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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文獻回顧

(一)既有研究與相關文獻

廢娼事件以及公娼運動脈絡 對論述的影響

從 1997 年市議會三讀通過廢止「台北市娼妓管理辦法」,9 月 4 號正式執行,公娼 一方面控告廢娼抵觸憲法第 15 條,一方面組織了公娼自救會(其自救會館位置即設 在文萌樓),希望以保障工作權為前提,重新討論公娼制度。廢娼事件之始末可以參 見唐筱雯(1999)於廢娼之時進入歸綏街田野 ,到抗爭終於爭取到緩衝兩年的過程 敘述。而台灣關於性工作者以及性產業的討論大概可以用 1997-1998 年的公娼抗爭 事件作為分水嶺,在此之前,北投其實在 1979(民國 68 年)年即已歷經廢除特種 侍應生的廢娼事件,對北投地方產業發展產生極大影響(黃光國,1979),但當時並 沒有出現以性工作者為主體的抗爭活動,1997 的公娼自行組織抗爭至於其後串連婦 女團體、學界以及勞工團體等集結成一股難以忽視的力量 ,盤據了當時媒體的重要 版面,可以說是大眾第一次有機會聽到性工作者喊出自己的聲音 ,並且也因此得以 從性工作者的角度來看待 「工作」對他們而言的意義。

「公娼自救會的抗爭對台灣社會最大的貢獻 ,就在於他們以自己的生存掙扎 ,逼迫 台灣社會共同面對性別/性/階級/商品化的問題,並加以嚴肅討論」(女工團結生 產線,2000),性工作者的現身促使本來就已複雜多變的性產業領域,碰撞出激烈的 論述火花。性工作不僅僅關係著國家的管控 、勞動體制的剝削、疾病管制的焦慮,

更處處牽動著包括性別、年齡、性慾特質、階級種種向度的敏感神經 ,甚至支持公 娼與廢娼兩派婦女團體更因此觸動了婦運的路線之爭 ,間接造成後來的同志運動 、 跨性別運動等與國家主義婦運團體分流,漸漸走向百花齊放的性/別運動路線。7 而 當時支持公娼爭取自身工作權的 婦女團體以及許多女性主義學者亦因著運動的迫切 需求,在當時妓權思考與論述尚薄弱的情況下 ,釐清父權體制下的公權力與主流道 德價值的性歧視,試圖在反廢娼團體與政府的聯盟之下 ,殺出一條血路,意圖爭取 性工作者平等的工作權(何春蕤,2000;夏林清,2000),同時大量翻譯國外的妓權 文章,成為當時台灣妓權運動的主要論述力量 。

而在公娼運動之前,關於性工作論述的討論多半圍繞在實務管理面的法律 警政層 次,如呂英敏(1976)《台灣娼妓問題之研究》,或是將「娼妓」現象社會問題化的 討論,如沈美真(1990)《臺灣被害娼妓與娼妓政策 》,而較缺乏從性工作的觀點來

7 關於當時因公娼事件所開啟的性批判與性解放論述與運動路線之爭 ,可以參見卡維波(2001)、顧 燕翎(1997)、林芳玫(1998)等論述攻防。從歷史脈絡來檢視台灣婦女運動的分合進退 ,則可以參 見李雪莉(1999)的碩士論文。

解析其生活世界,除了張家銘在 1995 年提出《色情現象與生活世界:一個分析類型 的提出及其意義》一文,首次開啟了納入工作者主體經驗的理論取徑 。從他的分析 可以看出「娼妓」這個概化的用詞,過份的簡化了社會實體,忽視其所具有的複雜 而多元的豐富性,因此,他提出應該一方面從「日常生活」的體察,理解其間行動 者的主觀經驗,另一方面,則需要從歷史的角度,掌握生活世界的發展脈絡以及特 定的歷史文化意義。文中倡議的研究視點確實對於歷來的 「娼妓」研究很具啟發,

然而其所提出的「賣淫/陪侍」的理論概念,將性工作中的身體勞動與情緒勞動分 開以觀,企圖藉此區分廣義性產業中的不同類型 ,如酒家、公娼館、舞廳等等,但 這個概念用字也同時抹去了 「賣淫」工作中可能付出的情緒勞動,變相簡化了「賣 淫」工作的內涵,如公娼這類性工作者,工時以節數來計算,工作型態以提供純粹 性交易為主,雖然看似工作內容明確,但客人的多樣性與異質性卻也考驗了公娼們 在特定時間內要如何隨機應變 地更換自己所提供的服務內容 ,以滿足客人需求。而 當從公娼的口中聽到:「要讓人客下次還要再找你,就看你怎麼按捺啊!」時,我們 可以理解到,如果把性工作當作是一種需要長期經營的職業時 ,所著眼的就不僅僅 是眼前的這一次交易,更包含著對經營客群(所謂老人客,熟客)的自我要求,這 個「按捺」可以理解成交際手腕的展現 ,也需要性工作者展現出大量的情緒勞動 。 除此之外,這個概念分化亦簡化了性交行為的複雜,當賣淫剝離了情緒勞動,反而 在論述上機械化了性交行為中難以預測的特質,實則是一種肉體上的不可能的任務。

張家銘一文既提供了一個研究架 構的可能視角,1997 年的公娼抗爭其實等於促發了 以多重觀點來討論的「性」一個關鍵性的社會空間,同時也加速擴展了性工作研究 領域的多樣化,如從性工作者觀點出發的生活世界考察 ,如紀慧文(1998)以酒店 小姐以及理容院小姐為研究對象 ,用參與觀察與深度訪談等質化研究方法作為深入 調查的研究方式,再如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2000)將參與抗爭的九位公娼的生命 故事集結成書,以口述歷史的方式完整的呈現性工作 者的生命史,不將這些工作者 去脈絡化的解讀,而將每個人的生命轉折細膩道出,或是朱苓尹(2005)對於花蓮 賺吃查某的民族誌書寫,以及後文將提到的唐筱雯的研究 ,這些研究不僅將被研究 者視為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來書寫 ,同時也在文章中織就出研究者更深沈的反身性 思考,我認為這也是性工作研究中的最大的寫作挑戰 。

此外,諸如陳美華(2005)、彭渰雯(2005)不僅僅將研究目標放在性工作者之上 , 也將研究焦點轉向性消費者(嫖客),以女性主義的認識論對於這批經常被視為是剝 削者的群體進行解析,除了批判性交易中難以忽略的性別不平等之外 ,更展現了另 一種認識嫖客的方法,揭露了某些被邊緣化或遭忽視的性消費經驗和論述 ,彭文認 為在集體的層次上,喝花酒或性消費的行為經常複製傳統的性別分化與分工 ,其邏 輯一如今日資本父權社會內諸多性別化的制度和文化 。不成比例的批判性產業中的 性別剝削,反而具有持續污名性工作者與消費者的政治效果 ,跟其遠大的消解性別

不平等的目標來比較,短期效果其實更是弱化了性工作者本已艱難的處境,反而成 為製造壓迫的無形共犯。

研究視域的擴張除了性工作者 、性消費者之外,更開展到性產業中的「第三人」之 上,如馬夫、應召站業者,這些同樣也是被刻板印象塑造成剝削性勞動成果的吸血 鬼,透過研究之後可以發現,在性產業地下化的社會現實之下 ,第三人反而具有經 理人的角色,可以稀釋緩衝因性工作違法所付出的時間金錢成本 。黃惠欣(2005)

在對中國邊界無證照移民女性的研究中 ,將馬夫視為是性產業中的底層勞動力 ,而 非剝削者,順著黃文所提示的問題意識,陳美華(2007)8的研究中則對第三人的細 膩複雜的角色扮演有更進一步的追問。

國外的妓權運動已發展了 三十多年,相關的研究也相對豐富,但從台灣本地脈絡所 長出來的論述種子,確實和公娼運動的戰鬥生涯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不少研究者 受到十年前的婦運洗禮,進而將理論關懷放在性工作之上 ,後進者如我,則從日日 春關懷互助協會的義工生涯中,得到成長與反省的養分。而以上所羅列的論述思辯,

並非公娼運動成果的全部 ,但這些文獻對我研究方法的選擇以及關注田野對象有 著 很大的影響與啟發,我所處理的歷時性的歸綏街文化地景 ,以下則借用張家銘所提 出的兩個分析軸線:生活世界與歷史脈絡,來整理和我研究田野直接相關的文獻資 料:

1.台灣關於娼妓之歷史性研究

針對娼妓所做的歷史性研究並不多見 ,對於娼妓的文化面貌也相對模糊 ,若依時序 的斷代來分類約略可以劃分為三個主要的探討部分 :清代台灣、殖民時期以及戰後 台灣,而後兩者又是台灣娼妓研究的重心所在(洪婉琦,2001),早在清朝時期,台 灣就有娼妓的存在,約在 1896 年(明治 29 年)即有公娼制度的引進。當時殖民政 府透過強制性的「檢番」組織以及設立專區,做為台灣的性產業相關的處理方式,

光復後的台灣關於性工作者的各方面討論材料 明顯增加,除了「八卦式」的週刊報 導之外,關於性產業的歷史與現況描述也出現一些非學術論著的專書 ,如柯瑞明的

《風月台灣》,從艋舺地區說起,以至於大稻埕,甚至是到較近期台灣各地的性產業 的發展狀況。而洪婉琦的研究則將台灣的性產業歷史放到當時的社會經濟政治等面 向中進行分析,解析每個階段的娼妓管理辦法如何具體影響到性產業轉變流動的過 程。

歸綏街一帶座落於大稻埕商業中心 ,而大稻埕又是清末到殖民時期藝旦的重要集散 地,而這段曇花一現的藝旦文化,邱旭伶(1999)在《台灣藝妲風華》中對於藝旦 興起的社會背景以及其文化內涵有翔實的史料蒐集,但另一方面,相對於「土娼」,

8 2007年陳美華在社會學年會上發表的討論文章,然而此篇文章為其發展中的國科會研究,尚未正式

8 2007年陳美華在社會學年會上發表的討論文章,然而此篇文章為其發展中的國科會研究,尚未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