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蘇澳的水利建設
1、 新城溪下游北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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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設廳後的這十年期間即奠立了清代噶瑪蘭的農業發展基礎。
(二) 蘇澳的水利建設
嘉慶十五年(1810 年)噶瑪蘭廳開始籌設運作後的十年期間,在政府的劃界 招墾及限期墾透的政策下,蘭陽平原從北到南如火如荼地展開開墾工作,位於蘭 陽平原最南端的蘇澳地區也不例外。七星嶺以北的新城溪流域平原因應開墾所需 的水源需求,南北兩岸各自進行了大型的水利設施修築工作。在七星嶺以南的蘇 澳港及一些山谷平地,雖然不在政府的劃界招墾範圍內,仍有不少漢人私自來此 從事開墾。關於這些地方的發展狀況,下面將逐一來看。
1、 新城溪下游北岸
新城溪以北到冬山河以南的下游平原,在噶瑪蘭廳的政策下,泉籍漢人承墾 了婆羅辛仔宛、加禮遠、奇武荖等社周邊的埔地,漳籍人則獲准佃墾加禮遠、流 流、猴猴、其澤簡等社的「加留餘埔」。雖然在這裡開墾的漢人分屬漳、泉兩個 籍別,不過他們都有共同要完成的目標,要在官方限定的期限內將荒埔開墾成水 田,這必須要共同合作修建水利設施,取得充足而穩定的水源,在此背景下而有 了金榮發埤圳的修築。
金榮發埤圳的水源引自猴猴社旁的大埤,主要圳道為南北向,從大埤一路向 北開至冬山河,灌溉周邊的田甲達一百六、七十甲。175另外還有一條東西向的圳 道,從大埤引水,向西開至奇武荖社。176不過東西向這條在修建後,並未納入金 榮發埤圳圳戶的管理範圍之中。金榮發埤圳的灌溉水源在漳籍漢人承墾的猴猴社
「加留餘埔」周邊,之後流入漳、泉兩籍漢人的承墾區,為新城溪下游北岸及冬 山河下游南岸這個區域不分漳、泉籍別的漢人,都賴以維生的水利設施。
175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宜蘭廳管內埤圳調查書》上卷,頁 157。
176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宜蘭廳管內埤圳調查書》上卷,頁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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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金榮發埤圳的開鑿情況,嘉慶十九年(1814 年)噶瑪蘭廳發給金榮發圳 的圳照記載:
請照護源等事,職員張致遠呈稱,蒙撥補泉籍婆羅辛仔宛、加禮遠、奇武 荖等處番埔,因乏水灌溉,經總理翁清和等永遠為埤戶,開築埤圳,稟准 在案。……內開猴猴、馬賽、奇武荖頭等處大埤一口,東至海墘沙崙頂分 水為界,西至猴猴田、馬賽新社為界,南至酧勞埔為界,北至張伯興沙崙 為界。一大圳壹條,址從大埤起,自南至北,直透婆羅辛仔宛、加禮宛等 處溝,兩邊各留餘地五丈。一大圳壹條,址從大埤起,自東至西,斜透奇 武荖等處圳溝,兩邊酌留些少餘地,以為將來修圳積土之地……。177
從圳照內容可以看到,金榮發埤圳的水源地在猴猴社旁,最靠近漳籍漢人承 墾區。不過,發起者卻是距離較遠的泉籍漢人,他們所承墾的婆羅辛仔宛、加禮 遠、奇武荖等地因為缺乏水源灌溉,在泉籍總理翁清和等地方頭人的出面下,請 張致遠負責開築埤圳。負責開築埤圳的張致遠,缺乏足夠的資料來認識此人的身 分背景。不過從有限資料來看張致遠似乎是一個掌握開築埤圳技術的人,他除了 接受翁清和等泉籍頭人的委託開築埤圳外,婆羅辛仔宛社的土目也找上他幫忙修 築水埤。嘉慶十九年(1814 年)噶瑪蘭廳給發的鼎橄社圳(又名林德春圳)執照 記載:
給發執照事,據婆羅辛仔宛社土目馬搖那罔等稟稱,婆羅辛仔宛社原有 埤壹口,址在鼎橄社田寮邊,蓄水灌溉本社下節番田,屢被漢人堀毀。茲 托張致遠代出工本修葺,除灌番田外,並聽張致遠佃人灌溉田園,呈請給
177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宜蘭廳管內埤圳調查書》上卷,頁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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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戶執照等情……。178
嘉慶年間灌溉著新城溪下游北岸至冬山河下游南岸沿海平原的金榮發埤圳,
以及灌溉著鼎橄社一帶的鼎橄社圳都由張致遠擔任圳戶,由他負責修築及經營埤 圳,並向使用戶收取水租。不過這個統一由張致遠負責經營的情況在他死後出現 了變化。
張致遠死後,其子張春臺繼承了家業,在經營上似乎出現了問題,道光二十 四年(1844 年)及道光二十八年(1848 年)出現因為乏銀而賣出鼎橄社圳水埤 及周邊田地的情況。179咸豐元年(1851 年)張春臺為了要攜帶家眷回到中國,而 將手中所持有的埤圳及田園盡行賣出,買主為猴猴庄的油鋪新榮發號,採合股經 營的模式。180
總而言之,金榮發埤圳的發展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泉籍頭人翁 清和等人出面委託下,請張致遠來開築經營,經營模式為獨資經營模式。第二階 段是咸豐元年(1851 年)張致遠之子張春臺將家產盡行賣出,埤圳的經營權因而 轉移給新榮發號油鋪,經營模式至此由獨資經營走向合股經營的模式,此後一直 到日治時期,雖然股權上有一些移轉的情形,不過整體仍大致不變,由新榮發號 負責經營,圳名也至此確定為金榮發埤圳。
由於新城溪的溪床稍高,每當遇到颱風、暴雨時,溪流常會暴漲氾濫,臨溪 一帶的田園常深受其害。因此新城溪北岸除了有埤圳灌溉田園外,當地居民也自 發的在武荖坑口至猴猴莊修築了長八百餘丈,寬二丈,高七尺的武荖溪堤岸,181
178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宜蘭廳管內埤圳調查書》上卷,頁 263。
179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宜蘭廳管內埤圳調查書》上卷,頁 264–266。
180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宜蘭廳管內埤圳調查書》上卷,頁 160–168。
181 清制一丈 3.2 公尺,一尺 0.32 公尺。長八百丈,寬二丈,高七尺的堤岸經換算應為長 2.56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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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解決水患的問題。182
圖 3–4 金榮發埤圳大埤及埤圳周邊村社圖
資料來源:中央研究院人社中心 GIS 專題中心「臺灣百年歷史地圖系統:臺灣堡 圖(明治版)」 網站,瀏覽日期:2016 年 11 月 30 日 網址:
http://gissrv4.sinica.edu.tw/gis/twhgis.aspx
說明:本圖右下角,猴猴社東邊之大埤即為金榮發埤圳的大埤位置,依圳照所示 其圳道分為兩道,以大埤為起點,一道由南向北流至今天的冬山河,另一道則由 東向西流至奇武荖,灌溉範圍主要為猴猴以北至加禮遠社一帶的沿海埔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