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說話者意圖相關的「自己」
5.3 使用功能
5.3.3 吸引聽者注意力
在上述提及的描述性語境中,經常會使用「自己」以重現事件發生時的時空,
此時使用「自己」的功用在於將說話的時空帶回到故事的時空,營造真實的氛圍,
使聽話者有「身歷其境」的感受。此時,說話者希望闡述生動的故事以吸引聽話者 的注意力和參與度。試看下例:
(120)
666 F2: (0)然後..然後我爸是那種因為我爸字很醜然後..他也不會 太讀書..所以他也不太會寫情書
667 F1: (0)un
668 F2: (0)他就叫他們班因為他們是隔壁班 ..然後我爸就叫叫他們 班的班長幫他代寫情書[然後]送給我媽
669 F1: [um]
5.4 小結
華語光桿「自己」具有很多會話功能,能用以表示「強調」和「區別」,並慣 常出現在負面的情緒化語境中,或者不確定的語境和描述性的語境中,在言談之中 說話者選擇使用光桿「自己」的原因可能是用以「軟化/緩和」會話中緊張的情緒、
提高所說事件的可信度,或者吸引聽話者的注意力,這是由於使用「自己」有助於 重塑事件發生的當下情境,如Culy (1994) 以「可信度」來解釋長距離反身詞的語 內傳遞語標記,其將一個句子中表達某主體情感、思想的範疇稱為報導(report), 將其外的範圍稱為狀態(situation),Culy 主張某些動詞如直接感官動詞由於被報 導主體對於其情感思想內容的報導有直接感受,可信度高,因而無須借助語內傳遞 標記,即不需借助長距離反身詞;反之,若報導的可信度較低(相對來說較主觀), 則說話者會將該主觀想法歸之於被報導的主體身上以避免被認為流於主觀,因此 會使用語內傳遞標記。由此可以知道說話者會依據命題內容(報導與狀態)的可信 度及個人語用需求選擇是否使用具有語內傳遞語標記的長距離反身詞,也就是根 據不同的情境與語用需求,說話人會選擇不同的策略及表現方式。
先前提到Finegan (1995) 提出了主觀性的三個要點:視角、情感、認識,其中 的「情感」,我們可以從「移情」的角度來了解,也就是說話者可以將自己委身於 事件中的一個參與者,來寄託自身的主觀立場,而說話者是透過哪一種「方式」──
即指稱形式──來進入事件其實與說話者本身的主觀性程度有關。根據 Kuno (1987),
移情具有其等級,稱為移情階層,其中的言語行為移情階層指出說話者本身較其他 事件參與者容易成為移情對象,由此延伸出第一人稱 > 第二人稱 > 第三人稱的 人稱移情階層。蔣東立(2017)也援引了人際功能理論來討論人稱代詞移指現象,
其將該理論總括為說話者表達其態度、動機、影響他人行為等功能的體現,是在人 際互動中,說話者會利用語氣或者人稱代詞等手段負載其非命題內容的訊息,此可 歸為說話者意圖,相應地,為了理解該意圖,聽話者需要進行推論才能體會說話者
的立場與目的,而在這推論的過程之中,聽話者需要依靠語境方能完成此一推論。
由此可以知道,話語的意義與語境息息相關,難以脫離而獨立。
在上個章節,我們認為句中使用反身代詞「自己」而不用一般人稱代詞的現象 屬於「優選順序」的問題,但除了在命題陳述上避免歧義、誤解,代詞形式的選擇 在某些情況下可能與說話者意圖相關,即本節所提到的「軟化」、「提高事件可信度」
以及「吸引聽者注意力」等目的,統而言之,可以說是「自己」具有「將說話者轉 換為事件參與者」的功用,即如Sells (1987) 提出的支點(pivot)概念,即使我們 不是所述情感、思想之本體,我們仍然能假從該本體之視角、立場出發,來描述一 個事件。從上面敘述看來直指性第三人稱阻斷效應並非絕對,在最簡包孕中位於 O2 的「自己」不能與 S1 共指,而多與 S2 的直指性第三人稱共指可能僅是在該語 境中和說話者意圖下必然的一種解讀,可以說並非是一種通泛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