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從馮班在「法」與「意」之間的論述中,點出馮班的「尚法」意識,「循理 而法生」、「用法而意出」、「用意而古法具在」這三種表現皆與「法」有關。「法」
在馮班的論述中,不僅是一種書風的體現,更是一個貫通書學的管道、一個學書歷程 的關鍵,也因此有「意生法中」的論調。然而令人思辨的是,除了「意生法中」,他 更提出「意即是法」。
筆者以馮班「本領」與「心意」的論述來導出其求「變」的書學思想,進而解釋
「意即是法」的意義與啟發。首先,對於「本領」與「心意」的主從關係,應該何為 主?何為從?筆者認為有其時間上的因素,因為不同階段的學習歷程,就應置入於不
54 同上註,頁 518。
55 同上註,頁 518。
56 郭晉銓:〈趙孟頫書學在帖學傳統中的典範意義〉,《東吳中文學報》31(2016. 5):154。 關於趙孟頫的 書學在書法史上的定位,在該文中有較詳細的論述。
同的語境下看待,自唐代孫過庭明確提出「平正─險絕─平正」的學書三階段後,就提 供了後世書學家一個理想的學習藍圖,對應出「法─意─法」。而「本領」與「心意」
的主從關係,也在這階段中有不同的位置,第一階段到第二段是「本領」主導「心意」,
體現了「法中有意」,而第二階段到第三階段是「心意」主導「本領」,最後達到兩 者的融涉與會通。
馮班重「法」,卻也處處留心「意」的作用,筆者以「通變」的思想來分析馮班 書學觀念中的「法」、「意」二者與「變」的關係。所「變」者為「意」,所「通」
者為「法」,其間體現者乃「變而不背其常」、「萬變不離其宗」的根本之道,如此 也就能解釋為所謂的「意即是法」。
透過本文的分析與闡釋,釐清了馮班書學思想中「意」與「法」之間的相關論述。
無論是「有法無病」、「意生法中」、「意即是法」、「本領」與「心意」,以及「變」
的思想,筆者盡可能解析其脈絡與關係,讓馮班的書學觀在書論史上有更清楚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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