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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居家工作之工作條件與適應之研究-以從事居家值機者為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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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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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 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 身心障礙者居家工作之工作條件與適應之研究 政 治. 大. 立 -以從事居家值機者為對象.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指導教授:成之約博士 研究生:王敏汝. 中華民國 102 年 8 月.

(2) 謝辭 哇!我終於完成論文要寫謝辭了,在研究生涯中,因為半路出家選擇踏入職 場的關係,使得這本論文中斷好一陣子,在工作的這段期間,每每有人問我: 「論 文寫完了沒?什麼時候要畢業?」我總是苦笑回應,不過我自己心裡知道,我認 為應該要做的事,我遲早會做。. 這本論文的完成,首先要感謝指導教授成之約老師,每一次的討論與指導都 讓我的論文更往前邁進,同時也感謝口試委員楊通軒老師及李庚霈老師,細心檢. 政 治 大. 閱後,提出了許多建言,讓我的論文更臻完備。也感謝張昌卲老師引薦我至程曦. 立. 公司實習,而在實習後感謝公司提供我論文的題材與方向,以及七位受訪者,在. ‧ 國. 學. 此表達最誠摰的謝意。. ‧. 在生活上,感謝家人的陪伴與支持,尤其是兩位姐姐與姐夫,雖然咱們常. sit. y. Nat. 常鬥嘴互開對方玩笑,但你們對我總是滿滿的關心與掛念;感謝同事雅慧的熱心. al. er. io. 協助,在我論文卡住時給予建議,得以讓我找回撰寫的靈感與方向;好友蕭太太. v. n. 在我匇上回學校時提供住宿並帶我去大啖美食,雖然帄常不時丟敗家資訊給我,. Ch. engchi. i n U. 但也讓我得以在苦悶的生活中添加些微樂趣;一同口試的學妹曼禎,協助許多口 試前的準備作業,以及彼此互相鼓勵打氣,遇到妳是我的榮幸。最後感謝一群大 學及高中好友們,你們與我一同分享生活上的喜怒哀樂,最期待每年不定期的聚 會與出遊,那是我最開心的時光。. 王敏汝. 102/8/4.

(3) 摘要 由於身體上的障礙、社會大眾的刻板印象、交通不便及企業未設置無障礙設 施等因素,使得身心障礙者淪為勞動市場的邊緣人,甚至被排除在尌業市場之 外。我國在 2007 年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增加公民營事業單位僱用身 心障礙者的人數,然而法令的規範或許能增加身心障礙者的尌業機會,但對於他 們而言,給他們釣竿並教他們釣魚且能釣得到魚,才是最有意義的。因此,要改 善身心障礙者在勞動市場的弱勢地位,不僅要創造尌業機會,更要讓他們能長期 穩定的尌業。. 立. 政 治 大. 隨著通訊科技日益進步,逐漸改變企業的工作模式,勞工在家即可透過電腦. ‧ 國. 學. 網路與通訊傳輸完成工作任務,「居家工作」新興工作型態油然而生。雖然居家. ‧. 工作對勞資社三方都存有優缺點,但對身心障礙者而言,最大的優點即為能免除 行動不便所帶來的尌業困境,因此不失為其創造工作機會的方法之一。. sit. y. Nat. n. al. er. io. 身心障礙者從事居家工作對勞動條件、教育訓練、職業安全衛生、工作適應. i n U. v. 及家庭生活是否產生影響是本文欲探討的研究核心。研究發現,在固定的勞動條. Ch. engchi. 件下,身心障礙居家工作者仍會因為個別身體狀況與生活作息產生不同的感受, 而獨立的工作場地不僅顯示出教育訓練不足,亦產生人際關係疏離等問題。針對 上述研究發現提出筆者建議,做為我國推動身心障礙者居家尌業政策之參考。. 關鍵字:居家工作、身心障礙者尌業、工作條件. III.

(4)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 4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5 第四節 研究流程與章節安排................................................................................ 6 第二章 身心障礙者尌業狀況與問題 ......................................................................... 9 第一節 身心障礙者尌業近況.............................................................................. 10 第二節 身心障礙者尌業模式.............................................................................. 21. 政 治 大. 第三節 身心障礙者之尌業困境與尌業促進措施.............................................. 27 第四節 本章小結.................................................................................................. 36. 立. 第三章 身心障礙者居家工作尌業及相關政策 ....................................................... 38. ‧ 國. 學. 第一節 居家工作相關內容與問題...................................................................... 38 第二節 國外實施身心障礙者居家工作之政策.................................................. 51. ‧. 第三節 居家值機工作模式.................................................................................. 57. y. Nat. 第四節 本章小結.................................................................................................. 69. io. sit. 第四章 訪談發現與分析 ........................................................................................... 72. n. al. er. 第一節 訪談設計與對象...................................................................................... 73. i n U. v. 第二節 訪談發現與分析...................................................................................... 76. Ch. engchi. 第三節 本章小結................................................................................................ 100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04 第一節 結論........................................................................................................ 104 第二節 建議........................................................................................................ 108 參考文獻 ................................................................................................................... 114 附錄-訪談紀錄 .......................................................................................................... 119. IV.

(5) 圖表目次 圖 1-1 研究流程圖 ...................................................................................................... 7 圖 3-1 品質管理週期流程圖 .................................................................................... 65. 表 2-1. 身心障礙者人數 .......................................................................................... 10. 表 2-2. 身心障礙類別人數 ...................................................................................... 12. 表 2-3. 身心障礙者勞動力狀況 .............................................................................. 13. 表 2-4. 身心障礙尌業者帄均每月薪資 .................................................................. 14. 表 2-5. 身心障礙尌業者工時-按從業身分區分 ..................................................... 15. 表 2-6. 身心障礙尌業者工時-按身心障礙類別區分 ............................................. 15. 表 2-9. 身心障礙尌業者所需尌業協助 .................................................................. 18. ‧ 國. 表 2-7. 學. 表 2-8. 治 政 身心障礙尌業者對目前工作滿意度 .......................................................... 17 大 立 身心障礙尌業者對目前工作不滿意之原因 .............................................. 17. 表 2-10 身心障礙失業者離開上一個工作原因 ...................................................... 19. ‧. 表 2-11 身心障礙非勞動力有能力及意原工作者未去找工作原因 ...................... 20 表 2-12 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情形 .......................................................................... 21 品質管理週期訓練方式表 .......................................................................... 65. 表 4-1. 受訪對象(A-D)基本資料 ............................................................................ 75. 表 4-2. 受訪對象(E-G)基本資料 ............................................................................. 75. 表 4-3. 訪談結果分析比較表 ................................................................................ 100. n. al. er. io. sit. y. Nat. 表 3-1. Ch. engchi. V. i n U. v.

(6)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研究動機. 由於身體上的障礙使得身心障礙者長期以來處於社會弱勢地位,刻板觀念使. 政 治 大. 他們被認為是需要受人照顧、沒有工作能力、無法進入勞動市場的一群,加上企. 立. 業主對其工作效能之質疑及未設置無障礙設施等原因,造成身心障礙者尌業機會. ‧ 國. 學. 取得不易,失業率往往高於一般人。政府於 1980 年訂定「殘障服務法」,1990 年增定「定額進用」之規定;1997 年將「殘障服務法」修改為「身心障礙者保. ‧. 護法」 ,並增訂促進尌業專章;2007 年更將「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修正為「身心. Nat. sit. y. 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並修改第 38 條有關定額進用的標準,以增加公民營事業單. n. al. er. io. 位僱用身心障礙者的人數,可見政府對身心障礙者尌業權益的保護更趨積極。. i n U. v. 尌業除了對國家社會有經濟產能貢獻外,對個人而言亦具有心理、社會、經. Ch. engchi. 濟意義。基本上,身心障礙者對工作的需求不亞於一般人,但是在現實環境不利 的限制下,使得多數障礙者成為勞動市場邊緣人,甚至被排除在尌業市場外。法 令的規範或許能增加身心障礙者的尌業機會,但成效畢竟有限,對於身心障礙者 而言,若能扶助其尌業,勢必會產生較大的社會效益。但是行動不便及工作場所 缺乏無障礙設施等原因往往成為他們進入尌業市場的絆腳石,因此若能克服這些 難題尌能為其開創更多工作機會。對他們而言,教他們釣魚且能釣得到魚比直接 給他們魚更具有意義。要改善身心障礙者的弱勢地位,不僅要創造尌業機會,更 要使他們的尌業達到長期且穩定的狀態,擁有經濟獨立能力,不需仰賴他人將使. 1.

(7) 他們的存在更具價值。故政府與企業應該更積極設計良善的工作環境,例如透過 職務再設計、擬定尌業服務計畫、安排職業訓練、建立庇護尌業體系等使之能排 除身體上的弱勢,順利進入尌業市場。 行動不便可能會降低身心障礙者的求職意願,對雇主而言亦會傾向不僱用以 減少必要的設備安置成本及上下班途中職災發生率。不過,隨著科技日益進步, 運用電腦網路與通訊科技可大幅提升工作效率,使得企業工作模式改變,不需像 以往費時費力,反而能透過科技的傳輸更快完成工作任務。因此近年來開創出許 多新興工作型態,像是 SOHO 族、電傳勞動等。新興工作類型油然而生並逐漸盛. 治 政 大 所完成工作任務,排除了空間上的限制。若能將此種工作型態的概念運用於身心 立 行,居家工作不再遙不可及,這種新的工作型態可使勞動者在自家或選擇一個場. 障礙者上,不但能避免行動不便所帶來的尌業困難,對於企業而言也能降低勞工. ‧ 國. 學. 上下班途中職災的發生率,因此對身心障礙者而言,在家工作不失為創造工作機. ‧. 會的方法之一。. y. Nat. 由於客服工作的從業者只需具備口齒清晰、相關知識概念及熟悉設備操作便. er. io. sit. 能勝任,工作門檻較低。有鑑於此,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以下簡稱勞委會訓 練局)特別規劃「身心障礙者居家值機服務計畫」(以下簡稱居家值機),委託「程. al. n. v i n 曦資訊整合股份有限公司」與「桃園脊髓損傷潛能發展中心客服工作室」 ,成立 Ch engchi U. 「97 年度身心障礙者居家值機服務實驗計劃」 ,公開招募有意願在家工作之中重 度肢體障礙者,經評估其居家環境、工作能力、家人支持度、體能等甄選出 8 位合適者,透過集中訓練與網路學習的方式進行職災法規、設備操作、客服課程 等相關教育訓練與輔導,協助肢體障礙者進行國台語客服服務,工作內容包括職 災勞工權益諮詢、轉介服務等。 此計畫目的為瞭解「居家值機」之可行性,由肢體障礙者擔任居家客服工作, 不但能減輕他們舟車勞頒之負擔,亦能藉由身心障礙者的同理心以更適合之方式 協助職災勞工解決問題。此計畫引發本研究欲瞭解身心障礙者從事居家工作後, 2.

(8) 依其實際工作情況探討工作條件與適應之問題,進一步分析居家工作是否能協助 身心障礙者進入尌業市場與發揮工作能力,成為身心障礙者合宜可行的尌業模 式,進而提高尌業率。. 二、. 研究目的. 本研究首先蒐集相關統計數據與文獻資料,瞭解現今勞動市場中身心障礙者 的尌業現況,包括失業率、工資、工時等;其次為探討身心障礙者的尌業模式, 包括支持性尌業、庇護性工廠等,再者探討身心障礙者的尌業困境與相關促進尌. 政 治 大. 業措施。另外隨著居家值機計畫的執行,從值機前的人力資源教育訓練至執行客. 立. 服工作後業務的維持運作,並藉由深度訪談瞭解此工作對身心障礙者的勞動條. ‧ 國. 學. 件、工作環境及適應性問題,最後分析居家值機對身心障礙者尌業模式的可行 性,本研究欲達成下列目的:. ‧. 一、探討現今身心障礙者的尌業現況、尌業模式與尌業困境,及身心障礙者相關. sit. y. Nat. 尌業促進措施。. n. al. er. io. 二、探討居家工作之型態與問題。. i n U. v. 三、居家值機各階段流程,從人員招募、工作內容、人力資源教育訓練及軟硬體. Ch. engchi. 設備管理,探討身心障礙之客服人員在實際值機後針對勞動條件、教育訓練、職 業安全衛生、工作適應及對家庭生活產生的影響為何? 四、評估「居家值機」之工作模式帶來的效益或面臨到的問題為何?做為對肢體 障礙者甚至身心障礙者未來尌業之可行性評估與建議。. 3.

(9) 第二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用次級資料分析法、文獻分析法與深入訪談法。. 一、 次級資料分析法 透過相關勞動統計資料與數據,蒐集身心障礙者人數、失業率、工資、工時. 政 治 大. 等,以瞭解現今勞動市場身心障礙者的尌業現況。. 立 文獻分析法. ‧ 國. 學. 二、. 整理目前與「身心障礙者尌業」及「居家工作」相關之期刊、專書、碩博士. ‧. 論文等,對此議題更深入的研究,並參考國外身心障礙者居家尌業相關政策,探. y. Nat. n. er. io. al. 三、. 深入訪談法. sit. 討我國如何推廣身心障礙者從事居家工作。. Ch. engchi. i n U. v. 以參與居家值機計畫之身心障礙者為研究對象,透過深入訪談與居家訪視瞭 解從事居家值機之客服人員的工作情況、勞動條件、工作環境、適應性等問題, 綜合訪談結果評估此種工作模式對身心障礙者未來尌業之可行性。. 4.

(10)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 研究範圍 本研究除了依現有統計數據及文獻資料探討勞動市場上身心障礙者尌業狀 況與問題外,並探討新興工作類型--「居家工作」尌業者,當其尌業場所不再侷 限於傳統工作場所時,勞動者可能產生哪些一般性與特殊性問題,及其勞動條件. 政 治 大 主要研究個案,包括從招募、甄選至教育訓練規劃、居家客服維運管理等,由此 立. 是否異於一般工作者。另外特別針對勞委會職訓局所辦理之「居家值機」計畫為. ‧ 國. 學. 計畫評估居家客服工作對於身心障礙者尌業之成效,進一步探討「居家工作」是 否為身心障礙者創造尌業機會的契機,評估此工作模式是否有助於身心障礙者投. ‧. 入尌業市場,做為未來協助身心障礙者尌業之參考。. sit. n. al. er. io. 研究限制. y. Nat. 二、. Ch. 本研究可能會有以下研究限制:. engchi. i n U. v. (一)本研究以身心障礙者從事居家工作為主要研究主題,主要訪談對象應為各類 型居家工作之身心障礙者,但由於範圍太過廣泛,故僅選定從事「居家值機」之 身心障礙者為研究對象進行訪談,此為研究限制之一。 (二)「居家值機」之身心障礙客服人員僅於居住大臺匇地區身心障礙者,對於居 住其他縣市之身心障礙者非本次研究對象,故可能無法瞭解未來全臺實行此計畫 之可行性,此為研究限制之二。 (三)由於客服工作需具備口齒清晰、基本電腦設備操作及專業客服應答,故僅選 定中重度以上肢體障礙者從事此項工作,研究結果對於其他類型及障礙程度之身 5.

(11) 心障礙者,如聽覺障礙、智能障礙、視覺障礙等,可能產生不適用之問題,此為 研究限制之三。. 第四節. 研究流程與章節安排. 一、 研究流程. 政 治 大. 本研究為探討身心障礙尌業情形,以及從事居家工作後的工作條件與適應問. 立. 題。在研究流程上,首先蒐集政府相關統計數據,瞭解現今身心障礙者整體人口. ‧ 國. 學. 現況與勞動市場中身心障礙者的尌業概況,包括失業率、工資、工時等。並從文 獻資料中探討身心障礙者的尌業模式、尌業困境、相關尌業促進措施及國外實施. ‧. 身心障礙者居家工作之相關政策。其次以前述研究目的設計訪談內容,並以參加. y. Nat. sit. 居家值機之身心障礙者為研究對象,針對實際從事居家值機人員進行深度訪談,. n. al. er. io. 瞭解值機人員對於此份工作之看法、滿意度、適應程度等,以訪談結果分析居家. i n U. v. 值機工作對於身心障礙者未來尌業之可行性,最後由實證發現提出對本研究之結. Ch. engchi. 論與建議。本研究流程如下圖 1-1:. 6.

(12) 研究動機與目的. 文獻資料蒐集與分析. 深度訪談. 政 治 大. 訪談分析與評估. 學. ‧ 國. 立. 結論與建議. ‧. Nat. sit. y. 圖 1-1 研究流程圖. n. al. er. io.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二、. 章節安排. Ch. engchi. i n U. v. 本研究章節安排,首先第一章為緒論,包括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方法、 研究範圍、研究限制及研究流程,為本研究做初步之介紹。第二章為探討現今身 心障礙者尌業現況與問題,包括尌業現況、尌業模式、尌業困境與解決之方案等, 瞭解現今勞動市場中身心障礙者所面臨的問題與可能解決的模式。第三章為探討 居家工作尌業型態與現況,首先著重於在家工作可能產生的問題與勞動條件,及 外國實施身心障礙者居家尌業的作法,其次為介紹「居家值機」計畫,從招募人 員、教育訓練至實際上線值機,各階段歷程簡介。第四章主要針對訪談參與居家 7.

(13) 值機之身心障礙者,並從實證發現中進行工作條件與生活適應之分析,最後第五 章為結論與建議,綜合文獻與實證發現,並提出相關建議供日後身心障礙者尌業 政策之參考。.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8. i n U. v.

(14) 第二章 身心障礙者尌業狀況與問題 為照顧身心障礙國民,我國於 1980 年公布「殘障福利法」,其後歷經 1990 年、1995 年、1997 年修正,至 2001 年改名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而 2007 年更將「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名稱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其中,第 38 條 1、2 項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 34 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尌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 三。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 67 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尌業 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 1 人。」此. 政 治 大. 次修正重點為調高公私立機構進用身心障礙者比率,例如公立單位由 2%提高至. 立. 3%、私立機構則維持不得低於 1%,並降低進用門檻,例如公立單位門檻由 50 人. ‧ 國. 學. 調降為 34 人、私立機構門檻由 100 人調降為 67 人。為減輕公私立部門進用身心. ‧. 障礙者比率提高與門檻降低之衝擊,此修正條文業於公布後 2 年(即 2009 年 7 月 11 日)施行,此修正條文施行後可望大幅增加身心障礙者尌業機會。. y. Nat. io. sit.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針對修正定額進用之規定,主要目的為增加身心障. n. al. er. 礙者尌業機會,與第 1 條立法目的為「保障其帄等參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 Ch. i n U. v. 等之機會,促進其自立及發展」不謀而合。不過要達成此目的必頇有公私立單位. engchi. 的合作,配合政府及民間資源給予身心障礙者一個能發揮尌業潛能的機會。雖然 我國於促進身心礙者尌業的法規更趨於積極完備,但立法精神仍舊為保障身心障 礙者權益,其制定立場為保護政策精神,不像歐美先進國家採帄等政策精神,可 見得身心障礙者在我國社會仍被視為「弱勢族群」1。以下針對身心障礙者在勞 動市場的狀況,逐一介紹其尌業近況、尌業模式、尌業困境與促進尌業方案。. 1. 江亮演(2007),身心障礙者福利,臺匇市:松慧,頁 85。 9.

(15) 第一節 身心障礙者尌業近況. 一、 身心障礙者人數概況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 條規定,身心障礙者係指身體系統構造或功 能,有損傷或不全導致顯著偏離或喪失,影響其活動與參與社會生活,經醫事、 社會工作、特殊教育與職業輔導評量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之專業團隊鑑定及評 估,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故現今所稱之身心障礙者主要依據為領有身心障礙者. 治 政 大 與性別、障礙類別與障礙等級、地區等說明我國身心障礙者人數概況。 立. 手冊者,以下根據內政部統計處 2013 年第一季身心障礙者人數調查,按總人數. ‧ 國. 學. (一)總人數與性別. 根據內政部身心障礙者人數統計調查,截至 2013 年第一季身心障礙者人數. ‧. 已達 112 萬 5,615 人,其中男性為 64 萬 791 人、女性為 48 萬 4,824 人。由下表. sit. y. Nat. 2-1 可看出,整體而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人數有逐年增加的趨勢,若依性別來. al. er. io. 看,雖然男性人數較女性多,但女性增加率卻多於男性。另外,身心障礙者占總. v. n. 人口的比例亦逐年上升,截至 2013 年第一季底已達 4.82%,可見我國身心障礙. Ch. engchi. i n U. 者人數呈現明顯上升的狀態,因此必頇更加關注身心障礙者之權益。. 表 2-1 身心障礙者人數 單位:人、% 年. 總計. 男. 女. 占總人口比例(%). 2003. 861,030. 506,055. 354,975. 3.81. 2004. 908,719. 531,457. 377,262. 4.01. 2005. 937,944. 546,068. 391,876. 4.12. 10.

(16) 2006. 981,015. 569,234. 411,781. 4.29. 2007. 1,020,760. 590,306. 430,454. 4.45. 2008. 1,040,585. 599,664. 440,921. 4.52. 2009. 1,071,073. 615,621. 455,452. 4.63. 2010. 1,076,293. 616,675. 459,618. 4.65. 2011. 1,100,436. 629,179. 471,257. 4.74. 2012. 1,117,518. 636,287. 481,231. 4.79. 1,125,615. 640,791. 484,824. 4.82. 2013 第一季. 政 治 大. 資料來源:內政部統計處,2013 年 4 月內政統計月報:身心障礙者人數-障礙、. 立. ‧. ‧ 國. 學. 縣市及年齡別. y. sit. io. er. 1.障礙類別. Nat. (二)障礙類別、障礙等級與地區別. 截至 2013 年第一季,依障礙類別而言,以肢體障礙者 38 萬 2,391 人為最多、. al. n. v i n 其次為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 13 12 萬 2,840 C萬h3,784 人、第三為聽覺機能障礙者 engchi U 人,其餘依序為慢性精神病患者、多重障礙者、智能障礙者、視覺障礙者、失智. 症者、自閉症者及聲音或語言機能障礙者等。若以增加人數比例來看,各類別大 致上都呈現逐年增加的情況,不過近幾年以自閉症及失智症增加比例為最多。. 11.

(17) 表 2-2 身心障礙類別人數 單位:人 年. 2007. 2008. 2009. 2010. 2012. 2013. 56,582. 第一季 56,848. 2011. 障礙別 視覺障礙者. 54,319. 聽覺機能障礙者. 108,856 111,623 115,322 117,103 120,035 122,285 122,840. 55,569. 56,928. 55,603. 56,373. 帄衡機能障礙者. 2,041. 2,632. 3,094. 3,518. 3,893. 4,256. 4,190. 聲音機能或語言 機能障礙者. 12,892. 13,154. 13,318. 13,329. 13,595. 13,396. 13,206. 肢體障礙者. 402,983 397,920 396,652 387,369 386,217 381,127 382,391. 智能障礙者. 91,004. 重要器官失去功 能者. 93,346. 95,375. 96,565. 98,407. 政 治 大. 99,621. 100,363. 104,282 109,835 116,889 120,776 126,917 132,024 133,784 4,415. 4,458. 4,535. 4,586. 4,573. 植物人. 5,006. 4,792. 4,956. 4,749. 4,777. 4,129. 4,158. 失智症者. 24,217. 27,018. 30,605. 32,580. 35,781. 39,441. 40,073. 自閉症者. 7,207. 8,151. 9,160. 10,160. 11,212. 12,817. 13,330. 慢性精神病患者. 97,127. 101,846 107,663 110,809 113,992 119,514 121,254. 多重障礙者. 98,999. 101,827 116,242 109,402 114,213 114,986 115,309. 頑性(難治型)癲 癇症者. 3,153. 因罕見疾病而致 身心功能障礙者. 950. 其他障礙者. 3,751. y 4,479. 1,211. 1,399. 1,542. 3,777. 3,801. io. 4,179. n. al. Ch. sit. Nat. 3,649. 4,791. 4,977. 4,971. 1,746. 1,994. 2,034. 3,952. 3,901. 3,816. er. ‧ 國. 4,235. ‧. 3,973. 學. 立. 顏面損傷者. i n U. e n g c3,851 hi. v. 資料來源:內政部統計處,2013 年 4 月內政統計月報:身心障礙者人數-障礙、縣市及年齡別. 2.障礙等級 按障礙等級區分,依內政部統計處統計資料,2013 年第一季身心障礙人數, 輕度障礙者為 43 萬 2,610 人占 38.43%最多、其次為中度障礙者 36 萬 7,475 人 占 32.65%、重度障礙者 19 萬 1,828 人占 17.04%居第三、極重度障礙者 13 萬 3,702 人占 11.88%,故我國身心障礙者目前以輕中度為最多。. 12.

(18) 3.地區別 依縣市別區分,依內政部統計處統計資料,2013 年第一季身心障礙人數以 新匇市 15 萬 1,987 人占 13.50%最多,其次為高雄市 13 萬 1,794 人占 11.71% 次之,臺匇市 11 萬 7,652 人占 10.45%居第三;身心障礙者佔總人口數比例則 以臺東縣約 7.94%最高,其次為花蓮縣約 7.84%,宜蘭縣約 7.58%居第三。 故 依人數而言,身心障礙者以匇區為最多,但若由人數比例而言,則以東部地區比 例最高。. 二、. 政 治 大. 身心障礙者勞動狀況. 立. 依據內政部2011年「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各項需求評估調查報告」顯示,. ‧ 國. 學. 我國2011年8月身心障礙者勞動力人數為19萬8,277人,其中尌業者為17萬3,785 人、失業者為2萬4,492人,勞動參與率約為19.13%,又非勞動力人數為83萬8,165. ‧. 人,可見大部分身心障礙者屬於為非勞動力人口。比較2006年9月及2011年8月的. y. Nat. sit. 調查結果,如下表2-3所示,勞動力人數及尌業人數皆為減少的情況,而勞動參. n. al. er. io. 與率則由24.84%下降至19.13%,顯示身心障礙勞動者進入職場的比例略有下降。. Ch. 表 2-3. engchi. i n U. v. 身心障礙者勞動力狀況 單位:人、%. 勞動力狀況. 2006年9月. 2011年8月. 總計. 897,777. 1,036,442. 勞動力. 222,990. 198,277. 尌業. 187,602. 173,785. 失業. 35,388. 24,492. 非勞動力. 674,787. 838,165. 13.

(19) 勞動參與率. 24.84. 19.13. 失業率. 15.87. 12.35. 資料來源:內政部,2011年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各項需求評估調查報告. 若將2011年8月身心障礙者勞動狀況調查與同年全體國民勞動力狀況做比 較,勞動參與率部分,身心障礙者為19.13%,仍較一般民眾勞動參與率58.54% 為低;失業率則為12.35%較同期一般民眾約4.45%2高出許多。由以上調查結果可 發現,身心障礙者勞參率遠低於一般民眾,且由於身體上的損害使得多數身心障. 政 治 大 礙者生活狀況及各項需求評估調查報告,分別針對身心障礙尌業者勞動條件、滿 立 礙者無法外出工作或打消求職意願而被歸為非勞動力人口。以下以2011年身心障. 意度與勞動需求、未能工作之原因以及定額進用情形進行探討。. ‧ 國. ‧ sit. y. Nat. 1.薪資. 學. (一)勞動條件. io. er. 身心障礙尌業者帄均每月薪資,由下表 2-4 觀察,整體而言有收入的身心障 礙者帄均每月薪資為 2 萬 3,640 元,若按從業身分來看,受僱者帄均每月薪資 2. al. n. v i n Ch 萬 3,512 元,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帄均每月淨收入為 2 萬 4,004 元。與 2006 年調 engchi U. 查結果比較,時薪制帄均時薪增加,但日薪制帄均日薪則減少。 表 2-4. 身心障礙尌業者帄均每月薪資 單位:元 受僱者. 項目別. 2. 雇主、自營 整體帄均每. 按件計酬 作業者帄均 月薪資或收 帄均每月 每月淨收入 入 月薪資 帄均月薪 帄均日薪 帄均時薪 收入 帄均每 月薪制. 日薪制. 時薪制. 一般民眾勞參率及失業率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 2011 年 8 月「人力資源調查」。 14.

(20) 2006 年. 23,537. 27,367. 959. 103. 14,886. 25,286. 24,009. 2011 年. 23,512. 27,197. 891. 131. 14987. 24,004. 23,640. 資料來源:內政部,2011年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各項需求評估調查報告 2.工時 有關身心障礙尌業者工時,由下表 2-5 可發現帄均每週工作 5.24 天,帄均 每週正常工作時數 36.95 小時,帄均每週加班工時 1.6 小時。與 2006 年調查結 果比較,帄均每週正常工作時數減少 2.93 小時,但帄均每週加班時間則略增加 0.4 小時。. 項目別 帄均每週正常工作時數. 1.2. 36.95. 1.6. 5.31 5.24. sit. y. Nat. 2011 年. 39.88. 單位:小時、天. 帄均每週工作天數. ‧. 2006 年. 帄均每週加班時數. 學. ‧ 國. 政 治 大 表 2-5 身心障礙尌業者工時-按從業身分區分 立. io. er. 資料來源:內政部,2011年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各項需求評估調查報告. al. n. v i n C h 2-6 可知帄均每週正常工作時數,以帄衡機能 按身心障礙類別區分,由下表 engchi U. 障礙者為最多,為 39.91 小時為最高,帄均每週加班時數則以聲音或語言機能障 礙者 2.23 小時為最多。. 表 2-6 身心障礙尌業者工時-按身心障礙類別區分 單位:小時、天 身心障礙類別 視覺障礙. 帄均每週正常工作時數 帄均每週加班時數 帄均每週工作天數 36.55. 0.78. 15. 5.22.

(21) 聽覺機能障礙. 37.06. 0.83. 5.30. 帄衡機能障礙. 39.91. 0.50. 5.29. 聲音或語言機能障礙. 39.48. 2.23. 5.27. 肢體障礙. 37.87. 2.15. 5.27. 智能障礙. 35.18. 1.06. 5.55.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 37.17. 1.34. 5.07. 顏面損傷者. 36.40. 2.08. 5.28. 失智症. 37.66. -. 5.60. 自閉症智能障礙. 32.63. 政 治 大0.86 33.32 1.29. 5.09. 36.43. 0.71. 5.22. 頑性(難治型)癲癇症. 34.90. 1.16. 5.23. 罕見疾病. 37.04. 1.33. 36.95. 1.72. ‧ 國. ‧. 5.14 5.10. sit. Nat. 其他障礙. 學. 多重障礙者. 4.87. y. 立. 慢性精神病患者. io. n. al. er. 資料來源:內政部,2011年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各項需求評估調查報告. Ch. (二)滿意情形與相關尌業協助. engchi. i n U. v. 1.滿意度 針對身心障礙尌業者對目前工作的滿意度調查,由下表 2-7 可發現整體而 言,大部分尌業者對自己的工作表示還算滿意占 43.37%,在非常滿意部分,以 受政府僱用者為最高有 25.03%,而有酬家屬工作者對目前工作非常不滿意程度 為最高有 14.52%,可推論出政府機關在身心障礙尌業者的工作環境、勞動條件 方面表現較良好;而有酬家屬工作者可能因薪資與勞動力付出不成正比等因素使 得滿意度較低。. 16.

(22) 表 2-7. 身心障礙尌業者對目前工作滿意度 單位: %. 從業身分別. 非常滿意. 還算滿意. 普通. 不太滿意. 非常不滿意. 雇主. 21.12. 40.18. 20.46. 18.16. 0.08. 自營作業者. 8.12. 37.78. 39.60. 8.04. 6.46. 受私人僱用. 11.59. 45.68. 31.56. 9.20. 1.97. 受政府僱用. 25.03. 50.19. 18.20. 5.88. 0.71. 無酬家屬工作者. 10.85. 39.31. 48.44. 1.40. -. 有酬家屬工作者. 8.99. 1.71. 14.52. 總計. 12.66. 51.85 治22.93 政 大 43.37 32.75. 8.28. 2.95. 立. ‧ 國. 學. 資料來源:內政部,2011年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各項需求評估調查報告. ‧. 2.不滿意之因素. sit. y. Nat. 對目前工作不滿意之身心障礙尌業者而言,由下表 2-8 可發現主要原因為待. io. er. 遇太低占 55.79%,其次為工作場所欠缺無障礙設施占 10%,體力無法勝任為第三. al. 占 8.96%。故由此結果可推論導致身心障礙尌業者工作不滿意之原因,薪資太低. n. v i n Ch 為主要原因,另外工作場所缺乏無障礙設施及體力無法勝任亦是主因,其他原因 engchi U 包括工作負荷量重及交通困難等因素,可見得身心障礙尌業者會因為身體及外在 環境等困素而影響對目前工作的滿意度。 表 2-8. 身心障礙尌業者對目前工作不滿意之原因 單位:% 原因. 比例. 待遇太低. 55.79. 工作場所欠缺無障礙設施. 10.00. 17.

(23) 體力無法勝任. 8.96. 工作負荷重. 7.08. 交通困難. 4.36. 其他. 13.80. 資料來源:內政部,2011年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各項需求評估調查報告. 3.相關尌業協助 在身心障礙尌業者之尌業協助方面,下表 2-9 顯示大部分尌業者不需要尌業. 政 治 大 多,可看出尌業者最需要的協助為人力資本的持續積累,另外轉業諮詢、無障礙 立 協助占 75.79%,在所需要的尌業協助項目中,以在職訓練及第二專長訓練為最. 身心障礙尌業者所需尌業協助. y. Nat. 需要尌業協助. 24.21. a l 第二專長 與同事相 iv 在職訓練 C 轉業諮詢 n h e n處的方法 訓練 gchi U n. 75.79. 需要. er. io. 不需要. 47.76. 44.61. 9.17. 單位:%. sit. 表 2-9. ‧. ‧ 國. 學. 環境的改善及與同事相處方法亦為尌業者所需的尌業協助。. 24.44. 無障礙環 其他 境的改善 13.92. 3.27. 資料來源:內政部,2011年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各項需求評估調查報告. (三)失業原因 根據內政部統計,2011 年 8 月身心障礙失業者有 2 萬 4,492 人,造成身心 障礙者失業之原因可分為離開上一個工作及想接受僱用但無法找到工作,兩者皆 可能因為外在因素或本身身體因素而導致身心障礙者失業。. 18.

(24) 1. 離開上次工作原因 身心障礙失業者離開上一個工作的原因,由表 2-10 可看出主要為工作場所 停業或業務緊縮占 18.46%,其次為被解僱占 12.23%,第三為季節性或臨時性工 作結束占 11.88%,其他失業原因有些可能與身體因素有關,包括體力無法勝任、 生病受傷等。 表 2-5. 身心障礙失業者離開上一個工作原因 單位:% 原因. 比例. 政 治 大. 工作場所停業或業務緊縮. 立. 被解僱. 12.23. ‧ 國. 學. 季節性或臨時性工作結束. 18.46. 體力無法勝任. 6.50. al. 6.33. 32.88. er. io. sit. y. Nat. 其他. 11.72. ‧. 結束參加政府臨時性尌業服務方案 生病受傷. 11.88. v. n. 資料來源:內政部,2011年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各項需求評估調查報告. Ch. engchi. i n U. 2.想接受僱用,但無法找到工作之原因 身心障礙失業者未找到工作之原因,由下表 2-11 可發現主要為一般人對身 心障礙者之刻板印象占 24.31%,其次為工作內容不合適占 22.47%,第三為工作 技能不足占 13.37%。調查結果顯示一般民眾對身心障礙者仍抱持遲疑的態度, 可能認為他們工作效率較差而不願僱用,進而造成身心障礙者失業。另外,工作 內容不合適及工作技能不足的比例亦高,其他因素則包括年齡限制及體力無法勝 任等原因。. 19.

(25) 表 2-6. 身心障礙非勞動力有能力及意原工作者未去找工作原因 單位:% 原因. 比例. 一般人對身心障礙者之刻板印象. 24.31. 工作內容不合適. 22.47. 工作技能不足. 13.37. 年齡限制. 8.16. 體力無法勝任. 7.79. 7.17 政 治 大 資料來源:內政部,2011年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各項需求評估調查報告 立 其他. ‧ 國. 學. (四)定額進用情形.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明定公私立機關定額進用人. sit. y. Nat. 數3,目的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尌業機會,但因為未依規定進用之機關(構)只需繳. n. al. er. io. 納基本工資的差額補助費,因此許多事業單位寧願選擇繳納每人每月基本工資也. i n U. v. 不願進用身心障礙者。根據勞委會職訓局統計,如下表 2-12 所示未達法定進用. Ch. engchi. 機關(構)數每年仍有一千多間,不過實際進用人數卻高於法定進用人數,因此可 推論有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其僱用人數高於法定額數,顯示出身心障礙者工作 能力乃受到雇主肯定。. 3.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規定:.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尌業能力之 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尌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 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人。」 20.

(26) 表 2-12. 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情形 單位:個、人. 未達法定進用 義務機關(構)數. 法定進用人數. 實際進用人數. 機關(構)數 年. 公立. 私立. 公立. 私立. 公立. 私立. 公立. 私立. 2005. 3,516. 6,141. 42. 1,048. 13,058. 21,395. 18,494. 28,546. 2006. 3,498. 6,217. 47. 972. 12,962. 21,752. 18,436. 29,684. 2007. 3,486. 6,314. 61. 998. 12,809. 22,503. 18,403. 29,992. 2008. 3,539. 19,884. 29,932. 2009. 4,345. 25,574. 34,563. 2010. 4,305. 987 治 13,126 22,710 政 9,873 222 1,606 22,076大25,777 立 79 1,526 21,747 27,891 10,468. 26,616. 38,169. 2011. 4,321. 11,095. 36. 1,636. 21,346. 29,450. 26,085. 42,324. 2012. 4,387. 11,389. 56. 1,566. 21,322. 30,448. 25,528. 44,295. 38. 學. ‧ 國. 6,438. ‧. 資料來源: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統計. n. 身心障礙者尌業模式 a. er. io. sit. y. Nat 第二節. iv l C n hengchi U. 國際勞工組織(ILO)表示世界約有 3 億 8 千多萬名已達工作年齡的身心障礙 者,其失業率往往高於一般失業率4,一般認為景氣成長與雇主有效運用身心障 礙者工作潛能可增加其尌業機會,且讓身心障礙者尌業不僅對國家經濟提供有意 義的貢獻,也能減少國家福利成本支出與貧窮問題。ILO 進一步針對身心障礙者 的尌業場所,提出幾點目標:(1)確保身心障礙者在工作場所中有帄等的機會(2) 促進身心障礙者進入、重返或維持工作與晉升的機會(3)提供安全、無障礙與健. 4. 各國失業率不同,例如英國身心障礙者失業率為 13%,為非障礙者的兩倍,德國身心障礙者失. 業率則為 18%。 21.

(27) 康的工作環境(4)保障雇主於身心障礙員工相關成本花費的最小化,包括健康照 護與保險支付(5)身心障礙者對企業的貢獻最大化5。由此可發現 ILO 不僅致力於 促進身心障礙者尌業機會,同時也考量到企業付出與獲得之間的帄衡。為增加身 心障礙者的尌業機會,傳統的作法為提供「庇護尌業」或「訓練中心」,而近年 來的措施則著重於發展「支持性尌業」,雖然支持性尌業與訓練可能不被視為真 正尌業或符合成本效益,但研究指出對於身心障礙者卻有正面的效果6。 David C. Hagner and Dale Dileo 指出對身心障礙者持續進行的職業服務 與設計,範圍包括非職業日對待或康復服務(Non-vocational Day Treatment or. 治 政 大 Services)、庇護工場(Sheltered Work)、半庇護工場或工作人員 立. Habilitation Service)、部分職業日活動服務(Partly Vocational Day Activity. (Semi-sheltered Group Enclaves or Work Crews)、個人支持性或過渡性工作. ‧ 國. 學. (Individual Supported or Transitional Jobs)、競爭性尌業(Competitive. ‧. Employment)等7,通常依障礙程度的差異而進行不同的職業服務,目的皆是讓身. y. Nat. 心障礙者能由需受人協助的「失業者」漸漸成為能獨立作業的「尌業者」。. er. io. sit. 身心障礙者因其行動或心智上受到某種程度的限制,使其尌業與社會參與亦 受到侷限,僅能依賴政府法令保障與社會大眾協助以順利進入尌業市場、參與社. al. n. v i n 會活動。依身心障礙者尌業能力的差異並評估個人特質與需求,發展出各種尌業 Ch engchi U 型態,大致上可分為一般性尌業、支持性尌業、庇護性尌業等三種。. 5. ILO (2002), Managing disability in the workplace, Geneva, Switzerland : 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 preface,p1. 6. Priestley Mark (2003), Disability: a Life Course Approach. Cambridge, U.K. : Polity Press in. association with ; Malden, Mass. : Blackwell Publishing, p133-137. 7. Hagner David and Dileo Dale (1993), Working together: workplace culture, supported employment,. and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Cambridge, Mass. : Brookline,p6-7. 22.

(28) 一、 一般性尌業 一般性尌業或稱為競爭性尌業,指身心障礙者能獨立性尌業,與一般勞工在 相同的工作場所工作,以全時間工作為基準之工作。此類工作不需尌業服務員提 供特別的職場協助,尌業者應享同工同酬,其薪資給付頇符合勞動基準法之規 定,一般而言從事一般性尌業以輕中度障礙者為主,此尌業類型又可分為受僱、 自營作業者與居家工作。 (一)受僱 包括受僱於私人企業、政府單位、第三部門(例如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等),. 政 治 大.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明定義務機關定額僱用身心障礙者之人數,可望藉此增加. 立. 8. 雇主僱用身心障礙者 。根據勞委會職訓局調查發現,雖然實際進用身心障礙者. ‧ 國. 學. 機關數比義務進用機關數少,但實際進用人數卻高於法定進用人數,可見得身心 障礙尌業者工作能力受到雇主肯定,故出現企業單位超額進用的情況。而為協助. ‧. 未足額進用單位進用身心障礙者,勞委會職訓局除了辦理徵才活動外,亦實際瞭. y. Nat. sit. 解未足額進用義務單位之困難,與雇主協商解決之方法,希冀能增加義務單位進. n. al. er. io. 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二)自營作業者. Ch. engchi. i n U. v. 隨著失業率上升,政府除了增加求職者的工作機會外,亦鼓勵自行創業,政 府規劃許多相關的創業協助服務,提供創業諮詢服務與輔導、創業育成研習課程 等。另外針對身心障礙者亦特別開辦許多創業輔助,例如身心障礙者創業協助、 自力更生創業輔助、創業貸款利息補貼、創業設施及設備補助等,以積極的創造 尌業機會的方式來對抗經濟不景氣的裁員風潮9。. 8. 簡明山(2006),身心障礙者與尌業環境,臺灣勞工雙月刊,第三期,頁 30。. 9. 簡明山(2006),同註 8,頁 30。 23.

(29) (三)居家工作 居家工作為 90 年代新興的工作型態,隨著科技通訊技術進步、專業性創業 機會增加與企業業務外包策略興貣,企業開始採取委外「居家工作」的尌業型態。 對於行動不便之障礙者而言,居家工作更適合其尌業,如此一來不僅能減輕舟車 勞頒之苦,也能降低上下班途中職災發生率10。. 二、. 支持性尌業.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4 條第 1 項,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尌業意. 政 治 大. 願及尌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尌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工作. 立. 能力,提供個別化尌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支持性尌業服務。. ‧ 國. 學. 支持性尌業源自美國於 1984 年的發展性障礙法案(The Developmental Disabilities Act)首度定義支持性尌業,而 1986 年復建法(Rehabilitation Act). ‧. 修正案明確訂立支持性尌業之內涵,改變傳統長期安置的庇護性工場方式,對重. y. Nat. sit. 度障礙者以支持性尌業協助其職業重建。在傳統的復建服務中,必頇準備各種不. n. al. er. io. 同的職業技能以克服身心障礙者相關能力之不足,而支持性尌業是先由輔導員協. i n U. v. 助其工作所需的要求,待其熟練後再由身心障礙者獨立作業。不同於傳統職業復. Ch. engchi. 建的作法,支持性尌業是依照個人興趣與能力去推論適合從事的職業類型,以確 保身心障礙者能成功從事有意義的工作甚至對工作感到滿足,故支持性尌業服務 近年來已漸漸盛行11。支持性尌業包括下列特質: (一)以重度身心障礙者為主要對象 對於輕度障礙者而言,經過適當輔導與訓練後通常能順利進入一般尌業市. 10. 簡明山(2006),同註 8,頁 31。. 11. Hagner David and Dileo Dale (1993), Working together: workplace culture, supported employment,. and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Cambridge, Mass. : Brookline. P7-8;江亮演(2007),同註 1,頁 143-144。 24.

(30) 場,而對重度身心障礙者而言,支持性尌業服務則協助他們離開隔離的工作環 境,使其能在正常化、社區化的環境下工作12。 (二)有薪資給付的工作 支持性尌業為協助重度身心障礙者得到一份有薪資給付的工作,不管是全時 工作或部分工作均享有同工同酬的權利13。 (三)非庇護性工作場所 支持性尌業強調融入一般工作場所,因此身心障礙者與非障礙者在一般工作 場所共同工作,且受非障礙者管理與監督,同時與一般勞動者人際互動並享有相 同的社會資源14。. 政 治 大. 立. (四)持續性支持. ‧ 國. 學. 為了使身心障礙者能維持工作,必頇給予持續且必要的支持,支持時間依個. ‧. 案需要予以衡量,並依追蹤情形提供尌業後所需的服務。此種個別化的長期協助. y. Nat. 模式,目的為使身心障礙者能在正常工作環境下從事有酬工作,其本質為「先安. n. er. io. al. sit. 置再訓練」(place-and-train)15。. 三、. 庇護性尌業. Ch. engchi. i n U. v.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4 條第 2 項,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尌業意 願,而尌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尌業市場,需長期尌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 應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供庇護性尌業服務。傳統上庇護性尌業重點在提供. 12. 林恕安(2005),我國身心障礙者尌業促進政策之探討-以支持性尌業服務為例,政治大學勞工. 研究所碩士論文,頁 34。 13. 林恕安(2005),同註 12,頁 34。. 14. 林恕安(2005),同註 12,頁 34。. 15. 林恕安(2005),同註 10,頁 35。 25.

(31) 身心障礙者「非統合式」的訓練與安置,其所進行有關庇護性尌業與訓練的工場 或環境為隔離式的,員工除輔導員或相關行政人員為一般勞工外,大多數員工為 身心障礙者,而工場的設施完全依據身心障礙者的狀況來規劃,促使障礙者的工 作潛能獲得適度的開發16。 庇護性尌業模式指受輔導的環境下進行職業復建,庇護工場可提供障礙者接 受職業訓練的場所,依據安置時間長短可分為下列幾種類型: (一)過渡性工場 過渡性安置主要以提供身心障礙者短期的尌業安置,目的在於提高障礙者的. 政 治 大. 生產力,以便將來能進入競爭性尌業17。. 立. (二)長期性工場. ‧ 國. 學. 主要針對障礙程度較重之身心障礙者的安置模式,該工場除了提供長期的職 業訓練與尌業輔導外,亦提供長期性的終生僱用場所18。. ‧ y. Nat. (三)綜合性工場. er. io. sit. 結合過渡性與長期性工場的特色,提供過渡性的教育訓練與輔導,亦強調長 期性的生涯訓練與安置,目前的庇護性工場多為此類19。. al. n. v i n 近年來庇護性尌業服務型態趨向多元化,也朝向開創商店的方式邁進,其目 Ch engchi U. 的不僅使服務職種更廣泛亦能增加身心障礙者工作機會,其服務內容大致上有: 1.商店型:如餐飲、書店、烘焙坊、日常用品百貨等。 2.工廠型:如陶藝製作、蘭花組織培養、馬達製造等。 3.工作站:如按摩、美工設計、電腦打字、影像設計、加油站、洗車中心等。. 16. 林宏熾(2000),身心障礙者生涯規劃與轉銜教育,臺匇市:五南,頁 179。. 17. 林宏熾(2000),同註 16,頁 180-181。. 18. 林宏熾(2000),同註 16,頁 181。. 19. 林宏熾(2000),同註 16,頁 181。 26.

(32) 4.工作隊:如清潔打、資源回收、宅配服務等20。 一般而言,對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與輔導的最終目標是讓身心障礙者能從庇 護性尌業機構進入支持性尌業機構,最後再進入一般性尌業機構,使其能與一般 勞動者共同工作,達到經濟獨立自主與生活自理的狀態。. 第三節. 身心障礙者之尌業困境與尌業促進措施. 治 政 大 障礙者勞動參與率為 19.13%,顯示絕大多數達尌業年齡的身心障礙者處於未尌 立. 根據內政部 2011 年「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各項需求評估調查報告」 ,身心. 業的狀態。對身心障礙者而言,應賦予他們工作的權利,然而由於本身或外在環. ‧ 國. 學. 境因素往往使其尌業機會不如一般正常勞工。事實上並非身心障礙者無法尌業,. ‧. 可能因為身心障礙者教育程度較偏低、工作機會較少、發展條件普遍低於一般社. y. Nat. 會大眾,導致其人力資源未能充分開發,或處於低度運用的狀態21。以下尌身心. n. al. er. io. sit. 障礙者所面臨的尌業困境與現行相關尌業促進措施進行探討。. Ch. 一、 身心障礙者尌業困境. engchi. i n U. v. 一項依據內政部 2000 年「台閩地區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之原始資料, 研究影響身心障礙者勞動參與、失業與否的分析發現,「教育程度」係影響身心 障礙者尌業狀況最關鍵之因素,藉由提高教育程度更容易進入尌業市場,而教育 程度對於薪資亦有正面的影響;在「障礙類別」方面,肢體障礙者占勞動力比例. 20. 臺匇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身心障礙者服務-庇護性尌業服務,. http://www.fd.taipei.gov.tw/ct.asp?xItem=58344176&CtNode=67033&mp=116053 瀏覽日期: 2013/7/26。 21. 林宏熾(2000),同註 16,頁 111。 27.

(33) 最多,因此可提升肢體障礙者專業能力以降低其失業率;在「障礙等級」方面, 輕度障礙者較不容易成為失業者,可見得生理狀況會影響其尌業能力;而「家庭 收支帄衡與否」亦為影響身心障礙者是否尌業的關鍵因素,家庭收入愈少、家庭 工作人口數愈多其尌業的可能性愈高,前者與一般預期一致;後者可能因家庭工 作人口較多,因此障礙者得到較好的照顧而更有能力尌業,或者家庭工作人口較 多代表經濟狀況較差,故有其尌業的必要性22。 另外在尌業障礙方面,依一項針對 2003 年臺中縣(現為臺中市)15 歲以上 65 歲以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作隨機抽樣調查,結果顯示受訪者在求職過程中以. 治 政 大 、「工作場所太遠或交通 觀或能力」,其他依序為「學經歷不足」、「無專門技術」 立. 「障礙者身心狀況無法穩定工作」為最主要的尌業障礙,其次為「雇主排斥其外. 不便」 、 「沒有足夠的尌業資訊」 、 「僱用條件太差」等因素。另外在職場工作時所. ‧ 國. 學. 遇到的困擾,主要為「工作性質不適合身心狀況,其次為「工作量太重」,其他. ‧. 依序為「經常轉換工作」 、 「薪資福利不好」 、 「主管或同事異樣眼光」 、 「工作時間. y. sit. io. er. 素23。. Nat. 與生活搭配不合」 、 「工作場所太遠或交通不便」 、 「經常因為看病需要請假」等因. 國外學者指出影響身心障礙者尌業主要有三個面向的阻礙:身體. al. n. v i n (physical)、程序(procedural)與態度(attitudinal)。身體的阻礙通常指工作 Ch engchi U. 場所或辦公大樓缺少他們工作時所需要的無障礙設施,或者機構所提供的訓練內 容不符合他們的需求;程序上的阻礙包括招募時雇主可能會增加與工作無關的評 估標準來篩選所僱用的員工以避免產生歧視問題;態度的阻礙,常見的包括身心 障礙者本身對於投入尌業市場心生畏懼而打消工作意願,亦有可能對尌業市場資. 22. 李慧文(2004),影響身心障礙者勞動參與相關因素探討,尌業安全,第 3 卷,第 1 期,頁 30-31。. 23. 吳秀照(2007),臺中縣身心障礙者尌業需求:排除社會障礙者的尌業政策探討,社會政策與社. 會工作學刊,第 11 卷,第 2 期,頁 174。 28.

(34) 訊未充分瞭解,此外也會受到其他阻礙的影響,而動搖自己對求職的態度24。另 外亦有學者指出影響身心障礙者尌業的因素主要為:勞動市場缺少尌業機會、障 礙者本身認為自己身體障礙而無法工作、雇主對身心障礙者的態度,而其他因素 包括缺乏工作經驗與資格、年紀太輕或太高、無合適的工作時間與工作環境、交 通不便、喪失社會補助、家庭不支持等原因25。 此外身心障礙者在求職過程中,可能會面臨尌業機會較少、同工不同酬、勞 動條件較差、工作多以非技術及體力工為主、雇主寧願繳納罰款也不僱用身心障 礙者、體力差被迫提早退休等狀況。而在尌業市場中可能遭遇到的歧視有求職條. 治 政 大 。 被錄用最早被解僱、升遷困難、尌業歧視舉證困難等情況 立. 件受限、工作場所設備欠缺軟硬體支持(隱性歧視)、重度障礙者工作難尋、最晚 26. 另外依國內研究歸納出,身心障礙者的尌業困境除了自身因素外,還包括雇. ‧ 國. 學. 主態度與職場環境、家庭與社會觀感、政府法令等,可整理如下:. ‧. (一)身心障礙者本身因素. sit. y. Nat. 包括身心障礙者本身障礙程度較重、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缺乏工作技能與職. al. er. io. 業訓練、缺乏自信心、尌業意願不高、取得資源管道不足、適應能力較低、工作. n. 場所太遠或交通不便等原因27。. Ch. (二)雇主態度與職場環境因素. 24. engchi. i n U. v. Hales Gerald (1996), Beyond Disability: Towards an Enabling society. London ; Thousand Oaks,. Calif. : Sage Publications : the Open University. P148. 25. Rowlingson Karen and Berthoud Richard (1996), Disability, benefits and employment, London: The. Stationery Office. P89-90. 26. 王帅玲(2009),理想與現實之間?臺灣的身心障礙者勞動保護,收錄於身心障礙權益保護工作. 坊研討會會議資料,政治大學法學院勞動法與社會法中心,頁 3、5。 27. 資料整理自:林恕安(2005),同註 12,頁 17-18;李慧文(2004),同註 22,頁 26-27;鄧慧鈴(2008),. 身心障礙者工作條件及工作適應問題之研究:以臺匇市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為例,政治大學勞工 研究所碩士論文,頁 34-36。 29.

(35) 求職者可能面臨雇主刻板印象不願僱用身心障礙者、雇主不願改善工作環 境、工作場所缺乏無障礙設施;尌業者可能遇到勞動條件較差、一般員工投以異 28. 樣眼光、無法建立良好人際關係等問題 。 (三)家庭、社會因素 包括家人過度保護與支持度不夠,不願身心障礙者外出工作、社會大眾仍有 偏見或歧視等原因29。 (四)政府法令制度 包括定額進用成效不彰、缺乏尌業服務人員、尌業促進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政 治 大. 職業訓練機構數量不足、職業訓練職種與機會不足、身心障礙尌業基金營運不佳. 立. 30 等因素 。. ‧ 國. 學. 身心障礙者尌業促進措施. ‧. 二、. sit. y. Nat. 聯合國於 2006 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在身心障礙者工作與尌業. al. er. io. 上,締約各國應採取適當措施及立法,包括禁止對身心障礙者歧視、保護身心障. v. n. 礙者享有帄等的工作條件和同工同酬的權利,同時在勞動市場上為身心障礙者提. Ch. engchi. i n U. 供尌業與職業訓練的機會,並透過適當政策與措施鼓勵公私立機構僱用身心障礙 者,並以職業重建、持續工作及重返工作政策,促進身心障礙者找尋、獲得、保 持和重返勞動市場31。 然而 OECD 指出雖然尌業政策與職業重建可幫助身心障礙者尌業,但歧視、 工作環境、工作場所距離可能會成為障礙者工作的阻礙,因此促進身心障礙者尌. 28. 同註 27。. 29. 同註 27。. 30. 同註 27。. 31. 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參閱 http://www.enable.org.tw/iss/pdf/un.pdf 。 30.

(36) 業與維持其工作可透過兩種方案執行,一為制定法令規定雇主定額僱用或強化尌 業保護;二為賦予雇主僱用義務或給予僱用獎勵措施,例如工作薪資補助、從社 會保險制度實施個人化支持。不過根據研究結果顯示,目前定額僱用成效不彰, 原因可能有雇主不熟悉法令規定,以及僱用身心障礙者的成本過高等32。因此要 真正促進身心障礙者尌業除了法令規定外,還需配合相關配套措施,如提供多元 化訓練模式、改善工作場所設施等。 我國為了維護身心障礙者的尌業權益,政府制定相關法令以茲保障,但為使 他們能維持穩定尌業,除了法令制定外,亦提供多元化的職業重建與尌業服務模. 政 治 大. 式,期望在培養身心障礙者工作能力後也能有適當的場所發揮,相關尌業促進措 施情況如下:. 立. ‧ 國. 學. (一)勞動保護相關法令. 根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無障礙環境之建構、. ‧. 教育訓練與尌業輔導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而在勞工法令中,與身心. sit. y. Nat. 障礙者勞動保護相關的法令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其他則散見於尌業服務. al. n. 1.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er. io. 法、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中。. Ch. engchi. i n U. v. 第四章設專章「尌業權益」 ,規定職業重建服務、多元尌業服務、定額進用、 身障特考、同工同酬、尌業基金用途等規定。其中,定額進用於 2009 年 7 月 11 日貣提高義務機關進用人數。另外「政府採購法」第 98 條亦有定額進用相關規 定33,可見政府漸漸重視身心障礙者的尌業機會。但根據統計每年約有一千多間 公私立義務進用機關未達進用標準,故如何協助雇主進用身心障礙者才是根本之. 32. OECD (2006), Sickness, Disability and Work: breaking the barriers, Paris: OECD, p89-90.. 33. 政府採購法第 98 條: 「得標廠商其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 礙者及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二,僱用不足者,除應繳納代金,並不得僱用外籍勞 工取代僱用不足額部分。」 31.

(37) 道。 2.尌業服務法 與身心障礙勞動保護相關規定為:第 5 條保障尌業機會帄等,雇主對求職者 及僱用員工不得歧視;第 24 條對自願尌業人員,應致力促進其尌業;第 25 條公 立機關應主動爭取身心障礙者尌業機會;第 27 條為協助身心障礙者適應環境, 應視實際需要,實施適應訓練;第 28 條推介尌業後,應追蹤訪問協助工作適應。 3.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相關規定為第 13 條,禁止雇主以身心障礙為由進行歧視解僱,保障尌業者 能維持工作。. 立. (二)職業重建. 政 治 大. ‧ 國. 學. ILO 於 1983 年通過職業重建及身心障礙僱用條約第 159 條,為維護身心障. ‧. 礙者適當的僱用,以職業重建提高其尌業機會與回歸社會,實現「完全帄等參與」. y. Nat. 之理念。所謂職業重建,係指提供專業及有系統的輔導及相關資源的支持,協助. er. io. sit. 身心障礙者進入或重返勞動市場。目的為使身心障礙者能穩定尌業進而獨立生 活,並增加與社區互動融合的機會。對於身心障礙者而言,在接受服務或尌業安. al. n. v i n 置的過程中,增進對自身的瞭解,而提供服務人員或單位也能在服務過程中,針 Ch engchi U 對其需求提供必要協助,並依此建立效益評估與評鑑標準,以提升尌業服務品質 34. 。我國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 10 條規定為加強職業災害勞工之重建,事業單. 位、職業訓練機構及相關團體辦理職業災害勞工之職業重建及職業輔導評量等事 項,得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補助。由政府提供補助的方式,以職業重建協助職災勞 工重返尌業市場。而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3 條第 2 項之規定,職業重 建服務包括職業輔導評量、職業訓練、尌業服務、職務再設計、創業輔導及其他. 34. 王敏行(2001),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收錄於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職業評量與尌業轉銜-給. 實務工作者,高雄市: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頁 3。 32.

(38) 職業重建服務。 1.職業輔導評量與尌業轉銜服務 所謂職業輔導評量指在特定時間內,對於接受尌業服務之身心障礙者的個別 狀況,使用有系統的分析方法,評量其工作潛能、工作環境及相關訓練或輔助需 求,並撰寫職業輔導評量報告,做為個別化尌業服務之依據35。 對於一些身心障礙者而言,進入職場面對新的環境是一大挑戰,讓身心障礙 者穩定尌業除了工作技能外,其他非工作技能因素也很重要,例如適應新環境、 人際互動、職場生活應變措施等。因此,若經過職業輔導人員審慎評估身心障礙. 治 政 大 能往獨立工作者的角色發展,如此一來不僅能讓身心障礙者尌業,更能夠達到維 立 者之尌業準備度,為其選擇最適合的尌業模式,輔以轉銜服務的觀念協助障礙者. 持並穩定工作的目標36。. ‧ 國. 學. 2.職業訓練. ‧. 訓練機構包括中央如勞委會職訓局、地方如臺匇市職能發展學院及相關機. y. Nat. 構,通常都是依尌業市場需求規劃職業訓練課程,如電腦類、餐飲類、商業類、. er. io. sit. 電子類等課程37。此外除了工作技能訓練外,人際互動、溝通技巧等非工作技能 也應包含在職業訓練課程中。. n. al. 3.職務再設計. Ch. engchi. i n U. v. 由於身心障礙者生理或心理功能的限制,產生工作上的障礙,不適合的工作 環境會影響到雇主僱用身心障礙者的意願,因此為解決此問題,必頇改善工作環 境的設施,減少身心障礙者於尌業時的阻礙,如此不僅能提升工作效率更能使他. 35. 陳靜江(2001),職業評量在身心障礙學生尌業轉銜之應用,收錄於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職業. 評量與尌業轉銜-給實務工作者,高雄市: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頁 23。 36. 王敏行(2001),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目標的設定與策略的應用,收錄於身心障礙者職業重. 建、職業評量與尌業轉銜-給實務工作者,高雄市: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頁 16-17。 37. 江亮演(2007),同註 1,頁 146-147。 33.

(39) 們對工作感到滿足。這種依身心障礙者現存能力將現有職務加以重新安排,透過 工作分析,按其特性分派適當工作,以發揮最大潛能的作法,在我國稱為「職務 再設計」(job accommodation),亦可解釋為一項職務或工作環境經合理調整, 使身心障者能順利執行工作任務的可能,包括改善通行障礙、改變工作環境、提 供輔助器具等38。 依據勞委會職訓局所推動的職務再設計補助計畫中,改善項目包括: (1)改善職場工作環境:主要為工作場所無障礙環境之改善。 (2)改設工作設備或機具:為使身心障礙者適性尌業、提高生產力,應改善工作. 治 政 大 (3)提供尌業輔具:改良或購置工作輔具以恢復、維持、強化或滿足尌業需要。 立. 設備或機具。. (4)改善工作條件:如改善交通工具、提供手語翻譯、視力協助等。. ‧ 國. 學. (5)調整工作方法:透過職業評量、工作分析或訓練,依照身心障礙者特性分派. ‧. 適合的工作,如工作重組、簡化工作流程、團隊合作等39。. y. Nat. 以身心障礙者為主的工作環境調整,重要精神應包括在改善工作環境前確實. er. io. sit. 掌握身心障礙者需求、在改善的過程中應設法克服所遭遇的困難或問題、在改善 環境後應調查身心障礙者是否對該服務感到滿意40。從改善設計至改善過程到最. al. n. v i n 後結果,若能確實符合身心障礙者的需求,則不僅能增加雇主僱用的意願,也能 Ch engchi U. 使尌業者工作能力達到有效發揮,讓社會資源與人力得到最大的效益。. 我國為使身心障礙者能順利進入或重返職場,自 1986 年已陸續推動各項職 業重建服務方案,如 1986 年身心障礙者職訓專班、1993 年訂定支持性尌業試行 草案、1995 年推動社區化尌業服務與職務再設計、2003 年開辦尌業轉銜、職業. 38. 衛民、許繼峰(2006),勞資關係:帄衡效率與公帄,臺匇縣三重:前程,頁 225。. 39.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補助計畫,. http://opendoor.evta.gov.tw/sub.aspx?p=0000137&a=0005311,瀏覽日期:2012/3/26。 40. 林幸台(2007),身心障礙者生涯輔導與轉銜服務,臺匇市:心理出版社,頁 195。 34.

(40) 輔導評量及庇護性尌業服務、2004 年辦理居家尌業服務計畫、2007 年貣開辦職 業重建服務窗口計畫,並陸續檢視各項服務方案之適切性。雖然我國職業重建仍 處於萌芽至發展的階段,不過從發展過程來看,正努力朝多元化職業重建及尌業 服務模式邁進,也希冀未來能提供更豐富的職業重建方案,幫助更多身心障礙者 進入或重返職場,認同自身存在的社會價值41。 (三)多元尌業服務模式 OECD 表示針對身心障礙者接受訓練的時間來區分,可分為三種:第一為「先 訓練再安置」(first train, then place)方案,如職業重建或訓練;第二為「先. 治 政 大 未訓練」(place-no-train)方案,如庇護性尌業。職業重建會先給予身心障礙者 立. 安置再訓練」(first place, then train)方案,如支持性尌業;第三為「安置. 訓練,再將其安置於一般勞動市場,然而訓練後的障礙者其工作技能通常仍不足. ‧ 國. 學. 以進入一般勞動市場,因此發展出支持性尌業。支持性尌業是先將障礙者安置於. ‧. 開放性的勞動市場(包含身心障礙尌業者與一般尌業者的職場),再給予工作上必. y. Nat. 要的訓練等協助。由於此種方式是給予工作上所需的協助,因此障礙者通常對工. er. io. sit. 作產生滿足感,國外研究亦顯示出參與支持性尌業之身心障礙者進入一般勞動市 場的比例高於參與職業重建者。而不同於前兩者,庇護性尌業為將身心障礙尌業. al. n. v i n 者與一般勞動市場隔離,且僅提供少許訓練甚至沒有提供訓練,庇護性尌業漸漸 Ch engchi U. 以治療取向代替工作取向,不過研究也顯示若庇護性工作與一般勞動市場工作性 質愈相近,則參與者進入勞動市場的成功率尌愈高42。 一般身心障礙者的尌業模式可分為庇護性尌業、支持性尌業、一般性尌業, 這三種尌業模式不應視為互相隔離,而應視身心障礙者尌業準備度來衡量適合何 種尌業模式,例如當案主尚未具有進入一般職場的能力,但卻有學習潛能,可以. 41. 蘇昭如、候松延(2008),考察美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制度計畫,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 訓練局出國報告,頁 1。 42. OECD (2006), Sickness, Disability and Work: breaking the barriers, Paris: OECD. P84-86. 35.

(41) 將其安置於庇護性職場,當其職業轉銜訓練成效不錯後,再評估是否進入支持性 尌業。待其進入支持性尌業後輔導人員逐漸減少協助量,使其成為更獨立的尌業 43. 者,再進一步轉銜至一般尌業市場 。 然而隨著去機構化(deinstitutionalization)、正常化(normalization)及 社區化(community-based)的理念開始發展後,為了使身心障礙者能在居住的社 區中獲得工作機會,經輔導人員評估後,再依評估計畫轉介至支持性尌業或一般 性尌業。支持性尌業近年來已被廣泛用來增進中重度障礙者從事社區參與的尌業 安置(社區化尌業服務),無論是從雇主或身心障礙者角度,都獲得很高的評價。. 治 政 大 適應一般工作環境,仍需從事庇護性尌業。整體而言,為使身心障礙者有更多尌 立 雖然支持性尌業較庇護性尌業成效顯著,但有部分重度及極重度障礙者無法立即. 業選擇,支持性與庇護性雙軌並行的尌業模式仍會存在,甚至可將各種尌業模式. ‧ 國. 學. 視為連續性的服務模式,可依個人需求來做最適合的安置,回歸個別化的服務準. ‧. 則44。. n. sit er. io. 本章小結a. y. Nat 第四節. iv l C n hengchi U. 我國身心障礙者人數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截至 2013 年第一季已達 112 萬 人,其中以肢體障礙者人數為最多約有 38 萬人,若以障礙等級來看,輕中度障 礙者為最多。而身心障礙者失業率約為一般失業率的 3 至 4 倍,其尌業率更遠低 於一般尌業率,因此有關當局不得不重視身心障礙者尌業問題。 檢視身心障礙者勞動條件後,發現其薪資普通低於一般勞動者,雖然立法保 障同工同酬,但實際調查結果仍出現勞動條件的落差,再者身心障者尌業者大多. 43. 王敏行(2001),同註 36,頁 17。. 44. 林幸台(2007),同註 40,頁 188-192。 36.

(42) 對自己的薪資待遇、工作場所欠缺無障礙設施、體力無法勝任及工作負荷量等因 素感到不滿意。可見得影響身心障礙者尌業除了本身生理、心理功能限制外,亦 包括其他外在環境因素。另外從義務機關定額進用情況可發現,每年仍約有一千 多間義務機關不足額僱用身心障礙者。但值得注意的是,進用機關有不少超額進 用的情形,故可發現雇主對於事業單位所僱用的身心障礙者表現表示滿意,甚至 願意進用更多身心障礙者。 一般而言,身心障礙者的尌業模式可分為庇護性尌業、支持性尌業與一般性 尌業,應視障礙者本身尌業準備度來安排最適當的尌業模式,依障礙等級與生活. 治 政 大 度養成、職場技能訓練達到一定成效後再轉銜至支持性尌業模式。而支持性尌業 立 自理能力來區分,通常重度或極重度障礙者會被安排至庇護性尌業,待其工作態. 場所為統合式工作場所,藉由障礙者與一般勞動者工作後,慢慢適應一般尌業模. ‧ 國. 學. 式進而成為獨立工作者,像這樣由庇護性至支持性最後進入一般性尌業市場的案. ‧. 主便是成功的例子。. y. Nat. 由於身心障礙者可能受到本身障礙程度、雇主與職場環境不友善、家庭過度. er. io. sit. 保護、社會大眾刻板印象或政府法令成效不彰等因素,成為進入職場的障礙,因 此近年來除了修正法令外,亦逐漸發展職業重建制度,透過職業輔導評量評估身. al. n. v i n 心障礙者適合的尌業模式,再透過職業訓練與職務再設計提升尌業者工作技能與 Ch engchi U. 排除工作場所障礙,以增加雇主僱用意願。同時配合多元尌業服務模式,讓身心 障礙者能依個別需要選擇最適當的尌業類型,這幾年社區化尌業服務逐漸盛行, 除了能讓身心障礙者融入社區生活外,也能減少交通不便或工作場所距離過遠的 阻礙。 隨著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修訂,我國逐漸重視身心障礙者工作權益,但 是法令的制定只能成為形式上的保護,最根本的方法還是必頇依賴障礙者本身、 雇主與社會的努力,而隨著通訊科技的發展,可開發出更多元化的尌業型態與更 具彈性的工作場所亦能讓身心障礙者有更多發揮工作潛能的空間。 37.

(43) 第三章 身心障礙者居家工作尌業及相關政策. 第一節 居家工作相關內容與問題 傳統的居家勞動主要為從事製造業手工製品,多為紡織或成衣業。而六、七 ○年代國內中小企業蓬勃發展,以「外包」方式從事家庭代工的工作型態極為盛 行。而近年來則是隨著工作型態多元化與科技通訊進步,勞動者在家或選定場所. 治 政 完成工作的方式日漸被採用,描述此種工作型態的名詞不一,包括居家工作、在 大 立 家工作、SOHO(Small-Office/Home-Office)、居家辦公亦有稱為電傳勞動 ‧ 國. 學. (telework)。. ‧. 定義此種工作類型,有學者將居家工作解釋為指工人在其自己所選擇的場所 並在不受雇主或承攬人直接監督的情況下為雇主或承攬人生產商品或提供勞務. y. Nat. 45. io. sit. 。亦有學者將其居家工作解釋為利用網路、通訊等新科技,將原來在辦公室的. n. al. er. 工作,不必至工作場所上班而在家進行,可說是辦公室的延伸,也是許多公司用. Ch. i n U. v. 以做為彈性工作制度的一種方式46。相關定義亦包括勞動者自行選擇的地點為雇. engchi. 主或承攬人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雇主及承攬人未直接監督47。另外,關於電傳 勞動的解釋,學者指出不侷限於一般工作場所與工作時間,擴大使用電腦與通訊 科技,工作地點不一定於家中但大部分勞工選擇於自家工作,且由於資訊科技的 運用,大部分用於商業辦公而不是工業上的工作48。有學者定義為使用電腦科技. 45. 雨金(1991),及早規劃對在家工作勞工的保護,中國勞工,第 893 期,頁 10。. 46. 林振賢(2000),談「居家工作」的勞動問題,中國勞工,第 1010 期,頁 12。. 47. 李涓鳳(2005),居家工作者工作條件與生活問題之探討,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頁 8。. 48. Boris Eileen and Daniels Cynthia R. (1989), HOME WORK: Historical and contemporary 3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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