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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分工與全球法秩序

第四章 華語音樂產業地理形勢「領域化」

第三節 國際分工與全球法秩序

一、全球化與華語音樂市場整併

1970 年代起全球音樂集團的收購、合併與策略聯盟等發展,使得全球流行音 樂產業呈現組織集中化趨勢。全球流行音樂的版圖多由美國、英國、德國及日本、

加拿大等少數集團所佔據,瓜分了全球一半以上的流行音樂市場與生產資源,擴 及英語系與非英語系國家(Negus, 1996)。這些跨國集團在本國市場趨於飽和、利 潤率逐漸下降時,即開始於 1980 年代透過合資、收購、成立分公司等多元手段,

尋求海外市場(Burnett, 1996)。跨國集團在 1990 年代正式進入台灣市場後,展現 為二個平行策略:一為創造亞洲性的明星,以創造更大的市場規模經營;另一方 面則因地制宜,尋求策略性資源,擴大華語音樂市場的佔有率。

1990 年代台灣的創作人才,以及兩岸三地、東南亞地區華語音樂市場的巨大 潛力,吸引了跨國音樂集團,透過合資、併購、設立自公司等方式進入台灣。1990 年代末期全球五大唱片公司進駐(如表 1),台灣流行音樂產業逐漸制度化並步入 全球化。

表 1 跨國音樂集團來台投資時間簡表

(本研究整理)

跨國唱片公司 在台設立分 公司時間

併購、合作或設立台灣唱片公司 寶麗金 Polygram 1990 年 併購齊飛、設寶麗金公司

科藝百代 EMI 1990 年 設立科藝百代,收購點將、後改組為金牌大風 博德曼 BMG 1991 年 設立博德曼,收購藝能動音、巨石、金典

華納 Warner 1993 年 合資飛碟唱片

新力 Sony 1993 年 設立新力台灣,後收購博德曼

環球 Universal 1995 年 設定美西亞,後收購寶麗金、科藝百代 艾迴 Avex 1998 年 設立艾迴台灣子公司

張容瑛(2008)研究指出全球五大跨國音樂集團及日本艾迴(AVEX)集團 在此階段逐步完成華語區域的佈局,以有效掌控亞太地區的音樂經濟資源與利益:

(一) 美國華納 Warner Music

華納音樂集團最早在 1978 年於新加坡及香港設立分公司,於 1990 年代陸續 將「地區」加入子公司名稱,並加亞太地區總部設於香港。該集團對於台灣市場 的經營始於 1990 年代初期,首先於 1991 年投資「飛碟唱片」部分股權,1996 年

完全收購,更名為「華納飛碟」。1999 年正式更名為「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隨著中國加入 WTO,該集團在 2000 年成立「中國.麥田」,2004 年與中國「太合 傳媒集團」合作成立「北京太合麥田音樂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該集團完成在華語 市場的區域佈局。

(二) 英國 EMI Music

EMI 最早於 1930 年代中國上海建立分公司,而中國共產黨 1949 年建制後,

即退出中國市場。該集團對於日本以外亞太地區的經營,始於 1981 年於新加坡註 冊音樂出版公司;1986 年已「英國科藝集團(香港)有限公司」於香港註冊。然 而 EMI 進入台灣流行音樂市場,則是 1990 年以獨資設立分公司模式在台註冊「科 藝百代」,並於 1995 年收購台灣「點將唱片」,對於中國市場的經營,則是 2003 年與中國公司合作成立「EMI 步升」,由「上海步升大風音樂文化」全面代理 EMI 在中國的唱片發行。

(三) 法國 Universal Music

法國 Vivendi 於 2000 至 2006 年間併購加拿大 Seagram,而 Seagram 最早則是 於 1990 年代後期由美國 MCA 音樂與德國寶麗金(PolyGram)唱片被併購入 Seagram 旗下,更名為環球音樂集團 Universal Music Group。1970 年代寶麗多

(Polydor)集團收購香港「鑽石唱片」,1979 年更名為「寶麗金唱片」,於 1980 至 1990 末期逐漸建構「寶麗金」在香港的音樂版圖。另寶麗金 1998 年曾在新加 坡成立音樂出版公司,而 MCA 則於 1995 年進入新加坡。隨著 Seagram 正式合併 為「環球唱片公司」,則將環球亞太總部設於香港。該集團對於台灣市場的經營,

始於寶麗金集團於 1985 年與「齊飛唱片」的合作,1990 年進一步併購成立「寶麗 金唱片」台灣分公司,先購併購「綜一」、「金聲」、「飛羚」、「東尼」,並握有「福 茂唱片」多數股權。1995 年在台灣獨資設立「美希亞 MCA 唱片」,1999 年更名「環 球唱片」,並握有「上華唱片」多數股權。

(四) 日本 Sony Music Group

Sony Music Group 於 1968 年與美國 CBS 哥倫比亞廣播公司合資創立於東 京,而後於 2004 年與 BMG 合資成立「SonyBMG 音樂娛樂」總部設於紐約,以 SonyBMG 商標進行全球流行音樂市場的經營。Sony 集團進入華語音樂市場,始於 1979 年於香港獨資成立新力唱片(1990 更名完成),1994 設立亞洲總部。Sony 與 BMG 合併後,2005 原 Sony 香港分公司轉型為亞洲總部。新加坡則於 1981 年由

Sony 成立公司,並設立亞洲總部,1994 年將總部改移香港。繼香港與新加坡之後,

1980 年代日本哥倫比亞唱片對台灣流行音樂市場以純授予代理權方式經營,將日 本及歐美流行音樂輸入台灣,1993 年獨資設立「新力哥倫比亞」台灣分公司,1999 年併購台灣「大宇唱片」完成台灣流行音樂市場佈局。中國市場部分,則於 1994 年以「索尼」為商標在中國設立辦事處。2001 年中國加入 WTO 後,美國 Sony Music 則陸續與中資合作方式進入中國市場,2002 年初成為第一家獲得中國文化部音像 製品分銷許可的中外合資公司,並在 Sony 與 BMG 合併後,2006 年在香港設立控 股集團經營華語流行音樂市場。

(五) 德國 BMG

BMG 對於華語音樂市場的經營,為五大跨國集團中較晚的。最早於 1988 年 於新加坡設立唱片發行公司,同年併購香港唱片公司成立香港分公司,1996 年收 購香港「藝能動音」80%股權,Sony 與 BMG 合併後於 2005 年改為 Sony BMG Music Entertainment 香港公司。在正式進入台灣市場之前,BMG 西洋唱片由「滾石唱片」

代理輸入台灣,1991 年正式成立台灣「博德曼唱片」,1996 年收購台灣「巨石唱 片」多數股權。相較於其他跨國集團,BMG 對中國市場較為保守,僅設置代表處,

將音樂產品委託中國當地公司發行。2004 年與 Sony 合併後,以 SonyBMG 商標經 營中國市場。

(六) 日本艾迴 AVEX

日本艾迴集團 1988 年創立於東京,原以獨立品牌經營日本流行音樂市場。隨 亞洲地區經濟成長,日本艾迴意識到亞洲市場潛力,便於 1995 年於香港成立艾迴 亞洲有限公司,目的在於日本流行音樂及西洋舞曲在亞洲市場的開拓,此時事業 範圍尚未包含台灣。1998 年該集團創立艾迴台灣公司,致力於華語流行音樂的資 源挖掘與市場開發,2002 年與香港分公司整合,於香港成立亞洲娛樂控股集團。

在中國市場方面,2006 年艾迴集團收購中國「橙天娛樂國際集團」25%股份,以

「艾迴音樂影像製作中國有限公司」作為中國音樂市場的商標,至此完成華語音 樂市場佈局。

除了外資跨國集團的介入,台灣本土唱片公司也開始跨國發展;始於 1990 年代「滾石唱片」在亞洲的佈局,其後「豐華唱片」及「種子音樂」亦以設立子 公司方式經營華語流行音樂市場。「滾石唱片」在 1990 年代華語音樂市場佔有舉

足輕重地位54,面對跨國集團的進入,逐漸與跨國集團合作,而後將事業重心移 往中國,並於 2002 年之後轉型發展網路音樂,與中國影視集團及入口網站「百度」

合作,佈局數位音樂市場。

「豐華唱片」成立於 1995 年,以原「飛碟唱片」幹部為主要團隊,經營策略 從音樂、廣播電視媒體及經紀制度整合,並於 2003 年擴展至台灣以外華語地區,

包含中國,於中國成立「北京豐華音悅文化經紀有限公司」。「種子音樂」亦成立 於 1995 年,最初為 EMI 台灣的附屬品牌,以音樂製作為主要業務。在台灣唱片市 場歷經盜版、數位技術衝擊挑戰後,2000 年轉型為演唱會、藝人經紀等業務,並 將目標拓及大中華地區,2003 年在中國成立「北京音樂種子」公司。

整體而言,跨國音樂集團對於華語音樂市場的佈局,多以新加坡、香港為先,

1990 年代進入台灣,2000 年再進入中國市場,其中多以香港為亞洲區總部,而以 與中資結合方式進入中國市場。2000 年初多數音樂集團,無論跨國或本國公司,

多轉型為集團化經營方式,在既有音樂唱片產業基礎上,整合數位音樂、藝人經 紀、演唱會等範疇,進而發展為區域性控股或投資集團。

二、音樂產業網絡的國際分工

「台灣是全球華語音樂的創作中心…全球 80%的華語音樂都是在台灣創作。」

(IFPI Taiwan,2005;RIT,2017)55

「你可知道台灣唱片市場規模排名全亞洲第二?你可知道滾石唱片的海外收 益逼近總營收的一半?在產業喊出全球化時,台灣唱片業不僅在趨勢中挺 進,甚至攻下國際市場…當政府高喊亞太媒體中心時,國片卻逐漸凋零…台 灣唱片卻已悄悄取代香港,像磁石般吸引四面八方的人才,成為華語流行音 樂中心,音樂勢力甚至放射到亞洲其他非華語地區」

(黃維明,天下雜誌,1999 年 216 期,頁 53)

台灣音樂產業的崛起,多數文獻研究皆將之定錨於 1970 年代的民歌運動(林 政逸,2008;張容瑛,2008;施韻茹,2004;簡妙如,2002 等),主要原因在於

54 「滾石唱片」在華語流行音樂的角色與發展有諸多文獻,在此不再贅述,可詳見簡妙如(2002) 張容瑛(2008)等。

55 「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IFPI Members’Foundation in Taiwan,簡稱 IFPI Taiwan),

於 2008 年更名為「財團法人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Recording Industry Foundation in Taiwan

,英文簡稱 RIT)。

面對台灣艱困的國際情勢(退出聯合國、釣魚台事件、與美日斷交等),民歌運 動帶動「唱自己的歌」運動,成為「民族主義」意識形態的出口,成為當時校園、

年輕人最風行的休閒活動,繼而台資唱片公司逐漸成形,建立具制度性的產銷體 系(例如校園演唱、校園刊物、民歌比賽等),培育許多創作人才,累積厚實的 創意能量,成為台灣音樂產業建制化的基礎。

1987 年解嚴後,新聞局廢止歌曲審查制度,同時著作權法也在 1985 年廢止 著作註冊審查制度,改為創作主義。1999 年「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成立,主管唱 片業的市場秩序的維護。基於民歌時代醞釀的人才及市場潛力,加上資本力量的 擴張,唱片公司數量巨幅成長,音樂生產逐漸轉向「協力網絡分工」的生產模式

1987 年解嚴後,新聞局廢止歌曲審查制度,同時著作權法也在 1985 年廢止 著作註冊審查制度,改為創作主義。1999 年「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成立,主管唱 片業的市場秩序的維護。基於民歌時代醞釀的人才及市場潛力,加上資本力量的 擴張,唱片公司數量巨幅成長,音樂生產逐漸轉向「協力網絡分工」的生產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