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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華語音樂產業地理形勢「去/再領域化」

第三節 時空移動新想像

一、獨立音樂:小眾品味的主流化?

「目前主流唱片公司知道不好賺了,不賣錢了,所以他們現在所製造出來的 歌手,都要影歌雙棲。這個歌手出唱片只是一張名片,未來是要朝偶像劇去 發展。或者是說你本來是有實力的歌手,可是你先去磨演技,先去演戲。反 過來了…唱片公司沒有新的聲音去刺激聽眾想要去聽音樂。唱片公司造成一 種落差,沒有人在乎音樂了。」

(樂評人/法律顧問/受訪者 A4,2016 年 4 月 29 日)

台灣音樂風格在全球化與民主化交錯影像下,呈現多元、原創、日韓歐美曲風、

原住民音樂等不同元素,混雜甚至融合,尤其於 2000 年開始所謂獨立樂團或地下 音樂與主流音樂間的分界也逐漸模糊(羅悅全,2000)。跨國集團力量於台灣流行 音樂產業的作用力,由間接滲透轉變為直接收編,至今仍主導台灣音樂產業的發 展。如前一節所述,眼見大廠牌的偶像巨星,唱片銷售數字愈衝愈高,好像大家 都樂此不疲地聽著質感近似的流行金曲,這現象不免令有志者擔心台灣的音樂場 景,是否將日趨同質單調。同時在實體唱片利潤下滑,音樂公司紛紛轉向影視跨 界,音樂的產製內容已呈現停滯,重複消費的樣態。

「我們現在所謂的天王天后,都是 2009、2010 年那個年代的,就是蔡依林、

周杰倫、五月天、SHE、孫燕姿…台灣人不太聽台灣的歌了。我最近遇到一個 難題,有一個外國朋友叫我推薦台灣最 HITO 的歌,要紅要好聽,又要什麼(新 意)…我只能推薦這些,但是他想要一些新的聲音。」

(前版權公司業務/受訪者 A3,2015 年 12 月 25 日)

「(唱片公司)都不重視這一些在地真正的好聲音,自己不去挖掘人才…他們 有耳朵嗎?沒有。他們不在意啊。他們現在都在利用殘餘價值啊。我們十年前 的偶像是蔡依林、周杰倫,十年後還是蔡依林、周杰倫,沒有變化。」

(樂評人/法律顧問/受訪者 A4,2016 年 4 月 29 日)

本研究訪談的文化產業工作人員中,超過 50%比例受訪者皆展現出對於今日 台灣華語音樂市場中不斷重複使用的「二手時代」的憂慮。音樂產業中的主要產 製者缺乏創新,同類型的音樂創作、風格、藝人成為影視音集團,透過著作權不

斷重複利用、擴張,以維持其產業的利潤水準。此種情形在中國音樂實境節目、

商演等現場表演場所中更加嚴重。在固著的音樂產業型態中,音樂、文化似乎無 法透過本身的原創性、獨特性來服務大眾、產生利潤。因此,我們更應該跳脫出 主流既定傳統的產業框架與論述,探勘曾被邊緣化或正被邊緣化的論述。

從邊緣的觀點,台灣自在 1990 年代之後,愈來愈多的中小型展演空間、搖滾 音樂祭、獨立音樂人及其多元作品,在華語音樂的風格型態上百花齊放。原本所 謂小眾化的音樂風格開始在新世代聽眾中擴散,甚至因此反攻主流市場,提供了 另一條出路。從 1990 年代以來,華語音樂市場因跨國集團的進入而瓜分佔據多數 市場佔有率,其利潤分配亦隨著實體唱片的衰退而減少,台灣歌手及創作人或為 獨立創作理想或因自立門戶,而開始走向獨立、多元的產製組織;雖然規模無法 與跨國集團比擬,但仍闖出亮眼成績,儼然成為當代音樂產業頹勢的新亮點。

例如,台灣搖滾天團五月天,從獨立音樂走向主流風行,在 2006 年唱片市場 嚴重萎縮的態勢下,五月天與音樂工作者共同合資創立「相信音樂」;和過去以唱 片銷售為主的模式不同,把主力投注在演唱會的製作上,這個策略成功地將音樂 消費從唱片行帶到了演唱現場。2012 年,五月天在北京的二十萬張門票瞬間秒殺,

緊接著巡迴歐美,這個「Made in Taiwan」的流行樂團足跡,正充滿野心要征服世 界(李明璁,2015a)。另外,在主流公司裡的獨立聲音,林暐哲、陳綺貞、蘇打 綠、張懸等,皆在成為熱門歌手後仍選擇離開跨國唱片公司,紛紛成為獨立自由 的音樂人。儘管獨立製作的資源相對有限,但是在這些獨立音樂人後續的音樂作 品銷售上,甚至比當年絕大多數主流唱片還來得多(李明璁,2015a)。

獨立與主流,不必然是對立獨立樂人在音樂產業獲得的成就,除了反映社會氛 圍趨於多元之外,在數位時代下聽眾能接觸到的音樂類型不再受限-「主流」或 是「獨立」的傳統二分界線已然失效。不只是獨立樂人的主流化,我們在主流音 樂身上也可以發現愈來愈多元的風格。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以獨立創作氣息為主的 陳綺貞,或近年投入創作樂團的戴佩妮,或歌唱比賽出身的林宥嘉,他們都被許 多樂迷認為橫跨於「主流」與「非主流」之間;甚至化身為「阿密特」的流行天 后張惠妹,也在專輯裡加入前衛實驗的音樂元素。從樂迷的角度來看,現在已不 再是小獨立對抗大主流的時代,這是一個分眾、多元的時代。

「(文化產業)本來就是小眾,我們不要預期它是大眾。它曾經那麼好賣,那 麼好做,作家(藝術家)可以成為文化明星,都是基於台灣一個曾經被高度

壓縮跟限制的環境…一旦開放了,四肢就遇到營養了,其它的娛樂產業自然 會小眾。所以我覺得本來它就應該是小眾…只是說小眾不代表不能活,台灣 的年輕人其實是很喜歡的…問題是說,那塊小眾裡還沒有找出一個很好的方 式,把它做成一個很好的小魚缸的循環。你不要去想做一個超大的生態缸,

不可能包山包海。當你 iTune 只買一首歌的時候,bundle 那種賣整張專輯的 事情就永遠不會有成功。」

(作家/數位娛樂媒體副總編輯/受訪者 C4,2016 年 3 月 31 日)

台灣文化的表達與管道曾被高度管控與壓抑的脈絡下,文化產業中「主流」

與「獨立」的分野也是被建構的,當時被排除、限制的反動力量,變成今日多元 的養分。早期人民對於文化、娛樂的需求,只有在官方「認可」的範圍內取得,

西洋音樂、經過審查的國語音樂負擔了音樂娛樂的功能,產生利潤,也展開了產 業建制的基礎。解嚴後至 1990 年代以來,台灣經濟成長帶動了文化消費,文化的 價值在經濟與文化價值之間擺盪,呈現傾斜於經濟價值一方。消費者對於文化娛 樂的需求長期以來被標準統一化的口味規模餵養。一張唱片 10 首歌,以 1~2 首主 打歌為首,砸下行銷宣傳費用,佔滿電視廣播等大眾資訊接收管道,唱片銷售量 因應而升。

文化產業的價值不僅僅是在經濟價值,也在其文化的原創性與藝術性。文化 商品其獨特性與交易性的矛盾,在多元紛雜的社會當中更被凸顯出來。拿過金曲 獎最佳作詞人/最佳作曲人/最佳專輯製作人,也讓陳綺貞、盧廣仲、魏如萱站 上小巨蛋、香港紅磡、北京工人體育館的音樂人鍾成虎,在一次媒體訪談中這樣 描述他對獨立音樂的看法:

「獨立音樂講的是人心,重視的是創作者的表達。歌手唱的是他自己,因為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靈魂。獨立,Independant 的意思,就是你努力的去成為你 自己。在商業模式裡頭的音樂產業,要努力成為可以賺錢的人;在獨立音樂 面前,要表達自己,去成為自己,而不必成為別人眼中期待的你…不是要成 為某個工廠裡的東西…一個好的音樂人,必須有未來感,而不是一直重複以 前做過的事。好的音樂人,必須不停干預未來會發生的事。深具想像力。做 音樂的人,要不只當漣漪,更要當石頭。」

(Audrey Ko,女人迷,2014 年 12 月 29 日;粗體為本研究加註)

「文化商品有很多種,如果你專心地做賺錢那一種,你會慢慢被擠出文化產

業的範圍。比方說一家都出食譜的出版社,他賺錢嗎?其實食譜很賣喔,可 是不會有人認為一個只出食譜的出版社可以被算是文化業的一分子,他可能 在廣義、法令裡面他是…他只有在法令裡面是,可是在實際的執行現場,他 不是(文化產業)。」

(作家/數位娛樂媒體副總編輯/受訪者 C4,2016 年 3 月 31 日)

台灣獨立音樂或其他圖書出版的產製,都正試圖回到文化的核心中尋找本 質,擺脫工業化模組式的快速生產,而回歸細緻的提煉藝術。這種藝術是一種自 由的文化表現形式,並且必須被分享交流再分享。鍾成虎對於好的音樂人的想像,

視音樂為時間的藝術,把「五千分鐘的功夫濃縮在五分鐘裡,讓人一聽再聽」。因 為獨立、具實驗性與想像力,所以產生了特殊性。不只台灣的獨立音樂,圖書出 版業也有類似的情況,在一片主流傳統出版產業不景氣中,闖出了相當成功的分 眾市場。

二、 數位科技與音樂風格革命:音樂民主化?

美國唱片業協會(RIAA)公布 2015 年音樂產業報告,指出實體與數位下載 音樂營收雙雙衰退,唯獨串流音樂營收持續成長突破 24 億美元,占美國音樂產 業總營收 34.3 %,不僅首度超越數位下載音樂營收,也成為音樂產業最大營收來 源。網路的快速普及與傳輸速率的進步,將知識傳遞給全世界,同時音樂、電影、

電視影集也被帶到每個人的行動裝置裡,使得人們看待音樂的方式有根本的轉變。

P2P 網路傳輸技術,讓個別使用者可以不經授權或購買傳統實體唱片,而私 自分享音樂。大量的傳輸 MP3 檔案,直接衝擊了唱片公司依靠販賣實體唱片的獲 利,使得實體唱片對於數位音樂產生極大的敵意。2001 年成大 MP3 事件、2002 及 2003 年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IFPI)控告知名 P2P 軟體 EzPeer 與 Kuro,並 以大量「盜版」論述、遊行、活動標籤這類新型態的音樂分享行為,要求正視智

P2P 網路傳輸技術,讓個別使用者可以不經授權或購買傳統實體唱片,而私 自分享音樂。大量的傳輸 MP3 檔案,直接衝擊了唱片公司依靠販賣實體唱片的獲 利,使得實體唱片對於數位音樂產生極大的敵意。2001 年成大 MP3 事件、2002 及 2003 年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IFPI)控告知名 P2P 軟體 EzPeer 與 Kuro,並 以大量「盜版」論述、遊行、活動標籤這類新型態的音樂分享行為,要求正視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