互動、服勤狀況對違規行為分析 ................................... 103 第六節 替代役役男單位管理人員質性訪談內容 ....................................................................... 113 V.
(8)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25 第一節 研究發現 ........................................................................................................................... 125 第二節 建議 ................................................................................................................................... 130 第三節 研究計畫的嚴謹性與研究倫理 ....................................................................................... 137. 參考文獻 ................................................................................................................................ 140 附錄一替代役役男生活及行為研究問卷 ............................................................................ 158 附錄二役男服勤單位管理人員訪談大綱 ............................................................................ 163 附錄三管理人員訪談同意書 ................................................................................................ 164. VI.
(9) 表目錄 表 2-1 近 10 年我國徵兵及齡男子教育程度調查結果統計 ................................ 11 表 2-2 替代役役男服役役期表 .............................................................................. 12 表 2-3 替代役基礎訓練役男人數統計表 .............................................................. 13 表 2-4 警察役替代役效益-以保安警察為例 ........................................................ 14 表 2-5 消防役核配人數 .......................................................................................... 16 表 2-6 教育役服勤效益說明 .................................................................................. 20 表 2-7 近五年內政部核定醫療役男人數 .............................................................. 21 表 2-8 於偏遠地區服勤之醫療役男人數(統計時間:106 年 6 月 15 日) ......... 23 表 2-9 五大役別服勤管理辦法違規事項表 .......................................................... 28 表 2-10 警察役服勤管理要點整理 ........................................................................ 29 表 2-11 消防役服勤管理要點整理 ........................................................................ 30 表 2-12 社會役服勤管理要點整理 ........................................................................ 31 表 2-13 教育服務役服勤管理要點整理 ................................................................ 32 表 2-14 醫療役服勤管理要點整理 ........................................................................ 33 表 3-1 訪談人員基本資料 ...................................................................................... 58 表 3-2 發放調查問卷役別明細 .............................................................................. 59 表 3-3 問卷題目分類:本量表自我控制分為 6 個因素 ...................................... 64 表 3-4 問卷參考量表 .............................................................................................. 65 表 3-5 問卷參考量表 .............................................................................................. 66 表 3-6 質性訪談項目分類表 .................................................................................. 68. 表 4-1 研究對象基本資料之次數分析表 .............................................................. 75 表 4-2 替代役役男違規行為現況分析 .................................................................. 78 表 4-3 在不同背景在重大違規行為和一般違規行為之差異 .............................. 82 表 4-4 不同服役役別在違規行為之差異 .............................................................. 83 表 4-5 不同服勤地點變項在違規行為之差異 ...................................................... 84 表 4-6 不同教育程度在違規行為之差異 .............................................................. 85 表 4-7 不同父母婚姻關係在違規行為之差異 ...................................................... 87 表 4-8 不同家庭經濟狀況在違規行為之差異 ...................................................... 88 表 4-9 不同沉迷習慣喝酒在違規行為之差異 ...................................................... 90 VII.
(10) 表 4-10 不同沉迷習慣抽煙在違規行為之差異 .................................................... 92 表 4-11 不同沉迷習慣吃檳榔在違規行為之差異 ................................................ 94 表 4-12 不同服替代役原因在違規行為之差異 .................................................... 96 表 4-13 服役前的不同心理困擾下重大違規行為差異 ........................................ 99 表 4-14 服役前的不同心理困擾下一般違規行為差異 ...................................... 101 表 4-15 重大違規行為和一般違規行為相關分析 .............................................. 105 表 4-16 重大違規之迴歸分析 .............................................................................. 107 表 4-17 一般違規之迴歸分析 .............................................................................. 108. VIII.
(11) 圖目錄 圖 1 社會役役男公立機關與私立機構人數分布圖 .............................................. 18 圖 2 研究架構 .......................................................................................................... 53. IX.
(12) 替代役役男違規行為調查研究 第一章 緒論. 柴契爾夫人說, 注意你的思想,因為他們會變成言語; 注意你的言語,因為他們會變成行為; 注意你的行為,因為他們會變成習慣; 注意你的習慣,因為他們會變成你的人格; 注意你的人格,因為他們會變成你的命運; 我們想的是什麼,就會成為什麼樣的人。電影「鐵娘子」的名言. 「我們想的是什麼,就會成為什麼樣的人」這句話深深震撼心裡的某 部分,原來人可以藉著思想、言語、行為、習慣,重塑個人人格,進而創 造自己的命運,在社會洪流裡,都要依循社會價值做好符合身分的表現, 在每天的社會新聞裡,很多社會問題也不符合社會規範,違規行為產生的 因素值得探究,以替代役役男作為了解違規行為的一個開始。. 1.
(13) 第一節 研究緣起. 每天接送小孩的時間,在校門口穿著制服的少年在協助學生交通管制 與學生安全;在社福單位見到穿著制服的少年協助機構事宜,如:送餐、 機構環境維護;原來這個穿著制服的身分稱作「替代役」,對這個穿制服 的身影是好印象的開始,因緣際會來到現任工作,主要業務是協助替代役 役男心理困擾諮商輔導轉介部分,在實務中替代役役男心理困擾部分,包 括:情緒失衡、服勤不適應、人際關係、情感問題、家庭婚姻、自傷防治、 精神疾病、生理健康、行為偏差等,讓研究者想知道替代役役男在服勤單 位發生違規行為情形。 替代役役男服役年齡為 19-23 歲屬於青少年後期,在 Erikson 發展理 論這個階段是自我統整(認同)與角色混淆時期,少年時期的行為取向,與 未來生活適應是有高度相關連性,自我控制能力發展與接觸偏差同儕的關 係是互相影響的變動歷程,也是一種偏差循環 (譚子文,2014)。役男年 齡與思考模式,在青少年後期和成年人初期之間,發生偏差行為會因一般 心理因素,及外在管理不當因素影響其思考型態,分為自我中心、價值觀 念偏差、逞兇鬥狠英雄主義等三項(黃憲文,2006)。 2.
(14) 違規行為會因為不同的背景,跟不同文化影響,在社會條件及創造力 不足情況下,如家庭脆弱支持度不足、學校教學資源不足、多元文化複合 認知不足、及社會對賦予社會性別意義的矛盾,年輕男性被困在社會文化 因素裡,若內部心理資源,及外部社區資源,加上鉅視社會環境影響,容 易造成違規行為的產生(Paul R. Golding,2012)。 服兵役是國民的應盡的義務,替代役役男透過成功嶺基礎訓練,由替 代役役男自行選擇的役別,並接受各役別不同的專業訓練,分發單位服勤 對替代役役男而言是來到一個陌生場域,加上替代役役男不同的家庭背景、 個人特質、社會化程度及自我控制能力,因應不同服勤環境的同儕互動、 服勤單位管理方式,到單位服勤需遵從各單位服勤管理辦法,若不遵從就 會造成違規行為。 在 Kohlberg 道德發展理論中,從日常生活中很多案例,都會有違規 行為產生,如:紅綠燈是做參考用,有警察在旁才要守規矩,沒有警察在 旁不用守規矩、在外面散步可以亂丟垃圾在自己家都要規規矩矩垃圾不能 亂放..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每天都在發生的事(葉重新, 2010)。. 3.
(15) 本研究透過與各服勤單位管理人員訪談內容,做逐字稿佐證替代役違 規行為的情形,了解單位管理人員如何因應協助、及單位管理人員的人身 安全探討,再以量化研究方式將替代役役男的不同背景包括:服役役別、 服勤單位城鄉差距、教育程度、父母婚姻關係、家庭經濟程度、沉迷習慣 經驗、服役前之不同心理困擾、服役原因,與替代役役男到服勤單位後, 自我控制、同儕互動、服勤單位管理方式作深入瞭解。. 4.
(16) 第二節 研究目的. 依兵役法第 1 條揭示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兵役法第 3 條:男子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役,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除役,稱為役齡男子,替代役役男從入伍到成功嶺接受基礎訓練, 內容包含體能訓練、團體生活適應訓練、人際關係互動學習..等,在分發 單位前依役男選擇服勤役別如:教育役、消防役、警察役..等,繼續接受 專業訓練。 家庭是每人最初社會化的場域,違規行為產生因素不是一朝一夕產生 的,成長脈絡是有跡可循的,從團體生活與同儕互動學習社會適應情形, 依據家庭給予支持度增強或弱化自我控制情形,在自我控制理論裡,低自 我控制與不良習性偏差行為有顯著正相關,符合一般化犯罪理論論述,低 自我控制者較容易從事偏差犯罪行為 (邱煥昌,2017;陳慧如,2004;曾 淑萍,2000) 。在監獄裡受戒治人及受刑人其憂鬱傾向高於入監前比例, 低自我控制與易怒傾向和憂鬱傾向具相關性呈現(林素菁,2013),本研究 以替代役役男違規行為的產生,包括:背景與家庭狀況、城鄉差距與沉迷 習慣、自我控制能力、與同儕互動情形、與服勤單位狀況調查分析做研究。 5.
(17) 本研究將違規行為納入問卷內,針對替代役役男做比較分析,提出減 少違規建議,列為檢討改進事項。. 透過「替代役役男生活及行為研究問卷」進行研究分析,作減少替代 役役男違規行為建議,希望達到預防成效,本研究問題如下: 1. 替代役役男不同背景對違規行為的影響。 2. 替代役役男服役前不同心理困擾對違規行為的影響。 3. 替代役役男自我控制 6 大面向、同儕互動、服勤狀況對違規行為的 影響。. 本研究目的如下: 1.了解服勤期間替代役役男違規行為的情形。 2.找出替代役役男違規行為與個人背景、自我控制、同儕互動、服勤 狀況的模式。 3.依研究發現提出假設預測力,做減少違規行為建議。. 6.
(18) 第三節 名詞解釋 本研究之名詞定義如下: 壹、 替代役役男 役齡男子於需用機關擔任輔助性工作,履行政府公共事務或其他社 會服務;或於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政府機關、公立研究機關(構)、大學 校院、行政法人或財團法人研究機構及民間產業機構從事科技、產業研 究發展或技術工作 貳、違規行為 是指在本調查研究依據替代役役男五大役別(警察役、消防役、社會 役、教育服務役、醫療役)各服勤單位制定的服勤管理須知內,載明替代 役役男服勤期間內禁止的事項,如:遲到早退、儀容不整、與他人衝突、 喝酒開車、聚眾滋事、使用管制藥品、與長官言語衝撞、無故缺席、不 配合服勤事宜、侵犯公務物品等,違反其禁止事項皆為替代役役男違規 行為的認定。. 7.
(19)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主要分三個部分討論,第一部分為我國替代役制度發展概況,將 從替代役實施開始分為三階段概述,及對五大機關實施效益做討論;第二 部分是違規行為意義、五大役別替代役服勤管理辦法違規事項之探討;第 三部分是以服勤期間影響替代役役男違規行為,從個人背景、自我控制、 同儕互動、服勤單位管理方式等面向加以討論,完成替代役役男違規行為 調查研究。. 第一節 我國替代役制度發展概況 在 1990 年代,國家結構需要調整,在解除戒嚴以後,社會急速變化 各種新的社會問題產生,當時社會案件頻傳,解除戒嚴後,民眾可以合法 行使集會結社權,如:野百合學運、廢除刑法 100 條行動等,對抗各種既 有體制力量紛紛崛起,政府由威權轉型到民主。當時有少部分役齡男子, 因為宗教因素拒絕服兵役,如:「耶和華見證人」教派門徒,在全世界超 過百萬信徒,因特殊信仰堅持寧死亡也不願輸血、不拿刀槍。 8.
(20) 壹、替代役制度政策背景 在 1973 年到 1975 年臺灣東部有數十起拒服兵役事件,與教徒鼓吹有 關,涉嫌煽惑教徒遭起訴,提起大法官釋憲,在 1999 年做出解釋,認為 國家應保障人民有宗教信仰之自由,不得因宗教信仰關係而免役,並參考 歐洲其他國家替代役制度,奠定我國替代役制度的基礎。(內政部役政署, 2011 年) 替代役實施在第一階段是 1994 年國防部部長孫震在臺北世貿專題演 講中表示國軍將展開十年兵力精簡計畫,在 1997 年一群大學生在總統府 及中正紀念堂表演行動劇,在 1998 年國防部實施「精實案」,在縮編部 隊人力的統計數據中,預計 2000 年有 9 萬役男無法順利入伍,面對社會 檢討兵役制度聲浪下,在 1999 年國防部再次評估實施募兵制的可行性, 1999 年一月成立「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在 2000 年總統大選當選人陳水 扁先生,依據競選所提國防白皮書,繼續推動調整兵力結構與縮短役期政 策,替代役實施條例在 2000 年 1 月 29 日完成三讀,並由總統公告自 2000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替代役。. 9.
(21) 替代役實施在第二階段是 2000 年到 2003 年,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第 13 條,替代役役男短期軍事基礎訓練,由內政部委託國防部辦理,以成功 嶺為訓練場地。 替代役實施在第三階段是 2004 年 2 月內政部自行辦理替代役管理幹 部訓練,以任務編組方式設立「替代役訓練班」,由署長、副署長擔任班 主任與副班主任,設行政秘書跟副執行秘書各一人,替代役訓練班分別設 立「教務」、「後勤」、「行政」三個組別,協助役男生活管理、醫療體 系、由統一廠商提供各中隊服役役男之均衡飲食、訓練役男強健體魄。 2004 年到 2017 年超過 10 年,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 4 條規定區分如下: 1.一般替代役服役類別:(1)警察役;(2)消防役;(3)社會役;(4) 環保役; (5)醫療役;(6)教育服務役;(7)農業服務役;(8)其 他經行政院指定之役別:文化服務役、司法行政役、外交役、土地測量役、 經濟安全役、體育役、公共行政役、觀光服務役、替代役主要以輔助相關 勤務為主。2.研發替代役。3. 產業訓儲替代役。超過 17 個役別,替代役 制度,是以照顧弱勢族群為主軸的公益服務役別,得到機構與民眾的肯定。 (內政部役政署,2011)。. 10.
(22) 替代役受高等教育人數增加,普遍教育程度提升。徵兵及齡男子人數: 106 年徵兵及齡男子(87 年次)計 13 萬 8,975 人,較 105 年減少 2 萬 9,144 人(-17.34%),與 97 年人數相比,減少 2 萬 3,142 人(-14.27 %)。教育程度:以高中(職)者 6 萬 7,639 人及大專以上者 6 萬 7,263 人 居多數,分別占 48.67%及 48.40%,合計占 97.07%;其中大專以上者 106 年比率為 48.67%,105 年比率為 46.74%,人數比率上升 1.66%,97 年比率為 42.55%與 106 年相比,增加 5.84%;而學歷為國中 97 年比率 為 5%,106 年比率為 2.37%,下降-2.63%,受高等教育人數愈來愈多, 表示替代役素質逐年提升 (表 2-1)。 表 2-1 近 10 年我國徵兵及齡男子教育程度調查結果統計 及齡男 當年出生 及齡男子 大專以 高中 年別 國中 子年次 人數 總人數 上 (職) 97 年 78 315299 162117 42.55% 49.21% 5.00% 98 年 79 335618 174772 45.56% 48.89% 4.22% 99 年 80 321932 166380 45.35% 49.86% 3.93% 100 年 81 321632 166945 46.39% 49.55% 3.43% 101 年 82 325613 168953 47.30% 49.27% 2.96% 102 年 83 322938 166033 48.40% 48.60% 2.61% 103 年 84 329581 167811 47.00% 50.06% 2.63% 104 年 85 325545 167458 46.96% 50.10% 2.51% 105 年 86 326002 168119 46.74% 50.26% 2.51% 106 年 87 271450 138975 48.40% 48.67% 2.37% 資料來源:內政部役政署(研究者整理). 11. 其他 3.23% 1.33% 0.85% 0.62% 0.47% 0.38% 0.32% 0.43% 0.49% 0.56%.
(23) 替代役之來源有二,其一為常備役體位者,兵役人數超過要徵集之兵 役人數,得依志願申請轉服替代役;其二為替代役體位者,一律徵服為替 代役。常備役體位得以專長資格申請服一般替代役,役期為 1 年 15 天(表 2-2),至於常備役體位申請轉服替代役之條件,可區分為宗教因素、家庭 因素、專長資格、志工資格及一般資格等五種,常備役體位替代役役男申 請家庭因素資格人數較多,宗教因素資格及志工資格申請替代役人數較少。 表 2-2 替代役役男服役役期表 替代役申請 替代役服役期間 替代役體位服一般替代役 82 年次以前服役 1 年 83 年次以後服役 4 個月 以家庭因素(不分體位)申請服一般替 82 年次以前服役 1 年 代役 83 年次以後服役 4 個月 常備役體位以專長資格申請服一般替 82 年次以前 1 年 15 天 代役 83 年次以後 6 個月 常備役體位資格申請服一般替代役 82 年次以前服役 1 年 15 天 83 年次以後服務 4 個月 5 天 研發替代役/產業訓儲替代役 1 年 6 個月 107 年後無產業訓儲替代役 資料來源:內政部役政署網路資料(研究者整理). 貮、替代役實施效益 替代役是我國兵役制度的一種,政府運用替代役人力投入國家建設, 及社會服務工作,強化國家整體力量,實施替代役制度為促進社會公共利 益,增進政府公共行政能力,發揮軍人天職(吳萬春,2010)。 12.
(24) 依據兵役法規定,男子年滿 18 歲翌年,應受徵兵處理,另為因應募 兵制,凡 83 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可改徵服 4 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或 申請 6 個月替代役役別,截至 2015 年 7 月替代役需用單位累積總人數已 達到 280,308 人(表 2-3)。警察役是替代役補充人力最多的役別,2016 年 起受理副學士以上學位且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得自願申請甄選服產 業訓儲替代役,因 82 年次以前役男多為研究所以上學歷,選服產業訓儲 替代役意願甚低,服役人數不符制度申辦規模,自 107 年以後不再實施產 業訓儲替代役。 表 2-3 替代役基礎訓練役男人數統計表 主管機關 需用機關 總人數 需用機關 總人數 司法院 6,178 外交部 1,780 內政部暨 地政司 971 教育部 46,834 所屬 警政署 43,539 經濟部 6,668 消防署 25,001 衛生福利部 10,082 營建署 2,485 環保署 6,179 役政署 39,173 921 重建會 1,754 其他 20,981 退輔會 6,349 法務部暨 法務部 21,833 文化部 5,639 所屬 行政執行署 8,344 原民會 342 調查局 1,018 農委會 3,222 高檢署 4,133 勞動部 1,282 廉政署 114 其他 10,857 交通部 6,104 總人數 280,308 資料來源:內政部役政署需用單位替代役男累積總人數(研究者整理). 13.
(25) 替代役需用機關很多,以需用機關使用五大役別之警察役、消防役、 社會役、教育服務役、醫療役,說明需用機關實施替代役之效益: 1、. 警察役 警察役主要從事社區巡守、處理群眾事件、輔助治安維護、長官交代. 各項派遣任務,在執勤期間,有緊急事態發生時,需要當下應變處理及迅 速的通報。在專業訓練期間除專業外,還需具備圓融的人際關係,課程中 訓練各種實用的警棍術及擒拿術;學科上,教授有關的警察業務條例、替 代役法規、刑法等等, 替代役役男服警察役機關勤務包括:保安警力(表 2-4)、社區巡守、交通助理、安全維護、收容處所與矯正機關服勤輪班, 需用機關為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交通部、法務部(矯正署)。. 1.架設鐵拒. 表 2-4 警察役替代役效益-以保安警察為例 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保安警察第四總隊 保安警察第五總隊(51 (454 人) (88 人) 人) 架設鐵拒馬 2,840 架設阻材協勤工作 人次(架設鐵拒馬 計投入 720 小時。 3,960 具。架設福會 床 200 床。). 14.
(26) 2. 營區安全 1.每日服勤 36 人次 (9 個月) 值班勤務 2,426 班 次 18228 小時。 2. 中隊守望每日服 勤 10 人次(4 個中 隊). 3. 公益活動 525 人次 64.5 小時 捐血 86,300cc 關懷老人 54.5 小 時,受益 661 人。. 1.290 天大門警衛 11,700 班次, 23,400 小時。 2.巡邏勤務 10,299 班次,11,814 小時 3.守望勤務計 10,800 班次 10,800 小時。 1.員工消費合作社 公差服務 8964 班 (17,928 小時)。. 2.役男擔任輔助性 淨灘、環境綠化工 員工餐廳伙食公差 作計 10 小時,10 人 工作(7612 班、 次,受益 210 人。 15,224 小時)。. 1.每日編排 24 小時值 班、巡邏勤勤務不間 斷,共需各 12 個班次 2.106 年 1 月至 6 月值 班服勤時數為 2,928 小 時 3.巡邏勤務時數為 3,660 小時 4.共服值班、巡邏勤務 6,588 小時。 1.106 年 1 月 18 日寒冬 添愛送年菜活動 14 人 次、6 小時。 2.106 年 1 月 18 日傳遞 幸福做公益活動 14 人 次、6 小時。 3.106 年 3 月 16 日高雄 市大社區觀音山淨山活 動 42 人次、4 小時。 4.106 年 4 月 24 日高雄 市燕巢區阿公店水庫淨 山活動 38 人次、4 小 時。 5.106 年 5 月 18 日高雄 市旗津區海水浴場淨灘 活動 43 人次、3 小時。. 資料來源:警政署 106 年消防役役男服勤效益報告(研究者整理). 在美國 911 事件後替代役役男才開始協助航警局執行安檢與機場維護, 替代役役男如持有水電、木工相關證照之役男,遴派至航警局後勤(維修) 單位協助各種電氣、管線維修及木工修繕等有效維護機關內部設備;具資 訊相關證照之役男,遴派至航警局資訊室協助機關資訊系統與資料處理、 15.
(27) 網頁及網路架設維護,有效維護機關資訊設備;具設計相關科系的役男則 擔任各項活動美編工作及相關文書處理。其他如健身、語言、醫療及環境 綠化等人員,均依替代役役男專長遴派適才適所。 2、. 消防役 替代役自 89 年 8 月 3 日迄今已徵集服役計 177 梯次(至 106 年 6 月 5. 日止),共計 2 萬 7,831 人,主要任務以協助緊急救護、消防救災及值班 為主,105 年替代役第 161 梯次至第 173 梯次人數分配表,其中消防役獲 配 3,180 人 (如表 2-5)。 表 2-5 消防役核配人數 服勤單位 105 年核配人數 服勤單位 內政部消防署 50 嘉義縣消防局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110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350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350 花蓮縣消防局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370 臺東縣消防局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300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40 金門縣消防局 基隆市消防局 60 福建省連江縣消防局 新竹市消防局 90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嘉義市政府消防局 35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 60 基隆港務消防隊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 75 臺中港務消防隊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 105 高雄港務消防隊 彰化縣消防局 125 花蓮港務消防隊 雲林縣消防局 100 特種搜救隊 訓練中心 40 總合計 資料來源:消防署 106 年消防役役男服勤效益報告(研究者整理) 16. 105 年核配人數 50 175 100 90 85 75 90 50 9 8 45 43 44 6 50 3180.
(28) 替代役役男服消防役,在各縣市消防局與消防署各港務消防隊,主要 擔任傷病患救護工作,在救災部份,協助火場警戒、疏導、後勤等輔助勤 務,服消防役役男需具備初級救護員(EMT-1)證照,替代役役男協助消防 輔助事務,使消防機關能彈性運用人力與勤務安排,因此每位替代役役男 皆要接受為期兩週的專業訓練,為加強消防替代役專業知識、提升服勤態 度與救護相關基本知識,俾利消防工作遂行並能在工作中自我保護。其中 包含 40 小時的 EMT-1 緊急救護課程,透過消防替代役協勤派遣,輔以各 項消防勤務,有效舒緩目前消防人力不足困境的一大助力。 3、. 社會役 臺灣基層社福人力存有普遍不足的現象,公部門之社會工作者,因近. 年政府組織縮編、人力編制等問題,導致社工員經常面臨高個案量、高工 時及高壓力的困境,經常需處理專業工作以外之庶務性工作,直接影響社 會福利服務品質,社會役自 89 年 7 月成立以來,替代役役男服社會役, 需用機關為內政部(社會司、兒童局、移民署)、行政院退輔會、勞委會、 原民局、消保會,依內政部分發到所屬的兒童、老人福利及身心障礙福利 機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退輔會榮民之家、主要勤務是協助社福機構住 民生活照顧、送餐、其他輔助性勤務。 17.
(29) 社會役共計 43 個服勤單位,357 個服勤處所,地點遍及全臺各縣市及 離島;現役社會役役男人數計 1,856 人,社會役係是目前唯一將替代役人 力配置於私部門之役別,為配合推展運用社會役協助推動長照十年計畫 2.0 相關服務,持續擴增長照服務單位成為社會役服勤處所,經統計目前 社會福利機構之役男在公立機關服勤處所占總人數 41.9%,分發至其他各 社會福利機構之役男占總人數 58.1%。(如圖 1). 圖 1 社會役役男公立機關與私立機構人數分布圖. 18.
(30) 4、. 教育服務役 教育服務役的發展,初期係由內政部役政署律定為警察役,包含駐校. 警衛役,役男服役於公立國民中小學及特殊學校;教育服務役則於山地、 離島及偏遠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服役,目前律定為教育服務役,役男執行 之輔助性勤務工作內容區分為: (1)直接勤務: 協助維護校園安全(含門禁管制、校園巡邏、學生導護等)、春 暉專案工作、輔助教學、協助中輟生復學輔導、輔助特殊職能教育、 推廣閱讀、終身教育推展、資訊科技教育推展、協助教育行政為主。 (2)其他勤務: 環境清潔與維護、校園綠化與美化、參與公益服務、臨時交辦事 項及其他輔助性工作等。 替代役役男申請教育服務役役男,大部分符合專長申請標準,自我知 能充足,能協助學校資源不足問題及降低高風險中輟生社會犯罪人數,例 如:以英語專長申請替代役教育服務役分發至各縣市國民中小學偏遠地區 或是英語中心學校協助英語輔助教學工作,能協助學校英語教學相關活動 的推行(王書瑀,2015)。 19.
(31) 教育服務役需用機關為教育部及僑務委員會,教育服務役役男主要分 發在全國國中、國小及教育行政單位等服勤處所,統計至 106 年 6 月 1 日 為止,現役役男分配於國中 1,178 人、國小 3,010 人、教育行政單位 825 人,合計 5,013 人,教育部將替代役役男分發給全國各縣市學校,具教師 證替代役分發到山地、離島、偏遠地區協助教學及教育行政工作;具特殊 教育專長分發至特殊教育學校,具教育輔導專長協助中輟生復學及輔導工 作;一般專長擔任校園警衛維護學校安全,替代役役男具教師證及特殊教 育工作投入偏鄉,縮短城鄉差距,解決偏遠教師不足問題(表 2-6)。. 項目 一、. 平衡城鄉教育差 距方面. 二、. 協助中輟生復學 輔導方面. 三、. 輔助特殊職能教 育及執行春暉協同 工作方面:. 四、. 協助推廣閱讀工 作方面. 表 2-6 教育役服勤效益說明 效益 迄至 105 年 12 月底止,已投入 4,524 位具教師證役男至山 地、離島、偏遠地區國中、小學服務,目前有 274 位具教師 證役男協助於山地、離島、偏遠地區國中、小學工作上服 勤。 至 105 年 12 月底止,已陸續投入了 3,091 位教育、心輔專長 役男,一方面加強預防中輟,一方面對於已經中輟的學生, 實施家訪協尋、個別輔導、小團體輔導以及轉介至其他社輔 機構等工作。目前有 241 位役男在協助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 上服勤。 具特教專長或特殊教師證之役男僅 95 位,僅佔教育服務役役 男總數 1.8%,受惠之身心障礙學生,超過 800 餘位。協助 縣市聯絡處及國中小執行藥物濫用及高關懷學生三級預防輔 導工作目前有 98 位役男在協同工作上服勤。 至 105 年 12 月底止,陸續投入 753 位閱讀替代役提升校園閱 讀推動品質,教師更能專注於閱讀教學工作,加強學生閱讀 與寫作之能力,目前有 151 位役男在推動校園閱讀工作上服 勤。 20.
(32) 五、. 維護校園資訊環 自 105 年 3 月起,陸續選派 166 位教育役男投入校園資訊相 境提升教學品質方 關服務,於課程中維護行動學習所需的網路環境及協助學童 面 課程順利進行。 六、 協助家庭、新住 自 105 年首度有 135 名替代役協助推展家庭教育、親職教育 民及高齡教育推廣 及社區高齡教育業務,並協助推動數位化作業,對新住民家 工作 庭教育及學童照護輔導及高齡教育終身教育推展順利。 七、 強化校園安全方 役男擔任校園安全維護之工作,具有大專以上依專長交付其 與充實教育行政人 他教育行政工作。 力方面 資料來源:教育部 106 年教育服務役役男服勤效益報告(研究者整理). 5、. 醫療役 自 89 年 5 月正式施行替代役政策以來,迄今已有 5 千多名醫療役. 完成服役,在 106 年度將預計有 350 名醫療役服役替代役役男服醫療役。 (表 2-7) 表 2-7 近五年內政部核定醫療役男人數 年度 102 103 104 105 106. 內政部核定醫療役男人數 600 400 332 350 350.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106 年醫療役役男服勤效益報告. 需用機關為衛生福利部,主要擔任醫藥管理、疫苗管理、傳染病通報、 醫療保健相關工作,具醫師及藥師證照者,分發山地、離島、偏遠地區衛 生所服勤,縮短城鄉差距,有效解決偏遠地區衛生保健人力不足問題, 21.
(33) 對於醫療役人力運用及分配,醫療役男勤務可分為專業性勤務及一般行政 工作兩大層面: (1). 在專業性勤務方面: 醫療役役男協助醫療專長相關輔助性勤務、山地離島及偏遠地 區醫療保健業務、防疫與公共衛生相關業務、推動衛生教育宣導業 務、社區保健、社區營造與婦幼衛生相關業務、醫院病患照護業務、 山地離島巡迴醫療業務、藥品相關業務、食品安全與衛生相關業務、 醫院管理及研考業務。. (2). 在一般行政工作方面: 醫療役男協助公文收發及傳遞文書處理、公益服務、資訊系統 維護與管理、環境綠化及優化及處理一般行政業務及庶務等工作。. 除能舒緩服勤單位人力進用的壓力外,也能提供舞台讓醫療役役男在 服役期間發揮專長貢獻社會,尤其對於離島及偏遠地區之民眾(表 2-8), 具有醫事人員資格的役男往往能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常有民眾致電感謝, 對於醫療役制度之實施予以非常大的肯定,行政機關在研議、規劃新政策. 22.
(34) 時,具高度醫療專業知識醫療役役男能提供單位寶貴的建議,且部分醫療 役役男自動自發協助資料收集及彙整,有助於行政業務品質效率提升。 表 2-8 於偏遠地區服勤之醫療役男人數(統計時間:106 年 6 月 15 日) 縣市 鄉鎮區 人數 縣市 鄉鎮區 人數 宜蘭縣 大同鄉 2 高雄市 那瑪夏區 4 新北市 烏來區 3 茂林區 2 桃園市 復興區 6 臺東縣 達仁鄉 1 苗栗縣 泰安鄉 2 金峰鄉 1 臺中市 和平區 4 台東市 12 嘉義縣 阿里山鄉 2 蘭嶼鄉 2 澎湖縣 20 海端鄉 1 金門縣 11 綠島鄉 1 連江縣 19 花蓮縣 花蓮市 10 新竹縣 尖石鄉 2 五峰鄉 3 總合計 108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106 年醫療役役男服勤效益報告(研究者整理). 叁、小結 替代役役別目前計有 17 項,本研究以需用機關使用替代役五大役別 做為調查研究: (1)警察役: 警察役替代役役男可協助輔助治安維護、收容處所與矯正機關服勤輪 班現今役男素質普遍提高,且學有專精,為使役男學以致用,針對個人專. 23.
(35) 長遴派至各單位,協助相關事務工作,使其能發揮所長,達到其最大服務 效益。. (2)消防役: 消防役替代役役男可協助擔任傷病患救護工作,並具備初級救護員證 照資格消防工作為強化政府災害應變效能,健全公共安全防災體系、提升 緊急救護服務及積極推動各項消防專業體制。 (3)社會役: 社會役替代役役男可協助社福機構住民生活照顧、送餐、其他輔助性 勤務,透過替代役役男進入社會福利公、私部門,協助支援輔助性、一般 性社會工作業務,藉以紓解臺灣目前社會工作人力大幅缺乏,以及提升社 會福利機構之照顧品質。 (4)教育服務役: 教育服務役替代役役男具個人專長擔任校園警衛維護學校安全,具教 師證及特殊教育工作分發偏鄉,解決偏遠教師不足問題,降低高風險中輟 生社會犯罪人數,替代役制度以朝向專長專用之精神,以及役男能學以致 用,發揮所學,創造最大的附加價值。 24.
(36) (5)醫療役: 醫療役替代役役男具醫師及藥師證照者,分發山地、離島、偏遠地區 衛生所服勤,有效解決偏遠地區衛生保健人力不足問題隨著衛生福利政策 的推展,民眾對於醫療、衛生、社會福利愈趨重視,相關領域有賴於政府 需持續投入充足之人力、物力及財力,部分醫療役役男領有醫事人員執照, 亦是醫療界未來之棟樑,希望其藉由協助業務與專業訓練達到對衛生醫療 行政有更深度的體驗認知。. 25.
(37) 第二節 五大役別違規行為探討. 在違規行為的定義裡,各種文獻有不同的定義方式,在汽機車交通工 具違規行為的定義不同:(1) 機車違規行為定義為:酒後開車、闖紅燈、 追撞前車、紅燈右轉、超速、未開大燈、無照駕駛、未載安全帽..等 (張 志維,2015) ;(2) 小客車違規行為定義,分為駕駛違規行為、認知計畫 違規行為、風險感違規行為,駕駛違規行為,包括:煞車失靈仍開車上路、 為超前車而加速超速;計畫違規行為,包括:比較方便、節省時間、趕時 間、紅燈太久等;風險感認知違規行為,包括:駕駛能力與負面情緒等 (韋志尚,2012)。 在學生違規行為依學齡不同分國中生跟青少年,在文獻內對違規行為 的定義不同:(1)在國中生低自我控制的違規行為定義偏差行為,包括: 家庭暴力、街頭犯罪、毒品使用等;(2)青少年違規行為定義,包括:偏 差行為、行為違常和暴力傾向等,常與成人問題行為有連續性相關 (黃哲 鈴,2015)。 依職涯角色不同的文獻內,國中導師和成年人對違規行為的定義不同: (1)國中導師對經常性違規學生所認定違規行為定義,包括:遲交作業、 26.
(38) 抽菸、喝酒、打架、染髮、服儀不整、上課不專心(黃哲鈴,2015),(2) 成年人對受刑人認定違規行為定義,包括:鬥毆打架類、賭博財務類、私 藏違禁品類、紋身猥褻類、脫離戒護意圖脫逃類、擾亂秩序類、違抗管教 類等(曾佳茂,2015)。這些都是不同主題的違規行為,本研究違規行為是 以違反服勤管理辦法之違規項目為主。. 壹、違規行為的意義 本研究是指依據的替代役役男五大役別(警察役、消防役、社會役、 教育服務役、醫療役)制定的服勤管理須知內之服勤期間內違規事項,如: 遲到早退、儀容不整、與他人衝突、喝酒開車、聚眾滋事、使用管制藥品、 與長官言語衝撞、無故缺席、不配合服勤事宜、侵犯公務物品等事項,為 本調查研究定義之違規行為。. 貮、五大役別替代役服勤管理辦法違規事項 替代役為我國兵役制度重大變革施政項目之一,在「不影響兵員補充、 不降低兵員素質、不違背兵役公平」原則下規劃實施,其任務為擔負機關 輔助性工作,基於國家安全及兵役義務公平考量,以提升政府公共服務效 27.
(39) 能。替代役需用機關如:役政署、移民署、矯正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 庭署、教育部、國防部、六都的民政局、臺北的兵役局、各縣市政府的民 政處..等統一申請,違規行為在各單位服勤管理須知都有規定,研究者依 五大役別服勤管理辦法違規事項表列項目整理如下(表 2-9~表 2-14):. 警察役 遲到早 退. 第 23 點. 儀容不 整. 第 26 點. 與他人 衝突. 第 33 點. 喝酒開 車. 第 35 點. 聚眾滋 事. 第 35 點. 使用管 制藥品. 第 35 點. 與長官 言語衝 撞 侵犯公 共物品 無故缺 席. 第 35 點. 第 33 點 第 35 點. 表 2-9 五大役別服勤管理辦法違規事項表 消防役 社會役 教育服務役 服勤第 3 項 第二項第 6 第5點 生活管理第 1 點 條 第 22 點 生活管理第 9 點 生活管理第 1 點 第二項第 6 第5點 生活管理第 7 點 條 第 22 點 生活管理第 8 點 生活管理第 13 點 第二項第 7 生活管理第 2 點 第 12 點 條 生活管理第 10 點 生活管理第 2 點 第二項第 7 第 12 點 生活管理第 10 點 條 生活管理第 14 點 生活管理第 2 點 第四項第 1 第 12 點 生活管理第 10 點 條 生活管理第 14 點 生活管理第 2 點 第四項第 1 第 12 點 生活管理第 10 點 條 生活管理第 14 點 第二項第 7 條 第二項第 7 條 第四項第 2 條. 第 12 點. 生活管理第 11 點 生活管理第 14 點. 第 12 點. 生活管理第 11 點. 第 28 點. 服勤第 3 項 服勤第 9 項. 28. 醫療役 第 10 點. 第 13 點 第 23 點 第 29 點 第 23 點 第 29 點 第 21 點 第 29 點 第 23 點 第 29 點 第 21 點 第 23 點 第 27 點 第 29 點 第 23 點 第 29 點 第 23 點 第 27 點.
(40) 生活管理第 6 點 生活管理第 12 點 生活管理第 13 點 生活管理第 14 點 服勤第 3 項 不配合 第 23 點 生活管理第 6 點 第四項第 3 服勤事 第 35 點 第 28 點 生活管理第 9 點 條 宜 生活管理第 11 點 生活管理第 13 點 資料來源:五大役別服勤管理辦法違規事項表(研究者整理). 第 28 點 第 29 點. 第 16 點 第 22 點 第 28 點 第 29 點. (一) 在內政部替代役警察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表 2-10) 表 2-10 警察役服勤管理要點整理 第 23 點 服勤人員每日應有連續八小時以上之休息時間,深夜勤以不 超過四小時為原則。但有特殊任務得變更之。 第 26 點 警察役役男參加訓練或服勤時,除特殊狀況得由該單位主官 (管)或經主官(管)授權負責管理之人員臨機規定穿著工作或 體育服裝外,一律穿著制服。服勤之裝備機具,除警械外,比照 同性質警察人員,並按需要配備之。 第 33 點 警察役役男應恪遵警察機關相關勤務紀律、品操風紀等規定 及要求。 第 34 點 服勤單位對於頑劣之警察役役男,應先予列冊輔導,必要時 再依替代役役男獎懲辦法檢證報請予罰薪或並施以輔導教育。 第 35 點 集中住宿人員,應依規定作息,不得任意喧嘩,並應保持內 務整潔及擔任清潔維護工作,宿舍內不得擅自接用電話、電線或 使用電爐、酒精爐等,並嚴禁外人留宿、存放違法(禁)或危險 物品、酗酒、賭博及其他不正當行為。 資料來源:內政部替代役警察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研究者整理). (二) 在內政部消防署加強替代役消防役服勤管理及擴大推動公益服務實 施計畫內:(表 2-11). 29.
(41) 表 2-11 消防役服勤管理要點整理 實施要領及作業 服勤單位(處所)應建立下列管理表冊(簿),確實紀錄< 要領第二項第 6 得併消防勤務簿(冊)辦理>:以落實役男管理工作,並利查核, 條, 落實役男管理工作,包括:簽到簽退、早晚點名、內務檢查、服 裝儀容檢查表、請假及外出登記簿。 實施要領及作業 訂定役男住宿及生活管理規定並落實執行:服勤單位應訂 要領第二項第 7 定役男生活管理相關規定,於住宿場所對役男實施早晚點名、內 條 務檢查並作紀錄;其住宿內務除應保持整齊清潔外,且不得擅自 接用電話、電線、或使用電爐、酒精爐等,並嚴禁留宿外人、存 放違法(禁)或危險物品、酗酒、賭博、任意喧嘩及其他違紀違法 行為。 實施要領及作業 重大事故及意件事件通報為有效掌握役男發生重大事故及意外事 要領第四項第 1 件之動態與處置狀況,服勤單位(處所)於事故發生,應即先以 條 電話通報內政部役政署、役政署(管理組中區督導科)及副知該 署各駐區督察,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傳真「替代役役男重大事故與 意外事件通報表」及相關資料。 通報條件如下: (1)「替代役役男重大事故與意外事件處理要領及通報作業 程序須知」所規定之重大事故及意外事件項目;其中意外 事件以役男執行公務或導致重傷或死亡為原則。 (2)役男涉嫌刑事案件者。 (3)役男違法犯紀,經新聞媒體報導者。 (4)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應通報之支援性勤務者。 役男擅離職役通報 實施要領及作業 役男無故離去職役已逾三日者,服勤單位應發出離役通 要領第四項第 2 報,並請警察機關協尋,累計逾七日者,函請司法機關偵辦,並 條 副知內政部役政署。 實施要領及作業 一般事故及違紀案件通報 要領第四項第 3 為掌握役男服勤狀況,服勤單位應按月填報下列表報,並於 條 每月五日前函送內政部役政署彙辦。 (1)獎懲人次統計表。 (2)重大事故及意外傷害事件月報表。 (3)違反紀律狀況月報表。 (4) 訪視成果統計表。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加強替代役消防役服勤管理及擴大推動公益服務實施計畫(研 究者整理) 30.
(42) (三)衛生福利部替代役社會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表 2-12) 表 2-12 社會役服勤管理要點整理 第5點 社會役役男服勤單位為役政署、內政部所屬少年之家、兒童 及少年教養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本部衛生 福利人員訓練中心及其他辦理社會福利業務單位、直轄市政府社 會局、縣(市)政府,本要點所稱服勤處所,係指社會役役男擔 任輔助勤務、執行職務之處所。 第 12 點 各服勤單位對社會役役男服勤情形,應排定督導人員定期督 導,並應按月就督導發現之優、缺點造具督導紀錄表報役政署, 服勤單位應每月造具上一個月社會役役男違反紀律狀況月報表、 獎懲人次統計表,並報役政署彙送主管機關。但社會役役男發生 重大事故及意外事件,應即時通報役政署,役政署得派員會同服 勤單位至社會役役男役男服勤處所實地督導。 第 14 點 社會役役男服勤時應穿著或佩戴製發之服裝或識別標章,並 攜帶身分證明。 社會役役男服勤時所需交通工具,由服勤單位 負責提供;必要時,得發給交通費。 第 22 點 服勤人員每日、每月服勤時數,以同該服勤單位員工上班時 數為原則;必要時,得視實際情形酌量延長之,社會役役男延長 服勤時,以採相對減免服勤時數為原則,均不發超勤加班費。 第 23 點 社會役役男服勤之餘,應於服勤單位安排之處所內休息待 命,遇事外出,應先報經服勤單位或處所監督長官核准,且外出 時間以不超過四小時為原則。 第 28 點 社會役役男請假、獎懲、申訴及出入境,依本條例、本條例 施行細則及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替代役役男獎懲辦法、替代役 役男輔導教育辦法及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替代役社會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研究者整理). 31.
(43) (四) 教育部替代役教育服務役役男服勤管理規定:(表 2-13). 服勤第 3 項役男 服勤時間:. 服勤第 9 項. 生活管理第 1 點 權責區分:. 生活管理第 2 點. 生活管理第 6 點 生活管理第 7 點. 生活管理第 8 點. 生活管理第 9 點. 生活管理第 10 點. 表 2-13 教育服務役服勤管理要點整理 1.勤務時間之安排得自零時起至二十四時止,每日服勤時間八小 時,延長服勤時間以不超過四小時為限;服勤處所並應考量役 男權益,於事後減免勤務時間或酌予獎勵。 2.役男除放假、請假、差假、服勤及參加訓練外,餘均應於服勤 處所內待命。役男待命時間若因臨時需要執行勤務,其值勤時 間應計入前款之勤務時間。 3.為提升役男服務效能並維護役男權益,役男待命時間以供役男 自行運用為原則,每日並應有連續八小時以上之休息時間。 教育服務役役男無故離去職役已逾三日者,期訓練單位或服 單位應即發出離役通報,並請警察機關協尋,累計逾七日者,由 服勤單位函請司法機關究辦。 (1)教育局、校外會負責服勤管理規定之策頒及督導各服勤處所 對役男之生活管理。 (2)服勤處所負責役男生活管理及考核工作並訂定役男生活及 住宿管理規定。 服勤處所對如教育服務役役男應本關懷照顧之原則,視役男 為單位一分子,嚴禁體罰、凌虐、欺侮或其他不當行為,並應適 時聯繫役男家屬,告知服勤情形。 役男應恪遵相關勤務規定,並遵守教育處、校外會及服勤處 所對役男生活管理之要求事項。 役男服勤時應著制服,並整肅儀容,不得蓄染鬢髮(鬍)等;每月 並應至少修剪頭髮乙次,其標準以前不逾眉、兩側斜推不觸耳及 髮跟斜推為原則。 役男換季時間,配合學校換季時間實施,若學校無換季時間 則以每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為夏季制服穿著時間;室外活動 時應戴帽;外套穿著時機則由各服勤處所依地區特性自行律定, 管理人員每日應對役男實施服儀檢查並記錄備查。 教育服務役役男應依規定作息,保持內務整潔,並遵守教育 處、校外會及服勤處所相關規定,管理人員每週應對役男實施住 宿內務整潔檢查及安全檢查並記錄備查。 服勤處所對經常違反服勤管理規定或有重大惡行紀錄之役 男,應加強輔導考核,惡性不改者,函請教育處(校外會)陳教 育部施予輔導教育,藉以達到嚇阻效果。 32.
(44) 生活管理第 11 點. 教育服務役役男無故不就指定職役或違抗管理(監督)長官 之勤務命令者,由服勤處所報教育處(校外會),移請司法機關 究辦。 生活管理第 12 教育服務役役男無故離去職役已逾三日者,其服勤處所應即 點 通知教育處(或校外會)並發出擅離職役通報,並請警察機關協 尋,累計逾七日者,由教育處(校外會)移請司法機關究辦。 生活管理第 13 各服勤處所均需建立教育服務役役男外出管制登記簿,管制 點 役男外出紀錄。 生活管理第 14 教育服務役役男發生重大事故或意外事件時,服勤處所應即 點 依「教育部教育服務役役男重大事故與意外事件處理要領及通報 作業須知」,循「校安即時通」作業方式,上網通報校安中心, 並立即以電話或傳真向教育處、校外會通報且妥為處理。 資料來源:桃園縣 100 年教育服務役役男服勤管理規定(研究者整理). (五) 在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役)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表 2-14). 第 10 點. 第 13 點 第 16 點. 第 21 點 第 22 點. 第 23 點. 表 2-14 醫療役服勤管理要點整理 服勤單位依實際業關需要分配勤務。但有臨時或特別勤務, 必須變更勤務時,服勤人員應依其上級命令行之。醫療役役男除 輪休、差假、服勤、參加訓練等外,餘均應於服勤單位內休息待 命。休息期間,遇事外出,應先報經服勤單位主官(管)核准, 且外出時段,限於上午八時至下午二十一時止,時間以不超出三 小時為原則。 醫療役役男參加訓練或服勤以穿著制服為原則,服勤之裝備 機具,按需要配備之。 醫療役役男之住宿規定如下:訓練期間:集中住宿於訓練單 位,服勤期間:住宿於服勤單位之宿舍或服勤單位借用或租賃之 房舍,但因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者,得申請返家住宿。 服勤單位對醫療役役男應本關懷照顧之原則,嚴禁體罰淩虐 或欺侮新進人員。 各級主官(管)人員、管理長官或管理幹部對醫療役役男應 負管理及督導全責,疏於督導管理致役男發生違紀(法)者,應 負連帶責任。 醫療役役男應恪遵相關勤務紀律、品德操守、風紀等規定, 管理長官若有濫用公權力、招搖撞騙、知法犯法者,加重懲處; 若有表現優異、負責盡職者,由服勤單位自行議獎。 33.
(45) 第 27 點. 第 28 點. 第 29 點. 醫療役役男無故不就指定之替代役職役或違抗管理(監督) 長官之勤務命令者,由服勤單位移請司法機關究辦,並副知內政 部役政署。 醫療役役男無故離去職役逾三日者,其訓練或服勤單位應發 出離役通報,並請警察機關協尋,逾七日者則函請司法機關究 辦,並副知內政部役政署。 醫療役役男發生殺人、搶劫、性侵害、身裁身亡、車禍死 傷、集體鬥毆、意外傷亡或二人以上集體離職役等重大事故時, 服勤單位應立即以電話或傳真向內政部役政署報告,並妥為處 理;內政部役政署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通報內政部。.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研究者整理). 參、小結 每個服勤單位都有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辦法,分一般違規(包括:遲 到早退和服裝儀容等)和重大違規(包括:頂撞長官跟違反法令規定事宜 等),替代役是國家制度給予的身分,每個役別服勤管理辦法都有其相同 點,內政部役政署提供制式範本,供需用機關下載,依各需用機關與服勤 單位性質不同,使用制式表格及內容加以修正與制定,例如:嘉義市東區 區公所替代役公共行政役(家庭因素)役男服勤及生活管理注意事項。. 34.
(46) 第三節 違規行為相關研究 替代役役男服勤期間影響違規行為產生,可以從個人背景、自我控制、 同儕互動、及服勤單位管理方式討論,做替代役役男違規行為調查研究。. 壹、違規行為與個人背景探討 一、個人成長背景影響: 以生命週期理論,從出生到死亡的生物循環,胎幼兒出生後生理 發展、與主要照顧者心理依附關係、社會倫理道德規範、個別化獨特 性人格、青年期的自我認同、社會適應行為模式、社會支持網絡連結、 成年期的生活方式選擇、職場工作角色社會化、親密關係建立、老年 期生理機能衰退、自我應驗預言、全人的生活照顧,都離不開家庭的 範圍,家庭對個人終其一生都是如影隨形,不能斷絕彼此的家庭關係 (魏希聖譯,2013)。 在 Freud 心理分析學派中,幼兒教養需求與潛意識發展有其依賴 性,從早期臨床經驗中,長期的心理衝突易導致情緒困擾,引發精神 疾病,這些心理衝突,源自不愉快的兒時經驗,若在潛意識裡留下不 好因子,可能會造成幼兒精神人格異常,在本我、自我、超我論述下, 35.
(47) 本我是天生本能不具任何學習;自我是無是非善惡分別以自利為本質; 超我是透過學習內化,在潛意識裡知道該做與不該做的事,接受法律 與道德規範(張春興, 2012),以發展階段之安全依附照顧,幼兒透過 學習與不斷探索,逐漸適應環境,幼兒在母體內已經開始學習,母體 與胎兒互動可增進幼兒對環境熟悉程度(劉瓊瑛,2010) ,每個人不同 的成長經驗,與社會適應程度,樣樣都會影響未來發展(葉肅科等 , 2010) 在行為學派觀點:學者 Skinner 操作學習理論,認為兒童行為發 展是被動的,透過刺激與反應,形成兒童的動作、智力、語言、情緒 及人格等發展,學習與文化薰陶對親子關係之幼兒利社會發展具影響 力,幼兒背景多元不同,主要照顧者沒有正確的教養觀,管教態度不 一致,容易引起幼兒心理驅避的矛盾衝突,與環境無法充分互動,產 生適應不良的問題。(林惠娟,2003)。. 二、家庭支持程度影響: 人類學者將家庭定義為:一種具有共同居住、經濟合作與生產特 徵的社會團體;在家庭權威型態分:父權家庭、母權家庭、平權家庭, 36.
(48) 以誰擁有權力作為其分別依據,因應現代社會不同家庭型態,如新三 代家庭和隔代家庭,每人都有自己的角色,在一人扮演多重角色過程, 因為家庭環境產生角色混淆,在新三代家庭裡,主要是單親家庭之一 方父或母帶其子女與祖父母同住;在隔代家庭裡,主要是雙親或單親 在外工作,將孩子交給祖父母帶,形成祖父母與孫子女共同居住情形 (魏希聖譯,2013)。 現代家庭關係薄弱,在傳統觀念中,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上有長 輩要孝順,下有晚輩要尊重,可憑藉著上一代優勢,在社會階層中, 父母為幼兒提供好的環境能成就幼兒未來發展能力;以社會地位高低, 加上個人背景,擁有較佳的社經地位(魏希聖譯,2013);青少年其家 庭支持因素,包括:性別、休閒活動、家庭支持及同儕支持,在家庭 支持與同儕支持比較,兩者因素皆達中上程度,但家庭支持略高於同 儕支持(蔡譚雅,2014)。 在現代 M 型社會中,貧窮也會導致違規行為產生,在社區基礎建 設裡,需加強地方治理和社會支持機制,減少陷入貧困情形 (Tas, Emcet Oktay,2016),在青少年家庭支持與幸福感呈現顯著性,擁有 父母期望和家庭支持,可增加青少年在家庭之幸福感(洪鈺珊,2014), 37.
(49) 青少年日常生活壓力愈大、家庭支持愈少,壓力上升速度快,憂鬱程 度上升速度愈快;家庭支持多、產生憂鬱情緒障礙較少,壓力下降速 度快,則憂鬱程度下降速度愈快(簡伶蓁,2009)。在社會支持度上, 社區是家庭、家人及個人的孕化地,資源運用也是家庭支持的一部分, 個別化生活經驗,充分使用空間,實踐社區工作,透過社區團結可增 進社區凝聚力(Mendoza,2014) 。 三、沉迷習慣情形影響: 在沉迷習慣方面,以毒品為例,家庭支持對家中有吸毒青少年能 提供較好的情緒支持,學習良好溝通與自我控制技巧,提供青少年家 庭支持,建立以家庭為本的社會工作戒毒模式(沈黎,2009),經歷創 傷事件青少年家庭教養方式與心理韌性存在關係,家長應採取正確的 教育方式,提高家庭支持程度(張林等,2015),在研究統計資料中, 對 97 名青少年罪犯進行調查:大概約 19%的青少年罪犯,來自單親 家庭超過 80%,青少年罪犯父母的文化程度大多在初中以下,父母親 的文化程度、教養方式與青少年罪犯的犯罪行為有相關連性,青少年 罪犯與社會支持和父母教養方式呈現顯著相關 (鍾偉芳,2016),青少. 38.
(50) 年的偏差行為學習與來自家庭、同伴、教師呈現顯著的負相關(楊喜添 等,2007) 沉迷習慣使用毒品方面,發現使用安非他命,接受觀察勒戒的青 少年,合併精神疾病調查,以勒戒的青少年之個人及環境背景進行為 期一年的追蹤,發現使用安非他命的青少年合併行為規範障礙精神疾 病最多,具有性別之差異;若主要照顧者的教育程度較低;與同儕間 相關連性高;文獻研究發現影響毒品濫用者的因素,包含:使用毒品 者朋友多、其父母婚姻關係不完整、與同儕互動較活躍,較易接受使 用安非他命,造成個人沉迷習慣的情形,輕者勒戒,重者觸法,需接 受法院裁定,形成人生歷程標記引起歧視,在社會得到不友善對待 (顏正芳,2003)。. 貮、違規行為與自我控制關係探討 一、先天氣質影響: 自我控制的意義,是指個人需有足夠自我控制能力,能約束自己 本身的行為,做出符合社會規範及法令所期待行為,反之,個人自我 控制能力不足,會產生較多違規、偏差及犯罪行為,青少年經歷大腦 39.
(51) 變化,年齡愈成熟,家庭支持程度愈高,產生自我控制能力愈高,能 提高社會參與力,在臨床探索性分析,情緒控制與自我控制能力呈現 高度相關;年齡和教育對自我控制具顯著相關 (De Molli, Margaret Amy,2009)。 二、自我控制情形: 家庭是自我控制能力學習的起點,父母婚姻狀況、家庭結構、家 庭經濟與社經地位,皆影響暴力犯罪的自我控制能力,低自我控制能 力的父母,通常會使用不當方式管教孩子,如打罵、貶低、漠視..等, 父母不當管教方式會造成孩子自我控制能力低落,在父權社會體下, 父親肯放下身段,表達自己對孩子之關愛,孩子自我控制能力則愈高, 相反地,若父親對孩子不當管教過於嚴苛,孩子自我控制能力愈差; 在母親角色裡,母親採行嚴厲管教方式,對孩子自我控制能力產生好 的影響,自我控制在社會適應是很重要的,沒有控制自我情緒能力, 容易出現衝動行為,其犯罪行為愈行暴力(黃馨瑩,2011)。 『我的未來不是夢』是耳熟能詳的歌曲,人的一生有很多目標需 要追尋,為提高目標達成可能性,在現實的社會規範裡,學習自我控 制的方法,能抵抗多少誘惑,都與自我控制能力有直接相關,影響自 40.
(52) 我控制能力變數很多,從生態系統來看分為個人、家庭、社區、社會 大環境制度:個人自我控制,可能是食衣住行花費;家庭自我控制是 家務工作協調規律性;社區自我控制是不侵害他人生活為主;大環境 社會自我控制是不違背法令不觸法,這些都是自我控制行為,以自我 控制能力,來提高個人對違規行為的控制能力(陳冠學,2014),有研 究討論,男生的自我控制能力低於女生自我控制能力(曾育嫺,2013)。 自我控制能力與犯罪行為具顯著相關,犯罪行為與衝動性行為呈 現負相關,顯示犯罪者衝動性低者,犯罪行為發生率越高的現象(戴華 蒂,2016),以社會心理學研究,發現父母監督懲罰行為,對偏差行為 影響,扮演著關鍵角色,研究顯示:父母監督懲罰行為,若父母本身 自我控制能力低,少年本身自我控制能力亦低;因低自我控制能力, 產生偏差行為可能性較高;而低自我控制能力,直接影響偏差行為其 預防教育,強調父母管教重要性,著重價值觀傳遞部分,同時輔以監 督、懲罰等具體的管教方式來教導子女(陳秉玉,2012)。 三、沉迷習慣情形: 沉迷習慣以毒品向來為國際間重視的課題,我國毒品犯罪率日趨 升高、用毒年齡年輕化以及毒品種類多元化的情況下,研究指出施用 41.
(53) 毒品者,其自我控制能力低落,容易使用毒品來逃避生活中的壓力, 低自我控制能力的人容易受同儕影響,自我控制與偏差同儕關係愈緊 密者,低自我控制傾向就愈高,研究建議:建立正當人際網絡,增強 自我控制遠離毒害 (陳貞羽,2010),以沉迷習慣來說明自我控制,在 Dwan, Rita 研究裡自我控制和抑制酒精使用有關,自我控制與酒精使 用呈現負相關,與抑制酒精使用呈現正相關,具相互作用:當自我控 制能力低的時候,抑制酒精的積極因子,就無抑制力;當自我控制能 力高,個人自我調節能力考慮抑制酒精,就會抑制酒精使用率 (Dwan, Rita,2016)。. 叁、違規行為與同儕互動關係探討 一、家庭支持關係影響: 家庭是幼兒社會化學習的第一站,建議父母在教養子女時,應採 取民主權威的型態,與同儕關係為正相關,有利於孩童的同儕互動關 係的發展,父親和母親的家長式教養行為影響力高於教練式教養行為 (林子群,2012)。幼兒同儕互動情形,以正向遊戲互動行為較多,其 次是破壞行為,最後是不連貫行為;不同性別、父親教育程度、手足 42.
(54) 排序或獨生子或女,與同儕互動情形有顯著差異;幼兒性別是女生、 父親教育程度較高、非獨生之幼兒,其同儕互動情形較佳;父母教養 方式的要求因素與遊戲互動行為達顯著負相關;反應因素與遊戲互動 行為達顯著正相關;幼兒性別與父母教養方式,對幼兒的遊戲互動行 為具有顯著影響(陳淅塤,2013)。 不同童年經驗,如遭受虐待之兒童,在以後的生活中,造成許多 身體心理和精神上的影響(Aschner,2017),雙親衝突與親子衝突越嚴 重,家庭支持越少,青少年憂鬱情緒越高;當雙親衝突程度較低時, 家庭支持對憂鬱情緒的保護效果較好;當雙親衝突程度較高時,專業 支持及同儕支持,能保護青少年免受憂鬱情緒的威脅,強化青少年家 庭支持,對家庭衝突有緩衝效果 (王齡竟等,2010)。青少年在遭遇生 活事件時,家庭支持與同伴支持其交互作用顯著,家庭關係和同伴關 係受損嚴重的青少年,焦慮症狀會更明顯(夏良偉,2016)。與青少年 相處,若可以採換位思考,生活化教育,父親角色參與,是提升家庭 親子關係的有效途徑,能減少焦慮及憂鬱的危險因子(王鋒,2010)。 在青少年自傷行為中,家庭支持及自我強度有密切的正向關係,能減 少青少年的自我傷害行為(林杏真,2010)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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