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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漢語分裂句的類型與功能

第一節 “是”的屬性

在分裂句中的“是”的屬性、語義及在語用信息結構中的類型一直存 在著不同的看法,根據以往的研究大致上可以分為以下兩種:一為“動 詞”,如 Hashimoto(1969)、Li & Thompson(1981)、湯廷池(1981)、

Ross (1983)、曹逢甫、謝佳玲 (2000);二為“焦點標記”,如 Teng (1979),

張伯江、方梅(1995)。此部分在第二章節中以討論過,即主張第一類 的學者認為並不存在所謂的焦點標記,他們認為“是”一定屬於一個特定 的詞類,除了表現出該詞類的語法特點,而且也遵守該詞類的語法規則

(徐杰、李英哲, 1993),可以起突顯焦點的作用。主張第二類的學者則 認為“是”為焦點標記,特別在書面語中,焦點標記的作用很大,能標記 其後緊跟隨的焦點成分,但並不是句子的基本要素,不負載實在的語義,

可以被省略(Teng, 1979; 張伯江、方梅, 1995),因此,“是”不是動詞而 單純僅是焦點標記。本論文支持焦點標記的理論,以下將提出論證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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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為動詞。

湯廷池(1981:120)分析了“是”的功能,他指出除了一種以名 詞為表語用法的“是”可看作繫詞以外,其餘六種都很難看成繫詞,例如:

(1)主語+是+名詞,“是”聯繫主語名詞與表語名詞,其功能是說明或 判斷這兩個事物的相同或類屬的關係,如:

(a)李教授是我們的數學老師。

(2)主語+是+形容詞(狀態動詞),狀態動詞如為描述功能不加“是”, 但加上“是”則是斷定事物的性狀,如

(a)李小姐的眼睛真是漂亮。

(3)主語+是+動詞,其功能為斷定活動的情況,可以在“是”前加上“又、

還、只”等表示範圍或語氣的副詞來修飾,如:

(a)他只是搖頭不說話。

(4)主語+是,“是”單獨作謂語,其功能是對於前面的主語或句子表示 斷定或贊同,如:

(a)請問王老師在嗎?他就是。

(b)我走就是。

(5)處所詞/時間詞+是+名詞,其功能是斷定所存在的事物或發生的事 件,:如:

(a)窗外是一片綠油油的大草原。

(b)今年又是大選。

(6)是+名詞/字句,出現於句首的“是”表示斷定,而“是”後面的名詞或 子句表示所斷定的事物或事實,如:

(a)昨晚又是一陣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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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是昨天跟他說話的年輕人來接她的。

(7)“是”單獨成句,表肯定或贊同。

(a)這是你的車嗎?是。

湯(1981)指出在這六種用法中“是”都具有斷定或強調作用,斷定 事物或事實的存在,也含有“的確、確實、實在”的意思。可以用表示程 度或強調的副詞,如“真、就、最、一定”來修飾,是表示斷定或強調的 判斷動詞,與後面的詞語共同形成“合成謂語”,這種功能的“是”都要重 讀。此外,湯廷池(1981)認為在分裂句中“是”是整個句子的主要動詞,

可以否定,可以形成正反問句,也可以單獨作句子的答語。例如:

(159) a. 李先生是昨天見了吳先生的。

b. 李先生不是昨天見了吳先生的。

c. 李先生是不是昨天見了吳先生的?

湯廷池(1981)將所有的“是”都看作是動詞,他在“是“之前使用否 定詞“不”(如句 c),也用正反問句(如句 b),甚至用了程度副詞“真”

修飾“是”,如“李先生真是一個好人”。然而如果“是”是動詞,那麼為何 像“我是會去的”的否定為何不是“*我不是會去的”,而是“我是不會去的”

呢?徐杰、李英哲(1993)指出否定詞除了可以實現否定範疇的功能外,

還有強化焦點的功用,帶有【+Neg】和【+Focus】兩種標記。在“我是 不會去的”中,“會”是焦點,否定詞“不”否定焦點“會”,而焦點標記“是”

則在否定詞“不”之前,而且焦點標記“是”可以省略,不會對命題造成影 響,因此筆者認為“是”不是動詞,而只是一個焦點標記,在上句中標記 將來可能發生的事件,而以情態助詞“會”當作焦點,標記可以省略也不 會影響到句子命題的真值,如 “我會去的”或“我不會去的”。請再看以下 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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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a. 你是昨天去上課的嗎?

b. 我不是昨天去上課的。

c. *我不是昨天。

句(a)是一個分裂句問句,焦點是“昨天”,句(b)的“不是”是否 定“昨天去上課”而不是否定焦點“昨天”,句(a)的“是”可以省略,因為 是焦點標記,而句(b)的“是”不能省略,因為“*我不昨天去上課的”是 不能接受的。

否定詞“不”出現在“是”前面,是否定判斷動詞的命題,而不是否定 焦點標記“是”,袁毓林(2000)認為在無標記的情況下最自然的是把否定 詞 置 於 焦 點 成 分 之 前 , 也 就 是 認 知 語 法 學 上 所 謂 的 距 離 臨 摹 動 機

(distance iconic motivation),如果焦點成分置於否定詞前通常是有標記 形式,如強調重音、“連、就、是”等標記性詞語,因此他指出在有標記 的情況下,否定詞的轄域可以回溯到否定詞之前的成分,例如“是小王 沒來”,否定詞“沒”在“來”之前,但“來”並沒有被否定,被否定的是該句 的焦點“小王”(很多人都來了,但小王沒來)“來”為預設。徐杰、李英 哲(1993)也提出當否定詞否定一個帶焦點標記“是”的句子時,不管這 個否定詞放在哪裡,它的否定中心一定落在由“是”指明的焦點成分上,

也就是說,實際上否定詞不一定出現在焦點前,否定句的焦點跟否定焦 點算子是可以分離的。

有關焦點否定與否定轄域的關係,可以使用兩種方式來解釋,

一為三分結構法(tripartite structure),(Heim 1982,李寶倫、潘海華 1999,

Lee & Pan 2001 等),另一種為 Rooth(1996)在語義學框架下提出的“兩 步法”,即斷定(assertion)與預設。

1. 三分結構法:

將一個包含焦點敏感算子和焦點句子的語義分為三個部分,即算子、

焦點和背景(background),以“是王小姐沒去開會的”為例。句子可以分 析為算子“沒”,焦點“王小姐”,預設“有人來開會”,但不是王小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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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王小姐是被否定的對象。以另一個方式來說“不是王小姐去開會的”,

算子“不”否定的還是王小姐。在三分結構的框架下,無論否定句的焦點 是在否定詞之前還是之後,否定詞否定的都是焦點。以上句“不是王小 姐去開會的”來說,是一個對比焦點,下句應是“而是陳小姐去的”,對比 焦點不是分裂句,因為其預設不同,對比焦點的預設是說話人預設聽話 人認為某事是 B,而實際應該是 A,說話人說出這個句子的目的在於指明

“是 A 而非 B”,這時候句子的焦點成分是對比性的,屬於對比焦點(袁 毓林,2012)。因此,也可以說焦點標記“是”加上否定詞“不”,則成為對 比焦點,而對比焦點的“是”為判斷動詞,而非分裂句的焦點標記。

2. Rooth (1996)將焦點的否定分成“斷言”與“預設”,以“是王小 姐沒去開會的”為例:

斷言:沒【去(王小姐)】

預設:存在某個 x, x 去了,該 x 屬於由焦點“王小姐”所誘發的選項 中的成員,且 x 不是王小姐。

以這個方式分析也可以發現處於否定詞之前和之後的焦點成分與 否定關聯的解釋上也不存在差別(劉麗萍,2014)。

此外,王力(1985)、呂叔湘(1993)、劉月華等(1996)對“是…

的”句都做了詳細的說明,他們提出了“是”有所謂“強調判斷”的特性,並 不是典型的繫動詞,而有判斷的功能。王力(1982,1995)和呂叔湘

(1980,1999)指出為了加重語義,可以在敘述句裡加上“是…的”,是敘 述性質的判斷句,例如:“我是不做官的”。“是”在此句是說話人凸顯其 主觀認定的信息。劉月華等(1996)對以下的句子是如此解釋的:

(161) a.是誰告訴你的?

b.是我關掉收音機的。

劉月華等(1996)對上述的句子的結構描寫為:“是+小句+的”,並 沒有對“是”的語義、語用結構做任何說明。根據張和友(2012:22)的 研究,“是”字句的句法和語義之間的對應關係有以下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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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典型“是“字結構

句法形式:NP1是 NP2

語義形式:實體/名物1-斷定-實體/名物2

例:台北是台灣最大的城市。

2. 準典型“是”字結構

句法形式:VP(含小句 S)/VP 的-是-VP/NP/PP

語義形式:(轉類)動作或事件實體-斷定-(轉類)動作實體或屬性 特徵

例:下雪時走路去學校是一件很累的事。

3. 非典型“是”字結構跟語義難以像前兩類那樣直接以“是”連繫 例:他是 1995 年去美國唸書的。

張和友(2012)認為之所以將分裂句看成是斷定句最直接的原因就 是跟“是”的斷定功能有關,“是”的虛化跟英語中的“it is”的由標明實物到 說話人對語義核心的成分進行標記是一致的。他指出“是”的發展是由指 示代詞虛化到繫詞再進一步虛化為焦點標記而來的,指示代詞的用法現 今只有在文言色彩的書面語中出現,而繫詞和標記詞的功能都存在於現 代漢語中,有時難以區分其功能。張認為標記詞在抽象層面上仍然可以 可以解釋為動詞,關於這種模糊、難以界定的情況,是本節想要釐清的 問題。不可否認的,語義“淡化”並不等於“失去”,但事實上最重要的是 功能的不同,特別是在傳達信息的信息結構上首先應該確定其功能,才 能在第二語言教學中作出明確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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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要討論的是“是”的非典型結構(non-canonical shi),張和友

(2012)認為漢語中還有為數不少的“是”字結構不屬於上面所討論的類 別:

1. 語義特異型(semantically idiosyncratic)“是”字结構

這一類的句式仍為 X 是 Y 結構,但不能納入等同或類屬。例如:

(162) 王老師是太太生了孩子,所以不能來上班。

(163) 他留學是自己的決定。

上述的句子(162) “是” 之後的“太太生了孩子”是新信息,“不能 來上班”是已知信息。句(163)“他留學”是舊信息,“自己的決定”是新 信息。

2. 確認型“是”字結構

“是”在這類句子的主語與謂語之間,形成主語-是-謂語的句式,這 與上述的斷定功能不同,主要的是對上文的陳述內容予以同意或確認。

例如:

(164) a. 聽說你兒子去念大學啦?!

b. 是呀!他是去念大學了。

這是對整個句子的信息加以確認,是說話人對事件整體的“確認”,

並 未 深 入 事 件 內 部 , 其 移 情 ( empathy ) 程 度 較 低 , 主 觀 性 較 少

(Kuno,1987)。此外,也可以把這類“是”移到句首,例如:

(165) a. 你怎麼哭了?

b. 是哥哥打我啦!

(b)句是新信息,也就是廣焦點,整個句子都是焦點,這不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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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句的信息結構。然而如果說話人深入事件內部進行“局部聚焦”,即“窄 焦點”,也就是將敘事句中的某一成分焦點化,則移情程度增加,說話

裂句的信息結構。然而如果說話人深入事件內部進行“局部聚焦”,即“窄 焦點”,也就是將敘事句中的某一成分焦點化,則移情程度增加,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