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再張豔幟—古蹟保存作為向社會發聲的方式
第二節 妓權古蹟如何可能?
論述的建構有助於我們理解為什麼一棟形制稱不上精美悠久的娼館足以成為城市中 不應抹滅的重要歷史空間 ,然而實質空間的營造與爭奪始終不能脫離特定的時空脈 絡來看。也因此,「古蹟指定」對於長久以來試圖透過各種文化的、政治的行動的公 娼抗爭行動而言,其實可以看做是一個向更廣泛的公眾發聲的政治行動 。
我覺得日日春是一直要用各種方式去跟社會連結 ,古蹟自然而然就會變成我們 的選項……我們是小眾沒有錯,是很被法律非法和邊緣的一群人 ,可是日日春 一直有一個企圖是要和大眾聯繫,就是說,我覺得日日春一直都不是走那種標 新立異,企圖一直是想要去發展…除了服務性工作者之外,我覺得日日春不太 只是一個「妓權團體」。(970926,君竺)
公娼抗爭爭取到的兩年復業緩衝時間在 2001年 3月 28日面臨終結,但公娼自救會 轉型而成的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不斷舉辦各種活動希望和更多公眾對談 ,包括攝 影展、裝置藝術展、國際倡伎文化節、性產業國際論壇,深入台北市各個社區進行 和市民面對面的公民會議。日日春的政治行動更是貼 緊著台灣的社會脈動不停企圖 要將社會底層的聲音傳播出去 。性工作的工作權雖始終都是行動中的關鍵議題 ,但 日日春的視角同時結合了各種資源分配不均等下的弱勢群眾 ,同時進行著性議題、
階級運動與培力底層人民的工作 。如果將妓權古蹟放在的性工作除罪運動的抗爭脈 絡中,古蹟則是同時對於縱向的城市歷史與橫向的城市居民 發話的重要媒介。
然而,歸綏街的公娼館之所以得以被指定 ,如果從文化資產的脈絡來看 ,則也不能 忽略台灣古蹟論述的轉向 ,開始強調「歷史」的建構性,朝向一個更為得以納含多 聲道的不同的記憶、生活經驗與認同的城市文化。從 1997 年紫藤廬成為台北市第一 個被指定的市定古蹟開始,「古蹟」的指定,不再僅著重於建築的文化形式,而強調 其所具備的歷史意義(陳建仲,2006),紫藤廬的建築本體或許不甚可觀,但它卻是 醞釀台灣民主運動思潮的重要空間 。其後的寶藏巖以庶民的生活地景同樣得到指定 為歷史聚落,更象徵著文化資產不僅僅是菁英的文化 ,台灣古蹟保存的論述漸朝向
一個更為開放多元的道路上前去 ,自此之後,古蹟的內涵開始和常民的集體記憶與 想像的建構產生連結,不再是建築藝術殿堂中的古董 ,而是你我生活的城市空間的 一部份,同時也是抽象歷史的具體表徵 。
龍應台在 2003年廢娼前受公娼自救會邀請走訪華西街及歸綏街公娼館,作為第一任 台北市文化局長,對於廢娼的行政施為相當不以為然 ,認為:廢不廢娼,應該是專 業決策而非政治決策,這又暴露台灣民主政治一貫的不成熟;身為一個文化行政者,
她很遺憾這樣的結果,因為有良好配套措施的性產業也可以是文化產業、觀光產業,
但現在已經全無希望。(中國時報,2001/03/26)當時廢娼緩衝兩年期間已將近尾聲 , 廢除公娼勢在必行,在公娼們導覽完歸綏街的公娼館之後,龍應台驚訝於其仍保留 下殖民時期的建築風貌,報導形容當下情形:「看到這些保存比剝皮寮還完 整、美麗 的老屋,龍應台要求所屬回去馬上思考研究 ,並請專家鑑定它們的歷史價值 ,看看 有無指定為歷史建物的可能 。」公部門所釋放出的善意可以視作是一個催化劑,日 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則在 2003年送出第一份古蹟指定提案申請書,第二次申請則經過 將近十個月的努力,由日日春所提出的指定古蹟申請案 ,歷經重重審查程序,台北 市政府文化局終於在 2006 年 12 月 20 日,公告指定「歸綏街文萌樓」為市定古蹟,
這裡也成為台北市第一個被保存的性產業空間 。
但其實如同台灣大部分的空間保存 ,總是保了空間,但保不了空間中流動的人 ,文 萌樓的古蹟指定更是在性工作被公權力強制非正式化之後 ,消滅了性產業的性產業 空間保存。然而一個並非土地所有權人也非建物所有權人的團體 ,要以倡議者的角 色提出古蹟指定的申請,其實過程相當不容易。在古蹟審查的程序上,除了 1)文 化局所聘僱的文化資產委員的鑑定,2)公聽會的程序由於是開放給所有利益相關者
(包括土地與地上物所有權人)以及其他社區居民的公開場合,也有可能遭遇到來 自社區的反對意見,如果通過文資審查小組現場審查 ,公聽會上沒有太多異議,由 3)所有文資委員共同召開的文資大會又得以通過,最後文化資產審查的結果會呈給 4)市長簽核。因此一個古蹟的審查通過與否,會經過學界(文資委員)、周邊社區、
行政首長等的多方關卡。
此外,古蹟指定所牽涉的是實實在在的土地與建物 ,是實質的資本,有其明確的物 質條件,而非架空的抽象論述爭戰。因此對於古蹟地上權、地權等權屬資訊有所了 解則是最基礎的基本準備,關係到整個指定推動的難易程度 ,尤其如果當地權為私 人所有,來自於地方上的阻力相形之下會比較高,外界古蹟論述的力量反倒接近道 德層次的呼籲。在文萌樓這個案子中,由於地權屬臺灣銀行所有,建物所有權人僅 為土地的承租戶,因此,如果地主台銀對這塊土地有其他處分方式想像 ,很有可能 面臨到地主的反彈,而造成指定破局的情形,就如陽明山美軍宿舍,其土地有極大 的地產價值,若沒有其他公權力介入,其標售土地的利益將數以百億計 ,因而在討 論山仔后作為文化資產保存時 ,迭遇所有權人台銀的反彈 。
此外,來自於歸綏街的社區居民實質利益的難題 可以分為幾個層次來看。
第一, 指定範圍內的居民,若被指定為古蹟或歷史建物,建物便無法拆除 改建,無法加入都市更新團體,古舊的店屋無法翻新成現代化的簇 新住宅,當然也沒有更新之後,房地產價值提升的經濟利益;
第二, 影響到與文萌樓位於同一個街廓的居民,一旦指定為古蹟,無法整 區拆除重建,將提高街廓未來都市更新的成本與困難度 ;
第三, 對於周邊沒有直接利益衝突的居民而言,如對街已完成都市更新的 新大樓住戶,則可能緣於對既有的性產業污名的複雜情結,拒絕古 蹟所象徵的性產業標籤有可能降低房地產價值而反對古蹟的指定。
這些不同層次的居民組成 ,若未仔細處理,可能激化鄰里關係對立,不利於指定進 行。古蹟指定與否和第一、二類居民的經濟利益切身相關 ,第一類居民更直接關係 到倡議指定的範圍的大小 ,寧夏路與歸綏街交口的成排 L型連棟店屋皆為殖民大正 時期所建的,其中的文萌樓(139號)往西延伸至 155號過去大都曾有經營公娼館的 歷史,因此在一開始指定範圍的選定上 ,最理想的方案是建議 139號為古蹟,141 到 155號則申請指定為歷史建物 。如何理解居民的切身利益以及透過什麼方式說服 居民同意自己的所有建物被指定 、放棄更新的可能,對於當時的倡議團體(日日春 與城鄉所同學)來說是最迫切的問題。因此在推動指定的期間,花了大部分力氣在 進行都市更新與指定歷建 、古蹟容積轉移之後的獲利分析 ,透過數次的逐戶拜訪、
邀請居民到文化局開會、找都市更新顧問到社區進行發展權轉移的說明會 ,試圖用 各種試算方案和居民溝通。真正透過性產業議題相關的論述進行 認同政治層次的社 區遊說,反而不是當下最急迫的任務。也可以說,就推動過程中而言,抽象的古蹟 指定論述,其對話對象並不是被指定的建物所有權人,所有權人需要聽到的是,指 定後可能造成的效益評估與切身相關的利弊分析。
表 五-1 文萌樓古蹟指定過程政治動力示意
如果「古蹟指定」可能是門好生意,那居民的意願就比較有可能提升 ,相對的,周
一個不一樣的路來……」(970929,君竺)我們當時的行動它也許的確改變了某部份 居民對於指定古蹟的刻板印象 :建物一旦指定等於是被古蹟套牢 ,不管是自家財產 或是隔鄰,未來就是毫無發展的可能性了 。也就是說,從居民實質利益出發的具體 分析,是一個緩解居民對於古蹟指定焦慮的方法 ,並且它打開了居民在「古蹟指定 與發展對立」之外的想像空間,發展也許存在著更多可能性。
從以上的工作內容,可以看見在古蹟指定過程中,地主與周邊居民的實質權利損益 情形,而這些居民對於古蹟指定的質疑與否定,是普遍發生在房地產具有高市場價 值的城市中的。但就文萌樓公娼館的保存而言 ,認同政治在指定過程中的無 用(無 效)卻有著更深一層的意涵。
並非每個保存運動都是由認同政治所驅動的 ,但認同政治特別是在由下而上的(包 括由「社區」及「倡議團體」所發動的)保存運動之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而 即便不是位處當地的倡議團體,在保存運動的過程中通常都會和地緣關係密切的 鄰 里發生關係,藉著凝聚當地居民的集體意識,形成保存運動,以取得更廣泛的議題 能見度,進而獲得更多非在地社區的輿論支持 。但對於公娼館區來說,娼妓、公娼
並非每個保存運動都是由認同政治所驅動的 ,但認同政治特別是在由下而上的(包 括由「社區」及「倡議團體」所發動的)保存運動之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而 即便不是位處當地的倡議團體,在保存運動的過程中通常都會和地緣關係密切的 鄰 里發生關係,藉著凝聚當地居民的集體意識,形成保存運動,以取得更廣泛的議題 能見度,進而獲得更多非在地社區的輿論支持 。但對於公娼館區來說,娼妓、公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