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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不 是 說 要去 什 麼 貿 易的 制 裁 嗎? 我 們 是 覺得 不 會 有什 麼 貿 易 的制 裁 啦 。… 我 們 又 不是 什 麼 聯合 國 的 會 員國 啦 , 其實 不 會 說 什麼 貿易 的制 裁啦 。(C5)
對 國際 貿 易 有沒 有 幫 助 喔, 說 實 在的 , 我 覺 得幫 助 並 不大 耶 。 你 去國 外 跟 別人 說 我 有 做這 個 喔 ,人 家 也 頂 多會 把 你 列入 考 慮 之 中, 不 然 有做 碳 中 和 就一 定 跟 你買 喔 , 假 如你 產 品 很爛 勒 。 (C6)
民 營 企 業 員 工 受 訪 者 C2則 提 出 因 為 本 身 產 品 直 接 賣 到 歐 洲 市 場 的 並 不 多 , 間 接 的 產 品 銷 售 或 許 是 有 的 , 然 而 也 因 為 歐 洲 市 場 並 非 為 主 要 的 銷 售 對 象 , 藉 此 未 曾 被 要 求 過 在 製 造 過 程 中 必 須 要 將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成 本 納 入 , 不 過 在 實 務 上 的 碳 足 跡 標 籤 部 分 , 則 曾 經 被 下 游 客 戶 要 求 提 供 過 相 關 碳 排 放 的 資 訊 , 民 營 企 業 員 工 C2認 為 直 接 課 予 一 筆 碳 成 本 的 機 會 不 大 , 但 是 未 來 透 過 碳 足 跡 做 相 關 管 制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的 可 能 性 非 常 高 。 換 句 話 說 , 歐 盟 一 直 在 推 行 的 碳 足 跡 標 籤 對 民 營 企 業 員 工 C2企 業 而 言 也 沒 有 影 響 , 因 為 最 源 頭 的 原 物 料 大 多 會 以 資 料 庫 的 數 據 做 排 碳 量 推 估 , 影 響 對 象 也 是 成 品 製 造 的 工 廠 。 然 而 , 如 果 進 行 到 管 制 的 地 步 時 , 也 可 能 僅 是 為 了 保 護 本 國 市 場 而 提 出 來 的 一 種 藉 口 , 假 使 未 納 入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成 本 的 企 業 , 整 體 成 本 相 較 於 需 要 納 入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成 本 的 企 業 低 , 對 於 需 要 被 要 求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的 企 業 產 品 將 產 生 不 公 平 的 競 爭 起 跑 點 , 藉 此 , 未 來 極 有 可 能 是 以 是 否 有 納 入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成 本 作 為 保 護 市 場 的 入 關 依 據, 不過 現今 的市 場貿 易 狀 況尚未 出 現這種 情況。
全 世界 管制 最嚴 大概 就歐 盟齁, 歐 盟有這 個EU ETS,可是 ○ ○ 的 ○○ 賣 到 歐洲 去 的 算 是少 啦 , 其實 可 能 有 些間 接 的 ,直 接 可 能 是沒 有啦 ,那...倒 也沒 因為這 些 就被人 家要求之類 的。(C2)
六、企業競爭力與公平性
對 企 業 而 言 , 重 點 不 在 於 國 際 貿 易 時 可 能 會 受 到 的 阻 力 , 而 是 在 政 府 欲 利 用 碳 排 放 交 易 作 為 管 制 時 , 企 業 對 外 、 對 內 的 競 爭 力 與 公 平 性 該 如 何 兼顧 。
民 營 企 業 員 工 受 訪 者 C3認 為 我 國 政 府 在 推 動 政 策 時 採 取 齊 頭 式 的 平 等 , 而 非 立 足 點 的 平 衡 , 對 企 業 而 言 , 在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法 草 案 未 過 之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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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 的 努 力 極 可 能 在 法 規 通 過 後 被 要 求 更 多 的 減 排 量 , 換 句 話 說 , 先 做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的 企 業 相 較 於 其 他 未 進 行 減 碳 的 企 業 , 無 疑 是 增 加 自 己 的 成 本 , 這 樣 對 提 早 減 量 的 企 業 怎 麼 會 有 公 平 競 爭 的 立 足 點 呢 ? 這 是 在 國 內 的 不 公 平 現 象 。 另 一 方 面 則 是 對 國 外 的 不 公 平 競 爭 , 如 果 我 國 要 設 定 減 量 目 標 與 總 量 目 標 時 , 必 須 要 考 量 彈 性 , 對 企 業 界 而 言 , 明 確 、 公 平 、 彈 性 是 政 府 在 政 策 設 計 時 所 應 具 備 的 三 大 重 點 , 然 而 在 減 量 目 標 、 總 量 目 標 之 訂 定 時 , 我 國 政 府 卻 連 一 項 重 點 都 達 不 成 , 原 因 在 於 我 國 政 府 不 管 對 絕 對 年 減 量 目 標 或 者 相 對 年 減 量 目 標 皆 不 明 確 , 目 標 的 設 定 過 高 將 影 響 產 業 對 外 貿 易 的 競 爭 力 。 舉 例 而 言 , 假 使 我 國 訂 定 之 標 準 為 BAU減 30%,其 他 競 爭 國 標 準 則 訂 為 BAU減 20%,較 高 的 標 準 之 下,成 本 相 較 於 其 他 國 家 也 增 加 許 多 。 民 營 企 業 環 保 管 理 處 員 工 受 訪 者 C5也 提 出 同 樣 的 觀 點 , 認 為 國 際 間 不 同 的 競 爭 狀 況 , 國 家 在 試 圖 減 量 溫 室 氣 體 時 , 必 須 要 考 量 國 與 國 之 間 的 競 爭 力 , 在 產 業 合 理 可 行 的 範 圍 之 內 去 對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 希 望 在 國 際 間 採 碳 排 放 交 易 時 , 大 家 在 一 樣 的 基 礎 點 上 再 去 增 加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的 成 本 , 不 需 要 以 經 濟 換 取 環 保 , 但 也 不 必 要 以 環 保 換 取 經 濟 。 假 使 政 府 無 法 做 到 國 與 國 之 間 可 以 在 比 較 公 平 的 原 則 下 競 爭 , 當 企 業 競 爭 失 敗 時 , 首 要 怪 罪 的 對 象 便 是 政 府 , 以 短 期 來 看 似 乎 減 下 了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量 , 但 是 在 政 府 後 續 的 政 策 支 持 度 將 會 大 幅 降 低 , 在 政 府 與 企 業 間的 政策 執行是 種惡性 循 環。
我 們台 灣 呢 ,目 前 看 起 來 是 平 頭 式平 等 , 所 以會 造 成 先做 先 輸 的 不公 平 現 象, 這 個 也 是工 業 界 認為 不 太 妥 當的 地 方 …, 公 平 呢 ,就是除了 國 際上公 平 之外, 國 內也要 公平。(C3)
我 們希 望 能 在一 個 競 爭 點, 競 爭 基礎 不 會 有 相對 不 利 的情 況 。 (C5)
民 營 企 業 員 工 受 訪 者 C2認 為 我 國 政 府 在 執 行 政 策 時 , 最 擔 心 被 詬 病
「 不 公 平 」 , 偏 袒 某 項 產 業 或 某 家 企 業 , 進 而 被 抗 議 不 公 , 藉 此 在 政 策 上 不 考 慮 每 項 企 業 減 量 成 本 與 技 術 之 下 , 採 統 一 標 準 , 舉 例 而 言 , 當 提 早 減 量 的 企 業 已 經 利 用 現 階 段 最 佳 可 行 技 術 進 行 減 量 後 , 政 府 欲 管 制 其 他 非 自 願 的 企 業 進 行 減 量 , 管 制 每 一 企 業 在 電 力 使 用 上 必 須 全 面 降 低 1%,或 許 1%看起 來 不 高,但 是 民 營 企業員 工 受訪 者 C2表示在 執行 溫室氣 體減 量以 前 ,要 公司 降低 5%都不 是問 題 ,但 是在 進 行溫 室氣 體減 量後 , 公 司 早 已 全 面 更 換 耗 能 的 設 備 了 , 在 已 經 更 換 設 備 的 狀 況 下 , 又 必 須 要 再減 下 1%, 該從 何 處去 找出 浪 費的 能源 使用 呢? 況 且 相 較於 其他 企業 , 對 能 源 的 減 量 早 已 經 超 越 政 府 後 來 所 規 定 的 1%, 擔 心 不 公 平 的 政 策 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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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 , 卻 也 造 成 企 業 間 提 早 減 量 與 未 提 早 減 量 的 不 公 平 現 象 。 從 案 例 中 筆 者 也 發 現 , 因 為 在 法 規 未 定 的 狀 況 下 , 企 業 執 行 政 府 提 倡 的 自 願 減 量 , 卻 讓 企 業 本 身 陷 入 必 須 付 出 更 多 減 量 的 狀 況 , 藉 此 , 企 業 對 政 府 政 策 的 態 度 也 因 先 前 的 經 驗 , 變 成 沒 有 法 規 依 據 、 拖 越 久 越 好 、 千 萬 不 要 自 願 等 心 態 。 民 營 企 業 員 工 受 訪 者C2特 別 強 調 , 期 望 政 府 給 予 的 公 平 不 是 針 對 產 業 本 身 的 競 爭 力 , 如 果 只 是 針 對 產 業 本 身 競 爭 力 , 就 是 希 望 政 府 能 在 要 求 企 業 減 量 溫 室 氣 體 時 , 給 予 一 定 的 補 助 或 好 處 , 進 而 提 高 在 國 際 間 的 競 爭 力 , 然 而 , 其 認 為 的 公 平 是 讓 企 業 到 國 際 貿 易 時 , 不 會 因 為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成 本 增 加 而 輸 在 起 跑 點 , 假 使 是 產 業 本 身 競 爭 力 不 足 , 則 產 業 應 該 自 行 要 求 與 改 進 , 並 非 要 求 政 府 給 予 協 助 。 換 句 話 說 , 需 要 比 對 國 際 間 對 於 減 量 目 標 與 總 量 目 標 之 設 定 , 而 非 以 最 高 標 準 做 為 我 國 之 減 量 標 準。
我 們在 管 制 企業 齁 , 千 萬不 要 用 這種 齊 頭 式 的管 制 , …我 們 只 是 要公 平 競 爭, 就 是 人 家管 到 哪 裡, 你 就 管 我管 到 哪 裡就 好 , 你 不要 給我 管超 過, 那這 樣我都 可 以接受 。(C2)
另 一 方 面 , 企 業 競 爭 與 公 平 性 議 題 則 是 能 源 使 用 , 國 營 企 業 環 境 保 護 處 員 工 受 訪 者 C1則 認 為 企 業 要 求 的 公 平 也 必 須 要 考 量 到 能 源 、 電 力 等 的 價 格 , 假 使 因 為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而 需 要 對 工 業 用 電 進 行 價 格 調 整 , 也 將 影 響 企 業 在 國 際 間 的 競 爭 力 , 許 多 製 程 、 設 備 皆 仰 賴 電 力 , 假 使 為 了 溫 室 氣 體 的 減 量 一 昧 的 調 高 工 業 用 電 , 不 只 降 低 企 業 國 際 競 爭 力 , 更 是 降 低 我 國 的 經 濟 發 展 。 國 營 企 業 環 境 保 護 處 員 工 受 訪 者 C1提 到 有 些 專 家 學 者 認 為 電 價 應 該 要 工 業 電 價 高 於 民 生 電 價 , 但 其 抱 持 相 反 的 態 度 , 當 工 業 用 電 價 格 提 高 , 廠 商 不 得 不 採 取 其 他 方 式 降 低 成 本 時 , 如 裁 員 、 轉 移 工 廠 至 其 他 國 家 , 當 人 民 沒 有 工 作 , 就 算 民 生 用 電 再 便 宜 也 沒 有 用 , 況 且 , 民 生 用 電 所 損 耗 的 成 本 原 本 就 比 在 工 業 用 電 上 高 , 又 怎 麼 能 夠 說 工 業 用 電便 宜是 造成 溫室 氣體 減 量 困難的 元 兇呢?
你 把工 業 用 電成 長 , 那 生產 成 本 就會 變 高 , 你就 沒 辦 法跟 國 際 去 競爭 。(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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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中央政府選擇碳排放交易之決策因素
在 政 策 設 計 的 過 程 中 , 每 個 機 關 單 位 有 不 同 的 專 業 知 識 與 需 求 , 藉 此 將 塑 造 出 不 同 的 公 共 政 策 , 在 本 章 第 四 節 及 第 五 節 主 要 分 析 中 央 政 府 與 地 方 政 府 兩 者 在 選 擇 政 策 工 具 的 決 策 因 素 , 本 節 主 要 呈 現 的 為 環 保 署 、 企 業 、 專 家 學 者 與 環 保 團 體 對 於 同 樣 的 二 氧 化 碳 減 量 有 何 不 同 的 出 發 點 , 進 而 形 成 現 今 所 呈 現 的 政 策 面 貌 ─ 碳 排 放 交 易 。 本 節 主 要 內 容 著 重 於 回 答 研 究 問 題 四 中 我 國 中 央 政 府 選 擇 碳 排 放 交 易 作 為 政 策 工 具 之 決 策因 素 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