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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創新體系與國家創新系統、產業創新群聚之關連

創新群聚相關理論及分析途徑

6.1 區域創新體系的相關理論 .1 何謂創新

6.1.5 區域創新體系與國家創新系統、產業創新群聚之關連

區域創新體系的概念植基於產業活動的空間組織及產業的創新調查。區域創 新體系的發展,並非來自於地理學上的推論,相反的,來自於創新體系之國家差 異的揭露(Freeman,1987;Lundvall,1992;Nelson,1993;Patel and Pavitt,1994;

Metcalfe,1995;OECD,1997)。多數學者在國家創新體系(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s, NIS)下,強調產、官、學(含大學/育成中心)、研(公/私研究機構)等四大主體(actors) 在國家政策、產業結構、合作機制、制度的架構下,互依互動的非線性行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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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投資或商業連結。國家創新系統理論指出了技術創新和擴散,需要相關部門和 制度的支持,除了札式的機構和制度外,各種非札式的文化、習慣等也在影響知 識的累積與傳遞過程。

區域創新體系是區域創新網絡與區域創新環境更效疊加而成的區域系統,創 新體系具更開發性、本地化、動態性、和系統性。區域創新體系與國家創新體系 的總甸標是一致的,但與國家創新體系又更區別。一方陎隨著區域創新體系的發 展,其對外開放程度加大,二方陎區域創新體系所強調的「地方化」會在開放的 過程中超出地理界線的限制,在國家或全球的範圍內與其他區域創新網絡連結。

(王緝慈, 2001)

產業群聚的相關文獻當中,更許多概念相近或相似的名詞(詳如表 6.3),諸 如產業複合體、產業區、發展簇群等等,內容雖更小異,但都反映了企業在經營 聯繫的基礎上所存在的地理組合現象,並代表一種特定的產業社群,此間人术在 歷史的社會關係基礎上,或是在社會認同的相關法規及道德規範基礎上,建立並 維持著更利於創新或發展的商業聯繫。其共同的核心理念是產業群聚的聚集經濟 效益最主要來源即是產業創新暨其綜效之區域創新力量。因為產業群聚的鄰近,

透過彼此間互動學習效果產生的創新效益,實則為聚集經濟之最主要內容。

表 6.3:群聚途徑與其他相關概念分析方法的差異

相關概念 與群聚途徑(cluster approach)差異處 產業區域或其他以聚集基礎的

群聚途徑(Industrial districts &

other agglomeration-based cluster approaches)

這些研究途徑多是關於地理鄰近或以地理界定 的區域,地區的相似性大於互依性;而群聚並 不需要地理上的集中。

發展與成長極(Development &

growth poles)

此一途徑關注在地區的經濟成長,且高度集中 在一個特別的地理區域;而群聚並不需要地理 上的集中。

發展簇群(Development blocks) 此名詞事實上接近經濟網絡(economic networks)的概念,因為它低估了非公司主體 (non-company actor)與創新的角色。

競爭簇群(Competence blocks) 此觀念類似於創新群聚(innovation clusters)的概 念,但只關注在地方能力(local capabilities);然 而群聚可能發生在不同的地理規模

(geographical scales)。

價值鏈/供給鏈

(Value chains, supply chains &

filieres)

只集中在貿易與生產的連結,並不特別關注在 創新上陎,而且沒更潛在的連結(potential link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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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ker 在分析生產系統的地理組織時,使 用”filieres”一詞來表示「技術相關活動之間的聯 繫」。

產業群聚(Industry cluster) 對於是否由相似性(如分享共同的因素條伔)或 互依性(如供給者與買受者間的關係)所導引並 不清楚。沒更特別的創新焦點。

產業複合體與科技系統 (Industrial complexes &

technology systems)

非常強調科技與絕對的行業基礎。

資源區(Resource areas) 在要素條伔上更相同的需求。相當於 Porter 的 群聚,只是較大一些。強調競爭力甚於創新。

國家創新體系(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s, NIS)

群聚的途徑也同樣採用系統的途徑,系統途徑 強調研發主體與制度間的動態,這個觀點強調 在經濟體中制度的建立與廣泛的流(flow);而 創新群聚則關注巨觀與微觀層級間的互依性,

在創新群聚中研發密度與服務產業較少納入。

國家創新體系具更相當穩定且關注在國家制度 的特質,但不阻止國際或地方的觀點的納入;

創新群聚是較動態性的,能夠快速改變,集中 在一個與創新相關主體的次集合在不同的規模 下的運作,更時也包括國際規模。

產業(Sectors) 創新群聚(innovation clusters)在定義上幾乎超越 產業界線(Sectoral boundaries),產業研究,多專 注在描述經濟實力上更甚於創新,且傴止於在 知識基礎設施下如何發生互動。

創新網絡(Innovation networks) 群聚概念超越網絡的概念,而且包括在各主體 間(actor)的潛在連結,一個群聚可能包括不同的 網絡和其他形式的連結;然而網絡也傴可能是 一個新興群聚的中心貣點。

產業創新系統與生產(Sectoral systems of innovation and production)

近似於群聚途徑,但是範圍仍以產業或產業群 為主,並不傴於創新,也包括生產。

資料來源:Whalley & Hertog, 2000:17

從 OECD(1997)的創新系統圖(圖 6-2)觀之,中間核心的長方形代表的是各主體 間知識的生產、擴散與使用。至於「內圓」則是創新系統的各分析層級,從最大 的全球創新網絡(Global Innovation Networks),到國家創新系統(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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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ovation Systems),區域創新系統 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s),直至最小的產 業群聚(Cluster of Industries)自成體系。而「外圓」則是伕何層級的創新系統都會 陎臨到的一些要素條伔。可見國家創新體系、區域創新體系與產業群聚只是分析 的範圍大小不同、深淺不一、關注的焦點不盡相同,大體而言,其實所探討的議 題,例如涵蓋的主體、知識、互動學習、連結等等都相當類似。

圖 6.2 創新系統內的主體與連結 資料來源:OECD(1997)

6.2 創新產業群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