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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內傳遞語與移情

第二章 文獻回顧

2.2 長距離反身詞的語用解釋

2.2.1 語內傳遞語與移情

看待長距離反身詞,除了以上學說將之視為照應語的一部分,另有學者將之獨 立於語法之外,以語用角色看待。Reinhart 與 Reuland (1993) 將凡是不位於論元位 置上的反身詞視為語內傳遞語(logophor),根據上述修正的約束原則A,長距離反 身詞並不具有反身標記(reflexive-marked),因此不是遵守原則 A 的一般照應語。

語內傳遞語多用以指代經驗者或是事件參與者,表達其思想、態度,具有涉己 解讀,如「張三認為李四討厭自己」中動詞「認為」表示子句「李四討厭自己」是 內部說話者「張三」個人的想法表達,此時「自己」即可能具有涉己態度,表示語 說話者「張三」共指,;移情理論最早由Kuno (1987) 應用於語言學之中,其討論 了句子中說話者的視角與意圖,以說話者的焦點為主。移情理論與 Kuno (1972b) 所提出的話語轉換理論息息相關,Kuno (1972b) 認為在句子直接表述主句主語的 內在思想、情感時,其只能由該經驗者產出,在此情形下,該語句中的第一人稱代 詞「我」才能出現,話語此時則為涉己解(de se)。奠基於該項認識,Kuno (1972b) 指出深層結構中的第一人稱代詞「我」會在間接話語(indirect discourse)中轉為代 名詞,而不能以完整名詞詞組(full-fledges NP)的形式出現,該說法即為間接話語 形式(indirect discourse formation),如:

直陳話語(direct discourse):張三說:「李四喜歡我。」

間接話語(indirect discourse):張三說李四喜歡自己。

直陳話語中的第一人稱「我」在間接話語中轉為反身代詞「自己」。

與前人相似的,Kuno (1972b) 也討論到了動詞詞彙對於反身回指的影響,其

指出每個可以帶句子補語的動詞會在其辭彙上有所標記,標示其補語是否表達主 句主語的直陳話語或直接感受,而代詞「我」則只能在句子中動詞詞彙標記為「表 示主句主語直接話語、感受」的時候與主句主語共指,此即語句是否是個好句子仍 需要考慮句子動詞與命題之間的關係。Kuno (1972b) 以英文動詞 claim、worry 等 為例,表示該類動詞必須採用間接話語形式,而某些動詞如 say、ask 則可以選擇 是否要採用間接話語形式。上述的動詞例子可以證明在英文中,補語是否為直接話 語或是否表達指稱者內心情感,是與動詞特性相關的。延伸此動詞特性,Kuno (1987) 提出了語內傳遞類的動詞(lohophoric verb),該類動詞會帶有 [+log-1] NPs 或 [+log-2] NPs,前者指說話者或經驗者,多為主句主語,後者為動作作用的對象,

此時,一個非反身代詞、非代詞的名詞詞組不可以在主要子句中與 [+log-1/2] NPs 共指。Kuno (1987) 另外也提出了「反身詞的移情限制」(empathy constraint in reflexive),其指出當一個句子中含有反身代詞,而其先行語處於分句之中,則其句 子的視角必然會定位於該先行語人稱之上。

Kuno (1987) 以語意與語用的角度審視句子,考慮了語言在溝通層面上的功 用,並清楚解釋了不同的句子之間會受到說話者視角與意圖、言談主題等影響而有 不同的接受度。然而針對Kuno (1987) 的移情理論,Haung (2010) 以為以間接話語 形式來解釋語義是流於直覺而沒有足夠的例證的,不夠有信服力。另外,在一個含 有語內傳遞動詞的句子中,主句和子句會分別獨立檢測其移情對象是否一致,即二 者並不會互相影響。根據Kuno (1972b) 的話語轉換理論,與主句主語共指的名詞 詞組會被視為具有說話者地位,因為其可對應到直陳話語中的第一人稱。

上述提到之檢測移情對象是否一致的標準是 Kuno (1987) 提出的多個移情階 層(empathy hierarchy),其有表層結構階層(surface structure hierarchy)、言談行為 移情階層(speech-act empathy hierarchy)和照應階層(anaphoricity hierarchy)等等,

其中表層結構階層比較主語與非主語的移情等級;言談行為移情階層則涉及句中

是否含有一個第一人稱代詞,即說話者無法將其他人作為大於自己的移情對象,此 即第一人稱代詞產生阻斷效應之原因;照應階層探討的為有定名詞詞組、無定名詞 詞組和無定代詞,上述各類影響因素皆有不同的移情等級,代表了移情的優先順序。

而在確立移情層級之外,Kuno (1987) 從語意、語用方面著眼,認為就反身代詞本 身置於句中的語意而言,其與一般代詞的差異在於說話者對於某一事件的動作與 目的的關聯性表達。Kuno (1987) 提出一個假設:在英文中只有反身詞作為動作、

狀態的直接受事或目標時才會被使用,也就是當一個句子中出現了反身代詞,即表 示該受事(反身代詞)是動作執行的主要達成目標。

上述之語內傳遞語以及移情,二者雖相似但稍有不同,Oshima (2004) 主張語 內傳遞語與移情是兩個分立的概念,部分學者如Sells (1987) 將語內傳遞語融入移 情與視角概念而論,此是因為表達說話者視角或移情可以是語內傳遞語的延伸功 能,然而卻並非是必要包含的一個特徵。Oshima (2004) 指出語內傳遞語與移情的 差別在於前者可以與第一人稱共同出現,而移情性的反身詞則無法,因為根據移情 理論,反身詞應該對應到直接話語的第一人稱,因此無法與之共現;另外,語內傳 遞語可以受到非主語位置的先行語約束,且表達涉己解讀,相反地,移情視角則是 多定位於主句或是子句主語。Oshima (2004) 另外也提到移情與直指性的異同,其 指出直指中心是比較鬆散而有歧義的,即直指性的事物多受到限制或者是需要被 交談當下的語境賦予意義,因此可以由說話者自身轉換到其他事件參與者身上,此 即移情對象。

若就Oshima (2004) 的說法檢試「自己」,則「自己」應歸類於語內傳遞語,

因為「自己」可以與第一人稱「我」共現──此現象可從第一人稱阻斷效應得知─

─然而Park (2016) 提到語內傳遞語並不會展現阻斷效應,因為語內傳遞語只會指 向第三人稱。由這兩位學者的說法可以知道,目前對於語內傳遞語和移情似乎尚未 有定論,又或者說是尚未有一個通用的區分標準,因此本文不將「自己」局限於歸

屬在哪一個概念之中,而是借用語內傳遞語以及移情兩個概念討論影響「自己」指 向的可能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