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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西部帄埔族的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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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6 南方澳賊仔澳

資料來源:筆者拍攝,攝於 2016 年 4 月 3 日。

說明:圖中上面的照片為從賊仔澳的澳口中央由南向北望,下面為由澳口中央由 北向南望。可以看到賊仔澳為位於兩座小山地間的澳口,由於南北皆有高地作為 屏障,因此中間的澳口風浪帄靜,形勢隱密,有沙灘可登岸,不過澳口面積不大,

能停泊的船隻有限。

(四) 西部帄埔族的遷入

嘉慶九年(1804 年)在潘賢文及大乳汗毛格的帶領下,位於臺灣西部地區的 岸裏、阿里史、阿束、東螺、北投、大甲、吞霄、馬賽等社千餘名平埔族人,翻 越山脈來到蘭陽平原的五圍(今宜蘭市)落腳。由於這群平埔族原住民擁有眾多 鳥鎗,週邊的漳州籍漢人不敢和他們正面衝突,漳籍漢人考量到他們有缺糧的問 題,因此表面上和他們維持友好關係,先資助他們糧食取得信任,之後再以糧食 換鳥鎗的方法,削弱他們的武裝力量。78

嘉慶十一年(1806 年)臺灣西部地區發生漳泉械鬥,有泉州籍漢人在此時進 入宜蘭避難,這場械鬥風波也因而延燒到宜蘭。泉州人結合了粵籍漢人、阿里史

78 姚瑩,《東槎紀略》,頁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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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社的中部平埔族人及噶瑪蘭人,和漳州人展開一場械鬥。械鬥長達一年左右才 告平息,械鬥的結果為漳州人獲勝,泉州人的土地皆被漳州人所奪,只剩下蘭陽 溪北岸的溪州一地,而阿里史等社族人則渡過蘭陽溪到溪南的羅東重建據點。79

這群來自臺灣西部地區的平埔族人,在遷徙到溪南的過程中,他們分成兩支 遷徙系統,分道揚鑣,各自遷徙到不同地域重新生活。一支是當時原居於彰化縣 境內的岸裏、阿里史、阿束、東螺、北投等五社。一支是原居於淡水廳境內的大 甲、吞霄兩社。80

原居彰化縣境的阿里史等社系統,遷徙到了羅東進行開墾;原居淡水廳境的 大甲等社系統則進入了馬賽進行開墾。81大甲、吞霄兩社所開墾的馬賽位於新城 溪的南岸,原為猴猴社從事漁獵的地域。他們如何從猴猴人之處取得這塊地域進 行開墾,以及他們和猴猴社人處於何種互動模式,由於缺乏資料,無法得知。

第四節 小結

蘇澳地區山地綿延廣布,100 公尺以上的山地占了全境的 75%以上。七星嶺 為本區的地理分界,七星嶺以北為蘇澳主要的平原地區,主要水系為新城溪。七 星嶺以南主要以山地為主,分布水系有蘇澳溪、東澳溪、南澳溪,這些水系在群 山之間沖積出一塊又一塊的谷間沖積平原。位於蘇澳溪出海口的蘇澳灣雖然為一 處天然的深水港灣,可供船隻停泊,但人煙稀少,未有興盛的貿易活動形成。在 氣候方面蘇澳和宜蘭整體環境一樣,為多雨潮濕型態,而且蘇澳又比宜蘭整體環 境更加多雨潮濕,在清代開墾初期被視為瘴癘之地,居民深受其害。

79 姚瑩,《東槎紀略》,頁 71。

80 波越重之編,莊振榮、莊芳玲譯,《臺北州理蕃誌(舊宜蘭廳)》,頁 74–75。

81 波越重之編,莊振榮、莊芳玲譯,《臺北州理蕃誌(舊宜蘭廳)》,頁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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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澳開始有國家力量在此設官治理始於清代,嘉慶十七年(1812 年)噶瑪蘭 廳成立,蘇澳劃入廳界。道光三年(1823 年)噶瑪蘭全境劃為七堡,蘇澳隸屬第 七堡。道光十五年(1835 年)左右,噶瑪蘭廳堡數增至十二個,蘇澳隸屬其中的 利澤簡堡,此後噶瑪蘭廳以及噶瑪蘭廳改制後的宜蘭縣時期都大致保持十二堡這 套體制。堡之下,清代設有街、庄、社的基層單位,隨著各地陸續開墾,堡之下 的庄也大量增設,根據光緒十二年(1886 年)劉銘傳清丈資料顯示,利澤簡堡的 街庄和咸豐二年(1852 年)時《噶瑪蘭廳志》中所記載的街庄相較,新增了 22 個庄,其中蘇澳地區即占了 16 個,由此可證在這段期間,蘇澳的開墾有了重大 進展。

蘇澳的發展在十七世紀時即開始出現於文獻,西班牙人稱此地為 San Lorenzo,

荷蘭人稱 St.Lourens。西班牙及荷蘭人都將蘇澳視為出入宜蘭地區的船隻停泊港 灣,不過在文獻上都未提到在蘇澳這個地方住有哪些人群,荷蘭與西班牙也未有 在此設置據點的跡象。

十八世紀時,開始陸續有人群來到蘇澳一帶活動。在蘇澳南方的山地有泰雅 族人遷居到大濁水北溪上游及大南澳上游流域,他們雖然源自於不同的語言系統,

擁有各自的風俗,不過長期共同生活的經驗使他們逐漸凝聚成一個族群,被稱為 南澳群。南澳群許多部落的口傳資料中都有提到他們來到大濁水北溪這塊領域之 前,這個地方就有人群分布於此,他們即為漢人文獻所記錄的猴猴人。猴猴人原 居立霧溪流域,在 1710 至 1730 年間就開始離開立霧溪的家鄉,展開頻繁的遷徙 歷程。大約十八世紀末時進入蘭陽平原上的新城溪流域,在新城溪的北岸建立猴 猴社,活動範圍達於新城溪南岸的馬賽一帶。他們的文化性質偏向陸相民族,與 周邊海向民族的噶瑪蘭人形成很多的差異性,明顯自成一格,未與周邊族群進行 密切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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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噶瑪蘭廳設置前的蘇澳,並未見到有大批農業移民性質的漢人進入開墾的 跡象。主要活動於蘇澳的漢人為春、夏時節一些來自中國的漁船、商船,以及一 些在此遊弋的海盜。由於此時蘇澳地區人煙並不稠密,因此儘管蘇澳擁有天然港 灣的條件,但並未有興盛的海上貿易活動在此進行。

在嘉慶九年(1804 年)時有一批來自臺灣西部的平埔族原住民翻山越嶺來到 噶瑪蘭,他們在嘉慶十一年(1806 年)的械鬥失利後展開南遷。南遷的路線分為 兩支,一支為原居於彰化縣境內的岸裏、阿里史、阿束、東螺、北投等五社,他 們到羅東從事開墾;一支為原居於淡水廳境內的大甲、吞霄兩社,他們來到了蘇 澳地區的馬賽從事開墾。馬賽地區原為猴猴人的漁獵地域,他們如何從猴猴社人 之處取得這塊地域進行開墾,以及他們和猴猴社人處於何種互動模式,由於缺乏 資料,無從得知。

在噶瑪蘭廳設置前的蘇澳,雖然未有大量的漢人活動,也缺乏文獻的記載。

但此地已有不少族群在此活動,新城溪流域有猴猴人以及來自西部的平埔族;蘇 澳港有一些來自中國,在此暫時停留的商人、漁民及海盜;蘇澳南方的山區有來 自多種系統組成的南澳群泰雅人。形成一種人煙並不稠密,但擁有多族群分布的 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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