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包孕句與動詞影響
3.2 主句動詞
3.2.2 主動詞
此即界定了包孕句中主動詞的語義特色和功能。
3.2.2 主動詞
如上文所說,主動詞在選擇動詞時具有其限制:必須具備可以引介一個事件 的功能,因此此處我們援引劉大為(2002)和繆俊(2007)的說法,通過意向性 來進一步了解包孕句。
劉大為(2002)認為只有涉及心理過程的意向動詞,如看見、發現等,以及 涉及言說過程的言說動詞,如提醒、告訴等,才能控制一個句子將之當作賓語。
吳旻瑜(2005)在研究帶小句賓語動詞的意向性時從語義上將可帶小句賓語的動 詞分為七類(借用陳昌來(2002)的動詞分類系統):心理類、性狀類、關係 類、言說類、致使類、互向類、檢驗類,其中互向類的動詞因為要在本文研究條 件中滿足至少一個主語和一個獨立小句中的直指性第三人稱的要求,因而實踐互
向類動詞於句中時便會需要四個名詞組,例如「張三和李四討論他(→)討厭自己 的原因」,其中張三和李四兩個名詞是動詞「討論」必須的論元,而「他(→)」是 本文小句中必須的出現的直指性第三人稱,在此兩項必要因素的作用下,句子最 後出現了四個名詞。在反身代詞「自己」所指為單數的情況下,其必然只能指向
「他(→)」,因為張三與李四處於平等的句法地位,「自己」不可能僅指向其中一 個名詞,若要同時指向此二者則需使用「彼此」一詞。是而互向類動詞不適用於 本文的討論之中。
繆俊(2007)認為能支配一個句子的語詞必定是具有意向性的,此即如前文所 說符合包孕句的「引介」概念。謬透過意向性解釋了包孕句中名詞、形容詞作為支 配語詞的可能性,其主要是透過映射能力來作用的──一個映射源(可支配小句的 語詞)會反映其映射目標(即一個外部的事件)的能力,也就是一個語詞會承載其 映射目標的態度、想法、事件等,此與句子成分之間相互的依存或修飾關係相似,
但繆此處強調的是一個意識主體對於外在事件有所感知而將其透過不同言語形式 表達出來的一種過程。這種映射能力可以依據對應的型態而分為意向活動、意向態 度、意向概括,是意識主體對於外在事件所引發的意識活動、心理態度和恆定概念,
此三類又可對應到不同詞性:動詞、形容詞和名詞。由動詞所帶出的是意識主體個 人的認知活動,例如「張三覺得李四討厭自己」中張三意識、感受到「李四討厭自 己」的外在事件;而形容詞則是表示意識主體對於外在事件的心理態度,例如「張 三驚訝於李四討厭自己」對於「李四討厭自己」這個外在事件,張三的態度是驚訝 的;最後名詞可以帶出恆定不變的一種受到意識主體認知的概念,例如「張三討厭 自己的理由」,意識主體認識到「張三討厭自己」這個外在事件,並將這樣的特點 加諸於名詞「理由」之上,因為名詞「理由」可帶一個描述語,則「理由」是一個 映射源,而「張三討厭自己」則是一個映射目標。通過這種映射能力,人、事物才 能與外在的事件聯繫起來,並透過言說行為將之表述,從而傳達給聽話者。
本文借用意向性概念來一窺前人據此找出的可擔任包孕句主句動詞的動詞種 類,在此之中,雖然名詞也具有意向性,但本文將不討論意向性名詞,因為其帶的 描 述 語 經 常 不 是 一 個 完 整 的 句 子 , 與 本 文 研 究 有 所 出 入 , 其 描 述 語 多 為
「N+PREP+N+的+N」。另外,即使它帶的是一完整句子,也只是將獨立小句嵌入 於名詞中作為修飾語,本文所要討論的小句本身並無改變,因此在小句帶有的反身 詞「自己」的指向上並不會造成影響,是而本文將意向性名詞排除於本文討論之外;
相反地,意向性形容詞3具有與動詞相似的句法功能,形容詞在中文裡因為可以擔 任謂語,也有學者將之歸類於動詞之中命名為靜態動詞,因此本文我們並不排除可 作為主動詞的形容詞,但必須說明的是,本文主要仍是針對動詞進行包孕句的探討。
繆俊指出可作包孕句主動詞的動詞有意向動詞4、檢驗動詞5、言說動詞6和符指動詞
7,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上述四類動詞皆屬於意向動詞,故小類中的意向動詞所指應 是初始的意向動詞,亦可視為心理動詞。
結合前人文獻提出的幾類可做包孕句主動詞的動詞分類,我們比較後認為謬俊
(2007)提出的意向動詞與吳(2005)的心理動詞相類故以心理動詞稱之,符指動 詞與關係動詞內容相合故併於一項;而吳(2005)文中的互向類此處不論,另外我 們將致使類動詞置於言說動詞之下,因為其與 Searle (1969) 分類中的「指引」相 近。根據陳昌來(2002)的研究,致使類動詞有二元與三元之分,二元動詞即是包 含一個動作發出者以及一個受到動作影響的個體,如動詞「改良」,此類動詞我們 在此不做討論,因為其與本文所要求的至少具備三個名詞組的要求不符;再看三元 動詞,在二元的基礎上再加上動作產生的影響,即補事,該類動詞有「叫、命令、
迫使」等,該類動詞會根據語意和語境影響子句中反身代詞的指向;最後,狀態動 詞因在使用上有時須借助介係詞,且其本身「靜態」的特性與一般動作不同,是以
3 本文將之視為狀態動詞。
4 如猜、打算、發現、感到、觀察、看、喜歡、希望、以為等。
5 如比賽、測量、查、調查、考驗、量、試、試驗等。
6 如抱怨、報告、表揚、答應、交代、介紹、命令、批評、商量、敘述等。
7 如標誌、表現、代表、等於、反映、揭露、是、意味、值得等。
本文不加以討論,而只將言說動詞、心理動詞、檢驗動詞、含蘊動詞8四類動詞納 入討論。
3.2.2.1 言說動詞
說話者將所思所想所見發為言語,是派生的意向性,其能客觀地引述一個事件,
也能主觀地展現說話者的立場。言說動詞與心理動詞皆為典型的包孕句主動詞。談 及言說動詞便會令人聯想到言語行為,雖然言語行為的分類與本節我們所要討論 的言說動詞分類有相似性但並不是完全的切合,因為一個言語行為的達成不一定 要使用該類動詞,例如要達到請求的言語行為並不一定會使用到「請求、要求」等 相應動詞,因此本節不細究言語行為的分類,然而因為以言語來達成某一目的的過 程必然會有相應的言說動詞,所以我們還是可以引用這樣的分類來找出對應的言 說動詞,並以此作為本段動詞分類的依據。由於動詞的語意能表達說話者的態度和 立場,會影響到反身代詞的指向,如「說」是中性的,「炫耀」、「誇耀」、「抱怨」
是帶有主觀性的,會影響後面引介事件與內部說話者之間的關係。試比較:
(3) 張三說李四打了自己一下。
(4) 張三抱怨李四打了自己一下。
此兩句因為主句動詞的語意不同帶給聽者的感覺亦不同,例 (3) 是張三簡單陳述 一件事情,而例 (4) 則是張三在表述一件事情的同時,表達了自己的情緒,這便會 影響聽話者的理解,並影響句中「自己」的指向。
綜上所述,言說動詞還能再細分為幾項不同的次類,不同次類能達到不同的功 能,這其中或多或少會伴隨著說話者的個人情緒和目的,因而可能對反身詞的指向 產生影響,不過在包孕句中我們使用得最為頻繁的言說動詞主要還是「說」和「告
8 此為本文自行賦予之名稱,包含陳昌來(2002)所指之「關係動詞」、吳旻瑜(2005)所說之
「關係動詞」以及謬俊(2007)所說之「符指動詞」。
訴」,因此限於篇幅,本段不詳細論述言說動詞中的幾個分類對於「自己」指向的 影響而只考慮較大的動詞分類層次,如言說動詞、心理動詞等。
3.2.2.2 心理動詞
心理動詞表示說話者或經驗者的內心情感和認識活動,屬於初始的意向性,也 就是意識主體與外在世界的第一個聯繫關係:意識主體有意識地感知到了某一外 在事件的存在,並對其產生個人意見或態度。心理動詞一般被學者分為表心理狀態 的情意類以及表心理行為的認知類,如吳旻瑜(2005)在其動詞分類中也將心理動 詞分為情緒意志和認知兩個小類。前者情意類動詞涉及人類心理對於外在世界的 主觀感受,而後者「認知」是人類主體對於外在世界的理解和認識,此間過程涉及 的動詞即為認知動詞。
心理動詞有表情緒意志的「喜歡、討厭、忌妒、害怕、想」等,以及表認知的
「覺得、知道、看見、記得、相信」等,如下例:
(5) 張三害怕李四對自己沒信心。
(6) 張三覺得李四對自己沒信心。
前句是表達說話者的情緒,後句表達說話者對事件的認知。這類動詞直接表述了意 識主體對於外在事件的感受、感知,偏向於主觀地引介子句的事件,與說話主體本 身的關係較為緊密,這會影響到句中反身代名詞的指向,此部分在下文將更深入地 探討。
3.2.2.3 檢驗動詞
檢驗動詞引介一個事件或該事件的程度,可表達意識主體的疑問。檢驗動詞有 測驗、量、檢測等,是動作者透過該一動作得知一個事實,其後引介的事實與動作 者並無明顯直接的語意關聯,見下例:
(7) 張三測驗女友還愛不愛自己。
例 (7) 表示主句主語張三對於子句「女友還愛不愛自己」這件事的不確定態度,
透過主句動詞「測驗」一詞,我們知道張三對於事件抱持不肯定的態度,是帶有個 人主觀態度。
3.2.2.4 含蘊動詞
含蘊動詞表示兩個人事物之間的關係,不具備動詞動態性以及實質動作語意,
但具有引介的功能。繆俊(2007)文章中指出「符指動詞」可以做為包孕句中的主
但具有引介的功能。繆俊(2007)文章中指出「符指動詞」可以做為包孕句中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