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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有論差異、性差異與人性

第三章 精神之暴力

二、 存有論差異、性差異與人性

Derrida 於 1964 年的〈暴力與形上學〉有條件接受了 Levinas 倫理學,提出「以 光抗光」、「以暴抗暴」的「暴力經濟學」,但是他尚未討論 Heidegger 存有論差 異的問題。此外,以光抗光表示 Derrida 的解構思想總是已「在形上學之中,解 構形上學」。解除界限的思想仍受制於那界限,因此對於暴力的反抗必然要承認 自己的暴力,也就是透過「暴力經濟學」的緊張關係減低暴力。本論文主張此種

「經濟學」便是「延異」與以往西方形上學傳統最為不同之處。它類似於在喊價 議價的過程中避免絕對的宰制或暴力,故我們認為這就是 Derrida 所謂的民主。

〈Geschlecht I:性差異、存有論差異〉(1983)和〈海德格之手(Geschlecht II)〉

(1985)討論 Heidegger 如何從事物層次中區分出存有。隨著 Derrida 關於存有 論差異的討論我們也逐漸逼近 Heidegger 存有思想的內部難題。回顧這一系列討 論不僅有助我們釐清 Heidegger 的思想,也有助我們區分解構與存有思想的不同 之處,更有助我們釐清本文思考的暴力問題,連同解構如何回應這提問本身。我 們將申言這回應是必要卻非絕對,是「責任」而非「解答」。

(一) 存有論差異與性差異:Geschlecht I

〈Geschlecht I〉是三篇名為 Geschlecht 文章的第一篇。Derrida 透過這個德文字 的多重意義(性、族群、種族、家族、種類…)理解 Heidegger 的存有論差異。

性差異與存有論差異的區別突顯出身體與存有之間的關係,即存有者與存有的關 係。文中的主要提問是:如果存有論是在揭示「尚未而將來」的可能性,那麼這 種可能性又是立基於什麼之上,意即存有思想如何可能?更進一步可問,使得存 有思想得以呈現的可能性,或說讓存有如其所是的自由將有何風險?

Heidegger 在 1928 年的〈邏輯的形上學基礎〉(‘The Metaphysical Foundation of Logic’)裡澄清《存有與時間》,指出存有論試圖以超越古典「形上學存有論」

的「基礎存有論」探討存有問題(Derrida,2008:10)。其中,此有的「中立性

(neutrality)」便彰顯存有論與古典形上學的不同。Heidegger 以「性」為例,表 明存有論差異與存有者之間差異的不同層次。此有的中立性首先針對的便是性差 異(sexual difference):從人(man)轉稱為此有(Dasein)的運動本身便是「從 陽性(masculine)向中性(neuter)」的過渡(Ibid.:12)。而中立性,就其拉丁 字源而言便是針對「成對性(binarity)」的「非彼此(not-either [ne-uter])」。若 此有並非男人(man),那麼它也將不會是女人(woman)。

但是 Derrida(Ibid.:14-15)卻認為這正好突顯出 Heidegger 無法脫離形上學,

因為若中立性本身就需要帶著形上學的二元性假定才能發揮作用,那麼此有就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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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脫離性差異。換言之,性差異至少是與存有論差異同時出現的甚至更早。如此 一來,此有的這種「中立化(neutralization)」亦無法擺脫其自身便是一種形上學 暴力的可能。

Geschlecht 為此有開啟中立化運作的空間,Derrida(Ibid.:18)指出此有的存在 分析預設了每個此有都是「帶著性差異的身體」。而此有以其中立性超越了身體 的性差異。在 Heidegger 處,一種事實的「原初散播(originary dissemination [urspüngliche Streuung])」早已經屬於存有的「離散(dispersion [Zerstreuung])」,

而「離散」即某種尚未(not-yet)來到的「散播」,預先「限定(determines)」

了原初「散播」的固有可能性之結構(Ibid.:18-19)。身體雖不是此有優先要提 問的特質,但此有不得不帶著那樣的一種身體,並且已然兩性化。此有的中立性 必將性差異中立化故無法脫離性差異。就如同「解除(dis- [Zer-])」這個字首總 是需要一個字根作為參照,無法獨立存在。故 Derrida 強調的「限定(determination)」

也意味著存有思想必然需要參照身體性、空間性83

在此有而言,這種超驗離散即此有的「拋擲性(throwness [Geworfenheit])」,意 味著此有的「此(there [Da])」所表達的原始空間性(Ibid.:21-22)。然這種拋 擲性惟因「此有是與此有共有(Dasein is Mitsein with Dasein)」(〈邏輯的形上學 基礎〉,轉引自 Ibid.:22)才變得特別顯著。同樣地,「共有(being-with [Mitsein])」

也不是人與人的具體聯繫或者某種原始類存有概念,不是事實的存在範疇,不屬 於任何組織或社群(Ibid.:22)。這使得存有論得以宣稱它並未落入任何具體社 會次序中,共有並非原始的宗教團體關係、也沒有政治階級的問題。

然而,Derrida(Ibid.:22)仍質疑其中有次序問題,並提問:難道 Heidegger 不 正是站在那帶著強烈否定性、化解對立的「中立性」發展出自己的思想嗎?他不 也是在否定之中重複了哲學傳統嗎?若將這個問題意識帶回《存有與時間》,則 有關存有中立化的問題在 Derrida(Ibid.:23)看來不失為 Heidegger 所謂「否定 性字首的詮釋(privative interpretation)」,甚或是種「方法問題」。儘管 Heidegger 選擇小心地處理「否定性(negative)」並強調此有的「中立性」並非「否定性」,

但 Derrida(Ibid.:24)認為,由於存有論企圖剝除一切隱蔽、掩飾的語言以通 往存有,故在避免詮釋性的實證(positive)問題時必然要走回形上學。

Derrida(Ibid.:25)認為此有的「中立性」在 Heidegger 那裡都至少「被標示了

83 Derrida(Ibid.:20)指出 Heidegger 的「擴延(Erstreckung)」一詞其實是指「隔間(spacing)」,

是在「生與死之間(between birth and death)」趨向和延展,同時標示了兩者之間鴻溝(gap)與 關係(relation)的「間隙運動(intervallic movement)」。「擴延」乃是一種空間的離散,但它 的可能性基於時間。Derrida(Ibid.:20-21)認為 Heidegger 的詞彙皆受語言的「空間性(spaciality [Räumlichkeit])」所限定,這種空間性界限不能夠被當成某種外在條件,毋寧是種「本質的不 可避免性(essential irreduc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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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marked twice)」:先作為此有的一般結構;後成為此有的「非原真模式(mode of inauthenticity)」。Derrida 指出在〈邏輯的形上學基礎〉中 Heidegger 討論中立 性時雖沒有任何否定或貶抑;但到了《存有與時間》,中立性卻成了「中性者(the neuter)」與「一/我們(the one)」(即 das Man,人們、我們、吾人),並關聯到

「墮落(falling [Verfallen])」。故 Derrda 認為 Heidegger 至少在《存有與時間》

便已暗示了某種次序。

(二) 存有論差異與人性:Geschlecht II

在〈海德格之手〉即「Geschlecht II」這篇文章裡,Derrida 延伸了 Geschlecht 一 詞的意義。它不再只是性差異,而更廣泛地被解釋為存有者內在的差異。〈海德 格之手〉透過「科技問題」區分「我們所是的這種人」與「動物」之別。若以「種」

理解之,Geschlecht 不只標示了「我們是何人」,更標示出「我們」「是」「什麼」。 關於 Geschlecht 的第二篇文章自兩段引文開始,在引文中皆提到了「手」、「語言」、

「生命」以及「勞動」84

Derrida 認為 Geschlecht 一詞與某種德國慣用語有關,Fichte 於《致日耳曼國族》

(Address to the German Nation,1808)曾說:「無論何人只要信仰精神性

(Geistigkeit)以及這精神性的自由(Freiheit),還有那志願透過解放使這精神性 得以永恆發展者,無論他生在何處、說著哪種語言…他便與我們有著同樣 Geschlecht 且將與我們同一陣線」(轉引自 Ibid.:28-29)。Fichte 的 Geschlecht 是

「我們的 Geschlecht」,與「某種語言、某種出處」有關。但是這麼一種「德國 性(Deutschheit)」不僅限經驗事實的德國,因為「無論他生在何處、說著哪種 語言…」,都可能與「我們」處在同一陣線。因此 Derrida 認為它應是某種更廣義

84 兩段引文分別出自 Heidegger 與 Artaud。Heidegger 說,「如果幫助(to take a hand)意味著存 有助本質一臂之力(to lend a hand to essence)、意味著存有的親臨在場(the coming to presence),

那麼思考就是一種真正的活動,真正的幫助(taking a hand)。這意味著:為存有的親臨在場於

『所是者(whatever is [Seienden])』之中準備(或建造)居所(abode),而在這居所裡,存有 將自身以及本質帶入語言的表述(utterance in language)中。語言率先將方法與偏方交給具有目 的性的沉思」(Heidegger,1977:40;或見 Derrida,2008:27)。又 Artaud 說,「在這畫中非 常美麗且珍貴的就是手。一隻無瑕的手、一個特別的結構、一隻彷彿會說話的手,就像一種火的 語言。就像在火焰陰暗處的那種綠光,帶著所有生命的悸動。這是一隻用以撫摸和做出優雅姿態 之手。一隻彷彿在這幅畫紅色陰影下的純淨事物之手」(Artaud,‘La peinture de María Izquierdo’,

轉引自 Derrida,2008:27)。有關 Artaud 的引文指涉他在 1936 年訪問墨西哥與 María Izquierd 相遇,在同年便發表文章討論其畫作,並稱她為「唯一一位真正在作品中反映墨西哥本地根源的 畫家」(見 Geis,2005:1),並且在隔年為其策展。此外,在 Heidegger 的引文中應注意到 Seienden 是德文「存有(Sein)」的現在分詞形式,由於「存有」已英譯為 Being,因此英譯者特別在此 翻譯(也就是 whatever is、what is、that which is、what is in being)下加了註解。這個英文詞彙 被中譯為「存有者(being、entity)」(同德文 das Seiende)。但 Heidegger 並沒有將「存有者」

局限於「特定的存有者」或任何「獨特的存有者」,簡言之,它不是任何特定「團體」或「個體」

的存有者。相對地,「存有者」指的是任何在其「所是(is)」之中,彰顯出「存有(Being)」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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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性」。

對照 Heidegger 在文本中使用的 Menschengeschlecht 一詞經常被譯為「人類

(humankind)」、「人性物種(human species)」、「人性種族(human race)」。Derrida

(Ibid.:30)則追溯到 Fichte,認為它不同於從拉丁文 humanitas 演變而來的德 文詞彙 Humanität,而應該是 Menschlichkeit,意涵與「死去觀念」相對的「鮮活 直覺」。Derrida(Ibid.:32)指出,Heidegger 同樣有一種非生物、種族的「人性 國族性(human nationality)」宣稱。

Derrida 認為 Geschlecht 應被以法文 monstre(怪物、巨獸,也意指形式、制度、

族群和類屬)理解,並透過 monstre 和 montre(展示、秀出、舉例)的同音異義 聯繫引申 Geschlecht 的意含。Heidegger 在《何謂思考?》(Was heisst Denken?,

1954)中詮釋 Hölderlin 的〈記憶女神〉(‘Mnimosyne’),在詩裡我們首先是個 monstre,一隻怪物、一個符號(sign [Zeichen],詩中德語 Zeichen 被法譯為 monstre)

85。Derrida(Ibid.:34)指出,「我們」是獨特的(singular),因為我們展示了空 虛,是「一隻什麼也沒秀出(shows nothing)的怪物」、「遠離的符號(a remote sign)」。

簡言之,「我們」是怪物,因為我們自己創造了一個自己所疏離的東西。在自己 Zeichen sind wir, deutungslos/Schmerzlos sind wir und haben fast/Die Sprache in der Fremde

verloren」;法文譯為「Nous sommes un monster privé de sens/Nous somme hor douleur/Et nous avons perdu/Presque la langue à l’ étranger」,英譯版本可參閱收錄於本文(Derrida,2008:33)的英譯 版,或者由 J. Glenn Gray(2004:10)所翻譯 Heidegger 的《何謂思考?》,在此我直接將它轉 譯為中文:「我們是意義空虛的一個怪物(符號)/我們外於悲傷/並且幾乎失去/我們的語言(母 語)於異鄉」。Derrida(2008:34)認為這樣的轉譯將引出至少三個層次的解讀:1. 在《存有 與時間》有種關於「符號的展示(Zeigen eines Zeichens)」,物神(fetish)的問題;以及在《通 往語言之途》(Unterwegs zur Sprache,1959)中,Heidegger(1971a:122-123)指出「講(saying

verloren」;法文譯為「Nous sommes un monster privé de sens/Nous somme hor douleur/Et nous avons perdu/Presque la langue à l’ étranger」,英譯版本可參閱收錄於本文(Derrida,2008:33)的英譯 版,或者由 J. Glenn Gray(2004:10)所翻譯 Heidegger 的《何謂思考?》,在此我直接將它轉 譯為中文:「我們是意義空虛的一個怪物(符號)/我們外於悲傷/並且幾乎失去/我們的語言(母 語)於異鄉」。Derrida(2008:34)認為這樣的轉譯將引出至少三個層次的解讀:1. 在《存有 與時間》有種關於「符號的展示(Zeigen eines Zeichens)」,物神(fetish)的問題;以及在《通 往語言之途》(Unterwegs zur Sprache,1959)中,Heidegger(1971a:122-123)指出「講(sa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