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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持卡人

13. 寄發對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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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交易於持卡人提供卡號資料給特店後,開始採兩階段作業,即第一階 段之授權流程及第二階段之交易請款清分清算流程,詳如下說明及圖示。

第一階段:信用卡交易授權流程(數秒鐘以內)

發生於交易當下,通常只須數秒鐘以內。此授權流程其實就是發卡機構依據 信用卡交易授權當時之信用狀況及要求授權准駁之交易類型,為一放款作業之電 子化審核,審核通過後則於系統出現一組授權碼,其概念其實就是授信放貸核准 通知。實務上之錯誤理解則誤認只要商店取得授權碼,就是一筆無疑問的交易;

毋寧,應僅係一筆經過發卡機構電子授信的放款,但持卡人對該筆放款的內容,

即商品或服務之履行(品質)等,以及交易當下持卡人與商店間之意思表示有 無瑕疵等,並不是該筆放款授權程序所要進行審核的項目,故授權准駁後,持 卡人仍會對交易有所疑義。因為無論授權核準與否,持卡人所爭執者,究其原 因不外乎大眾普遍將信用卡理解為其個人之支付工具,故該支付工具之「授 權」主體在持卡人個人,對於發卡機構於信用卡交易授權階段准駁特定交易,

視為可再以持卡人個人之主觀意思表示再為反對。

此外,因應日常生活鉅量小額交易之刷卡便利性,國際信用卡品牌公司對於 特定交易,諸如:交通運輸業之地鐵、捷運、渡輪、公車;公共事業之公路收費、

過橋收費、停車費;超商便利店、百貨商場地下街、自動販售機、自助加油機等,

設有小額交易免簽名、免授權之過卡快速交易。此類交易依各國際信用卡品牌公 司所設之特定限額,或由各國自行依其消費地消費型態可自訂特定限額,於限額 交易內,過卡交易時僅由刷卡機臺檢核卡號是否為有效卡號及金額是否在限額內,

故實際上並未將交易資料連線至授權系統,因此等同發卡機構預為風險限額內之 放款核准。

交易授權流程實為信用卡交易之核心,某程度而言甚至比簽名或輸入密碼更 為優先考量,而此部分作業又經常於實務被忽略或與接續之簽名或輸入密碼之交 易驗證為混淆,故衍生持卡人是否善盡卡片掛失義務是否為盜刷交易原因之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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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上不見得保護消費者86,特別是在「資訊真實揭露」之面向深化思考。某程 度仍造成多數持卡人對於信用卡交易本質之錯誤理解。持卡人之信用卡帳款給付 發卡機構之利息起算期日為自信用卡帳單繳款截止日開始起算,惟信用卡帳款其 實於早於信用卡帳單繳款截止日前之信用卡交易入帳日前一日,即由發卡機構將 款項支付給收單機構,如下圖【2-7】信用卡交易清算流程圖。

圖【2-7】信用卡交易清算流程圖(本文研究自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