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信息結構(information structure)的相關理論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信息結構(information structure)的 相關理論
首先,在信息結構方面,有關信息結構理論的研究可追溯到布拉格 學派,之後的研究影響較大的有 Halliday(1967,1985,1994,2004), Chafe
(1976, 1987), Strawson(1964), Stalnaker(1974)和 Lambrecht (1986, 1987, 1994),以下對 Halliday 與 Lambrecht 在信息結構的理論背景和架 構進行探討並分析其處理信息成分、信息焦點的核心理論觀點。
(一)布拉格學派
布拉格學派從功能的角度看待語言,把語言看做是一個交際手段,
為實現某種目的服務的功能系統,他們認為語言不能孤立的去分析,必 須有與同一語言中共存的其他成分之間的關係。其學派創始人 Mathesius 在 1939 年提出“實際切分理論”或稱“功能句子觀”(functional sentence perspective)的理念,他認為要作基於語法分析和基於交際功能的句子 的實際切分,根據交際功能把一個句子劃分為“表述出發點”和“表述核心”
兩個部分。“表述出發點”是在語境中已知的或認定對方容易得知的事物,
被說話人作為話語的引入點,“表述核心”則是說話人關於表述出發點的 所述內容或與其有關的內容。Mathesius(1939)認為,每個句子都是一 個基本單位,根據話語具體的上下文或語境1中的交際目的,可以把句子 分成三個部分:主位(theme),述位(rheme)和連位(transition)(胡 壮麟、朱永生、張德祿,1989:135)。主位是“話語的出發點”,通常是
1 Fribas(1964)也對“語境”概念作了進一步分析,他認為所謂語境是:
1.交際雙方共有的經驗知識。
2.交際雙方正在進行時的直接語境比前一種範圍窄。
3.剛剛出現的上文,範圍更窄。
4.當前所說的句子本身,範圍最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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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的信息,至少在語境中是交際雙方都有的共知;述位是“話語的核 心”,是說話人對主位所要表述的話,或對主位有關的說明,往往是新 信息;連位是連接主位和述位的過渡成分(Brown and Yule, 1983)。隨 著許多語言學者的研究,將這三個部分分為兩部分,把連位視為述位的 一部分而形成主位與述位兩部分。
布拉格學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Fribas 於 1964 年在“功能句子觀”
( functional sentence perspective ) 的 理 念 下 提 出 “ 交 際 動 力 ”
(communicative dynamism)理論,這一理論把話語看作一個逐步展現 意義的過程,在這過程中,話語各個成分所負載的交際動力程度不同,
對整個交際發展所產生的作用就不同。他認為交際不是靜態現象,而是 動態現象,交際動力是在信息展開過程中交際本身具有的特徵。任何語 言成分,只要有一定意義,都具有一定程度的交際動力,但其價值是不 等的。句子各部分所傳達的信息量不同,一個語言單位交際動力的大小 就是它對交際展開過程貢獻的大小,即推動交際向前發展的作用的大小。
例如:
(6) He was angry.(他生氣了。)
he 交際動力小,因為是已知信息。
angry 交際動力大,因為是新信息。
was 交際動力為零,因為繫詞只是聯繫 he(本論文不涉及指示形式 及功能) 和 angry,没有信息結構的價值,交際動力應為零。
由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載有已知信息的成分對交際的發展作用低,
載有新信息的未知信息對交際發展的作用高。在句子中的交際單位(句 子成分)通常按其交際價值由低到高線性排列,這也就是所謂的句末中 心(end-focus)原則。句子成分排列的位置會影響到聽話人對成分信息 量的判斷。
Mathesius(1929)根據不同成分在句中的作用,按照語境將句子切 分成基礎部分和核心部分,後來德國學者 Boost(1955)據此提出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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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me)和述位(rheme)這兩個術語。系統功能學派之後以功能的角 度界定主位為信息的起點(the starting point for the message)和小句的出 發點(the ground from which the clause is taking off)。語用學中的主位和 述位與語法學中的主語和謂語的定義2非常相近,用這樣定義的主位和述 位去分析句子和語篇的信息,將會導致混亂。因此,雖然 Halliday (1994)
之後也提出了在語言的語篇功能中,將句子分析成主、述位結構和信息
2 主位:Halliday(1994:38)從功能出發,主位是消息的起點,是小句開始的基礎;從
形式出發,位於句首,是句法的第一個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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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是“位”的問題,這是“無標序”(unmarked order);也有相反的“位”,
即述題在前,主題在後的“有標序”(marked order)“。例如:
(7) 我的哥哥,我不能傷害他。
主題:我的哥哥 述題:我不能傷害他
主題在前,是已知信息,述題在後面,是敘述的核心,承載 了新信息,這是正常序。
(8) 我不能傷害他,他是我哥哥。
述題雖然承載新信息,位置卻在前面;而主題是舊信息居於後面,
但是是不能省略的,這是有標序。其理論依據是:句子的組成部分因其 所包含的信息對於當時的交際活動的價值有高低的不同,對無標詞序來 說,因為人的思維運作總是由已知發展到未知,所以句子的信息排列往 往把重要信息置於句末;但是說話人使用有標詞序的目的是要專注於表 述核心,而將重要信息盡快說出,等說完再補充說明已知信息。因此,
信息的新舊與其交際價值有關,但是承載新舊信息成分的位置跟交際力 沒有直接的關聯,語用結構應以語序為研究重點,而信息結構則以信息 焦點為研究重心。
(二)Halliday 的信息結構理論
Halliday(1967)的信息結構理論得自於布拉格學派的“功能句子觀”
(functional sentence perspective)的句子成分的信息功能研究,之後 Firbas(1974,1992)提出交際動態論(communicative dynamism),以句 子成分中所承載的交際動力來定義主位(theme)和述位(reheme),將 交際功能引入語言分析中,為信息結構理論奠定了基礎。Halliday (1976)
將信息結構從主位結構中獨立出來,探討其構成規律及推動語篇組織的 作 用 , 創 建 了 信 息 結 構 理 論 。 然 而 之 後 的 《 功 能 語 法 導 論 》( 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1985, 1994, 2004)則結合主位結構 對信息結構作了更進一步的研究。他闡述了已知信息或舊信息、未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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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或新信息、信息單位等在語篇組織上的意義。他將信息看作是一種“可 被計算的意義”(Halliday, 2003:3)。Halliday 認為信息單位是由已知信 息和未知信息組成的結構,已知信息是說話人假定可以通過指示語或情 景進行復原(recoverable)的信息;未知信息指的並非是未出現過的信 息,而是說話人認為是聽話人尚未知道的新信息(Halliday,1967:211)。
從結構上看,信息單位=新信息(必要的)+已知信息(可選擇的)
(Halliday,1994:296)。Halliday 沒有對信息結構下明確的定義,只將語 言組織為“信息單位”的結構,也可以說是已知信息與未知信息相互作用 而構成信息單位的結構(胡壯麟 2005:172)。他認為新舊信息之間的互 動即可達到交際的目的,並未特別定出“結構”這一概念。但是 Halliday 對信息結構的看法缺乏嚴謹的理論框架,他只是說明了已知信息和新信 息在語篇上的意義,缺少了形式語法、認知心理和語用交際等多方面的 層面,因為信息結構涉及的因素極多,並不是只以新舊信息的層面即能 涵蓋與應用,在沒有理論架構的基礎上,很容易出現漏洞。
(三)Lambrecht 的信息結構理論
然而,Lambrecht(1994)對信息之間的關係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
“形式和意義互相影響”,因此發展出了信息結構中的句法形式和語篇意 義之間關係的理論架構,他的理論架構區分了信息和意義,他指出意義 既可以是詞彙意義也可以是關係意義,而信息只能通過命題關係來表達,
而不是由詞彙或句法成分來表達的(Lambrecht, 1994:37,46)。他指出
“語言成分”和“語言關係”之間的部分是非常重要的,進而引入了“命題”
這個概念。他指出語言成分本身不能代表新信息,摒除了“新舊信息成 分說”,而將其與整個命題建立起關係。Lambrecht(1994)闡釋了“語用 預設”與“語用斷言”這兩個命題的定義:
語用預設:句子中通過詞彙語法反映出的一組命題,是發話時說話人假定 聽話人已知或者準備認同的命題。
PRAGMATIC PRESUPPOSITION: The set of propositions
lexicogammatically evoked in a sentence which the speaker assumes the hea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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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ready knows or is ready to take for granted at the time the sentence is uttered.
語用斷言:句子表達的命題,是發話時說話人期望聽話人聽話後得知或認 同的命題。
PRAGMATIC ASSERTION: The proposition expressed by a sentence which the hearer is expected to know or take for granted as a result of hearing the sentence uttered.
Lambrecht(1994:52)
Lambrecht(1994)認為信息是通過命題中成分之間的關係而非命題 成分本身產生的,他對信息結構定出了含有以下要點的定義:
1. 信息結構作為句子語法的組成部分,同句法、形態、語音和語義 地位等同。
2. 信息結構與事件概念的命題和詞彙語法結構相匹配。
3. 特別指出“結構即關係”的概念,而不是單獨的成分。
4. 信息結構有形式上的表達(詞彙語法結構)和交際意義上的功能,
又考慮到心理狀態,結合了句法、語用功能、語篇及認知各個方 面的信息結構。
Lambrecht(1994)的信息結構理論注重關係而不是語言成分,提出 意義既可以是詞彙意義,也可以是關係意義,而信息“從嚴格意義上而 言只能通過命題關係來表達”(Lambrecht,1994:37,46)。他認為包含 預設與斷言的句子即可被看成是一個信息單位,並以這兩個概念提出了 三個主要的範疇:
1. 詞彙意義和關係意義。
2. 語言表達的意義和語言表達的具體所指。
3. 語言表達的具體所指和該所指在大腦中的抽象心理表徵。
(Lambrecht,199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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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mbrecht(1994)指出,分析信息結構主要是比較語義相同而形式 不同的句子,即句式變體。他將“話題”與“焦點” 看作是關係而非成分。
信息焦點是信息結構理論中特別重要的一部分。Halliday(1967)指出 焦點反映新信息,是說話人在話語中標記出的,期望聽話人將其解釋為 信息重心的部分或全部信息塊。信息焦點在語音上以“調核重音”表現,
是交際中說話人最想傳達的內容。他界定新信息對應三種焦點:斷言中 的新信息焦點、對比焦點和疑問焦點。Halliday & Greaves(2008:205-205)
是交際中說話人最想傳達的內容。他界定新信息對應三種焦點:斷言中 的新信息焦點、對比焦點和疑問焦點。Halliday & Greaves(2008:20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