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公娼館周邊的生活地景與認同

第四節 邊緣、污名與僵固地景

圖 四-1 實施公娼制度後的娼館實際分佈位置

從〈臺北市管理娼妓辦法〉中,轉繪出來「江山樓妓女區」的劃界範圍,包含了歸 綏街、甘州街、保安街 72 巷、78 巷以及延平北路 135 巷等,刻意保留了幹道的沿 街面沒有被劃設進範圍中 ,而娼館的實際分佈範圍卻又更加的低調 (如圖面中的斜 線部分),多分佈在 6 米以內的巷道之中,少數例外的甘州街雖有 10 米的路寬,但 娼館同樣也是座落在不引人注目的二樓以上空間 。和圖上的大方地開在幹道上的藥 局相比,公娼館的分佈則顯示出一種經營上不同的選址策略 。然而店址刻意的低調 和空間分佈上受到法制限縮雖然看似都是跟外界保持 一定距離的隔離狀況,但主動 與被動卻有截然不同的意義 。店家在劃界範圍內可以選擇開設地點,而這個選擇是 基於娼館的營業利益為出發 ,在性消費仍不是一個可以被公開認可的消費行為時 , 不引人注目的娼館,反而某種程度上同時保障了來客與小姐的匿名性 。

污名乍現的空間

但即便公娼館的位置相對的低調 ,這裡仍然可能是污名迸現的緊張空間 。

公娼館是中的小姐必須拾起專業操演 ,以性工作者身份出現的空間,也是小姐身份 得以被辨識出來的空間。然而在離開公娼館之後,小姐仍然不停地需要面對污名在 生活中不期然出現的各種可能性,而意識到污名的存在,同樣深刻地影響到小姐的 每日生活經驗、鄰里的互動關係以及自我認同 。小姐一旦離開性工作者生涯,也傾 向將自己的工作經驗遮掩起來 。方秀曾在路上巧遇一位之前跟他定作衣服的小姐 , 正要和他打招呼的時候,「他就跟我搖搖手說不要叫他以前的名字,他現在已經轉行 了,不想要人家知道他以前作小姐 ,就沒有在相認了。」(971024方秀)又如百合 透過將個人私生活與娼館生活完全隔離 ,以避免可能的污名危機:

我不要這個....去給人家知道我是誰誰誰 ,我從哪裡出去的,我不要讓人家知 道我是從這裡出去的人啦 ,就這麼簡單啦,因為我住的地方阿,樓上樓下鄰居 阿都~不知道,統統不知道我是從哪裡來的,我保密的很好,我的隱私非常的 好,不要讓人家知道,因為小孩畢竟會出社會阿,出社會也好,學校也好,你 總不能讓他...你要顧到小孩啦,後,所以我非常的注重這個...隱私啦,不要 讓別人知道任何事情。

離開了娼館回到住家之後的 百合,很小心地絕對不洩漏任何一丁點自己工作的實際 內容,而也因為百合反應快,眼色好,具有很強的應對進退能力,在他執業十多年 的時間之中,在他的私生活中幾乎沒有發生過意料之外的身份暴露。Goffman(1963: 32-41)將污名者身份的形成,分為好幾個階段的「異常化」的過程,一是學習被污 名者的語言行為與生活風格 ,二是學習常態社會對於污名者的認知與反應 ,包括輕 蔑歧視與排斥機制,三是學習如何整飭消息,將污名特徵屏閉、隱藏,減少污名身 份所導致的緊張關係,其四是當以上都熟練之後 ,最後自願的公開污名身份 ,轉而 開始處理揭露污名之後的緊張社會關係 。而百合則是私人生活中訊息整飭的能手 , 他小心任何可能暴露身份的細節 ,包括調整上班時間成朝九晚五的上班族 ,或是在 公娼抗爭時等有可能身份曝光的時候,連身上的衣服都不穿自己的,以免被熟人拆 穿。

但在公娼館的空間中,污名身份即難以掩藏而不得不對外開放,而在外界敵意或是 窺視的眼光之下,污名身份危機即在不可預期的時候向性工作者發出重擊 。非自願 的揭露污名緊張社會情境也是 百合需要面對的難題。

百合形容在公娼館中工作之時,是一種和外界近乎「隔離」的感受:「我們那時候在 這裡好像跟外界隔離耶,隔離捏,我們很少出去捏,很少出去,連這個隔壁都罕地 甲因講話。」一方面因為工作的特性,小姐需要長時間等待,而一離開等於是可能 錯失上門的客人,所以對百合來說本來外出時間就不多了 ,也有可能因為污名身份 的顧忌,降低小姐移動或是外出的意願 ,而外界的不友善,也是造成「隔離」情況

的一大原因:「而且這隔壁,都不要給囝仔來,囝仔多愛跟我們玩,他們那個...小 孩的爸爸,就不要小孩跟我們來往,就說我們這個太下賤了,又沒有人情,什麼什 麼,就不讓小孩跟我們接近。64」(980109百合)但是即便是探個頭就可以望見彼此 的隔壁鄰居,仍曾發生類似的不愉快經驗。

污名在小姐的個人層次上可能削弱其移動的意願 (自我「隔離」),減少住家環境的 選擇,剝奪了許多層次的自由度(如刻意將居住和工作地點的分離 ),甚且傷害了自 我認同的完整性(「下賤」之名),然而以上這些通常都發生在毫無預警的的情況之 下,當坐擁霸權論述的「正常者」挾著「偏差」眼光對待「污名者」的時候。而譬 如透過大面開窗的門面,視覺能夠一眼穿透望進客廳的文萌樓,列坐的小姐群預設 的是小姐身份匿名性的消滅,當突然有私生活中的熟人經過時 ,對小姐來說則是極 度驚悚的經驗。百合有一次就這麼巧的被親戚的女兒看見 ,而那個當下百合故作鎮 定,等對方一走過,就立刻躲進走廊布簾之後,深怕對方再走回來,再看個仔細,

想不到他還真的走回來了 ,只是這時戴上了墨鏡遮掩目光 。百合一邊心中暗罵,一 邊閃過無數念頭:看到他,看到他,不是說我給他看到…我不驚他,那個時候不是 我尪還在啊!我尪如果還在,我在這個地方說卡袂過,後,阿他已經沒去(過世)

啊,我賺錢啊,我也沒有犯法啊!其實我也不驚他知,只是這樣看下去,我們自己 心肝底會歹勢阿,阿你說我在這邊,阿我也沒犯法阿,我也不是偷作的啊,我有牌 耶!

僵固的地景

在第二章中討論情欲消費的地區是如何藉由制度性的歧視 ,被劃設在城市中特定的 邊緣地帶,而合法性產業的空間分佈受到法令的劃界管制之下,成為不能流動的僵 化產業環境,如萬華的遊廓,以及民國 45年開始施行的公娼制度。

這些城市中的少數族群的邊緣空間 並非自願成為城市中的飛地(enclave),而是不得 不成為飛地(enclaved)的地區。公娼制度透過限制專區,以及禁止新增、轉讓、出 租,塑造了一個不流動的性產業樣貌。在民國 76 年時雖然通過修正案,「准許妓女 戶繼承、區內遷移、更名」,但由於仍然不開放新加入者申請營業執照,本區域內隨 著申請牌照者的過世,若無人繼承營業,得以合法營業的店家無可避免的越來越稀 少,法規的限制在實際上造成 少數取得牌照的公娼館得以 合法的壟斷,而死硬的法 令也直接造成牌照改以私下轉讓的方式繼續營業 。當年的華西街一戶牌照的轉讓行 情甚至可以喊到一千多萬的「天價」,曾有新聞報導警察巡查華西街,查到有公娼館 違法營業而必須吊銷執照,報導進而說道:「令許多知道『行情』的人,頻呼『可惜』。」

(聯合報,1993/07/09)而從訪談中,也可以了解到因為限制經營權的法規 ,造成小

64 鄰居和公娼館的感情非常複雜,單以這戶「鄰居」來說,一家三代和公娼館的關係都各自深淺不一,

因為經營銀樓的關係,第一代和娼館小姐關係非常深厚,小姐是他們的主顧客,即便是上述不友善的 兒子,他的太太卻曾經參觀過日日春辦的展覽 ,對娼館文化相對友善,夫妻之間的態度截然不同 。

姐工作的轉換與流離。

小蘭和恬恬和麗君都有因為牌主過世,而不得不換娼館的經驗。從民國 45年開放申 請牌照,到廢娼之前已經歷經 40年,執照上掛名的牌主幾乎完全和娼館實際營運沒 有關係了。小青描述歸綏街娼館的營業變遷時更不時以「牌主」死了來代稱娼館的 停止營業,或是作為轉換成非法營業的私娼館的根本原因 。而百合的生動語氣更明 白指出法令制度與公娼館地景變遷 的直接關係:「喔,那個時候牌主都很多歲了,牌 主都年紀都很大了,所以,死了一個牌主就要關門關一間 ,死一個關一間![再]死 一個關一間!」(980109百合)

民國 52年時,歸綏街合法營業的娼館有八十多家(聯合報,1963/08/28),73年時僅 剩 17家(ibid,1984/01/07),86年廢娼之前更只剩下 6家(日日春協會,2001)。而 生意的起落好壞,執業小姐最能感受到:

就越來越稀微阿,就卡袂甲氣阿,甲氣你聽有否,就是做生意比較不集中阿 ,客人 就會往比較有卡多的所在去那邊有沒有 ,阿這邊就越少了,越少生意就卡歹阿,人 客碼ㄟ走去(流失)阿~人說「多戲多人看」,你看夜市阿~集中,每攤都足多人,

這個夜市(指公娼館)啊,剩兩間在那邊排!大家還會去嗎?不會去啊!沒有得挑 啊,就越冷淡啊!(980109百合)

表 四-2 台北市歷年公娼館戶數及人數 大同區

(大同+延平)

萬華區

(龍山區)

北投區 總計

戶數 人數 戶數 人數 戶數 人數 戶數 人數 民國 60 年 59 戶 700 人 40 戶 250 人 36 戶 800 人 135 戶 1750 人 86 年九月

廢娼前

6 戶 62 人 12 戶 66 人 18 戶 128 人

民國 88 年 緩衝開始

5 戶 26 人 8 戶 38 人 13 戶 64 人

資料來源:整理自日日春(2001),《百年公娼,台北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