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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漢語分裂句的類型與功能

第四節 “是” 與“的”在分裂句中的出現情況

一、 有“是”無“的”

雖然 Wu (1998)認為分裂句的“的”在語義上是動作完成之後的確 定功能,但這個部分跟時體無關,最重要的是“的”在信息結構上的功能 是預設,這就可以解決很多之前研究的“的”難題。句尾“的”和“V 的 O”的

“的”有類似的預設,句尾“的”的預設轄域包括整個動詞短語,但是“V 的 O”的“的”,其預設轄域只有動詞,賓語可以置於句首當做話題,是過去 時間已經發生的事件,而且“的”之前的預設不能被否定, 例如:

(223) *他昨天沒去的學校。

上句不合語法的原因是“V 的 O”的的預設已經完成,是不能被否定 的。這兩個類似的預設功能,在句尾的“的”不受時制的限制,但是“V 的 O”的 “的”只能用於過去已經發生的事件。

第四節 “是” 與“的”在分裂句中的出現情況

一、 有“是”無“的”

有一些語 言學家 認 為“是…的 ”結構 就 是分裂句 ,如 Hashimoto

(1969)、宋玉柱(1981)等,這個主張受到 Teng(1979)的質疑並提 出反對的論證16,Teng 認為漢語分裂句的焦點是由“是”決定的,實際上,

漢語分裂句的“是”與“的”各司其職,其功能並不相同,“是”為單純的焦 點標記,置於句中焦點之前,而“的”則為預設標記。以往“的”被認為是 表過去的事件(Dragunov 1958),因而將“的”定義為表過去的時制標記。

例如:

(224) a.他是去年到美國去做研究的。

16 請看 Teng(1979) <有關分裂句的一些問題>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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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是他去年到美國去做研究的。

c.他去年是到美國去做研究的。

d.他去年到美國是去做研究的。

(225) a.他是明年到美國去做研究(的)。

b.是他明年到美國去做研究(的) c.他明年是到美國去做研究(的) d.他明年到美國是去做研究(的)

以上句(224)和句(225)都符合分裂句的條件,句(224)是過 去式,然而句(225)卻是將來式,兩種時制都有“的”。湯廷池(1981)

也提出分裂句雖然多用於跟過去有關的句子中,但不能就說分裂句的時 制只能用於過去,他指出分裂句也可以用於有關現在、未來或“泛時間”

(generic time )的敘述。例如:

(226) a1. 我們現在在哪裡開會呢?

a2. 你們現在是在這裡開會的。

a3. 我們現在在這裡開會嗎?

a4. 你們現在是在這裡開會。

b1. 你們明天怎麼去台北?

b2. 我們明天是坐火車去台北的。

b3. 你們明天坐火車去台北嗎?

b4. 我們明天是坐火車去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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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太陽一直是從東邊出來(的)

d1. 他平常都什麼時候睡?

d2. 他一向是很早睡的。

d3. 他一向都很早睡嗎?

d4. 他一向是很早睡。

上一節探討過“的”在信息結構中的功能是預設,而分裂句的條件之 一就是句中有焦點與預設,(a2)是(a1)的回答,(a1)的問題使用了 疑問句“在哪裡”,Chomsky(1971)表示疑問句中的疑問詞是焦點,其 餘都是預設。因此,(a2)的回答中,“是”是焦點標記,標記“在這裡”

是焦點,句子在句尾要使用“的”,而(a3)說話人提出整個句子的信息,

徵求聽話人的確定,整個句子都是新信息,而(a4)只是對這個新信息 加以確定而已,句尾不需要加“的”。

(b1)句的焦點是方式副詞“怎麼”,所以(b2)的回答焦點置於方 式“坐火車”之前,預設是“去台北”,是問句裡已經呈現的舊信息,預設 標記“的”在“去台北”後面。(b3)也是說話人提出整個句子的信息,徵求 聽話人的確定,整個句子都是新信息,而(b4)只是對這個新信息加以 確定而已,句尾不需要加“的”。(a)句和(b)句都不是過去時制,前者 是現在式,後者是將來式。(c)句和(d)句屬於“泛時間”的特性,(c)

句是一個真理,一般來說是沒有預設的,如“人每天都是要吃飯睡覺的”,

不是分裂句。(d)句是一個習慣性的過程,問句的焦點是“什麼時候”,

答句的焦點是“很早“,預設是“睡”,因此(d)句是一個常態的分裂句,

因此(d2)應該在句尾添加預設標記“的”,(d4)是對(d3)提出的信息 加以確定,也不需要“的”。

張和友(2006)提出“是”表斷定是原本性的,後項可以容納謂語也 是原本性的,加“的”是為是預設外顯化,並不是詞體性的要求。湯廷池

(1981)認為“的”真正的重點不是時制的區別,而是句子裡所表達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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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proposition)是否代表一個具體而明確的事實,足以對其信息內容 的一部分作有關真假值(truth value)的判斷。何文彬(2012)據此提出

“的”是靜態助詞的觀點,他認為“的”表示“確有其事”,其特徵為“事實性”,

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兌現的事實,一種是“預期可兌現”的事件,後 者是一種計劃,可以由“會、能”等表達計劃性的詞明確表示出來,他表 示如果沒有這些成分,又沒有已經兌現的事實,句子就不可以在句尾使 用靜態助詞“的”,然而,何文彬並沒有確實分析“的”這些情況。請看以 下的例子:

(227) a. 你什麼時候從日本回來?

b. 你(是)什麼時候從日本回來的?

c. 你(是)什麼時候會從日本回來?

d. *你什麼時候會從日本回來的?

e. 我是明年二月會從日本回來的。

(a)句是一個一般的疑問句,沒有情態而使句意並不很清楚,(b)

句的焦點是“什麼時候”,句尾的“的”表示回來的事件很明確,是已經發 生的事實,是舊信息,所以是過去的時制,而(c)句則是一個對未來 的問句,因為還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回來”這個事件才能發生,還不是已 經確定的事情,所以(d)句在句尾不能加上“的”,(e)句的時間“明年 二月”是一個確定的時間,可以加上計劃性的情態助詞,還可以加上表 預期會發生的“的”,表示這件事預期一定會實現。

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發生在將來的事件,句子中使用了疑問詞,

什麼時候、哪裡、怎麼”等,即使用計劃性的詞,如“會、能”,也不 能在句尾加上“的”,因為在將來的時間中再加上疑問詞,句子的確定性不 足以使用表示預設的標記“的”。“的”在分裂句的信息結構的功能,就如 同 Wu (1998)所提出的“預設”,在過去已然事件中,事實已經發生就 表示在“的”之前的預設已經存在,因此可以在句尾加上“的”;然而表示 將來時間帶有疑問詞的句子,預設是無法成立的,所以在句尾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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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除了以上的因素外,句子中單獨使用“是”還有一個功能,即是同意 或確認對方所表達的信息。例如:

(228) a. 你明天去北京是開會嗎?

b. 是啊!我明天去北京是開會。

(b)句的回答是確定或同意問話者的意見,這個句子並不是分裂 句,Paul & Whitman(2008)指出有“是“無”的“和分裂句在深層結構的 句法並不相同,他們稱之為“組合焦點句”。在這類句式中,“是“後面任 何成分都可以成為說話人確定的對象,Paul & Whitman(2008)將這類 型的 “是”分析為類似英語中的“do”。然而 Paul & Whitman(2008)這個 觀點是可質疑的,事實上,並不是“是”後面所有的成分都可以成為說話 人確定的對象。例如:

(229) a. 他是十年前在美國學語言學。

b. 他十年前是在美國學語言學。

c. 他十年前在美國是學語言學。

d. *他十年前在美國學是語言學。

(a)句確定的是“十年前”,(b)句確定的是“在美國”,(c)句確定 的是動賓成分“學語言學”,但是(d)句卻是不合法的,因為不可以用在 賓語前,這一點與分裂句中的“是”的句法結構是相同的,然而其功能卻 不一樣,這個功能是確認或同意,其否定式如下:

(230) a. 他十年前在美國學語言學啊?

b. 是啊!他是十年前在美國學語言學。

c. 不是啊!他十年前在美國是學物理學,不是語言學。

(b)句是確認或同意 a 的問句,確認標記“是”可以放在“十年前”

或“在美國”或“學語言學”之前,但是(c)句不是確定或同意,說話人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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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使用提出對比焦點來進行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