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肆章 新加坡的國家創新政策與實踐分析

第一節 制度與組織安排

如前面章節所述,新加坡政府直到 1990 年代以前主要的科技政策仍著重在 透過跨國企業進行技術採用階段(technology adoption),公共涉入的創新研發活 動比例很低,主要局限於公立大學和國防研發的科學研究,而這兩者與產業界幾 乎沒有商業連結。95 1989 年國家部長委員會(Committee of Ministers of State)

的成立,是政府首度認識到科技研發活動對經濟發展的重要性所建立的組織,它 負責規劃新加坡長期的產業策略和方針。而其於 1991 年所發行的「The Next Lap」

的政策文件則強調新加坡在未來如果要趕上已開發國家的產業腳步,必須專注於 發展高科技的相關利基領域及其研究活動。

政府對於創新的重視則展現在 1991 年政府提出的戰略經濟計劃(Strategic Economic Plan, SEP),在當中提出為期五年、共 20 億星幣預算的國家技術發展 計畫(National Technology Plan 1995, NTP),同時成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

(NSTB)以作為執行計畫單位。計畫執行一項重要的成果即是透過國家科技委 員會的資助成立了許多公共研發機構,同時將現存的部分研究中心重新整併成更 切合國家政策和重點產業發展的機構。緊接著的第二期五年期計畫(National Science &Technology Plan 2000, NTP),雖然政府開始意識到除了技術以外,科學 在產業發展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也將預算上調了兩倍成為 40 億星幣,但此階 段仍偏重應用研發產品的推廣而非基礎科學研究。96,請參見圖 4-1-1。

95 P. K. Wong, M. Kiese, A. Singh, & F. Wong, “Pattern of Innovation in the Manufacturing Sector of Singapore,” Singapore Management Review, Vol. 25, No. 1 (2003), p.5.

96 Economic Planning Committee, The Strategic Economic Plan: Towards a Developed Nation (Singapore: Ministry of Trade and Industry, 199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圖 4-1-1 新加坡歷年公共研發預算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單位:十億星幣)

而到了 1990 年代晚期,網路世代的出現加上美國矽谷的高科技創新模式使 全球經濟步入知識密集產業時代,新加坡也在經歷亞洲金融危機之後政府開始有 了將投資產業多元化以分散風險的意識,上述種種因素皆促使星國政府於 1999 年提出 Technopreneurship 21(T21)計畫,鼓勵更多新加坡人成為科技創業者。

計畫主要包含教育、硬體設施、法規、金融融資等影響高科技創業的四個領域。

首先,政府期望在教育系統中注入科技創業元素,使學校不僅能提供訓練有 素的專業人才,亦能培養出具有創業精神的企業家。此外,關於硬體設施方面,

在 1980、1990 年代,政府分別成立了兩座科學園區以做為資通訊產業和科技研 發活動的據點。到了 2000 年初期,政府更透過底下的法定機構—裕廊集團所成 立的緯壹科技城來吸引國際高科技人才進駐,其為政府投注 150 億星幣所興建的 商業園區。緯壹科技城毗臨新加坡國大、新加坡理工大學等高等教研機構,其在 200 公頃的園區內部綜合開發建造了包含研發中心、住宿、休閒設施、創投相關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的辦公室以及智慧產權相關的法律事務所等,可說是星國政府截至目前規模最大 的研發基礎設施計畫。在法規方面,政府則設計了相關制度要點以促進科技創業 家的創新創業過程。最後在融資方面,T21 計畫挹注了 10 億美元作為科技創業 家投資基金,指在促使國際領先的風險投資公司將新加坡作為其區域營運中心以 及培育出一批相關產業的專業人士。

然而 2000 年發生的全球網際網路泡沫事件讓立法者認識到新創公司必須要 擁有真正的創新技術和智慧產權的保護,故需要提升企業普遍的創新能力和基礎 科學研究能量。再加上此階段新加坡政府正希望大力發展生物醫學相關產業,上 述原因致使政府決定在 2001 年重整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由於負責 T21 計畫,

國家科技委員會必須執行政府的培育科技創業家專案,以致於它和原先建立國家 研發能力的目標不符。再重新調整過職務執掌之後,國家科技委員會重新命名為 新加坡科技研究局(Agency for Science, Technology and Research, A*STAR)。97

新加坡科技研究局則重新將發展國家研發能量視為其主要目標,特別是吸引 和培訓研發人力的工作,為此,其成立了生物醫學研究委員會(Biomedical Research Committee, BMRC ) 和 科 學 工 程 研究 委 員 會 ( Science Engineering Research Committee, SERC)來培育生醫、資通訊、化學以及工程等相關領域的 人才和發展相關研發活動,科技研究局另外也成立了將研究成果商業化與技術轉 讓的專門部門,請參閱圖 4-1-2。98此外,政府將 2001 訂立的第三期五年期國家

97 新加坡科技研究局是新加坡貿工部下屬的自治研究機構,其前身新加坡科學技術委員會成立

於 1991 年,其總部靠近新加坡國立大學的緯壹地鐵站附近。其成立目標為促進新加坡科技創新 研究與人才的結合、連結科學技術的學術界與相關工業產業界,以協助新加坡向知識型經濟體轉 型和邁進。新加坡科技研究局還直轄跨學科整合理事會、研究生學院、科技拓展私人有限公司,

以及企業公共事務服務部門,以促進各個研究院的資源共享。

98 由生物醫學研究委員會與科學工程研究委員會所領導的兩大研究委員會底下共有 20 個科學研

究院,包括生物工程與奈米科技研究院、分子和細胞生物學研究院、新加坡臨床科學研究院、生 物處理科技研究院、化學與工程科學研究院、材料與工程研究院、資訊通信研究院等不同領域,

開展多元的科學相關研究。關於所有的研究院內容,請參照 A*STAR 官網:www.a-star.edu.sg(檢 閱日期: 2019/03/16)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科技發展計畫(NSTP 2005)的總預算增加到 70 億美元,其中公共研發預算的 部分有大半投入了策略性基礎科學研究。992006 年國家研究基金會(National Research Foundation,簡稱 NRF)的成立也證實新加坡政府逐漸將建立長期的基 礎科學研究能力視為重要目標,政府編列 50 億星幣預算讓其主要發展互動數位 媒體與環境工程等這些還未被科技研究局納入的新興研究領域。

圖 4-1-2 新加坡科技研究局組織結構圖

資料來源:依據新加坡科技研究局官網翻譯整理 (檢閱日期:2018/03/25)

從上述可知,新加坡透過不同多元且由上而下主導的組織與制度管理其國家 創新系統和活動,而這種管理途徑也使得國家科技政策並非單獨制定,而是作為 較大的經濟發展策略的組成分子,透過將科技政策整合到如貿易工業部、資通訊 發展管理局(Infocomm Development Authority of Singapore; IDA)等部會使其發 揮更有效的經濟發展推動角色。此外,這種制度架構的另外一個特性則是讓科技 政策的執行有多個機構的共同參與。舉例而言,新加坡經濟發展局和資通訊發展 管理局就聯手推展資通訊產業的發展。學者認為新加坡在進行這種多部會協調

(multi-agency coordination)事務處理上還算理想,儘管不同機關業務範圍難免

99 A*STAR, “NSTB's Mission, New Structure and New Focus,”上網日期:2019 年 3 月 27 日,檢 自: https://www.a-star.edu.sg/News-and-Events/News/Press-Releases/ID/473

新加坡科技研究 局(A*STAR)

商業化與技術轉

(A*ccelerate)

生醫研究委員會

(BMRC)

科學工程委員會

(SERC)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會重疊,但並不太會發生「爭奪地盤」(Turf Fighting)的現象。100\

為了更加促進多部會協調能力以及強調政府對研究和創新的益發重視,2006 年成立了直接由星國總理主持的研究創新創業委員會 (The Research,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Council,簡稱 RIEC),而同樣新成立的國家研究基金會則是作為 提供 RIEC 政策資訊的來源。(參圖 4-1-3)關於星國成立相關產業研發機構、制 度與其執行途徑,有學者 Schein 將之描述為「策略性實用主義」(Strategic Pragmatism)101,雖然他的研究標的僅針對新加坡的經濟發展局,但其研究發現 的大部分內容似乎都適用於新加坡的科技相關制度機構。簡而言之,新加坡由內 閣層級的政治領袖們負責籌畫大型、長期的經濟發展計畫和國家創新研發活動,

並交由特定的執行機關來實踐具體措施。此外,政府也會依據經濟環境變遷來針 對先前的發展計畫進行戰略調整,使其更符合當前產業所需。

4-1-3 新加坡國家創新系統組織圖

資料來源:依據國家研究基金會官網翻譯整理 (檢閱日期:2018/03/20)

100 P. K. Wong, & Z.L. He, “The Moderating Effect of a Firm's Internal Climate for Innovation on the Impact of Public R&D Support Programme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ntrepreneurship and

Innovation Management, Vol. 3, No. 5 (2003), pp .525-545.

101 E. C. Schein, Strategic Pragmatism: The Culture of Singapore’s Economics Development Board (Cambirdge: MIT Press Books, 1996), p.157.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