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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漢語分裂句的類型與功能

第六節 漢語分裂句的限制

漢語分裂句中的焦點標記“是”的位置,雖然可以根據說話人突出焦 點的需要而改變,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焦點成分之前都能放置,“是”作為 焦點標記時,其句法分佈是有限制的。例如:

(243) a. 王先生是昨天跟朋友坐飛機去紐約買畫的。

b. 王先生昨天是跟朋友坐飛機去紐約買畫的。

c. 王先生昨天跟朋友是坐飛機去紐約買畫的。

d. 王先生昨天跟朋友坐飛機是去紐約買畫的。

e. 是王先生昨天跟朋友坐飛機去紐約買畫的。

f. 王先生昨天跟朋友坐飛機去紐約是買畫的。

g. 王先生是昨天跟朋友坐飛機去紐約買畫的。

h. *王先生昨天跟朋友坐飛機去紐約買是畫的。

i. *王先生昨天跟是朋友坐飛機去紐約買畫的。

j. *王先生昨天跟朋友坐是飛機去紐約買畫的。

k. *王先生昨天跟朋友坐飛機去是紐約買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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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的句子焦點標記買畫由(a-g)句分別標記了時間、伴同、方式、

處所、目的等焦點,但是(h-k)句買畫的位置並不被接受,(h)句的焦 點標記不可以置於賓語之前,而其他的句子之所以不合法是 “是” 不能 置於介詞的補足語之前,必須置於整個介賓成分或方位語之前。周國正

(2008)指出“是”作焦點標記時,只能分佈在以下位置:主語和謂語之 前,如果主語之前有修飾語則添加在修飾語前,如果謂語之前有狀語修 飾,也是置於狀語之前。例如:

(244) a. 是那個漂亮的女孩幫我買書的。

b. 小王昨天是慢慢走到學校的。

何麗萍(2011)根據周國正(2008)的觀點,將焦點標記“是”的句 法位置分佈分析如下:

1. 主語之前,如果主語之前有修飾語,就置於修飾語之前,標記被 修飾的主語為焦點,如句(a)。

2. 謂語之前,如謂語之前有修飾語,則焦點標記置於修飾語之前,

可標記謂語動詞和修飾語及其補足語,如句(b)。

3. 焦點標記“是”不能置於介詞的補足語和謂語的補足語之前,如句

(243, h, i, j, k)。

焦點標記為何不能置於動詞的補足語(即賓語)和介詞的補足語之 前呢?此問題可由 Vergnaud (1974)所提出的格鑒別式(Case Filter)

和之後的 Chomsky(1986b)所發展完整的格理論來解釋。根據生成語 法,動詞和介詞分別賦予其補足語賓格,從句法結構來看,能賦予格的 成分與被賦予格的成分之間是管轄與被管轄的關係。管轄(government)

是賦格的必要條件,Chomsky(1986b)用語障(barrier)來定義管轄,

指出管轄成分與受管轄成分之間不受語障阻斷,管轄才能生效(參見何 麗萍,2011)。由以上的理論可以看出,焦點標記“是”在動詞及其補足語 與介詞及其補足語之間是“語障”,因此不能進入管轄成分與被管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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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間,才不會影響補足語格位的獲得,使其賓語得不到題元的角色,而 在邏輯層(LF)表達上就成了多餘成分。

以上的理論說明了為何哪些成分之前不能使用焦點標記“是”的原因,

此外,還有句子構造的限制,Teng(1979)提出分裂句的基式是陳述句,

說話人從陳述句中找到一個成分使其焦點化,而後添加焦點標記“是”在 焦點成分之前,原則上只有陳述句可以成為分裂句,其他句式如祈使句 與感歎句都不能改為分裂句。例如:

(245) a. 你等一下快走路到學校去吧!

b. *你是等一下快走路到學校去吧!

(246) a. 他昨天打籃球打得多好啊!

b. *他是昨天打籃球打得多好的啊!

湯廷池(1981)指出漢語正反問句很少改為分裂句,他認為是因為 正反問句本身已經以動詞的肯定式或否定式並列的方式來強調疑問焦 點在於謂語,就不必再用分裂句。例如:

(247) a. 他是不是應該學語言學呢?

b. *他是應該不應該學語言學呢?

湯廷池(1981)的這個論點,實際上也間接證明了“是不是”根本不 是分裂句的焦點標記“是”的正反問句的用法,也就是說,在正反問句 A 不 A 中,“是”就不是標記,而是判斷動詞。另外,湯也提到信息焦點標 記“是”在否定詞前,否定詞也是情態副詞,一般而言就是句子的焦點,

焦點標記“是”可以標記否定詞為焦點,而不是被否定,因此,加了否定 詞“不”,“是”就失去焦點標記的特徵,而成了判斷動詞。

很明顯地,焦點標記“是”不是動詞,在分裂句中不能被否定,也不 能用正反問句,而只是一個焦點標記,“不”和“A 不 A”的管轄範圍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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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謂語而不是焦點標記“是”。例如:

(248) *他明天不是會去看電影的。

湯廷池(1981)也提出含有判斷動詞“是”或以形容詞當謂語的句子 很少改為分裂句。例如:

(249) a. 她的眼睛是很漂亮的。

b. *我是姓陳的。

c. 我是很快樂的。

湯提出的論點是因為(a)句已有判斷動詞“是”指明焦點,所以不必 再使用分裂句,而句(b)之所以不合語法是由於分裂句的“的”大都用於 敘述過去的事實,句(b)是分類動詞,其所表達的事實無關時制,對 於句(c)湯的解釋是形容詞的信息焦點都在謂語,而且也與時間無關,

不表示在特定時間內發生的事件。事實上,筆者認為以上這些都不是不 能成為分裂句的原因,其實是這些句子都不符合分裂句的標準,“是”是 判斷動詞,而不是焦點標記,最主要的是因為這些句子沒有預設,並不 需要在篇章中的上下文需要標記焦點,他們都是可以孤立存在的靜態描 寫句。

有關漢語中的謂語可以用副詞或狀語來修飾,因修飾語與謂語形成 一個很緊密的同心結構(endocentric construction),所以“是”只能出現於 修飾語之前,表目標或表工具的狀語一般不具有主題副詞的功能,因此 很少出現於“是”之前。例如:

(250) a. 他是在黑板上寫字的。

b. *他在黑板上是寫字的。

(251) a. 我的德國朋友昨天是用筷子吃飯的。

b. *我的德國朋友昨天用筷子是吃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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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分裂句的另一個限制是述語動詞之後的補語,其功用在於補述 或說明述語動詞所表達的動作、事態、過程、方位、期間、回數、情況、

結果、程度等(參見湯廷池 1981),這些補語不能出現在焦點標記“是”

的後面成為焦點成分。例如:

(252) a. 我是從家裡走到學校的。

b. *我從家裡是走到學校的。

(253) a. 他是在美國教了幾年書的。

b. *他在美國教了是幾年書的。

(254) a. 小明跳舞是跳得很好看的。

b. *小明跳舞跳得是很好看的。

上述的補語與述語動詞應該也可以按照 Chomsky(1986b)的格理 論來解釋,雖然補語沒有格的元素,但可列入動詞的管轄,在動詞與補 語間的關係緊密,不容許有語障出現而阻斷動詞之後的補語功能。分裂 句與其他的“是”字句的不同點是在於焦點標記“是”可以省略,因為“是”

不具有動詞功能,而且分裂句中必須有斷言與預設,符合語言信息交流 的條件,因此分裂句是在說話人與聽話人進行溝通時,為了突顯焦點而 使用的特殊句式,以達到吸引聽話人的注意,是說話人主觀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