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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稱外部說話者

第四章 句子成分因素

4.3 句子成分優選順序

4.3.4 指稱外部說話者

當最簡包孕句中的O2 指向句子的外部說話者時:

(109) *張三說李四討厭自己k

在句 (109) 中,「自己」無疑會讓聽話者認為其指向的是句中的主句主語張三或是 子句主語李四,若要使句子合法,則應該將「自己」替換為「我」表示外部說話者,

第一人稱在此情況下是唯一的可能形式。如同先前提及的,說話雙方的第一人稱、

第二人稱是已知的說話者,因此多數時候當我們要指稱說話雙方時,應直接使用

「我」、「你」如此便十分清楚知道所指為何,而「自己」除了在特殊情境下,如在 小說中人物的自言自語,小說中可能會如此寫道「小明 k心想:『他不會喜歡自己

k吧!』」此時「自己」與外部說話者共指。除了上述特殊語境外,一般在有充足的 語境下「自己」多會指向句子中已經出現過的名詞詞組。

約束原則簡化來說即是代名詞的先行語在小句外,反身代詞的先行語在小句 內,但華語反身代詞「自己」除了受到局部約束,也可以受到長距離約束而指向較 遠的名詞詞組。反身代詞本身具有的局部約束和長距離約束雙重性是造成上述優 選順序的主要原因,因為「自己」有兩個可能指向,與之相應的有另外兩個不會產 生歧義的對應形式,當要指稱同一個對象時,「自己」與另一形式即會產生優選順 序的問題。由此優選順序可以知道,一般母語者(或語法學家)較難接受長距離「自 己」與直指性第三人稱左側的名詞詞組共指的原因可能是O2「自己」指向子句主 語的直指性「他(→)」時,使用「自己」是一種優先的選擇順序,例如句 (97) 優 於句 (104) ,即 O2「自己」與子句主語共指時,O2 會優先選擇「自己」而不是

「代詞+自己」的複合形式,如同例 (91)、(95)、(96) 優於例 (98)、(102)、(103) , 當子句主語為專有名詞及第一人稱、第二人稱時亦然;而當O2「自己」與主句主 語共指時,其優選成分為代名詞,如句 (90) 優於句 (84)。

華語屬於意合的語言,可以透過主題和語境的連貫性來理解句子,因此華語裡 有「零代詞」的機制,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省略主語或賓語,而聽話者自然會將語境 中顯著的主題代入作為零代詞的先行語。零代詞的機制似乎和反身代詞「自己」有 相似之處,相較於專有名詞和代名詞,其指向都較為隱晦、不夠明晰,如同方欣欣

(2003)指出的:比起依賴先行語,華語反身代詞更依賴上下文。陳俊光(2008)

將幾類回指根據與篇章之間的連貫性和密切度做出比較,指出零回指 > 代詞回指

> 名詞回指,本文採借其概念並根據上述例句代詞的選用結果提出照應語的指向 明朗性(即可清楚得知所指為何,不會造成誤會)比較:專有名詞 > 代名詞 > 複 合反身代詞 > 單語素反身代詞,在符合各自管轄域規範的前提下,若同一個句子 中允許上述兩種代詞占據同一位置則為了避免混淆,優選順序與明朗度排序成正 比,即對語境的依賴度越低、越不容易造成混淆的形式,越是我們優先選擇的形式。

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如「張三i哭得很傷心,說他(→)討厭自己i」這個句子並不是 如此,後句的主語為零代詞,受到張三約束,因此後句也可以還原成「張三i說他 (→)討厭自己i」此時當動作「討厭」指向主句主語時,根據優選順序我們應該會習 慣以第三人稱「他」替換「自己」,但因為語境問題,我們選擇使用反身代詞「自 己」指張三,這就涉及到說話者本身的言說意圖。既然指稱一個客體或陳述一個自 然世界中客觀的事件有兩個以上的方式,而我們在使用語言進行交際時力求簡潔、

清晰,故能同時存在兩種表達方式表示其間必然存在差異,否則只是耗損人類的記 憶力並且使得語言表達變得更為複雜,從而引起使用上的不便而已。

除了習慣性使用某一代詞指稱句中某特定成分,話語本身的產出情境和說話 者目的也都是影響選用的因素:說話者使用的代詞形式會根據其所在的語境改變,

例如在一個真實的交談語境中,說話者會使用「我」以自稱,但在說話者意識中的 思想、自語中(此常見於意識流小說,陳述主人翁心中所想)會使用「自己」指稱說 話者自身,例如:

(110) ?李四討好自己k

這個句子似乎不完全合乎語法,甚少使用,因此當母語者聽到這句話時應會遲疑,

不明白「自己」指的是李四還是其他人,然而此是因為使用「自己」時多是在日記 中等沒有交談者場境中自言自語,如在一小說中可能寫道「張三心想:『李四自從 知道自己是老闆的兒子之後,就千方百計討好自己,什麼事也做得出來』」,但在一 般日常對話中我們卻不會這麼使用,而會將「自己」改為「我」,此亦可視作是在 不同語境中的代詞優先使用順序的表現。如同方欣欣(2003)指出「如果敘述者是 從當事人的角度出發,則會選用反身代詞『自己』」這或許也能解釋何以在約束原 則B 之下,當要指 S1 與 O2 共指時,我們拋棄在語法上遵守約束原則 B 而占有優 先順序的一般代詞,而選用長距離「自己」來指稱,此無關語法及約束原則,而關 乎語用和說話者的意圖,因此下章我們所要探究的即為在脫離上述指向明朗性作 為優選順序標準的情況下,說話者何以會選用最容易引起指向錯亂的光桿「自己」, 其中的意圖值得我們進一步討論。

4.4 語感測試

在語感測試中與第四章討論主題相關的有動貌標記和可能先行語與「自己」的 距離兩個測試項,前者含括陳前瑞(2008)指出的階段體、邊緣視點體、核心視點 體27,這三個階層分別取一個代表的動貌標記共三個測試項:「起來」、「過」和「了」, 然而在中文裡,「了、著、過」三個是使用最為頻繁的動貌標記,故我們也將與「了」

同屬核心視點體的「著」納入測驗項。

27 這裡唯獨沒討論到陳前瑞(2008)指出的四個層次中的情狀體,這是因為情狀體涉及動作本身 的表現形態,與附加的動貌標記並無相關,因此此處不論。

4.4.1 動貌標記

屬於邊緣視點體的測試句H 以及核心視點體的測試句 I、J 這三句也都偏向於指子 句主語,兩個核心視點體句 I 和 J 也都符合本文的預期,因為焦點放置於事件本 身,因此句中「自己」指向子句主語,然而其中要特別注意帶有「了」的句I,如 同前一章提及的,大多母語者在選擇指向時多是選擇 1 或 5 這樣絕對的指向,而 較少選2 或 4 這樣帶有偏好的指向,但相較於其他測試句,句 I 得到較多 2、4 的 回答,也就是說受測者對於句I 的指向並不如對其它句子的指向來得肯定,而選擇 了一種偏好而不是絕對的選項。根據本文指出的視點體與視角之間的互動關係,我 們知道動貌標記「了1」屬於核心視點體──應傾向於指子句主語,同時又定位於外 部視角──應傾向於指主句主語,或許是因為者兩者的相互削弱而造成受測者對於

「自己」指向的不確定性。

雖則句G、I、J 皆符合本文先前的預設,但測試句 H 與本文原先因為邊緣視 點體具有一個參照時間而認為其較容易與主句主語共指的假設不同,多數母語者 認為句 H 的「自己」會與子句主語共指,我們於是重新審視陳前瑞(2008)指出 的四個層次,推測這或許與四階層的語法化的程度相關,因為從上面四句來看,從 階段體的「起來」到邊緣視點體的「過」再到核心視點體的「了」、「著」,雖然母 語者多認為句 G~J 四句的「自己」指向直指性第三人稱,但實際上選擇「自己」

偏好與直指性第三人稱共指的母語者人數逐漸降低:從階段體「起來」的70.7%到 邊緣視點體「過」的56%,再到核心視點體「了」的 51.2%和「著」46.3%。本章 前面提到邊緣視點體與核心視點體之間的差異在於邊緣視點體有一個當下的參考 點,因此容易受到情境影響,其與事件的密切度低,然而此說並不能切合實際母語 者的語感結果,我們因此回到源頭說起──陳前瑞(2008)提出的四個階層,我們 推斷這四個層次應在某層面上有程度上的增減關係,且必然會有一個聯繫起四個 層次的共有特質,以及將四個層次分級的判斷標準。我們知道從情狀體、階段體到 邊緣視點體、核心視點體是從一個客觀敘述動作語意內容、所處階段到主觀的看待 事件的方法,後者較前者帶有更多的主觀態度,因此逐漸脫離事件本身的客觀性,

由此,這些動貌標記的實際語義降低而語用功能提高,於是逐漸達到虛化。從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