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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研究發現,新竹縣發放長達18 年的敬老福利津貼,所導致的財政困窘 情形,同時在歷屆縣長選舉中,津貼的額度都有候選人在喊價,藉此討好選民,

以期勝選,但選民也瞭解新竹縣不是全國有錢的地方政府,鄭永金第二任的時候, 在財政規劃及資金調度上,已經出現延遲發放的狀況,尤其是長年的發放敬老津 貼,讓新竹縣政府的財政出現嚴重危機,使得邱鏡淳甫上任時產生政府治理的危 機。根據表3-12 的數據,新竹縣政府每年的敬老福利津貼決算數額都至少佔年度 歲出決算數額的10%,而敬老福利津貼的決算數額在社會福利基金的比例也在 70%

以上,而2009 年(民國 98 年)的敬老福利津貼的決算數仍高達 23 億 7,912 萬餘 元,導致新竹縣政府的財政資金調度發生危機。

其次,由於敬老福利津貼制度是以新竹縣65 歲以老人為發給對象,但在擴大 發放階段,新竹縣政府將退休軍公教人員、老農、退撫榮民等近 3 萬人納入發放 範圍。本研究發現在老人福利業務上,除了敬老福利津貼外,還有老人居家服務、

日間照顧、老人健康檢查、中低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等業務,然而在敬老福利津貼 的長期發放,讓社會福利資源遭受到排擠。此外,敬老福利津貼屬於社會津貼,

以現金給付的方式辦理,近年面臨全球經濟不景氣的危機,尤其近來歐盟在歐債 問題下,許多國家皆在社會福利支出上減少支出,以財政緊縮方式面對政府的高 額負債,但反觀新竹縣政府在2000 年以後,仍能不斷增加社會福利支出,其中敬 老福利津貼的擴大發放及調高發放金額為6,000 元,便是明顯的證明。民主政治的 發展過程中,候選人為吸引選民支持與認同,大開社會福利支票,但民主選舉競 爭的結果,只是增加地方政府的財政負擔。

第三,在老人福利的相關津貼的部分,雖然因為選舉的關係,讓老人福利得 以快速且直接的進入政府議程,不僅立即成為政府的施政重點,更分食政府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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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政黨政治的競爭下,國民黨及民進黨莫不競相提出及規劃相關方案以因應。

然而在敬老福利津貼的發展過程中,政治力的介入仍然大於公共政策的理性討 論,而政治力在敬老福利津貼政策上,又位居關鍵之主導地位。此外,由於地方 政府的財源有限,而新竹縣政府在敬老福利津貼辦理過程中,過多的資源投入,

已經造成其他歲出政事別的資源遭到排擠。

敬老福利津貼發放的目的在於照顧老人生活並增進其福祉及提升生活品質,

但發放的對程中,是否將有限資源投入到必要的地方?換言之,敬老福利津貼的 發放究竟是錦上添花,還是雪中送炭?同時就老人經濟安全保障部分,也不能僅 依賴敬老福利津貼的發放,畢竟在社會安全制度中,還有社會救助及社會保險兩 大重要措施,而且必須彼此的配合,才能真正讓社會福利資源,依據不同的特質、

族群、問題,投入必要的資源解決不同的老人福利、社會福利問題,同時也可以 避免過度的資源只讓特定族群受益,卻讓另一利害關係人族群受害,進而產生不 必要的社會對立。

第四,在本文研究中就新竹縣實施敬老福利津貼政策排富條款的研究發現,

過去在林光華主政時期,新竹縣政府及各地方農會已經相當積極的輔導新竹縣符 合領取老年農民生活津貼的農民爭取中央的老農津貼,根據新竹縣政府社會處的 資料顯示,見表4-1 及 4-2,其中在擴大發放階段(排富前),已申領老農、已申領 國民年金、退休軍公教、退撫榮民等65 歲以上老人均可向新竹縣政府申領敬老福 利津貼,而這些發放對象中,已申領老農津貼者,原本已經在領6,000 元的老農津 貼,至於退休軍公教人員本身已有退休俸,至於退撫榮民更受國家直接保障,這 三類總計近3 萬的老人,至少在生活應屬不虞匱乏,發給每人每月 6,000 元的敬老 福利津貼,失去社會福利的初衷及精神,而此種錦上添花的現象,也讓資源受到 不當的分配,有失社會福利中強調公平正義之理念。

最後,新竹縣敬老福利津貼在排富後,將已申領老農6,000 元者、退休軍公教、

退撫榮民等共計 27,500 人排除在申領新竹縣敬老福利津貼範圍以外,因此,排富

後發放的對象計22,300 人,而在 2002 年(民國 91 年)至 2009 年(民國 98 年)

擴大發放階段的敬老福利津貼預算係編列在社會福利基金中,而根據決算資料顯 示,該擴大發放階段的預算年平均值為22 億 961 萬餘元,而敬老福利津貼在排富 後,2010 年(民國 99 年)的決算數額為 8 億 7,609 萬餘元,至於 2011 年(民國 100 年)的敬老福利津貼預算則編列在新竹縣政府 100 度總預算中,根據新竹縣政 府總決算資料,2012 年(民國 100 年)的敬老福利津貼決算數為 8 億 2,619 萬餘 元,而二年的平均值為8 億 5,114 萬餘元,和擴大發放階段(排富前)減少 13 億 5,847 萬餘元的支出。新竹縣政府雖然已經在 2010 年(民國 99 年)2 月實施排富 條款,減少敬老福利津貼的支出,但地方政府的自主財源不佳,未能在國民年金 法辦理的同時,將新竹縣政府的敬老福利津貼的業務導向國民年金法的實施範 籌,錯失改善財政的良機。

第二節 政策建議

新竹縣政府發放敬老福利津貼18 年之久,形成嚴重的財政赤字,由於敬老福 利津貼屬於社會津貼的範籌,而社會津貼的措施必須與社會救助、社會保險二部 分互相結合,同時社會津貼措施也必須做為社會救助及社會保險無法解決問題時 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此才能真正發揮社會安全制度的功能。但是,在社會救助、

社會保險及社會津貼三大措施中,又以社會津貼的辦理方式最能吸引選民,而政 府機關的行政成本相對低,只因為社會津貼屬於現金式的發放。然而過度的發放 社會津貼,卻容易排擠社會救助及社會保險的預算及功能。

財政嚴重惡化的新竹縣政府,在2010 年(民國 99 年)2 月正式實施敬老福利 津貼排富條款,此舉讓敬老福利津貼減少13 億 5,600 萬餘元的支出,也減緩預算 排擠的效應。為此本文做以下政策建議,以作為新竹縣政府敬老福利津貼在實施 排富條款後的政策執行上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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