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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王充《論衡》的「妖」

以上講到的是,王充在「人死不能為『鬼』」的前提下,所認知的「鬼」,它是

「陰陽之名」,人死只能稱作「鬼神」,人死自然「復歸『神氣』」,甚至「人死復

『神』」。它,荒忽,無知,不會也無法害人,不能成形,只能為「象」。

然而為何仍有「見鬼」事件?乃基因於臥、病所造成精神虛耗所致,乃成幻覺、

幻視,「未必有其實」:

凡天地之間有鬼,非人死精神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致之何由?由 於疾病。人病則憂懼,憂懼則鬼出。

凡人不病則不畏懼。故得病寢衽,畏懼鬼至。畏懼則存想,存想則目虛見。何 以效之?傳曰:「伯樂學相馬,顧玩所見,無非馬者。宋之庖丁學解牛,三年 不見生牛,所見皆死牛也。」二者用精至矣,思念存想,自見異物也。人病見 鬼,猶伯樂之見馬,庖丁之見牛也。伯樂、庖丁所見非馬與牛,則亦知夫病者 所見非鬼也。病者困劇身體痛,則謂鬼持箠杖敺擊之,若見鬼把椎鏁繩纆立守

其旁,病痛恐懼,妄見之也。初疾畏驚,見鬼之來;疾困恐死,見鬼之怒;身 自疾痛,見鬼之擊,皆存想虛致,未必有其實也。(〈訂鬼篇〉,頁932)

至於上文不斷論述的「人死不為鬼」而外的象人之形,類人之鬼,王充大受漢朝以來

「氣化論」的影響,而有所謂的「非實則象,象則妖也」的「妖祥之氣」的存在(同 時並參酌前註40之說明):

妖祥之氣,象人之形,精神不異於人。不異於人,則鬼之類人。鬼之類人,則 妖祥之氣也。

凡妖之發,或象人為鬼,或為人象鬼而使,其實一也。以鬼象人而見,非實人 也。人見鬼象生存之人,定問生存之人,不與己相見,妖氣象類人也。妖氣象 人之形,則其所賷持之物,非真物矣。夫非實則象,象則妖也,妖則所見之物 皆非物也,非物則氣也。(〈紀妖篇〉,頁924-925)

「非實則象,象則妖也」,這「非實」之「象」,乃指「非實物」而言,非實物則為

「妖祥之氣」所發出的真實氣象。它可以象人之形,象人為鬼。或直接說,只要看到 像人的「東西(存在物)」,就是「妖祥之氣」,而不是人死後的精神所致(即一般 人認定人死後的「鬼」),乃「性自然,氣自成」(〈紀妖篇〉),乃氣化的現象。

據此,王充在〈訂鬼篇〉列舉許多當時通行的說法,來判定這一「氣化」命題——

性自然,氣自成(當然,也有無法判定的事件):

一曰:鬼者,老物精也。夫物之老者,其精為人;亦有未老,性能變化,象人 之形。人之受氣,有與物同精者,則其物與之交。及病,精氣衰劣也,則來犯 陵之矣。

一曰:鬼者,本生於人。時不成人,變化而去。天地之性,本有此化,非道術 之家所能論辯。與人相觸犯者病,病人命當死,死者不離人。

一曰:鬼者,甲乙之神也。甲乙者,天之別氣也,其形象人。人病且死,甲乙 之神至矣。假令甲乙之日病,則死見庚 辛之神矣。何則?甲乙鬼,庚辛報甲乙,

故病人且死,殺鬼之至者,庚辛之神也。

一曰:鬼者,物也,與人無異。天地之間,有鬼之物,常在四邊之外,時往來 中國,與人雜則,凶惡之類也,故人病且死者乃見之。天地生物也,有人如鳥 獸,及其生凶物,亦有似人象鳥獸者。故凶禍之家,或見蜚尸,或見走凶,或 見人形,三者皆鬼也。或謂之鬼,或謂之凶,或謂之魅,或謂之魑,皆生存實

有,非虛無象類之也。

一曰:人且吉凶,妖祥先見。人之且死,見百怪,鬼在百怪之中。故妖怪之動,

象人之形,或象人之聲為應,故其妖動不離人形。天地之間,妖怪非一,言有 妖,聲有妖,文有妖。 或妖氣象人之形,或人含氣為妖。象人之形,諸所見鬼 是也;人含氣為妖,巫之類是也。

鬼之見也,人之妖也。天地之間,禍福之至,皆有兆象,有漸不卒然,有象不 猥來。天地之道,人將亡,凶亦出;國將亡,妖亦見。猶人且吉,吉祥至;國 且昌,昌瑞到矣。故夫瑞應妖祥,其實一也。(〈訂鬼篇〉,頁935-941)

以上種種例說,乃「天地之性,本有此化」,乃「天之別氣」,所以一旦脫離了〈論 死篇〉「人死不能為鬼」之後,乃說「天地之間,有鬼之物」:蜚尸、走凶、人形等,

都是「鬼」(其實是「妖」);又或者魅、魑者,「皆生存實有,非虛無象類之也。」

什麼存在物都可成為妖,「言有妖,聲有妖,文有妖」,並且認定,人之吉凶,國之 興亡,必有妖祥的徵兆出現。

這些蜚尸、走凶、魅、魑,王充仍然以「氣化論」的角度申論下去,又從「天地 之氣」、「太陽之氣」的變化來解釋:

天地之氣為妖者,太陽之氣也。妖與毒同,氣中傷人者謂之毒,氣變化者謂之 妖。火氣恍惚,故妖象存亡。龍,陽物也,故時變化。鬼,陽氣也,時藏時見。

陽氣赤,故世人盡見鬼,其色純朱。蜚凶,陽也,陽,火也,故蜚凶之類為火 光。火熱焦物,故止集樹木,枝葉枯死。

故凡世間所謂妖祥,所謂鬼神者,皆太陽之氣為之也。太陽之氣,天氣也。天 能生人之體,故能象人之容。(〈訂鬼篇〉,頁942-943)

「妖與毒同」,王充把炙熱高溫的火氣,也就是「太陽之氣」或「陽氣」視同一物,

這種陽氣,一旦中傷人即是「毒」,有所變化則為「妖」,諸如炎炎夏日而中暑,即 為「毒」;氣候變化驟雨霏霏,即為「妖」。只要能「像人」而「害人」的,所謂「妖 祥」、「鬼神」者,「皆太陽之氣為之也」。並且得出結論,之所以會「象人形」,

乃因為都是「天」之所生,既然「天能生人之體,(則)故能象人之容。」

「妖」既與「毒」同,王充在〈言毒篇〉更進而有語:

夫毒,太陽之熱氣也,中人人毒。人食凑懣者,其不堪任也。不堪任,則謂之 毒矣。

鬼者,太陽之妖也。(〈言毒篇〉,頁951-952)

夫毒,陽氣也,故其中人,若火灼人。

人見鬼者,言其色赤,太陽妖氣,自如其色也。鬼為烈毒,犯人輒死。(〈言 毒篇〉,頁958-959)

鬼神,妖祥,乃太陽之氣變化而來,如果人們冒犯衝撞,則必然危險,甚而死亡。

最後,「人死不為鬼」,這是王充「無鬼論」的命題,世間無「鬼」,卻有「妖」,

而「妖」的形成,乃太陽之氣所致。「太陽之氣,盛而無陰,故徒能為象,不能為形。

無骨肉有精氣,故一見恍惚,輒複滅亡也。」而這「妖」,正與「鬼」相反,「鬼」

是無知的,不能害人的,「妖」則有烈毒,犯人輒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