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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制度與行為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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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為利進行後續研究,本章將先探討制度與行為的關係,其次說明待遇意涵,

包括其意義與範疇,並瞭解待遇與行為改變的理論基礎及待遇是否改變行為,

再依序就策略性待遇及績效薪的意涵進行探討,最後說明執行績效薪的重要課 題。

第一節 制度與行為的關係

Douglass C. North(1991)在「制度、制度變遷及經濟績效」(Institutions,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一書中提到,「制度在一個社會 中的主要作用是建立人們互動的穩定結構(按:未必是有效率的),以降低不確 定性,而所有的社會科學理論都內隱地或外顯地建立於人類行為的概念之上」。

George T. Milkovich、Jerry M. Newman 和 Barry Gerhart(2013)在「待遇」

一書中亦提到「大多數雇主也明白員工獲得待遇的方式會影響他們的工作行 為,而這種行為關係到一個組織能否獲得經營上的成功,待遇體系能夠説明組 織如何獲得並保持競爭優勢」。

由於公部門待遇之設計強調同工同酬,致員工產生吃大鍋飯及搭便車等行 為,使得有些人蔑視公務人員為懶散自私的官僚,較持平的看法是認為公務人 員是深陷壞制度的好人(Osborne & Plastrik,1997:70),基於本研究的重點在探 討公立醫院醫療獎勵金制度在策略性待遇扮演角色為何,是否能激勵醫護人員 強化並持續醫院所擬經營策略之期待行為,自應就制度及行為間的關係進行探 討,以下將分別就制度的意涵、制度的理論演進及制度如何影響行為進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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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制度的意涵

制度的源起是政治性的,係被創造出來處理社會衝突的規則( Levi, 1990),「制度與人的動機、行為有著密切的內在聯繫,歷史上任何制度的產生,

都是人在追求自身利益中進行損益比較的結果」(王耀生,1997:11)。Riker

(1980)將制度界定為行為規則,特別是決策的規則。March 與 Olsen(1989)

亦認同制度型塑或主宰了人類的行為。Powell 與 DiMaggio(1991:22)則指出 制度除了包括規則、程序組織標準與治理結構外,還涵括習慣與民俗。North

(劉瑞華譯,1994)更進一步定義制度為社會中的「處事規則」(the rules of games),是「人為設計的限制」,用以約束人類的互動行為。本研究認為即便 在當今重視民主的時代裡,制度也是維繫社會和諧與公平的基石,民主唯有與 法治並行才不會使國社會陷入混亂狀態,然而要將制度適當周延的定義並非一 件容易的工作,但無論何種定義,其中心思想皆是在試圖解答「制度如何影響 行為」(郭承天,1990)。

鑑於制度存在於你我生活周遭,時時影響人類行為及社會的互動,所以一 直是社會科學亙古的研究核心(陳敦源,2002),以下謹就探討制度的相關理 論進行系統性地闡述。

貳、制度的理論演進

1950 年代以前的傳統政治學十分熱中於制度的研究,其焦點在於主權、各 國憲法、政府結構、法律體系及其合法性等方面,在新制度論出現後,一般泛 稱其為舊制度論,Guy Peters 認為舊制度論特徵主要有五:首先是具有濃厚的 律法主義,基於法律是通過制度方式粹取的結果,其關注法律以及法律在治理 中的核心地位;其次為強調結構,認為結構實際上決定了行為,特別關注政治 體系主要的制度特徵,如總統制或內閣制;第三是傾向比較主義,習慣對身處 的政治系統進行比較,如對不同國家政治制度的比較;第四是歷史導向,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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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政冶體系是如何鑲嵌到歷史發展、社會經濟及文化現實中,發掘政治與社 會經濟環境的相互作用;最後是規範取向,舊制度主義者經常將其描述性政治 論述與對「好政府」的期望聯繫在一起,這在美國的「進步運動」中得到了最 明確體現,而這樣的取向也孕育 20 世紀 50 至 60 年代行為主義發展的能量(轉 引自薛曉源、陳家剛,2007:83-87)。

20 世紀 50 至 60 年代行為主義及理性選擇理論出現,修正了舊制度論所強 調的主權、合法性與正式制度的研究途徑,行為主義與理性選擇理論潛藏的信 念都是方法論的個人主義,以個人的行為與特質為主要的解釋變數,政治行動 產出被視為個人行動的集合,強調價值應與事實分離,即從價值中立的角度看 待問題。然而,行為主義過度忽視制度在解釋政治產出的角色,也為後來的新 制度論添加興旺的祡火。

時序進入 1970 至 1980 年代,西方社會科學領域開始對行為主義認為行為 反應偏好及個人行為的加總等於集體行動有了不同的思考,直到 1984 年 March 和 Olsen 發表「新制度論:政治生活中的組織因素」(The New Institutionalism:

Organizational Factors in Political Life)一文,開啟新制度論的先河,他們認為由 於行為主義的影響,作為政治生活基本因素的組織被忽略了,但實際上,組織 和法律制度則是政治生活的主導者,渠等認為「個體表現出來的偏好與真正的 偏好是存在距離的,集體決策不是個體偏好聚集的結果,而是決策規則影響的 產物,而且集體決策無法還原為個體偏好。」(轉引自薛曉源、陳家剛,2007:

2)新制度論者認為行為主義專注在個體行為,忽略對制度的研究是不智的,

Ellen M. Immergut(1998)認為「新制度主義強烈反對把行為確定為政治分析 的基礎要素,他們不相信行為能夠解釋『所有政府現象』提供足夠的基礎。」

(轉引自薛曉源、陳家剛主編,2007:2),由於行為發生在制度環境中,因而 在理解行為時須考慮制度因素。

新制度論對經濟學中的新古典經濟理論及政治學中的行為主義理論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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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掀起了一股重新把制度找回來的學術風潮,研究領域遍及政治學、經濟學 及社會學 (Durkhein,1982; North,1990; Horn,1995;Peters,2005;陳敦源,2002),

新制度論主要訴求是研究歷史制度、個人偏好、理性抉擇、資訊不對稱與集體 行動等問題 (March & Olsen,1984)。此外,在 North 的觀點中,制度包含正 式與非正式兩種形式,正式的例如憲法、法律、契約規範;非正式的制度如文 化、慣例、傳統、禮儀或是深植於人們心中的價值觀念等等。

學者對於新制度論的分類各所不同,如 Guy Peters(2005)將政治學新制 度論分為 7 個不同學派:規範制度論、理性選擇制度論、歷史制度論、經驗制 度論、社會學制度論、利益代表制度論和國際制度論;Lane、Jan-Erik 及 Svante Ersson O.從方法論上來分類,認為新制度論可分為受「經濟學」影響與受「社 會學」影響等兩大理論集團(何景榮譯,2002),即「新制度論事實上是以經濟 學和社會學為本的兩個學術集團,由各自原始的分析層次出發,依據各自熟悉 的研究途徑,以制度為共同研究焦點,相互滋養、對話、與競爭的一個潮流。」

(陳敦源,2002:38)多數學者則採 Hall 及 Taylor 的看法,將新制度論區分 成歷史制度論、理性選擇制度論和社會學制度論等三類,為利後續制度與行為 關係的論述,本研究亦採此觀點,茲分述如下(Hall & Taylor,1996):

一、歷史制度論

歷史制度論具有以下明顯的四個特徵。首先,歷史制度論傾向於在相對廣 泛的意義上來確認制度與個人行為之間的相互關係。其次,強調權力在制度的 運作和產生過程中的非對稱性。第三,在分析制度的建立和發展過程中強調路 徑依賴和意外後果。第四,特別關注將制度分析和能夠產生某種政治後果的其 他因素整合起來進行研究(Hall&Taylor,1996)。

二、理性選擇制度論:

理性選擇理論可說是經濟學對社會科學其他學門發生影響最主要的一個管 道。理性選擇制度論最初產生於對美國國會行為的研究,人們發現制度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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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者經常面對的集體行動困境(Hall&Taylor,1996)。從理性選擇制度論的角 度來看,新制度論的核心就是藉由對制度的探索,重新建立政治學當中歷史研 究的地位(陳敦源,2002)。

三、社會學制度論

社會學制度論與其他新制度論途徑之區別主要有三:首先,它從更為廣泛 的意義上來界定制度,其所界定的制度不僅包括正式規則、程序、規範,而且 還包括為人的行動提供「意義框架」的象徵系統、認知模式和道德模範等;其 次是制度影響行為的方式是通過提供認知規範及範疇模式;第三是它提高了組 織或其參與者的社會合法性(Hall & Taylor,1996)。其「主要是在探討人的稟賦 (embeddness)與制度異質同型的問題範圍、利益、認同感與信念等制度構成支 要素的角色(March & Olsen,1989 ),視個人社會化為適當行動邏輯的角色,行 動不必然是決策的結果,但是涉及到符合社會制度的角色需要時,制度對其有 規範作用,經由意義形成與型塑個人身分進而建構成制度」(Blom-Hansen,1997:

674;謝俊義,1998:164)。

參、制度如何影響行為

「基於制度是通過個人行動才對結果產生影響的,任何制度分析的核心都 存在著『制度是如何影響個人行為的問題』。此一問題又可衍生為『個體是如何 行動』、『制度起了什麼用處』及『為何制度會隨著時間變化而繼續存在』三個 問題」(Hall & Taylor, 1996),前述三種途徑對於制度如何影響行為各有不同的 看法。

理性選擇制度論假定人是理性自利的經濟人,認為個體尋求最大化地實現 自己的一系列目標,也就是說,他們會澈底考慮每一種方案,並選出那些能夠 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案。總之,行動者的目標或偏好是既定的,並且是外在 於制度分析的。而制度發揮著什麼樣的作用呢?制度影響行為的方式基本上是為 行動者提供有關其他行動者現在或將來行為的確定性程度。具體而言,制度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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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了與其他行動者相關的資訊、協議的執行機制、對背叛行為的懲罰等等。更 為關鍵的是,制度影響個體的行為是通過對其期望的改變而實現的,即當某人

供了與其他行動者相關的資訊、協議的執行機制、對背叛行為的懲罰等等。更 為關鍵的是,制度影響個體的行為是通過對其期望的改變而實現的,即當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