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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投身裸曬活動或者是購買裸男明信片,受訪的男同志都表示在台灣的 公共空間中他們絕不會從事類似的活動,這樣直接而大膽的現身乃是一種「歐洲 限定」的性/別展演,是透過對「歐洲」這個地方「自由、開放」的文化想像之 確認後,同志身體的現形。另方面,上述提到的諸多地方,像同志天體海灘或是 同志商店,雖然皆為接納各種性慾特質展演的友善空間,但本質上並非排他性的 公共空間,而且也因為這樣的同志屬性,吸引許多異性戀的觀光客帶著獵奇的心 態前來體驗同志的次文化。那麼,在某些較具封閉性的同志消費場域裡,歐遊中 台灣男同志之同志身體與性/別展演策略及其和空間的互動關係也需要作更深入 的探討。對部分受訪台灣的男同志而言,在歐洲同志空間的消費除了娛樂、放鬆 的目的外,同樣具有拓展視野、體驗異文化的意義。以受訪者A為例,雖然本身 在台灣就有豐富的同志夜店消費經驗,對於同志夜生活並不陌生,然而歐洲同志 夜店的消費經驗仍然帶給他不少衝擊與啟發:

我覺得有一點很不一樣的是在歐洲大部分都有dark room。……d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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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m就是通常男同志夜店裡面會有一區很暗,然後你可能是要掀開布 簾才能進去,然後在裡面就是會發生性行為這樣子。……在歐洲我有去 到的這幾家男同志夜店,他們在暗房區的入口都會貼一些標誌,譬如說 safe sex only,甚至很多旁邊都會擺了保險套和潤滑液,就在入口那邊 任你拿。我覺得這點還滿貼心的,而且很實際,也是很誠實啦,就是既 然大家都有這個需求,那就開闢這個專區,同時也提醒大家說請保護自 己,我覺得這樣子很好。(A/2010/08/19)

歐洲同志夜店中的「dark room」讓受訪者 A 印象深刻,那是一個游移在公共與 私人間的曖昧空間。首先,同志夜店是具有明確疆界且須購票消費方可進入的私 有化商業空間,但是對於所有置身於該空間中的消費者而言開放的舞池與吧檯又 使它具有某種公共性。再者,座落於同志夜店中包廂式的「dark room」因為與 夜店中其他空間的區隔而標示出其私密隱蔽,然而僅以布簾區分內外也暗示著這 種區隔界線的模糊以及此私人空間的可滲透性,即使不參與性活動也能自由入內 觀賞,象徵「dark room」同時也具有部分的公共性。這樣的空間允許酒酣耳熱 之際看對眼的男同志可以直接入內從事進一步的肢體互動,此外像是保險套或是 潤滑液這些與性行為高度關聯且帶有性解放意涵的物品,也與「dark room」一 起形塑甚至是強化受訪者 A 對於歐洲情慾開放的地方想像。雖然,受訪者 A 相 當讚許這樣的空間配置與情慾自由,但是當筆者進一步問及是否身體力行的去實 踐這樣的性愛互動時,A 則表示自己頂多只是走進去當觀眾,從來沒有親自去體 驗這種情慾的解放。對此他說:

就覺得會緊張...不舒服吧,就覺得畢竟還是比較私密的事情。因為像 有些人,說不定在歐洲搞不好比例更高,就會有那種人家在看更有快感。

可是對我而言我沒有辦法,因為這是很私密的事情,有必要這個樣子 嗎?……大概直覺會覺得不想在公開的場合做這麼私密的行為,可是我 會很希望台灣的男同志夜店或場所可以有這樣子的東西,因為這畢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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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權利啦,只是實際上要做起來應該很難,譬如說像甚麼兒少法呀之 類的。(A/2010/08/19)

面對情欲開放的歐洲同志夜生活,受訪者 A 固然稱許,認為對於性的需求乃是 身為人的一種基本權利,但卻表示自己的最大尺度頂多就是在 drak room 中扮演 一個觀眾的角色。昏暗的燈光、幽閉的空間,貼心的保險套與潤滑劑以及無數帶 著同性情慾的男體,摩肩擦踵的撥撩著身體最深處的衝動,在這種物質文化、「他 者」身體與「地方」所共同建構的,具有強烈性暗示與身體解放的空間氛圍中,

受訪者 A 坦承自己沒有辦法融入,在他的認知裡,性行為應該是私密而非公開 的。雖然在訪談中他可以大方就東西方男人的性愛技巧與我進行露骨的討論,但 是在 dark room 這樣曖昧的半開放空間中做愛、展演自我的性慾特質卻是會讓他

「緊張」甚至是「不舒服」的。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台灣社會文化所形塑的性 愛道德價值觀即使飄洋過海仍舊緊緊的綑綁受訪台灣男同志行動的自由意志,像 一道無形的結界般,阻絕著西方式的開放情慾對東方的同志身體進行任何形式的 滲透。在同志夜店的「dark room」與同志天體海灘,空間中他者的身體展演雖 然一樣傳遞著解放的訊息,然而這種情慾自由之歐洲地方想像對受訪者 A「自我」

身體的影響卻失效,情境變得無法使然。

旅遊中的同志空間固然使得許多男同志旅人得以卸下面具,輕鬆自在的讓同 志身體現形,並得以見識不同的,甚至是富含情慾自由、開放之進步價值的西方 同志文化。但是,這卻不代表他們會照單全收以自我的身體進行體驗與實踐,原 生文化形塑的意識形態與價值判斷固然可能藉由個體的跨國移動、與異文化的碰 撞、邂逅而進行部分修正、補充,但不是全然的抹煞與翻轉,而是一個隨時間的 積累與空間的置換而不斷演化的過程。從受訪者 A 的例子裡可以看到,在歐洲 同志夜店這個消費空間中,同志身體與性慾特質的展演是被允許的、是安全的,

同時男男性愛也是受訪者 A 在日常生活中熟練操演的情慾實踐,然而在「dark room」裡,雖然同時具備了展演同志身體與性慾特質的情境和能力,自我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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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的束縛卻仍舊阻礙受訪者 A 從事半公開性行為以及展演同志性慾特質的可 能 。 由 此 , 我 們 同 時 也 看 到 不 論 是 Gofffman(1992) 的 日 常 生 活 表 演 或 是 Butler(1990)的性別與身體之相關理論,都存在著某些解釋上的侷限與盲點。個 體固然可以依照對周遭情境的判斷而做適當合宜的表演,展演的能力也可透過重 複不斷的實踐來達成,然而,這些觀點都忽略個人成長的背景與環境及其所形塑 的價值體系與行為規範對自我身體以及性/別展演方式或意願的規訓與支配。出 國旅行看似讓台灣男同志得以逃脫台灣社會之集體規範對同志身體與性慾特質 的壓抑,而獲得自在展演同志身分的空間與能動性,但是從本研究的訪談資料可 以發現,有時現實的狀況是社會所建構的行為規範往往會內化為個人內部根深蒂 固的道德價值,如同枷鎖般持續的限制台灣男同志在身體與性/別展演上做進一 步解放的可能。這樣的背景使得他們雖然得以在歐洲旅行中觀看各種身體與情慾 解放的形式,而在情緒上一方面欣喜、欽羨,但是當面臨親身實踐的抉擇時卻又 充滿焦慮、不自在,這些都說明在旅遊觀光的脈絡下,身體與性/別的展演和空 間本身所存在的情感張力以及錯綜複雜的辯證關係。除此之外,歐遊中的台灣男 同志不需展演的,是銘刻在身體表面最顯而易見的種族,種族與身體的差異不但 影響到男同志如何看待自我,同時也關乎歐洲旅遊中的他者對自我凝視的目光,

在下一節中筆者將對此做更細緻的討論。

第三節、男人不 white、同志不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