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2.5 華語的「自己」
中文「自己」在使用上不僅有典型照應語的局部約束用法,也有長距離約束的 用法,前面已提到許多學者針對該現象提出了許多解釋理論,然而其理論多是針對 多種語言中出現的長距離約束現象進行解釋的,並不一定切合於中文的「自己」,
因此此段要探討的即是中文「自己」一詞的定義、用法和緣起。
根據Huang, Yun-hua (1984) 指出的三個「自己」的特質:單語素、主語指向、
阻斷效應和 Huang、Li 與 Li (2009) 提出的說話者指向性,以及王瑩瑩、潘海華
(2012)在主語指向性、阻斷效應之外提出的涉己解讀,「自己」在本質和使用上 應具有五個主要的特質:單語素、主語指向性、阻斷效應、說話者指向性、涉己解 釋。單語素所指即光桿(bare)「自己」,其相對於複合詞的「他自己」、「我們自己」; 說話者指向性是指當句中沒有可能的先行語時,自己傾向於指向外部說話者;主語 指向性、涉己解釋和阻斷效應則已在前文多次提及,此處不再贅述,但從上述四個 特性來看,一般我們對於「自己」的理解多是屬於受到長距離約束的「自己」,而 這種看法可以從「自己」一詞的歷史演變得來,下面即要探討「自己」一詞的形成。
「自己」一詞一般被認為是照應語中的反身代詞,不過仍有學者提出反對意見,
如程工(1994)。程工(1999)認為一般將自己視作反身代詞的看法是不恰當的,
其首先涉及到反身代詞的區辨問題。一般學者將在局部域內受到約束的視為反身 代詞,而針對反身代詞,Chomsky (1993) 提出了其規則:約束原則 A「反身代詞
需在管轄語域(governing category)內得到約束」,上述兩個說法實則上是一個循環論 證,我們難以從其中確定反身代詞的判定標準,程工(1999)於是提出反身代詞的 三個特性:最簡性、與代詞互補的分布以及兼有照應和強調的功能,其中最簡性又 可在分為指稱最簡性和形態最簡性,前者即為英文的反身代詞如 himself,由一個 具有性、數、人稱的代詞加上反身語素形成,其先行語必須與該反身代詞達到外顯 且強制的一致關係;後者形態最簡性則是只有一個反身語素構成,沒有外顯的特徵,
因此與先行語形成假一致的關係。學者一般將中文中的「自己」歸於後者,具有型 態最簡性,然而程(1999)以為「自己」並非是一個單純的反身代詞,其雖有反身 代詞的特性,但同時也兼有代詞的特性,其論點主要奠基於歷時上的詞彙演變,即 將自己拆分為「自」與「己」,並追溯其在古華語中的分布、使用情形。程以《左 傳》為語料來源,指出「自」在語法上的分布與代詞互補,其可出現在代詞不能出 現的動詞、介係詞之前,但不能出現於代詞可出現的領屬語位置以及主語位置;同 時「自」主要受到的是局部約束,具有照應功能和強調功能,其中作強調用時其必 須與名詞詞組並現以強調該名詞詞組。由上述分布與功能來看,「自」符合反身代 詞的特性要求,是單純的反身代詞,與之相反地,「己」的典型用法為長距離約束,
雖偶有受到局部約束的時候,但其有一定的限制,即只能用於與「人」並舉表示比 較的句子中,如「禹湯罪己,其興也悖焉;紂桀罪人,其亡也忽焉」,而在分布位 置上,「己」與代詞的分布基本上相同,可以出現在動詞、介係詞之後以及代詞可 出現的領屬語位置和主語位置,且「己」相較於「自」並沒有強調功能,反而多了 泛指的功能。就特性而言,「己」較近於一般代詞,然而其又具有一般代詞所沒有 的泛指功能,是「自己」並非是單純的一般代詞或單純的反身代詞,其特性較為特 殊,從而產生了中文「自己」在指稱上複雜的難題。
與程工(1999)相似,董秀芳(2002)亦從歷時的角度出發,探討古華語中「自」
與「己」源初的用法和意思,惟二人用以佐證的語料來源不同,程(1999)以《左 傳》為本,而董(2002)以《史記》為本。董(2002)發現「自」與「己」在句法
分布、使用情境和約束情況等皆有所不同。首先「自」可以當作賓語和狀語,若為 賓語則多出現在動詞之前,而「己」則是可以當主語、賓語和定語,作賓語時出現 在動詞之後,且作賓語時,一般來說「自」的先行語是「自」後動詞的施事,而「己」
的先行語則多非「己」前動詞的施事,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自」表示動作的發起者 和接受者為同一人,「己」則不是;另外,在使用上,「自」有照應和強調兩種用法,
「己」則沒有強調的用法,而「自」作賓語時和「己」作主語時則皆能有泛指解讀,
是兩者在功用上和分布上皆有所差異。而在約束方面,「自」一般是受到局部域中 名詞詞組的約束,但在主題鍊中也可以受到主題約束,董(2002)認為其受到約束 的方式如同移位受到局部約束一樣,因為「自」會先在小句中找到零形式的先行語,
之後再找到主題鏈中的主題作為最終的先行語;「己」則相反,「己」一般受到的是 長距離約束,且該約束與「自」在主題鏈中的約束不同,其間並沒有零形式的過渡 階段,而是直接指向局部域之外的名詞詞組,因此董(2002)認為只有「自」是一 個純粹的照應語,遵循約束原則,且具有主語指向性,而「己」是一個指代詞,遵 循約束原則B。至於「自己」一詞,董(2002)認為其兼具有「自」與「己」的性 質,因此既有局部約束亦表現出長距離約束,且「自己」可作賓語、狀語、主語、
定語,在作賓語、主語時都能有泛指用法,是「自」和「己」的綜合,同時董(2002)
也從「自己」處於動後位置來判斷其合併應是以「己」為基礎的。此說很好地解釋 了中文「自己」的指稱歧義現象,其暗示了自己應分作兩種系統看待之,即局部約 束自己和長距離自己,或者是說遵守約束原則A 的自己以及遵守約束原則 B 的自 己。
根據董秀芳(2002)之說,「自己」是以「己」為基礎形成的,那麼中文「自 己」在使用上應該也會傾向於展現長距離約束,且其動作施事應非「自己」的先行 語,若此推測為真則在一個包孕句中,聽者應會習慣將之做長距離約束解,而多只 在無法進行長距離約束時受到局部約束,此與前人以局部約束為基礎出發的理論 相反,由此似乎也證明了「自己」並非是一個純粹的反身代詞。
程工(1994)即指出「自己」具有代詞性。其以例句以及與英文的比對說明自 己的長距離約束特性可能是源於自己具有代詞性的特質,程以照應詞「互相」和英 文的「each other」為例,指出該兩個詞皆不能充當小句主語,如同英文典型的反身 詞himself/herself 一樣,而中文自己卻可以,此即如同一般代詞一樣可以成為小句 主語,且自己也和代詞一樣出現在領屬語位置,指稱句中名詞,並可互相替代不影 響指稱,是而程表明「自己」具有代詞性。雖然具有代詞性,程工(1994)也特別 指出「自己」是沒有內在指稱的,並說明該兩項特點可以解釋中文「自己」的泛指 用法和作為量化名詞、疑問短語共指對象,前者產生的原因為由於「自己」沒有內 在指稱,所以在沒有合適的先行語情況下起泛指作用;後者則是因為量化名詞和疑 問短語是無定的,代詞是有定的,因此無法以代詞為其共指對象,而恰好中文中有
「自己」這樣的缺乏指稱而又可以擔任小句主語的語詞所以被拿來使用。另外,程 工(1994)也指出自己的指稱對象不一定是在語句中出現過的名詞詞組,其例子為
「老張說要爭取外資必須首先改進自己」(程工,1994:pp. 10),其中自己所指可 以是主句主語老張,也可以是句中未出現的公司、公司系統、人事安排等,由此我 們可以知道「自己」的指向是較為鬆散而依賴語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