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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參於天地矣。(〈性惡〉)273
也就是說,「聖王」能夠參透「延遲享樂」的法則,追求「長期欲望」的智慧,
其關鍵在於其可以透過「知」與「學習」的能力來理解與思慮──此即荀子所謂
「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解蔽〉)274人都有認知與學習的 能力,這是人生而有的本能;且這樣的能力不僅僅「聖人」有之,「塗之人」亦 有之。那麼,理解與實踐「延遲享樂」的能力,是人皆有之的;此正如神經科學 家鮑爾所說:「人類天生就具有習得自制的能力,前額葉皮質裡的神經網絡是自 制力的神經生物基礎。」275由是可知,理解與實踐「禮義」是人生而有的本能。
但如果由此天生具有習得自制的能力來言「性善」,並將荀子所謂「可以知 仁義法正之質」、「可以能仁義法正之具」視為等同於孟子所言之「良知」、「良能」, 則是誤解「可以知」、「可以能」的意義276;那其實是一種中性特質的「學習能力」,
並非說「仁義法正之質」與「仁義法正之具」天生固有於人性之中的。正如荀子 所強調,「聖人所以同於眾,其不異於眾者,性也;所以異而過眾者,偽也」(〈性 惡〉)277;「聖人」能知行禮義,實踐「延遲享樂」的關鍵在於其能夠在現實中看 見與理解對於「短期欲望」的自制的效果。這即是透過後天的「偽」──用「禮 義」踐行「延遲享樂」原則,由此克制與制約自身的「短期欲望」──也就是避 免「順性」而為。
也就是說,「聖人」與「塗之人」一樣,原初都是充滿欲望的「經濟人」,其 一樣具有順著「好利」、「疾惡」、「耳目之欲」之「性」而為的衝動;只是他能夠 運用「知」與「學」的能力,權衡現實狀況的情境,參透「延遲享樂」的真義,
並以「禮」踐之。「塗之人」同樣有著此一「知」與「學」的能力,只是其人參 不透或不願做罷了。這正如鮑爾在神經科學研究中所證明:「自我節制的能力和 進一步自我控制的能力,並非與生俱來。基因只是賦予人類習得這些能力的可能 性。」278
(三)當孟子成為他者:
在「乃若其情」與「才性知能」思路中的差異
如果從「道德形上學」的角度來思考,或許會追問:究竟為什麼是此等「經 濟人」能成為「聖人」、「聖王」,而彼等「經濟人」僅為「塗之人」;或者更進一 步明確地說:為何「作為聖王的經濟人」能夠參透並實踐「延遲享樂」原則,「作 為塗之人的經濟人」則否?依照荀子的理論,如果探求根源,是否還是必須歸諸
273 [清]王先謙撰,沈嘯寰、王星賢點校:《荀子集解》,頁 443。
274 [清]王先謙撰,沈嘯寰、王星賢點校:《荀子集解》,頁 406。
275 [德]尤阿希姆‧鮑爾著,王榮輝譯:《棉花糖的誘惑:從腦神經科學看自制力》,頁 57。
276 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一)》,頁 321。
277 [清]王先謙撰,沈嘯寰、王星賢點校:《荀子集解》,頁 438。
278 [德]尤阿希姆‧鮑爾著,王榮輝譯:《棉花糖的誘惑:從腦神經科學看自制力》,頁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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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之不同?其實不然,能不能參透與實踐,這不在於「性」的不同,或許必 須說是才能與智慧上的差異──有人能悟有人不能。或許荀子並不否認「聖人」
與「塗之人」之間的才智有所差異,是以在「偽」的實踐上會有難易與差距;故 其相當菁英主義式地將秩序訴諸「聖王」,讓才智低下無法參透「延遲享樂」效 果的人跟著才智卓越的「聖王」行之即可。
當然,荀子的思維裡雖然不否認人皆可以為善的可能,但其無意識中,可能 帶有一種才智不平等的理路。這與孟子所說:「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 謂善也。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告子上〉)279──將「善」與「不善」訴 諸完全平等的人性,而不從才智而論是不同的理路。荀子與此恰恰相反,善與不 善可能更多地必須由才智而論,而非「性」本身;這樣的思維可能更凸出了人的 差異性,也更進一步凸顯了精英主義的進路。
就「道德形上學」而論,這或許不夠完滿,未能挺立每個主體的平等性與價 值;但從「倫理經濟學」來說,這無疑是更坦然面對個體的差異性,而不鄉愿地 說只要挺立道德,每個主體都是一樣的。但無論在孟子或荀子,其實都沒有點明 這個根本性的問題,即是何以聖人能覺知、實踐禮義?他們同樣都強調只是為與 不為而已,同樣不否認人人都可以成聖的價值。但是荀子特別從「知」、「偽」與
「學習」的能力來談認知「善」、實踐「善」的可能,相對於孟子堅持從「性」
中固有的道德感來談「善」的可能──假使非要追問為什麼就是這些人成聖而非 那些人,荀子的論述無疑更凸出了「個體」的差異性,也更坦然面對了「人」的 不完全平等,──至少在「蘊謂」的層次可以指出這樣的深層意識。
是以,「性惡的聖人」由何而生制禮義,在荀子的「倫理經濟學」系統中根 本不是個問題──不必訴諸孟子「道德形上學」的根源性探問。「禮義」是「經 濟人」受到欲望本能的驅動,在現實的爭亂中理解到,唯有在群體間制定一套禮 法制度,節制人的「短期欲望」來成全穩定而持續的「長期欲望」,人的需求與 欲望才能得到真正的滿足。也就是自制力及禮法產生的動機與動力就從「經濟人」
──亦即荀子所言「性惡」之人的欲望衝動而來。可以說「性惡」造就了「禮義」, 這是在現實情境中自然發展的結果,而非因為人天生有道德價值根源,去擴充與 發揮後才有現實中的禮法──這樣的思維太形上、太孟學了,是以荀子必要針對 此要緊處破解與發揮。
279 [漢]趙岐注,[宋]孫奭疏:《孟子注疏》,頁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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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小 結
至此,可以了解到,荀子的性惡論有其合理性與必要性,在其政治理論的建 構上,有著不可或缺的重要性;一旦失去了「性惡」的事實,那麼整套治亂理論 便支離破碎,不成體系。一旦沒有了「性惡」的事實──自利導向與對於需求欲 望的追求,那麼人就沒有了接受「禮義」的動力;荀子企圖從孟子「逆性」之失 靈中開出的「順性」理路也就無從開展。或許可以說,正是因為人的「惡性」─
─就禮法教化而言──才得以使人脫離社會上實際的「惡行」;也正是因為有性 惡之人,才使得家國社會有正理平治的契機──那是現實中的人「不可不承受之 惡」。
應該了解到,荀子的理論系統是與孟子建立在不同的典範基礎之上的。正如 船井幸雄(ふない ゆきお, 1933-2014)所說:「悲觀論是發自於情感,而樂觀論 則是起源於意志。」280荀子的理論正是建立在悲觀的人性──性惡論之上,這完 全是從情感欲望的層面來觀察現實中的人;進而發現孟子所說的「性善」、尋求 人性的自覺與「求放心」的修養進路,根本無法解決當下禮崩樂壞、社會混亂的 問題,因而產生了張灝所說的「幽暗意識」281。
而孟子的理論則是建立在樂觀的人性──性善論之中,亦即挺立主體道德意 志,深信人之所以為人的高貴價值與一點靈明,賦予人莊嚴、崇高與高度自信的 生命圖像282;在這樣的情況下,便相信人能夠透過自覺達到為善的可能,也就將 社會的秩序寄託在「求放心」這樣的道德修養之上,而不重視外在政治體系的開 展,可以說這是一種「光明意識」──挺立道德本體的絕對意志。
值得注意的是,荀子悲觀的人性卻開展了樂觀的未來,正因為正視黑暗、了 解黑暗,更能夠走出黑暗、看見光明;而孟子的樂觀人性論,在現實上卻是令人 悲觀的──大部分的人都無法自覺行善,到了荀子的時代,那套「何必曰利」(〈梁 惠王上〉)283的理論系統也窒礙難行。關鍵或許就在於孟子太過樂觀,擅自改易 了「性」的內涵,使其人性論與現實的人性名實不符,在立論基礎上就根本悖反 了真實的人性,致使其理論在現實的政治環境中無法實行。
郭沫若曾說,荀子處處與孟子針鋒相對,是急於想成一家之言,每每標新立
280 〔日〕船井幸雄著,李玲瑜譯:《第一百隻猴子:美夢成真的思考革命》,頁 104。
281 見〔美〕張灝:《幽暗意識與民主傳統》(臺北:聯經出版公司,2000 年),頁 4。
282 參劉又銘:〈當代新荀學的基本理念〉,收入龐樸主編:《儒林》(濟南:山東大學出版社,2008 年),頁 11。
283 〔漢〕趙岐注,[宋]孫奭疏:《孟子注疏》,頁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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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284不能否認,荀子的理論的確是建基在批判與反對孟子的理論之上,但那是 因為孟子理論的失靈以及與事實不相符應,荀子亟欲建構社會秩序而不得不進行 理論的轉向與開展。況且,改易「性」字內涵的恰恰是孟子而非荀子,要說欲成 一家之言,標新立異者,或許不是荀子。
但孰是孰非對於當代儒學的開展並不是關鍵;重點是應該還給荀子性惡論一 個真實面貌,那確確實實是現實人性的表述,是政治系統的始點、是政治理論建 構所必需,有其合理性與必要性。不能僅僅一句「性惡」,便言「不須理會」,忽 略了整個荀學體系的意義與價值──那不公允也不正確,更非當代儒學研究應該 承繼的偏見。
284 參郭沫若:《十批判書》,頁 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