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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分裂句的句法、語義和語用結構

第四章 漢語分裂句的類型與功能

第五節 漢語分裂句的句法、語義和語用結構

漢語分裂句是指示信息焦點的句法形式,信息的焦點分別是主語、

時間、處所、原因、目的、情態、情狀等都可以當作句子的焦點,分裂 句的句法結構相當複雜,焦點標記“是”出現的位置很靈活,不但可以出 現在謂語動詞短語之前,甚至可以出現於句首主語之前。除了賓語以外,

在主語名詞組與謂語動詞短語之間還可以出現各種狀語,都可以加上

“是”當作焦點標記來帶出焦點,也就是說,焦點標記會因為說話人信息 焦點在分裂句中的不同而改變位置。湯廷池(1981)認為很難用同一條 變形規律統一處理,這是因為只以句法的理論已經不能滿足於分裂句的 解釋與說明其所以然,特別是“是”的詞性,一直是很多學者討論的議題,

在前文中已經進行了探討。

漢語分裂句的“是”和“的”的句法與語義功能都已經虛化了,因此也 無法從原始的句法、語義來闡明分裂句的語用功能,這些原始的句法、

語義功能可能會對以漢語為第二外語的學習者造成困擾。因此在這一節 中將對分裂句的句法、語義、語用分別進行探討。

在漢語中,分裂句經常以“是”和“的”一起搭配出現而形成了一種特 殊結構,因其語用功能與英語的分裂句(cleft sentence)相同,都是標 記焦點的句型,因此漢語也稱之為分裂句。Teng(1979)反對傳統上以

“是…的”句式當作分裂句的觀點,之後 Cheng(2008)也提出並不存在

“是…的”結構,即“是”與“的”沒有必然的關係。“是”與“的”之所以呈現 不同的結構與功能是因為語用上的需要。Teng(1979)明確指出分裂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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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標準,即是用句法手段來標記句中焦點成分的一種描寫,分裂句必須 具有以下三個特徵,這些特徵在前文已經提過(1.具有標明焦點的句法 標記。2.與焦點共參(co-reference)的名詞短語不出現。3.在全句中“斷 言”(assertion)和“預設”(presupposition) 的分佈上,焦點具有斷言性 質。)。

Teng(1979)舉出的例子如下:

(242) 我昨天是在公園裡找到你的狗的。

上句是分裂句,焦點是“在公園”,其餘的是預設“我昨天在某個地方 找到了你的狗”,沒有一個與焦點“在公園”共指的名詞短語,“是”是標記 焦點的句法標記,Teng 認為在結構上,漢語分裂句是由“是”決定的,“是”

的詞性一直存在著很大的分歧,Teng(1979)和黃正德(1988)認為“是”

在不同的句法表現形式中的詞性是不同的,Teng(1979)主張可以分為 繫動詞和分裂句中的焦點標記,黃正德(1988)則主張可以分為判斷動 詞和在分裂句中的助動詞,他認為“是”可以用“不”否定,也可以進入“A 不 A”的正反問句,然而,Teng 認為“是”充當焦點標記詞的時候,其作 用就只在標記句中的焦點成分,“是”的位置也因焦點成分的不同而調整,

因而位置較為靈活,這是助動詞與判斷動詞或繫動詞做不到的,也因作 為焦點標記的“是”的靈活位置可說明“是”並不充當句中的成分,不能作 為句中的助動詞。Li & Thompson(1981)則認為在所有的“是”字句中,

“是”的詞性都是繫動詞,湯廷池(1981)將出現在分裂句、分裂變句和 等同句的“是”都分析為判斷動詞。

以下總結有關“是”的詞性,可以歸納出幾種:

1. 判斷動詞,主要出現在判斷句,判斷句就是連接兩個名詞短語的 動詞,語義上有等同和領屬的關係,“是”在此判斷句中表示肯定 和判斷。

2. “是”為繫詞,即使處在不同的結構與功能中,“是”都是繫動詞,

沒有實際意義,功能就是連接主語和賓語,在語義上表示等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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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屬。

3. 助動詞,主張在分裂句中“是”為助動詞,具有情態意義。

4. 焦點標記,主張“是”為標記焦點的特殊標記,沒有實際語義,是 可以被刪略的。

由以上的語言學者對分裂句的分析可以看出多數研究者都將“是”當 作動詞,事實上是因為句法上的限制所產生的,然而通過仔細分析可以 看出“是”在分裂句中當作動詞產生了很多無法解釋的情況,因為除了句 法以外,還必須考慮語義和語用的問題,才能找到真正闡明分裂句的方 式。在語義方面,分裂句是一種非典型的斷定句,跟說話人的主觀斷定 有關(張和友 2012),其語義特點是斷言(assertion),說話人斷定對象 不同,就形成不同的分裂句,也就是形成焦點不同的斷定句。分裂句的 斷定對象可以包括人、情態、方式、時間、處所,甚至是一個抽象的命 題。

分裂句在敘事句的基礎上運用焦點標記對構成事件的某一元素進 行“聚焦”,以突顯說話人要表達的焦點所形成的一種信息結構,說話人 的判斷在說話之前已經進行,也就是說,分裂句是說話人對事件本身或 其構成元素進行”斷定“而形成的語言形式,“是”的斷定功能可以稱為分 裂句的語義特徵。

分裂句通過焦點標記“是”將焦點突顯出來,是信息結構中很常見的 方式,必須利用特殊的句法、語義結構把最重要的信息傳達給聽話人,

也可說焦點涉及句法、語義和語用的各個層面,而分裂句同時也跟這三 個平面有很密切的關係,此句式最終的目的是說話人在溝通過程中將句 子的焦點傳達給聽話人,以達到最大的交際力。分裂句的焦點是“窄焦 點”,“是”可以標記主語、狀語、動賓結構,Teng(1979)認為分裂句的

“是”是單純的焦點標記,既不是繫動詞(Li & Thompson 1981) 也不是 判斷動詞(湯廷池 1981),更不是助動詞(黃正德 1988),而焦點標記 的出現只是為了標記焦點,是不能被否定或加以修飾的。從語義上看,

施事、時間、處所、工具等成分都可以成為焦點。從語用上來看,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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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的焦點標記“是”的位置相對靈活,是為了實現不同的突顯焦點的功能,

說話人在傳達信息時 ,除了在語句中說出雙方都已經知道的舊信息(預 設)之外,也會採用一些手段來標記新信息,這種以新、舊信息互相交 替的方式來維持雙方信息的傳達,這些手段包括了語調重音和特殊的句 法結構,分裂句就是其中的一種,因其位置的靈活性所以說話人可以根 據不同的位置來顯示焦點,是漢語交際中一個經常出現的信息結構。雖 然分裂句的“是”標記焦點的方式相當靈活,但還是有一些限制,將在下 一節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