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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禮法」與「定向」──

從「正理平治」作為評價「人性」之判準

承前文所言,「好利」、「疾惡」、「好聲色」與「耳目之欲」是人天生而有之 性,而此性在不受到任何化導約束之下,必然會形成「爭奪」、「殘賊」、「淫亂」

的惡行。既然從「好利」、「疾惡」、「好聲色」到「爭奪」、「殘賊」、「淫亂」的過 程中沒有遭到異化,假如後者是「惡」,前者必然也是「惡」。反過來說,正因為 人有「好利」、「疾惡」、「好聲色」之「惡」,所以必然會去行為「爭奪」、「殘賊」、

「淫亂」這樣的惡行。而一個天生會為惡之人,就可以說人天生是惡的。但要確 立「人生而是惡」這個命題,還須要進一步釐清以下兩個議題:

(一)禮法之下是性惡

部分學者認為,「好利」、「疾惡」、「好聲色」之「性」只是自然情欲與本能,

無所謂善惡可言,那樣的「性」應該是中性的、是質樸的,不該將之定位為惡。

75也就是說,人的情性欲望,是一種天生而有的生存本能與衝動,這樣的本能在 自然界並不能稱之為惡,甚至說在這樣原初的自然環境中,本無所謂善惡的概念。

就如同禽獸有親代與子代交配者,但在此脈絡中並不會將之定義為「惡」,因為 所謂的「惡」是在社會倫理規範中體現的,在禽獸那裡並沒有一套道德價值規範,

故亦無善惡可言。

學者之所以如此判定荀子的人性論是為性樸論者,多半是以〈禮論〉中「性 者,本始材朴也」76一語作為根據。但是「本始材朴」真的可以解釋為性無善惡、

性是中性的嗎?必須注意與此句對比的是「偽者,文理隆盛也」。77既然「偽」

在《荀子》中是「善」的關鍵,也就是所謂的「性惡善偽」,那麼似乎「偽」與

「性」就有某種意義上的正反關係。而「善偽」的關鍵又在於「文理隆盛」,也 就是荀子極為強調的禮文儀節,那麼未經禮儀教化的質樸之性──本始材朴,似 乎就不能說是無善無惡、不能說是沒有價值意義的。

正如楊國榮所言:「野與文相對,意指不文明、粗野」78,如此而論,則「本

75 唐端正即認為荀子所論之欲不是惡的,因此不能說是性惡論;李哲賢也認為這樣的自然情性 只能說是中性的,而不能說是惡的;周熾成則是堅持荀子為性樸論者,其採取的進路同樣在於 論述欲望情性非惡的觀點。參唐端正:《先秦諸子論叢(續編)》(臺北:東大圖書公司,2009 年),頁 187、李哲賢:〈荀子之性惡說析論:從文本談起〉,頁 147、周熾成:《荀韓人性論與 社會歷史哲學》(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09 年),頁 184-187、192-195。

76 〔清〕王先謙撰,沈嘯寰、王星賢點校:《荀子集解》,頁 366。

77 〔清〕王先謙撰,沈嘯寰、王星賢點校:《荀子集解》,頁 366。

78 楊國榮:《倫理與存在──道德哲學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 年),頁 245。

踐為核心的論述中,是不能成立的。正如庫利(Charles Horton Cooley, 1864-1929)

所說:「人是與人類整體不可分割的,是其中的活生生的一分子」、「一個離棄社 人」(Homo sapiens)此以物種層次來說「無善無惡」或許也無不可。但既然我

們自我定義為有別於其他動物的「人」(human being),那麼就不能不從「人」

的社會性脈絡來評價其「性」。正如荀子所說: 破性善的誘惑──重探荀子性惡論的意義與價值》,頁 103-107;Eric Hutton,“Does Xunzi Have a Consistent Theory of Human Nature? ”收入 Kline III, T. C. and Philip J Ivanhoe, eds. Virtue, Nature, and Moral Agency in the Xunzi. Indianapolis/Cambrige: Hackett, 2000.,p222.

86 如劉雲超將荀子的「性」以「生之謂性」疏解,並由此將其定義為在道德體系建構前,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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