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 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李玉芬 博士
高級救護技術員人力問題之研究
─以臺東縣消防局為例
研 究 生:蘇稚茜 撰
中華民國一○九年 七 月
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 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高級救護技術員人力問題之研究
─以臺東縣消防局為例
研究生:蘇稚茜 撰 指導教授:李玉芬 博士
中華民國一○九年七月
謝誌
我是一名非常熱愛緊急救護的高級救護技術員,謝謝這個充滿挑戰的工作,
豐富了我的生命並帶來滿滿的成就感,決定將工作現況寫成論文,是期盼所有全 心投入緊急救護工作、辛勤付出的救護技術員能得到更完善的對待,以及從訪談 過程中記錄下他們的生命故事,謝謝接受訪談的同事們,我會永遠記得你們提起 工作時那亮灼灼的眼神;更感謝所有支持、禮讓、協助我排休假進修的長官、同 事們,沒有你們大力相助,這個學位拿不到啊!
回溯這二年在職進修生活,忙碌、辛苦卻甘之如飴,認識了來自不同背景的 同學們,一起討論一起學習,相互加油打氣,感受到睽違許久的同窗情誼。老師 們學富五車的精闢見解,讓每一次的課程都上得精彩絕倫,置身浩瀚無垠的知識 大海,求知若渴的學習原來是這麼樣的美好,謝謝每一位授課老師讓我有幸站在 巨人的肩膀上看到不一樣的世界;謝謝指導教授李玉芬老師,除了指導論文寫作 以外,樂觀豁達的人生觀更帶給我許多啟發,願能依著老師的勸勉,享受像坐雲 霄飛車般的人生。
最後,想跟永遠支持我做任何事的家人,致上十二萬分的感謝,謝謝爸媽包 容孩子忙碌到不見蹤影的日子,謝謝哥哥跟我分享在職進修的心路歷程,謝謝一 起上學、一起趕作業、一起被時間逼死的玟萲一路以來的陪伴,謝謝我的信仰、
謝謝所有生命中遇到的人事物、謝謝自己。
i
高級救護技術員人力問題之研究
—以臺東縣消防局為例
作者:蘇稚茜
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
摘 要
臺東縣每萬人口使用救護車次數與平均每趟救護勤務時間皆為全臺最高,在 醫療資源貧脊且對救護車使用有高度需求的情況下,臺東縣消防局成立了專責救 護隊,並積極培育可執行高級救命術的高級救護技術員以提升到院前緊急救護品 質,卻也產生了高級救護技術員人力運用的問題。
本研究採半結構性訪談,以立意抽樣法篩選適切的研究對象,並輔以相關文 獻以建構有意義的詮釋,企圖了解高級救護技術員人力配置與運用面的困境,以 及其所扮演的職責與角色,藉以勾勒出高級救護技術員在臺東所面臨的人力問題 與產生的原因,根據本研究發現,有下列幾點結論:
一、高級救護技術員人力編制不足造成勤務及休假編排缺乏彈性,且勤務繁重生 活作息受影響,身心壓力大。
二、平時擔任品質管理及救護教官卻缺乏相關訓練,在到院前緊急救護現場必須 身兼多職,然民眾對救護技術員認知不足及耗用緊急救護資源,消磨了高級 救護技術員的熱忱。
三、高級救護技術員同酬不同工,勤務量無法反應在績效考核上,單位輪調、在 職教育及工作發展多重限制,因而誘因不足,派訓高級救護技術員選才受阻。
最後,本研究針對高級救護技術員人力問題做出四點建議;一、勤務及休假 制度建議。二、職責、角色強化建議。三、救護專責化建議。四、後續研究之建 議。期盼研究發現產生拋磚引玉之效用,催生擴大規模且更豐富的相關研究。
關鍵詞:到院前緊急救護、高級救護技術員、緊急醫療救護服務、人力資源管理
ii
An Investigation of the Personnel Challenges of EMT-Ps: An Example from the Taitung County Fire Bureau
Chih-Chien Su
Abstract
Taitung County has the highest number of ambulance trips per ten thousand people and the longest average length of time for an ambulance on duty. Due to the lack of medical resources and the high demand for ambulance deployment, Taitung County established EMT-P teams and has been recruiting EMT-Ps in order to provide better medical care to patients prior to arrival at a hospital. This, however, has created challenges for Taitung County in terms of personnel utilization.
The research methods this study adopted included guided interviews and purposive sampling. The interview data from the selected subjects were coded and analyzed with the aim to understand the challenges regarding the personnel utilization of EMT-Ps as well as their roles and duties. The findings of this study are summarized below.
The EMT-P team is so understaffed that there is very little flexibility in the EMT-Ps’ shift and vacation arrangements. In addition, the EMT-Ps are overworked and under a lot of stress, which has impacted them mentally and physically.
TPs, responsible for the quality of rescue service and training, usually do not receive sufficient trainings in these areas. At the emergency care spot, TPs has to perform a variety of tasks, including assessing the emergency situation, determining what care is needed, providing that care, and commanding. The general public’s lack of knowledge of EMT-Ps and their exhausting of the emergency rescue resources have decreased EMT-Ps’
enthusiasm.
The EMT-Ps with equal pay may not have equal work. The amount of
the performed emergency care is not captured in an EMT-P’s annual
evaluations. In addition, due to the heavy workload, it is difficult for
EMT-Ps to seek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which further
prevents EMT-Ps from advancing their career. These challenges EMT-Ps
iii
are faced with have made the recruitment of EMT-Ps more challenging.
This study was concluded by providing suggestions concerning EMT-Ps’ duty and vacation arrangements, ways to reinforce their duties and roles, and consolidating emergency care services. The thesis also offered directions for future research and encouraged more work to be done in this field.
Keywords: Pre-hospital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 Emergency medical
technicians paramedics,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iv
目次
中文摘要 ... i
英文摘要 ... ii
目次 ... iv
表目次 ... vi
圖目次 ... vii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 8
第三節 專有名詞解釋 ... 9
第二章 文獻回顧 ... 11
第一節 臺灣到院前緊急醫療救護的發展歷程 ... 11
第二節 高級救護技術員的角色與責任 ... 14
第三節 臺東到院前緊急救護的發展與重要性 ... 19
第四節 到院前緊急救護人力資源運用 ... 25
第五節 人力資源管理 ... 29
第三章 研究設計 ... 35
第一節 研究方法與架構 ... 35
v
第二節 研究流程與對象 ... 36
第三節 研究工具 ... 38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 ... 41
第一節 臺東縣消防局高級救護隊之高級救護技術員人力配置運用 ... 41
第二節 臺東縣高級救護技術員的職責與角色 ... 48
第三節 臺東縣消防局高級救護技術員的人力運用問題與原因 ... 56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67
第一節 研究發現 ... 67
第二節 建議 ... 70
參考文獻 ... 72
一、中文部分 ... 72
二、外文部分 ... 78
附錄 訪談逐字稿 ... 80
vi
表目次
表 1 臺東縣醫療資源改善相關計畫 ... 5
表 2 2018 年 1-11 月消防機關別到院前緊急救護服務統計 ... 5
表 3 各級救護技術員之訓練資格及訓練時數 ... 15
表 4 各級救護技術員之得施行之救護項目 ... 18
表 5 2017 年全臺救護量平均每人出勤次數前 10 名分隊 ... 22
表 6 各消防機關救護分隊型態及人力 ... 26
表 7 英美緊急醫療救護體系與德法緊急醫療救護體系之比較 ... 28
表 8 人力資源管理功能、內涵摘要表 ... 32
表 9 受訪者基本資料及編碼表 ... 38
表 10 訪談題綱 ... 39
表 11 各高級救護隊人力編制 ... 44
表 12 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之高級救護員訓練課程基準 ... 52
表 13 消防人員專業訓練分類及範圍一覽表 ... 63
vii
圖目次
圖 1 2008-2018 年全國消防機關到院前緊急救護出勤次數統計 ... 2
圖 2 生存之鍊 ... 3
圖 3 2018 年各縣市平均壽命 ... 4
圖 4 2018 年各縣市消防機關執行救護人力與車輛比(每台救護車配置人力) 6 圖 5 2018 年消防機關到院前緊急救護各項平均時間統計 ... 7
圖 6 臺消防機關救護技術員人數之比例(2019) ... 16
圖 7 各縣市急救成功率與高級救護技術員人數比較(2017) ... 19
圖 8 中、重度急救責任醫院對照圖(2018) ... 22
圖 9 臺東縣急救責任醫院分布圖(2018) ... 23
圖 10 全臺消防機關高級救護技術員人數占救護技術員人數之比例 ... 24
圖 11 研究架構圖 ... 36
圖 12 研究流程圖 ... 37
圖 13 臺東縣消防局組織架構 ... 43
1
第一章 緒論
這工作不輕鬆,全天都在待命中,民眾 119 一通,他們就得行動,所有大小 事,救狗救貓抓蜂抓蛇,戒指卡小指,救跳樓的還要當心靈導師,他們守護每個 晝夜,當我們熟睡,他們還再把擔架往急診室裡頭推,用凡人手臂……
-饒舌歌手大支(浴火英雄),2014 這首歌生動地描述了消防人員的工作。在臺東有一群消防員,為了分擔偏鄉 醫療的重擔、為了搶救更多的生命,接受了高級救護技術員的訓練,他們不分晝 夜、不怕烈日曝曬、風雨無阻地在車水馬龍的街道上、困難搬運的狹小空間或梯 間、泥濘不堪的田野、溝渠等各種險惡的環境下,給予緊急傷病患最恰如其分的 救護處置後,迅速地將他們送往急救責任醫院。到院前緊急救護是個高度倚賴人 力的工作,救護技術員的心理素質、本職學能、身體狀況、經驗累積皆可能影響 現場危急傷病患的判斷與處置,本研究以臺東縣消防局為例,檢視現況甚或研究 分析高級救護技術員在偏鄉所遭遇人力資源相關問題,並提出具體建議,以作為 未來制定相關政策之參酙。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研究背景
緊急醫療救護服務(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 EMS)與民眾之生命息息相關,
被視為急診醫學相當重要的一環,所涵蓋的內容有到院前緊急救護(pre-hospital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傷病患現場緊急救護處置和救護車送醫途中救護,以 及送達醫院後的急診醫療服務(陳映達,2002)。
1995 年消防法修訂後,開首第一條即開門見山地申說消防人員的三大職責為
「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憑恃貫徹「維護公共安全,確保人民生命財 產」之目的,自此到院前緊急救護被法制化的納入了消防人員的工作職分(「消防 法」,2019)。
當生命遭逢緊急的危難災害時,迫遽需要協助的民眾會撥打 119 求救電話,
便立時立刻啟動「緊急醫療服務系統」(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 Systems, EMSS),
救災救護指揮中心(dispatch center)的派遣員(Emergency medical dispatcher,EMD)
接獲電話報案後,迅即派遣受過專業救護技術訓練的消防人員到達救護現場給予 醫療處置,且持續於送醫途中給予照護,乃至送達醫院急診室接受更完整的醫療 救治,故到院前緊急救護被比擬為急診醫學的延伸戰場,救護技術員肩負與時間 賽跑與死神拔河的使命,將緊急救治的醫療行為提前至病患家中或事故現場進行,
2
趕在緊迫的黃金救援時間搶救生命,被譽為醫療體系的第一道防線(行政院衛生 署,2011a)。
邁入工商業社會以後,社會形態產生重大的變遷,國民生活水準躍升,抑且 科技的蓬勃發展帶動醫療產業進步,以致人口老齡化及慢性病患人數遞增,再加 上地窄人稠的高密度生活空間,釀成交通事故頻傳,故此到院前緊急救護需求量 呈現倍數激增。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2008 年全國各直轄市、縣(市)消防機 關,到院前緊急救護案件是 75 萬件,但到了 2018 年出勤次數已高達 110 萬件(圖 1)(內政部消防署,2019b)。
圖 1 2008-2018 年全國消防機關到院前緊急救護出勤次數統計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2019b。
內政部消防署 2018 年的統計顯示,到院前緊急救護出勤次數對比 2008 年增 加幅度約 46.7 %,平均每天救護需求量高達 3,000 次以上,約莫每 28.7 秒就有一 趟救護派遣(內政部消防署,2019b),日增月益的勤務量讓消防人員疲於奔命,
綜觀 2018 年全臺各類火警統計數約 2.8 萬件(內政部消防署,2019c),到院前緊 急救護出勤次數卻足足是火災量的近 40 倍之多,足見「到院前緊急救護」儼然成 為消防工作中出勤量比重最高的勤務,已體現難以負荷之歸趨。
再者現代民主政府職能日益擴張,公務人員為民服務的項目急遽增加,民眾 所求於公務人員的服務質與量,亦相形提昇(蔡良文
,
2014),為此各縣市消防局 一概致力於提升到院前緊急救護品質,不僅充實緊急救護相關裝備與器材等硬體3
設備外,在救護技術員的專業技能上也依照美國心臟協會(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
,
AHA)為了提升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傷病患存活率,所推廣的生命之 鍊(chain of survival)觀念(圖 2)(Association,2015;蔡維謀,2015),讓每個 環節緊緊相扣且完整的連結,生命之鍊如下:(一)儘早啟動緊急醫療救護系統(early system activation):確認心跳停止,儘 早求救,立即啟動緊急應變系統。
(二)儘早心肺復甦術(early CPR):儘早施行 CPR,給予高品質胸部按壓。
(三)儘早電擊去顫(early defibrillation):儘早取得電擊器進行電擊去顫。
(四)儘早施行高級心臟救命術(early advance life support):在臺灣到院前由高 級救護技術員施行高級救命術,到院後由急診室醫護人員。
(五)復甦後整合照護(post arrest care):醫院給予整合性的復甦照護。
故此努力地在職培訓可施作氣管內插管、急救藥物給予等高級救命術
(Advanced Life Support ,ALS)之高階救護技能的高級救護技術員,當出勤面臨生 命危急的傷病患時可以採取更積極的搶救,以此無縫接軌到達醫院急診室後的急 救處置,盼能增進傷病患存活率以及提升到院前緊急救護品質,達到社會大眾的 期盼。
圖 2 生存之鍊
資料來源:蔡維謀,2015。
接著鎖定臺東縣來探討到院前緊急救護;臺東縣位處臺灣東南端,西倚臺灣 屋脊中央山脈,東臨最寬闊的太平洋,海岸山脈座落東北側成為屏障,形成南北 狹長東西褊窄的依山傍海地理環境。特殊的地位置形成交通不便、基礎建設不足、
工作機會少、人口外移等一連串的結構性問題,讓臺東縣的經濟發展、醫療資源 落後其他縣市。在行政院主計總處財力 1-5 的分級上,是經濟最弱勢的第 5 級,
4
而醫療貧瘠的狀況除臺東市及關山鎮以外,其餘 14 個鄉鎮,因缺乏醫療院所、醫 師、醫療可近性較差等因素被健保署認定為醫療資源欠缺的區域(表 1)(民報編 輯部,2016;臺東縣政府,2019c;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2019)。
天下雜誌報導 2018 年臺東縣為「最窮的縣市,老人比臺北少,但死亡率最高,
是最有錢臺北的近兩倍」(林佳賢,2019)。平均家戶所得全臺最低,而身心障礙 及低收入戶的人口比例卻全臺最高,內政部統計處亦指出臺東縣平均壽命為 75.79 歲,除了低於全臺平均壽命 80.69 歲約 5 年之外,與臺北市的 83.63 歲更相距 7.8 年,乃全臺平均壽命最低的縣市(圖 3)(內政部統計處,2019b)。醫療資源缺乏、
經濟相對弱勢且城鄉生活習慣差異等因素讓「貧因病起,病由貧生」,陷入貧病相 依的惡性循環中(民報編輯部,2016;陳賢義,2019)。
圖 3 2018 年各縣市平均壽命 資料來源:內政部統計處,2019b。
為改善醫療資源不足的困境,臺東縣政府積極推動高級救護技術員在到院前 執行高級救命術,然而要推動高級救命術實施需要付出的成本(例如:人員培育、
器材設置或維護等)大於基本救命術(Basic Life Support, BLS)(陳齡,2013),在 縣市政府財政捉襟見肘的情勢下,仍大力擴展到院前緊急救護,可感受到縣市政 府為解決救護能量不足之困境所做的努力,亦可突顯高級救護技術員在偏鄉的重 要性。
5
表 1 臺東縣醫療資源改善相關計畫
計畫名稱 計畫實施地區
2013 年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 療給付效益提昇計晝
達仁鄉、金峰鄉、延平鄉、海端鄉、
綠島鄉、蘭嶼鄉 2019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
不足地區改善方案
大武鄉、太麻里鄉、東河鄉、鹿野鄉
2019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 地區」施行區域
成功鎮、卑南鄉、大武鄉、太麻里鄉、
東河鄉、長濱鄉、鹿野鄉、池上鄉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2019。
二、研究動機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2019a)所發布的救護車出勤統計數字,全臺每萬人口救 護出勤次數平均為 426.39 次,臺東縣卻高達 541.57 次,位居全臺第一位,可見臺 東縣民眾對於救護車使用的高度需求(表 2)。
表 2 2018 年 1-11 月消防機關別到院前緊急救護服務統計
區域及 機關別
救護出勤次數(次)
合計 送醫次數 未運送次數 未運送比率
(%)
每萬人口出勤 次數(次/萬人)
總計 1,005,352 172,045 114,403 91,282 115,625 86,810 123,934 21,882 17,979 20,662 49,072 20,449
785,521 219,831 21.87 426.39 新北市 125,255 46,790 27.20 431.16 臺北市 86,907 27,496 24.03 427.44 桃園市 68,597 22,685 24.85 414.37 臺中市 89,984 25,641 22.18 413.81 臺南市 71,023 15,787 18.19 460.50 高雄市 92,285 31,649 25.54 446.62 宜蘭縣 19,001 2,881 13.17 479.88 新竹縣 14,969 3,010 16.74 324.30 苗栗縣 16,929 3,733 18.07 374.58 彰化縣 41,862 7,210 14.69 383.25 南投縣 17,766 2,683 13.12 409.58 雲林縣 26,484 22,228 4,256 16.07 384.65 嘉義縣 22,515 19,150 3,365 14.95 442.06 屏東縣 39,490 35,522 6,968 17.64 476.86 臺東縣 11,879 9,430 2,449 20.62 541.57 花蓮縣 17,111 13,874 3,237 18.92 520.49
6
區域及 機關別
救護出勤次數(次)
合計 送醫次數 未運送次數 未運送比率
(%)
每萬人口出勤 次數(次/萬人)
澎湖縣 4,121 3,865 256 6.21 395.27 基隆市 15,260 12,306 2,954 19.36 411.51 新竹市 17,098 13,168 3,930 22.99 385.86 嘉義市 13,668 11,243 2,425 17.74 508.01 金門縣 2,663 2,386 277 10.40 192.68 連江縣 182 154 28 15.38 140.42
四港 738 617 121 16.40 **
資料來源:內政部統計處,2019a。
以救護車人力配置來探討,全臺各直轄市、縣(市)消防分隊之救護車輛,
平均每輛配置 8.16 名救護人力,24 小時全天候輪值待命服勤,從事到院前緊急救 護工作,然則對到院前緊急救護有極高度使用率的臺東縣,消防機關的救護人力 卻未成正比的增加,平均每輛救護車竟然只有配置 5.41 名救護人力,惟高於連江 縣的 3.71 人,在本島地區與花蓮縣同屬敬陪末座(圖 4)(內政部消防署
,
2019a)。圖 4 2018 年各縣市消防機關執行救護人力與車輛比(每台救護車配置人力)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2019a。
臺東縣平均每輛救護車的人力低於緊急醫療救護法(2013)「一輛救護車需有
新 北 市
臺 北 市
桃 園 市
臺 中 市
臺 南 市
高 雄 市
宜 蘭 縣
新 竹 縣
苗 栗 縣
彰 化 縣
南 投 縣
雲 林 縣
嘉 義 縣
屏 東 縣
臺 東 縣
花 蓮 縣
澎 湖 縣
基 隆 市
新 竹 市
嘉 義 市
金 門 縣
連 江 縣 配置人力 10. 7.1 8.0 7.4 8.7 8.6 7.3 8.0 10. 8.3 9.0 9.2 8.0 8.3 5.4 5.4 7.1 6.4 6.7 7.8 6.5 3.7
0.0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7
7 名救護人員」的規定,顯示臺東縣的救護人力相較其他縣市勢單力薄。若再從每 趟救護平均所耗費的時間來看,因臺東地形狹長幅員廣闊,縣轄南北兩端跨距為 176 公里長(臺東縣政,2019c),急救責任醫院多集中在臺東市區,送醫距離遠路 途長,造成在臺東平均完成一趟到院前緊急救護的時間約莫 70 分鐘,高於全臺各 直轄市、縣(市)救護案件平均出勤時間的 54.87 分鐘(內政部消防署
,
2019d)。 70 分鐘僅是救護車出勤到返隊的時間,實際時間還需補上返隊後添補耗材、整理 裝備器材以及資料登打等文書作業時間(圖 5)。由上述這些統計數字可以得知臺東縣到院前緊急救護應接不暇的勤務量,但 執行緊急救護人力吃緊加上每趟勤務所花費時間長,對於這樣先天不足,後天失 調波波碌碌的工作環境,在相關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上的建構是否已達完善允當,
此為本研究的研究動機之一。
圖 5 2018 年消防機關到院前緊急救護各項平均時間統計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2019d。
一位高級救護技術員的誕生,不僅只培育訓練的期程長、費用成本所費不貲,
且上課的授課師資、課程內容安排、實習的單位、時數以及上課師生比例都需要 達到衛生福利部嚴厲的條件規範,待所學項目完成後,還必須完成情境技術考、
口試、筆試各項試煉,通過一關關的考驗後才會發給合格證書(內政部消防署,
2019d),成為急診醫師們認可的專業救護技術員。
8
在費時耗日的 1280 小時培訓期間,必須取得三張醫院急診室急救必備證照,
高級心臟救命術(Advanced Cardiovascular Life Support, ACLS)、高級兒童救命術
(APLS & PALS Provider Course)、急診創傷教育訓練(Emergency Trauma Training Course, ETTC),順利取得證照後可於到院前的救護現場或送醫途中見機而作急救 藥物的注射、氣管內管插管等與醫院急診室相同的急救行為,對於沒有醫學背景,
半路出家的消防人員來說,學習這些艱澀的急救專業知識與技能實為吃力,加上 長達 8 個月的訓期,薪資所得上必須捨棄每月 12,000 元的超勤加班費,實習期間 的住宿費、交通費等也必須自行吸收,堪稱消防人員時數最長、花費最高的專業 能力養成。
投入這麼多的時間與成本在取得高級救護技術員的身分,其參與訓練的動機 為何?能在消防人員在職教育、繼續學習等議題上進行更深一層的探討,此為本 研究的研究動機之二。
另外,在臺東縣消防局擁有高級救護技術員證照的外勤隊員,一律配置在高 級救護隊,專責於到院前緊急救護工作以及兼職擔任該分隊、大隊的救護教官。
依消防局 2019 年公布的統計年報,臺東縣 2018 年急救護量約 13,000 件,火災案 件為 281 次(臺東縣消防局
,
2019),到院前緊急救護的勤務量是火災量的 46 倍 之多,比全臺平均相距 40 倍更甚,在勤務工作量相去懸殊,勞逸不均的情況下,又因現有的公務人員薪酬、獎勵及淘汰機制等人事制度僵化缺乏彈性,鑑此,探 討有關高級救護技術員人力資源管理的規劃,盼制度更佳完備,此為本研究動機 之三。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所謂的人事行政意指一個機關或單位為了達成其任務對於人事方面的管理,
從最初人員的考試、選拔、任用、銓敘,到任職後的獎勵、升遷、福利、考核、
訓練等多處著手,以具體的人事制度對人力進行規劃,使得人盡其才,激發員工 最強大的內在潛能,盼能高度發揮與利用其才幹,使事竟其功,便達成最經濟、
最有效用的方式得到最佳的成果(張金鑑,1979)。
消防工作包山包海、包羅萬象,面對火災、水災、風災、震災、交通事故、
化學災害、重大災難,甚至複合型災害之搶救,對消防人員的人力都是嚴峻的考 驗,不管是哪一類型的災害都可能造成人命傷亡,因而從各式災害衍生成緊急救 護的勤務,消防人員本著搶救人命的宗旨,面對這些緊急傷病患,盼能給予最妥 當的照護。
以高級救護隊而言,高級救護技術員是到院前執行高級救命術不可或缺的靈 魂人物、最重要的資產,然臺東縣的緊急醫療工作繁重且人力有限,若從人力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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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管理的立腳點切入探討,唯有建立健全、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堪能促使 高級救護技術員發揮更好的工作效能,進而維持到院前緊急救護之醫療品質以保 障民眾的健康與生命延續。
盼經由本研究的觀察發現與分析,以作為未來挑選高級救護技術員參訓人選 的考量,且提供消防機關在人力配置和在職教育上做出相關調整,讓人員適才適 用,得以發揮組織功能,盼使未來高級救護技術員的人力政策制定更臻完善。彙 整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欲探討問題如下:
一、探討臺東縣消防局高級救護隊之高級救護技術員人力配置運用。
二、曢解臺東縣高級救護技術員的職責與角色。
三、探究臺東縣消防局高級救護技術員的人力問題與原因。
四、據研究發現研擬解決策略,以提供消防主管機關未來運作方式之參考。
第三節 專有名詞解釋
一、緊急醫療救護服務(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 EMS)
依緊急醫療救護法(2013)第 3 條,包括下列事項:
(一)緊急傷病、大量傷病患或野外地區傷病之現場緊急救護及醫療處理。
(二)送醫途中之緊急救護。
(三)重大傷病患或離島、偏遠地區難以診治之傷病患之轉診。
(四)醫療機構之緊急醫療。
二、救護技術員(Emergency Medical Technicians, EMT)
為受過不同等級訓練與授權的救護技術人員。救護技術員作為緊急醫療救護 的第一反應人員,或成為醫師在到院前救護的延伸(physician extenders),是緊急 醫療救護體系的重要骨幹(行政院衛生署,2011a)。
三、高級救命術(Advanced Life Support, ALS)
體外心臟節律(external pacing)、氣管插管(tracheal intubation)、靜脈給藥
(intravenous medications),等高級救護服務(行政院衛生署,2011a)。
四、基本救命術(Basic Life Support, BLS)
傷病患評估、給氧、止血、包紮、固定、基礎心肺復甦、自動電擊器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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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侵襲性的初級救護服務(行政院衛生署,2011a)。
五、醫療指導醫師(medical direction)
依緊急醫療救護法(2013)第 25 條規定:
直轄市、縣(市)消防主管機關為辦理下列事項,應指定醫療指導醫師,其 中並得增加具野外醫學專業者,建立醫療指導制度」
(一)各級救護技術員執行緊急救謢之教育、訓練、督導及考核。
(二)訂定各級救護技術員品質指標、執行品質監測。
(三)核簽高級救護員依據預立醫療流程施行緊急救護之救護紀錄表。
前項所定醫療指導醫師之資格、訓練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衛生主 管機關會同中央消防主管機關定之。
六、預立醫療流程(protocols)
由醫療指導醫師事先訂定之醫囑,高級救護技術員得依據其內容實施各種救 護處置(行政院衛生署,2011a)。
七、急救責任醫院(emergency medical dispatch center)
急救責任醫院是到院前救護的後盾,全天候對責任區內緊急傷病患提供醫療 照護,參與相關的救護訓練。急救責任醫院,根據其緊急救護能力,分為三級。
一般級急救責任醫院,負責一般傷病患的緊急處置。中度急救責任醫院,必須能 夠對於重大傷病患,提供初步處置,並且必要時安排安全轉診。重度急救責任醫 院,則必須能為重大傷病患(例如:重大創傷、冠心症、腦中風、高危險妊娠、
新生兒急救等)提供確切醫療(definitive care)(行政院衛生署,201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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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本章分成三個部分,主要透過相關文獻、期刋、專書等研究發表以及各項數 據進行歸納整理後探討:第一節臺灣緊急醫療救護體系的發展歷程、第二節高級 救護技術員的角色與責任和第三節臺東到院前緊急救護的發展與重要性,第四節 探討到院前緊急救護人力資源運用,最後第五節為整合人力資源管理相關理論,
盼藉由文獻回顧進行綜合評析,以奠定各章節探討之參考基礎。
第一節 臺灣到院前緊急醫療救護的發展歷程
所謂的緊急醫療救護係指在事故現場傷病患的緊急救護及醫療處理、救護車 送醫途中的照護和離島、偏遠地區難以診治之轉診以及送達醫療機構後的緊急醫 療(衛生福利部,1995),而到院前緊急救護的概念最初來自軍隊醫學(military medicine),19 世紀由拿破崙(Napoleon)軍隊的外科軍醫拉瑞(Dominique-Jean Larrey)在戰爭期間利用輕快馬車載送醫官前往戰區,返程時將戰場上已給予初步 處置的受傷士兵,運送回治療區或醫療院所接受治療,發展了具備現代緊急醫療 救護概念的飛速救護車系統(flying ambulance system),也設置了現代模式的軍用 救護車部隊或稱野戰衛生隊(army ambulance corps)系統及在戰場上快速分辨傷 病患輕重緩急,憑倚此分類決定救護處置與後送順序的檢傷(triage)原則,(內政 部消防署,2018a;張維剛,2002),從戰爭時,前線做戰的軍隊發生緊急傷病事 件極需要醫療照護而發展出醫院外的救護行為,此為救護車及到院前緊急救護的 濫觴。
沿至今日,到院前緊急救護的範疇界定為從緊急傷病發生後,救護人員在現 場、送醫途中為傷病患施以適當的急救處置及醫療照顧,在合度的時間內載運傷 病患送達愜當的醫療院所(胡勝川,1994),迅速地在第一時間給予傷病患立即性 的治療與處置,爭取最佳時效,以減低傷病患的生命危害及失能。
一、雛形期
1950 年 6 月國軍於嘉義成立空軍直升機分隊,1952 年 12 月為加強搜救工作 更改編制為空軍救護隊,1954 年 7 月配合軍事規劃擴編成救護中隊,1959 年 9 月 正式成立空中傷病患後送單位,規劃隸屬於空軍第六聯隊的第六醫務中隊,除了 一般搜救、巡邏、偵照、運補工作外,緊急傷病患的後送納入主要任務之一,成 為當時唯一的空中救護專責單位(內政部消防署,2018a;空中救護隊,2019;張 維剛,2002)。
消防單位從事到院前緊急救護的肇端,始於 1968 年美軍駐臺北軍隊捐贈救護 車給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消防大隊(周志中,2001),起初因火警勤務危險性高,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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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災害的消防員或遭濃煙烈焰受困之民眾常發生傷亡之意外,為立即將其送醫,
便把美軍捐贈之廂型車改裝成救護車輛,並配合火災勤務出勤,於火警現場執行 緊急就醫勤務。1970 年臺北市警察局消防大隊完成 3 輛救護車之整備,開始辦理 到院前緊急救護工作,遂將服務之對象擴及至一般民眾,包括「因災害或意外事 故急待救護者」、「路倒傷病無法行動者」、「孕婦待產」及「其他緊急傷病」(林志 豪,2011;楊寶珠,2005;蘇兆民,2013),此階段屬於草創期,消防員的救護技 術及救護車上的裝備器材尚未有相關法規規定及訓練規範,出勤時單單協助傷病 患之運送,救治等醫療行為全盤交由醫院處置,宛如傷病患的交通運輸工具,尚 稱不上緊急救護勤務。
1973 年臺北市公布「緊急傷病救護辦法」,明定由衛生、警政單位接管到院前 緊急救護服務業務,開始權責分工;爾後各縣市也相繼頒布「緊急救護辦法」,1976 年臺北市衛生局首次舉辦「警察人員急救訓練班」,1981 年衛生署(2014 年升格 為衛生福利部)頒布「救護車管理辦法」,讓緊急救護運作及救護車執行條件、車 輛配備等憑藉法規的制定使其更加周備,但當時救護車主要任務仍是將傷病患盡 速送至醫院(內政部消防署,2018a;郭曉蓉,2011),對於救護技術的實施操作尚 無多加著墨。
二、萌芽期
1985 年消防法施行;同年,衛生署展開第一期醫療保健計畫,將臺灣區分為 17 個醫療區域網,緊急醫療救護系統為醫療網計畫中的一環,此計畫的實行讓臺 灣的緊急醫療救護體系在各地區推展且開始有整體性的規劃。1990 年依第二期醫 療保健計畫規劃,開始全面推動、發展緊急醫療救護,先於臺北、基隆、宜蘭及 臺南四個地區試行緊急醫療計劃,且成立「緊急醫療救護諮詢委員會」開始研訂 緊急醫療救護法草案,且由中央補助經費讓各縣市成立「緊急醫療救護指揮中心」, 購置救護車裝備、器材;臺灣「急診之父」胡勝川主任也吸取美國經驗在宜蘭舉 辦類似初級救護技術員的培訓課程,同年,臺北市消防局首次開辦中級救護技術 員訓練課程,以提升救護技術員素質。1993 年完成 17 個醫療區域網以及各縣市救 災救護指揮中心之建置,但當時消防人源奉行到院前緊急救護無法源依據,權責 不明,且受警察本位主義影響,造成到院前緊急救護工作推動受阻,在急救現場 沒有適當的救護處置,多數仍是「載了就走」的型式搬運、運送傷病患至醫院(內 政部消防署,2018a;行政院衛生署,2011a;李源益,2004;林志豪,2011;林綠 芳,2011;郭曉蓉,2011;蘇兆民,2013)。
三、成長期
1995 年是臺灣緊急繄療救護大躍進的一年,1 月 17 日日本的阪神、淡路地區 發生芮氏規模 7.2 級的大地震,2 月 15 日臺中市衛爾康西餐廳於晚間用餐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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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瓦斯外洩釀成餐廳大火,造成 64 人喪命 11 人輕重傷,史無前例地創下臺灣 單一建築物死亡人數最嚴重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引起輿論譁然,因而加速了警 消分隸,立法院通過「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3 月 1 日正式讓消防工作獨立,
成立內政部消防署,下設災害預防、災害搶救、緊急救護、教育訓練、災害調查 等五個組,原隸屬警察局體系下的消防隊升格為消防局,完成消防組織改制。隨 之「緊急醫療救護法」刻不容緩地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於 8 月 9 日頒布實施,就 此緊急醫療救護體系及其權責單位、救護技術員、救護運輸工具等緊急醫療救護 業務有了相關法源及規範。8 月 11 日公布修正後的「消防法」,將到院前緊急救護 歸納入消防工作三大任務之一,相關法規相繼訂定後,到院前緊急救護得以步入 軌道,鞭策消防工作推向嶄新的里程碑。同年 9 月,衛生署出版初級及中級救護 技術員訓練教材,12 月發布「緊急醫療救護諮詢委員會組織章程」,促使到院前執 行救護技術之矩矱漸趨完整(內政部消防署,2018a;林志豪,2011;林綠芳,2011;
郭曉蓉,2011;楊寶珠,2005)。
1996 年頒布「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施行細則」以及衛生署公告
「救護車裝備標準」、隔年 4 月發布「救護技術員管理要點」,奠定了到院前緊急 救護的法源根柢,讓緊急救護處置的施作及救護技術員的職責有法律為憑依。而 在救護技術員救護技術的精進上也如火如荼的展開各項評比與訓練,當年 9 月消 防署舉辦了第一屆的署長盃緊急救護技術能力競賽,由各縣市消防局派代表進行 救護技術操作的較量,透由各縣市相互觀摩、學習,促進緊急救護技能交流且激 起消防員在救護技術上精益求精的風氣(內政部消防署,2018a;林綠芳,2011;
郭曉蓉,2011)。
1998 年辦理緊急醫療救護訓練助教班的培育,為救護技術員師資養成的先導;
9 月桃園縣消防局(2014 年改制桃園市)成立全國第一支專責救護隊,視為消防 工作一大創舉,驅策到院前緊急救護工作更加專業化;同年底,為整合各地方救 護技術員在處置及流程操作上多頭馬車的爭議,衛生署召開「緊急醫療救護相關 問題研商會議」,針對救護技術員之課程內容、教材、相關師資規定、授課單位等 問題進行統整,且於 1999 年與消防署協同軍醫局整合各自資源,開辦首期緊急醫 療救護訓練教官班,完整了救護技術員訓練的師資培訓制度;同年消防署依據「緊 急救護辦法」第 18 條規定,會同衛生署、急診醫學會首次辦理緊急醫療救護品質 考核的評估,臺北市消防局自訓 300 位中級救護技術員,接著「金鳳凰專責救護 隊」在萬眾矚目下誕生,主要專責到院前緊急救護任務。從中央到地方,一連串 增進救護技術的措施,使得臺灣到院前緊急救護已有長足進步(內政部消防署,
2010,2018a;李源益,2004;楊寶珠,2005;臺北市政府消防局,2019)。
而高級救護技術員的開端始於 2001 年 3 月衛生署修正「救護技術員管理要點」,
增列高級救護技術員授課、實習時數及課程網要之準則;2002 年 1 月消防署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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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我國高級救護技術員制度,於全國甄選 10 名緊急救護精英至加拿大卑詩省哥倫 比亞司法學院(Justice Institute Of British Columbia, JIBC)接受高級救護技術員訓 練,歷經四十二週的學習,學成返國後回歸各縣市擔任種子教官,且開始籌辦國 內高級救護技術員自訓計畫,2003 年 6 月 8 日至 12 月消防署於全國各消防機關甄 選 50 名救護精英,開辦國內第一期高級救護技術員訓練,經課程及實習結束後,
所有學員全數通過多項考試,順利獲取高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照,為救護技術員 訓練制度添上最後一程,且為國內到院前緊急救護樹立新的標竿(內政部消防署,
2003,2018a;林金生、劉冠廷,2014)。 四、成熟期
歷經多年的努力,到院前緊急救護制度堪稱完滿,但緊急救護如同醫學是一 門與時俱進的工作,為順應時空背景的轉換,這些年陸陸續續修正了「緊急醫療 救護法施行細則」、「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災害防救法」、「直轄 市、縣市消防機關救護車輛裝備人力配置標準」等,使原有的法規更符合時代的 需求。並且發布「救護直升機管理辦法」、「緊急傷病患轉診實施辦法」、「救護技 術員管理辦法」、「醫療指導醫師實施辦法」、「救護車裝備標準及管理辦法」以及 公告「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等,歷經多方的努力,讓到 院前緊急救護相關法規的制定更顯周延完善,明訂權責後有法可依循,映現出臺 灣緊急醫療救護已站穩腳步,邁向精益求精的層級(內政部消防署,2018a;林綠 芳,2011)。
第二節 高級救護技術員的角色與責任
無論現今醫療設備如何先進、發達,醫師的醫術如何精湛,因有限的醫護人 力及醫療資源,導致醫院及醫師都僅以「點狀」分佈,無法在事發的第一時間照 顧到每一位傷病患、每一個時刻、每一個角落,所以緊急醫療救護的重要性便是 補苴「到院前急救」的缺口,在黃金時間裡盡可能地與死神拔河、挽回遺憾。臺 灣到院前緊急救護依循美國的模式,由全天候待命的消防單位為基地,因此當民 眾遭逢意外危害或生命危急時,最直接的反應便是拿起電話撥打 119 求救,請求 救護車協助,而受過緊急救護訓練的消防人員會駕駛救護車輛抵達事變現場,給 予適切的救護處置後將傷病患送往適當的急救責任醫院,由此降低傷病患發生失 能與死亡的機率,且減少到院後醫療及復健所損耗的龐大資源,於是乎緊急醫療 服務系統是民眾遭遇緊急傷病發生的第一道救命防線,也反映著該國的人文精神,
是否重視人民的「生命權」,更可奉為先進國家的象徵(林志豪,2011;馬惠明,
2000;高益凱、顏慕庸,2004)。
緊急醫療救護法(2013)規定之救護人員係指醫師、護理人員以及救護技術 員,救護技術員依受訓資格、訓練時數、訓練課程、得施行之救護項目及繼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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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共分為三級:初級救護技術員(Emergency Medical Technicians Basic, EMT-1)、
中級救護技術員(Emergency Medical Technicians Intermediate, EMT-2)及高級救護 技術員(Emergency Medical Technicians Paramedic, EMT-P)三類(表 3)。
截至 2018 年底,各直轄市、縣(市)消防局實際執行到院前緊急救護的人力 為 9,231 名救護技術員,其中初級救護技數員 215 人,中級救護技術員 7,932 人及 高級救護技術員 1,084 人,由上述統計得知,目前各縣市消防機關遵行到院前緊急 救護工作的主要執行人力是中級救護技術員,占了 85.93 %,高級救護技術員人數 比約 11.74 %,而初級救護技術員僅 2.33 %(圖 6)(內政部消防署,2019d)。
表 3 各級救護技術員之訓練資格及訓練時數
類別 受訓資格 訓練時數 繼續教育
初級 救護技術員
相當初級中等以上學校
或具同等學力 40 小時 證書效期 3 年內累計 24 小時以上
中級 救護技術員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或具同等學力,並領有初
級救護員合格證書
280 小時 證書效期 3 年內累計 72 小時以上
高級 救護技術員
領有中級救護員證書 4 年 以上或專科學校畢業,領
有中級救護員證書
1280 小時
證書效期 3 年內,每年達 24 小時以上,3 年累計 96
小時以上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199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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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6 臺消防機關救護技術員人數之比例(2019)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2019d。
以養成時數來看,取得高級救護技術員的總時數為中級救護技術員之 4.57 倍,
若與初級救護技術員相比更高達 32 倍,其中包含需在醫院急診室進行臨床 480 小 時及救護車 240 小時的實習(衛生福利部,2008),為消防人員專業技能中時數最 長的訓練。再者,跳脫較熟悉的救災、救助相關技能,跨足至廣博、艱深的醫學 知識學習,並且在結訓時須經由第三專業團體甄試,通過操作流程考試、口試、
筆試才得以取得證照,堪稱消防人員最具挑戰的進階訓練。取得證照後可以踐履 的救護項目除了中級救護技術員的範圍外,依預立醫療流程可給予注射、給藥、
施行氣管插管、電擊術及體外心律調節器等有侵入性的高級救命術,因此相較於 初級、中級救護技術員,高級救護技術員對於到院前發生心肺功能驟停的傷病患 通常有較豐富的經驗及更多的訓練,在操作救護處置時更具有自信心與良好的救 護技能(表 4)(孫仁堂,2018;衛生福利部,2008)。
研究發現,對於呼吸窘迫、胸痛的病患,高級救護技術員若於到院前貫徹施 作高級救命術,可提升病患存活率且減輕病患不舒適感(行政院衛生署,2011b);
而影響傷病患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的原由很多,能恢復自主循環(return of spontaneous circulation, ROSC)的原因也很複雜,但學者 Nichol(1996)指出,心 肺功能停止的病患若有執行高級救命術的存活率是沒有落實的 1.27 倍;以美國西 雅圖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的統計數據來看,救護人員能在 4 分鐘內抵達救護現場,
且儘快於 8 分鐘內施行高級救命術,病患的生存機率最高(Cummins, Ornato, Thies,
& Pepe, 1991; Jacobs et al., 2001)。 11.74%
85.93%
2.33%
高級救護技術員:1,084人
中級救護技術員:7,932人
初級救護技術員:2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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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相關的研究也顯示高級救護技術員能在到院前給與急救用藥有助於心肺 功能停止的患者恢復自主循環(胡奕璿,2018),插管成功對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 的傷病患恢復自主循環(ROSC)機率提升且有更高的存活率及良好神經學預後(江 文莒等,2018),高級救護技術員對於心肺功能停止的患者,於救護現場施作高級 救命術比僅提供基本救命術的急救成功率高 1.28 倍(吳坤哲,2013);另有研究發 現,高比例的高級救護技術員團隊,對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的病患有顯著的存活 好處,若派遣三或四人以上出勤,其中高級救護技術員的人數占 50 %以上時,病 患的存活率會增加到 2.54 倍,彰明較著地提高存活出院的機會(孫仁堂等,2018);
再歸納 106 年各縣市執行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案件急救成功之相關統計,可以得 知急救成功率與其縣市高級救護技術員人數及派遣制度有正相關(圖 7)(行政院,
2018)。
生命危急極需要高級救命術處置的傷病患,若僅施以基本救命術便將傷病患 運送至醫院,約有 10 %的傷病患會有客觀生理學上的惡化現象,且創傷(18 %)
更甚非創傷(6 %)嚴重許多,也證實高級救命術能有效降低危急個案的死亡率和 罹病率(胡勝川,1994;陳建榮,2004)。
秉持著提升緊急傷病患之存活率的目標,各縣市期望有更多的高級救護技術 員成為是醫療指導醫師的眼、耳、鼻、手、口,擔任醫師角色的延伸,在到院前 賦予高級救命術的施展本領,企盼挽救更多的生命(行政院衛生署,2011b)。除 了救護專業技能以外,高級救護技術員須具備獨立思考及判斷能力得以指揮初、
中級救護技術員在瞬息萬變的到院前緊急救護現場發揮團隊合作,且於在隊訓練 時將所學知能與同仁分享,增進消防同仁到的救護專業,是以高級救護技術員的 專業性、本領與責任都遠大於中級及初級救護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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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 各級救護技術員之得施行之救護項目 職
稱 初級救護技術員 中級救護技術員 高級救護技術員
得 施 行 之 救 護 項 目
一、檢傷分類及傷病檢 視。
二、病患生命徵象評估、
血氧濃度監測。
三、基本心肺復甦術及清 除呼吸道異物。
四、使用口咽、鼻咽人工 呼吸道。
五、給予氧氣。
六、止血、包紮。
七、病患姿勢選定及體溫 維持。
八、骨折固定。
九、現場傷患救出及搬 運。
十、送醫照護。
十一、急產接生。
十二、心理支持。
十三、使用自動心臟電擊 器。
一、初級救護員得施行之 救護項目。
二、血糖監測。
三、灌洗眼睛。
四、給予口服葡萄糖。
五、周邊血管路徑之設置 及維持。
六、給予葡萄糖(水)、乳 酸林格氏液或生理食 鹽水。
七、使用喉罩呼吸道。
八、協助使用吸入支氣管 擴張劑或硝化甘油舌 下含片。
一、中級救護員得施 行之救護項目。
二、依預立醫療流程 執 行 注 射 或 給 藥、施行氣管插 管、電擊術及使 用體外心律器。
高 級 救 護 員 執 行 前 項 第 二 款 所 定 之 救 護項目後,應將救護 紀 錄 表 送 交 醫 療 指 導醫師核簽。
資料來源:修改自衛生福利部,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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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7 各縣市急救成功率與高級救護技術員人數比較(2017)
資料來源:行政院,2018。
第三節 臺東到院前緊急救護的發展與重要性
一、臺東到院前緊急救護之發展
1995 年,消防工作從警政體系獨立成立消防署,1998 年 11 月成立臺東縣消 防局,當時臺東縣消防局外勤僅僅 147 位消防員,在人力明顯短缺的情狀下,為
「迅速」且「高效率」的完成救災、救護工作,消防局長秉持「專業化團隊、執 行效率化」的理念,於 1999 年 3 月 1 日在臺東市區的臺東分隊成立東部第一支專 責救護隊,礙於人力限制,惟有 4 名專責救護人員,派遣救護勤務的方式以一位 正職消防同仁(EMT-2)搭配一位消防替代役(EMT-1)的組合模式出勤,正職消 防員在現場僅給予初步處置後需駕駛救護車,所以送醫途中之評估、照護及急救 處置的責任便落在替代役男身上,到院前緊急救護之臨場應變需要經驗累積,來 自各種學歷、背景的役男僅接受 40 小時的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但因役期短及才 識學能相形見絀,造成替代役救護處置能力有限,無法給予較專業之救護處置與 評估。再者,當時消防局尚未編制緊急救護科,救護相關業務一概由火災調查科 兼辦,且每年救護預算不到 100 萬元(管建興、荊偉泰、鄭宏熙,2014;臺東縣 消防局,2018;盧東發,2016),在人力及經費上皆浮現困隘。
464
119 154
41 152
124
6 16 17 26 15 25 22 17 25 19 7 7 20 26 5 1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40.00%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500
新 北 市
臺 北 市
桃 園 市
臺 中 市
臺 南 市
高 雄 市
宜 蘭 縣
新 竹 縣
苗 栗 縣
彰 化 縣
南 投 縣
雲 林 縣
嘉 義 縣
屏 東 縣
臺 東 縣
花 蓮 縣
澎 湖 縣
基 隆 市
新 竹 市
嘉 義 市
金 門 縣
連 江
縣 急救成功率
EMTP人數
20
2006 年衛生署欲推動醫療指導醫師計畫,臺東縣消防局即聘請馬偕紀念醫院 臺東分院急診室主治醫師鄭宏熙擔任指導醫師,為當時第一批參與由醫師醫療指 導的縣市,透由醫療指導制度的建立得以與其他縣市進行救護制度的交流,展現 出消防局想提升到院前緊急救護品質的決心(管建興等,2014),憑仗成為日後在 緊急救護領域大展身手的墊腳石。
2010 年衛生署醫療指導醫師計畫結束,但消防局決定自行編列經費,留任醫 療指導醫師,繼續為臺東到院前緊急救護努力,悉知專責救護隊的成立能改善心 肺功能患者的預後,為此鄭宏熙醫師提出了近、中、長期計畫與未來展望。近期 計畫是將原先由火災調查科兼任的救護業務獨立出來,讓業務推動由專人負責;
中期計畫規劃使臺東分隊的專責救護隊提升為高級救護隊且成立其他專責救護隊;
長期計畫則是在臺東的四個大隊(臺東市區、大武南迴線、關山縱谷線、成功海 岸線)陸續成立高級救護隊。因此 2011 年 3 月先行成立緊急救護科,讓救護業務 的推動更加積極、順暢,且在局長積極爭取下,縣長大力支持消防人力全面擴編,
編列預算後從 2011 年起陸續補添近 150 名消防人力,短時間內大幅擴編至 310 人,
讓外勤人數多了一倍,雖仍未符合法令規範之編列人數,但暫時舒緩了人力吃緊 的問題,待新進人員培育完成,便改善了一名正職搭配一名替代役救護出勤的模 式,全面轉變成至少兩名中級救護技術員出勤;且於臺東分隊、關山分隊、成功 分隊、太麻里分隊、卑南分隊、知本分隊等 6 個分隊成立專責救護隊,漸次提升 到院前緊急救護的品質(黃彥璋等人,2007;管建興等,2014;臺東縣消防局,
2018;盧東發,2016)。
消防人力擴充後,開始積極推派員參與消防署高級救護技術員訓練,並同時 爭取經費採購更先進的救護裝備器材,2011 年 7 月將臺東專責救護隊提升為東部 首支高級救護隊,配置 7 名中級救護技術員及 4 名高級救護技術員,共 11 人相互 搭配出勤到院前緊急救護勤務。因於到院前施作高級救命術較一般救護技術存在 更多的風險,加上醫療處置牽涉的層面很廣泛,須經授權才得以施作,以是臺東 縣衛生局召開緊急醫療網救護諮詢委員會,通過醫療指導醫師之預立醫療流程,
受權高級救護技術員於到院前執行心肺功能停止之急救用藥、施行氣管插管、低 血糖病患高濃度葡萄糖注射等高級救命術,讓民眾在到達醫療院所前得到最好的 醫療照護(荊偉泰等,2016;管建興等,2014;臺東縣消防局,2018;盧東發,
2016)。
2012 年 12 月派訓的同仁通過高級救護技術員訓練,消防局即在海岸線的成功 分隊配置 3 名高級救護技術員成立第二支高級救護隊,2013 年 10 月在縱谷線的關 山分隊創設第三支高級救護隊,同年 12 月 30 日太麻里分隊落成啟用,達成第四 支高級救護隊成軍。除馬不停蹄增設高級救護隊外,也積極立高級救護制度,2014 年增加過敏性休克皮下注射腎上腺素(Epinephrin)給藥、急性嚴重氣喘支氣管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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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藥物(Bronchodilators)氣霧治療、急性心肌梗(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AMI)
口服阿斯匹靈(Aspirin)及舌下硝化甘油(Nitroglycerin, NTG)等高級救命術之 藥物給予。2015 年 1 月,在臺東縣最北端的長濱分隊護立第五支高級救護隊,2016 年於最南端的大武分隊完成第六支高級救護隊。自 2011 年起,短時間內爭取經費 且積極派訓高級救護技術員,得以成立六支高級救護隊,完成當初設定之近、中、
長期提升到院前緊急救護的計畫,改善救護技術員素質及緊急救護能量,且開放 更多急救用藥,讓高級救護技術員為傷病患提供高品質急救服務,以克服地形狹 長、送醫路途遙遠之障礙,以補缺臺東縣醫療闕乏之境況,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 全(荊偉泰等,2016;管建興等,2014;臺東縣消防局,2018;盧東發,2016)。
二、高級救護技術員對臺東到院前緊急救護之重要性
近年來,國人到院前緊急傷病的情勢,有兩個重要趨勢的演變,第一為緊急 傷病的重要性與日俱增,再者是城鄉之間的差距(行政院衛生署,2011a)。臺東縣 擁有獨特的地理環境,極北與嘉義水上鄉緯度相同,最南則與屏東墾丁緯度相當,
是全臺最狹長的縣市,縣市範圍達 3,515.3 平方公里,占臺灣面積比約 9.78 %,面 積為全臺第三大縣市;且東臨太平洋,擁有全臺最長 176 公里的海岸線;西接中 央山脈,山區陡峭與屏東、高雄為鄰,又因海岸山脈縱臥北方,將行政區域阻隔 成海岸線以及縱谷線,造就轄內擁有高山、盆地、縱谷、平原、海洋以及綠島、
蘭嶼二個離島,地形地勢相當複雜(荊偉泰等 2016;管建興等,2016;盧東發,
2016;臺東縣政,2019c)。
雖然縣內人口數 218,919 人,是臺灣本島人口最少的縣市,但其中約有一半
(105,573 人次)的居民居住在臺東市區(臺東縣政府,2019b),再加上每年觀光 客人數一概大於全縣人口數,造成市區救護量激增,位處臺東市區的臺東分隊高 級救護隊每人平均出勤次數竟高達全國前幾名(表 5),但因人口密度為全臺最低 的縣市,另外換算每平方公里僅 62.28 人,人口分布極度不平均且地廣人稀的情況 造成交通、醫療等公共建設發展受阻,故從醫療體系的分布來探討,交通便利的 西部各縣市皆有多家中、重症急救責任醫院,反觀交通不便捷的臺東縣,境內竟 沒有醫學中心等級的急救責任醫院(圖 8)(陳麗婷,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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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 2017 年全臺救護量平均每人出勤次數前 10 名分隊
各直轄市、縣(市)消防局 2017 年救護量前 10 名分隊 排
名 縣市 分隊 救護量
救護 車量
分隊現有消防人力 平 均 每
人 出 勤 EMT1 EMT2 EMTP 次數
小 計
1 桃園市 桃園分隊 4,976 2 1 7 1 9 1105.78
2 臺中市 專責救護隊 4,971 3 0 4 8 12 828.50
3 桃園市 三民分隊 5,246 2 1 8 4 13 807.08
4 桃園市 中壢分隊 4,804 2 0 9 3 12 800.67
5 臺東縣 臺東分隊 5,342 2 0 8 6 14 763.14
6 新北市 重陽分隊 7,524 3 1 10 14 25 601.92
7 新竹縣 光明分隊 3,268 2 0 10 2 12 544.67
8 新北市 永利分隊 6,294 3 2 11 13 26 484.15
9 宜蘭縣 宜蘭分隊 5,063 2 5 16 0 21 482.19
10 雲林縣 六合小隊 2,407 2 0 3 7 10 481.40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2018b。註:EMT1 初級救護技術員,EMT 2 中級救護技術員,EMPT 高級救護技術員。
圖 8 中、重度急救責任醫院對照圖(2018)
資料來源:引自陳麗婷,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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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模最大的急救責任醫院馬偕紀念醫院臺東分院僅屬區域級、中度急救責任 醫院,其餘臺東基督教醫院、衛生福利部立臺東醫院以及臺北榮民總醫院臺東分 院規模及醫療層級僅止屬於地區級醫院以及一般急救責任醫院,且以上四家急救 責任醫院通通位於臺東市區,往北的縱谷線惟獨關山慈濟醫院一家急救責任醫院,
而海岸線也單單一間部立臺東醫院成功分院,且無法提供住院服務,徒有急救站 的功能,往南的南迴線為臺東醫療資源最貧乏的地區,平日僅有衛生所提供急診 服務,醫療資源患寡又患不均(圖 9)(衛生福利部,2018)。
圖 9 臺東縣急救責任醫院分布圖(2018)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2018。
地理環境特殊造成的交通不便加上醫療資源缺乏等困境,更突顯臺東縣消防 局所承擔到院前緊急救護工作的重要性,此機緣讓高級救護隊能夠發揮最大的功 效(荊偉泰等,2016;管建興等,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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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到院前的事故現場或送醫途中,高級救護技術員是高級救命術的靈魂人物,
盼藉由高級救護隊的成立,達成急診室搶救生命的擴展,臺東為推展高級救護隊 制度,不斷培訓高級救護技術員,統計顯示高級救護技術員人數約占了所有救護 技術員的 12 %,比例僅次於新北市(28 %)、臺中市(17.3 %)、臺北市(14 %)、
桃園市(12.4 %),為非直轄市之冠(圖 10)(內政部消防署,2019d)。
圖 10 全臺消防機關高級救護技術員人數占救護技術員人數之比例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2019d。
擁有高級救護技術員並不代表有成立高級救護隊或是能夠實踐高級救命術處 置,目前全臺設有高級救護隊於到院前履行高級救命術的縣市為臺北市、新北市、
桃園市、臺南市以及臺東縣(盧東發,2016),而臺東縣是唯一一個非直轄市的縣 市,且獨創「雙軌救護、中途接駁」的模式執行到院前高級救命技術,意思指,
當民眾撥打 119 求救電話時,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的派遣員,會從報案對話中分辨 患者的狀況,初步檢傷讓傷病患分為危急個案以及非危急個案兩類。
遇到危急個案時,若為高級救護隊的轄區便立即派遣該分隊高級救護技術員 出勤,若為一般分隊的轄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則會同步派遣一般分隊救護車輛 及高級救護隊雙軌出勤,由接近傷患者的一般分隊救護車先進行基本救護處置或 基本救命術後立即將傷病患送醫,在送醫途中以無線電回報傷病患狀況,指揮中 心會依 GPS 定位系統確認二台救護車位置,選擇安全且合適的會合點,二車交會 後,高級救護隊的高級救護技術員便攜帶高救器材進入一般分隊的救護車,為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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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患進行高級救命術,提供更進階的救護處置,再一起載運傷病患前往急救責任 醫院。
倘若第一時間派遣時未啟動高級救護隊支援,待一般分隊到達現場,可以依 專業評估確認傷病患狀況,立時請求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派遣高級救護隊協助處置 傷病患。這樣的出勤模式,可以將急診室的部分急救處置憑借高級救護技術員之 手及早替傷病患施救,克服臺東縣狹長地形造成送醫路程的耽延,爭取黃金急救 時間,給予更高品質照護。
臺東縣消防局自 2011 年成立高級救護隊,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的急救成功率 從 5 %大幅提升到 2017 年的 28 %(陳賢義,2017),成為全臺急救成功率的前三 名(內政部消防署,2018b);且從 2014 年起,陸續有 5 名高級救護技術員在全國 精銳盡出的評選中脫穎而出,榮獲全國十大救護技術員,對臺東的到院前緊急救 護是莫大的肯定。
第四節 到院前緊急救護人力資源運用
一、國內到院前緊急救護人力資源概況
根據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救護車輛裝備人力配置標準(2016)第 4 條 規定:「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應以轄內之消防分隊或是鄉(鎮、市、區)為 單位劃分救護區,由消防機關或消防分隊設置救護隊,辦理到院前緊急救護業務。
未設置救護隊者,由消防分隊辦理之。每一救護隊至少應設置救護車一輛及救護 人員 7 名。救護區人口在 70,000 人以上,每滿 15,000 人,救護隊得增加一名救護 人力;救護人力每多加 7 人,得增加一輛救護車。而特殊地區,如山地、離島、
人口密集、工廠密集或醫療資源缺乏區,得視實際需要增設救護隊。」
雖其消防機關人事權責隸屬各地方直轄市、縣(市)政府,便造成各地方因 財政能力、組織編制規劃不同,在到院前緊急救護的人力配置、單位編制、勤休 制度、超勤加班費等人事制度上形成差異。
多數的消防分隊皆配置救護車輛,依勤務表時間安排,由全隊上班隊員輪流 分擔到院前緊急救護勤務;而有些縣市(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南投縣、臺 東縣)採分隊內獨立出部分人力成立專責救護隊,由這群人專責分隊的到院前緊 急救護勤務,臺東縣便是此模式,部署高級救護技術員至 6 個高級救護隊專責救 護勤務,專責分隊的到院前緊急救護任務;另有 5 個縣市(臺北市、臺中市、臺 南市、新竹縣、雲林縣)將救護人力獨立成一個分隊,成為專責救護分隊(內政 部消防署,2018b;李國齡,2018;管建興等,2014),能落實救護專責化,讓高 級救護技術員專責救護職能的消防機關其實寥寥無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