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醫胃氣思想之奠基和發展
第三節 《傷寒雜病論》之食療養生觀
第三節 《傷寒雜病論》之食療養生觀
張仲景特別強調人體的正氣作用,正氣充盛與否是發病的關 鍵,《金匱要略.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第一》:「若五臟元真通暢,
人即安和。」說明五臟六腑的功能正常,保持全身各部份的生理 活動不衰退,致病邪氣就難以入侵,人體自然能維持健康安和。
由於外因必須通過內因而發生作用,亦充份體現了《內經》:「正 氣存內,邪不可干」的精神。而此未病先防的原則,在《傷寒雜 病論》的食療養生觀,可分為食飲有節、飲食護理、服藥與疾病 護理三方面論述。
一、 食飲有節
《金匱要略.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第一》:「服食節其冷、熱、
苦、酸、辛、甘,不遺形體有衰,病則無由入其腠理。」同篇:
「馨飪之邪,從口入者,宿食也。五邪中人,各有法度,風中於 前,寒中於暮,濕傷於下,霧傷於上,風令脈浮,寒令脈急,霧 傷皮腠,濕流關節,食傷脾胃,極寒傷經,極熱傷絡。」起居飲 食皆當冷暖合宜,五味也應調和恰當,不使人體發生衰弱現象,
病邪就不易侵襲人體肌表腠理而產生疾病。
除了量之合宜,對於藥物及食物溫服與熱服之差別亦有明確 的要求,如啜熱粥與冷粥,解毒藥熱飲與冷飲,在臨床上產生截 然不同的反應,凡此皆是仲景六經辨證之精髓部份。
二、飲食護理
《金匱要略.禽獸魚蟲禁忌並治第二十四》與《果實菜穀禁 忌並治第二十五》是論述動物類和植物類食品飲食衛生的專篇,
亦成為中醫食療學的專篇。如二十四篇:「凡飲食滋味,以養於 身,食之有妨,反能為害。自非服藥煉液,焉能不飲食乎?切見 時人不閑調攝,疾疢競起,若不因食而生,苟全其生,須知切忌 者矣。所食之味,有與病相宜,有與身為害,若得宜則益體,害
9
則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難療。」(18)仲景對飲食禁忌的經驗及調 治方法,使飲食護理的內容更為豐富。
吳謙曰(19):「烹葵斷壺,紀乎豳風,芥醬毛羹以養父母,則 用五菜有道矣。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麥,則 配五穀有方,然其物有不宜常食者,有不宜食者。《經》云:『陰 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人安可不知其所禁 忌乎?」則是對飲食禁忌更深刻的闡述。
又如《金匱要略.瘧病脈證並治第四》:「瘧脈自弦,弦數者 多熱;弦遲者多寒。弦小緊者下之差,弦遲者可溫之,弦緊者可 發汗、針灸也,浮大者可吐之,弦數者風發也,以飲食消息止之。」
脈弦而數者,多為裏熱偏盛,可用飲食斟酌調理控制其發展。吳 謙(20)曰:「兼數者,風發也,即風熱之謂也,可清之。若久發不 止,則不可以此法治之,當以飲食撙節,調理消息止之。蓋初病 以治邪為急,久病以養正為主也。」是知仲景用方精準,然仍不 忽略飲食配合調養之重要性。
至於《金匱要略.禽獸魚蟲禁忌並治第二十四》:「肝病禁辛,
心病禁鹹,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腎病禁甘。」則是以五臟之病 與五味對應關係,用五行生剋制化理論,比類取象來認識及解釋 疾病之禁忌,《靈樞.五味》有相同內容。
三、服藥與疾病護理
《傷寒論》三百九十七條,一百一十二方中,與食療有關的 就有九十餘條,七十餘方,取材廣泛,用法多樣。以穀類而言,
用法上有啜熱粥與不須啜粥,或進冷粥之分,有配合藥物而服米 粉、粥、糜粥、白飲、食糜、食煮餅之區別,更於桂枝湯方後云:
「禁生冷、粘滑、肉麵、五辛、酒酪、臭惡等物。」制方若用食 物,或作主藥銜一統之功,或作輔佐取襄助之力,或作使藥減緩 毒性,引藥直達病所,彌補單純藥物治療之不足,且能發揮更完 整之功效。
而病中若服藥不得其法,反能致害。如發散之劑,欲使風寒 外出,必須熱服,並啜熱粥以助藥力,令藥力行於營衛,熱能周
10
遍全身,挾其風寒,從汗而解。徐靈胎(21)曰:「如發散之劑,欲 驅風寒出之於外,必熱服,而暖覆其體,令藥氣行於榮衝,熱氣 周遍,挾風寒而從汗解;若半溫而飲之,仍當風坐立,或僅寂然 安臥,則藥留腸胃,不能發汗,風寒無暗消之理,而榮氣反為風 藥所傷矣。」此仲景在服藥後諄諄告誡「禁生冷」之理。
病後之飲食護理亦不可忽視,因疾病初愈,正氣未復,或復 而未全,全而未旺。脾胃功能尚弱,如過食飽則易導致脾胃受損 或疾病復生。《傷寒論》三百九十條:「吐利發汗,脈平,小煩者,
以新虛不勝穀氣故也。」三百九十七條:「病人脈已解,而日暮 微煩,以病新差,人強與穀,脾胃氣尚弱,不能消穀,故令微煩,
損穀則愈。」都是論述病後正氣未復,驟進或勉強進食,脾胃虛 弱不能受納消穀而致煩,應節減飲食或適當予健脾消導之劑。《素 問.熱病論》:「熱病已愈,時有所遺者,何也?岐伯曰:『諸遺 者,熱甚而強食之,故有所遺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熱有所藏,
因與穀氣相薄,兩熱相合,故有所遺也。』… … 病熱當何禁之?
岐伯曰:『病熱少愈,食肉則復,多食則遺,此其禁也。』」饒文 良(22)云:「外感熱病恢復期,其邪氣衰退而遺熱未淨,脾胃氣虛,
多進飲食,穀氣之熱與遺留之熱邪兩相薄結故熱復。」《內經》
與《傷寒論》之說適互為輝映。
王肯堂(23)曰:「凡新差後,只宜先進白稀粥湯,次進濃者,又 次進糜粥,亦須少少與之,常令不足則可,不可盡意過食之也。
其諸般肉食等物,皆不可食。《經》言:『病人新差,脈已解,但 日暮微煩者』,此食穀早或多故也。蓋胃弱不能消化,宜減穀則 愈矣。」
吳又可(24)曰:「若夫大病之後,客邪新去,胃口方開,幾微 之氣,所當接續,多與、早與、遲與,皆不可也。宜先與粥飲,
次糊飲,次糜粥,次稀飯,尤當循序漸進,毋失其時,毋後其時。」
皆是強調熱病瘥後,調理之法不可忽視,仲景服藥與疾病之飲食 護理,為後世食療調養樹立了典範。同時亦可看出《內經》、《難 經》食養的思想,對《傷寒雜病論》著作有重要的影響。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