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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全球暖化的初步回應

第四章 我國的暖化危機與初步回應

第三節 對全球暖化的初步回應

明定 2008-2012 年檢排溫室氣

濟部產業溫室氣體減量推動小組」,並籌組成立「經濟部產業溫室氣體減量推動

71 資料來源:經濟部溫室氣體減量資訊網,http://proj.moeaidb.gov.tw/tigo/page1-1.asp(2008.11.22)

72 目前將透過與「電力、石化、鋼鐵、造紙、水泥、光電半導體」等六個行業進行溫室氣體盤查 試行輔導計畫,以建立我國產業盤查制度。「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於 2007 年 7 月建構完成,

但因缺乏「查證」與「驗證」等機制,喪失資料正確性與客觀性(李堅明,2006:5-44),因此自 願減量協議仍然有待相關配套措施建立以後,才能夠落實於我國政策當中。資料來源:我國國家溫 室氣體登錄平台,http://map.cy1000.com.tw/GHG/(2008.11.12)

73 提交國家通訊是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目的與成員之基本責任,雖然我國並非成員國之一,

不過為表示我國減量的共同決心,我國也於 2002 年 7 月公布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國家 通訊,中華民國(台灣)》(UNFCCC National Communicationof the Republic of China),內容包含

「我國基本資料」、「溫室氣體排放統計」、「衝擊」、「調適」、「政策與措施」、「研究發展、

國 際 合 作 與 交 流 與 教 育 宣 導 」 總 共 6 章 。 資 料 來 源 : 氣 候 變 化 綱 要 公 約 資 訊 網 , http://sd.erl.itri.org.tw/fccc/ch/nc/nc.htm(2008.11.23)

74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能 源 局 ,

http://web2.moeaboe.gov.tw/ECW/Policy/EnergyMeeting/INTEGRATED%20&%20REVIEW%20MEE TIN/970513/96%B0%F5%A6%E6%B1%A1%A7%CE0625.pdf(2008.11.24)

75 4 項原則為:1.成員承擔共同但程度不同的責任;2.應考慮特別需求或面臨特殊狀況成員之負擔 與能力;3.以「經濟有效」、「最低成本」防制氣候變遷;4.成員有權促進永續性經濟發展。

暫以西元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降到2000年水準(或人均排放量10公噸)為參 考值,保留排放值增減10%及減量時程前後5年之彈性,作為政策設計之參考,

並視國際發展趨勢及各項減量策略成效,每4年(必要時每2年)檢討。

(五)、依全國能源會議所設定之排放量參考值,應就排放特性及減量成本等 原則,分配於各部門;而各部門主管機關應依其配額,擬定明確具體之減量時 程及立即可行措施,據以推動;

(六)、對於重大開發案,應將二氧化碳排放增量納入環境影響評估,但應配 合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制度。

二、2005年第二次全國能源會議

為因應京都議定書於2005年2月的生效,我國舉辦了第二次全國能源會議,

研擬符合國內現況及京都議定書最新趨勢之能源政策主要針對「京都議定書生效 後整體策略方向」、「能源政策與能源結構發展方向」、「綠色能源發展與提高 能源使用效率」以及「產業、運輸及住商部門因應策略」等六大議題進行廣泛討 論。相對於第一次全國能源會議具體的訂出減量目標和時程,第二次全國能源會 議對於訂定二氧化碳減量的目標反而較為保留,並指出留待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 議再討論。會議做出以下結論--制定新設重大投資案之二氧化碳排放源管理機 制,考量

CO

2排放納入環評項目,其他重點如下所示:

(一)、現階段我國仍將循序漸進積極推動各部門減量能力建構與自願性減量 等減緩措施,依據各部門減量能力,推動具有實質減量效果的措施;並因應未 來國際溫室氣體減量模式於適當時機推動溫室氣體限量管制與交易、碳稅等措 施;

(二)、我國二氧化碳減量目標規劃:由於1998年全國能源會議訂定參考目標

「2020年能源燃燒CO2排放量降至2000年排放水準」,依目前推估若欲達成確 有困難,我國應重新檢討減量目標(未獲共識,待國家永續發展會議處理)。

減緩溫室氣體排放成長率至OECD 國家水準可作為我國努力之目標,進一步努 力使我國溫室氣體人均排放量能達OECD 國家相同水準;

(三)、依據各部門規劃之政策措施初步估計,在2010年二氧化碳可較基準情 景減少2300萬公噸,2015年可減少7100萬公噸,在2020年可減少12100萬公噸,

在2025年則可減少17000萬公噸,而近兩年的減量成效如表4-3所示;

表4-3 2006、2007年二氧化碳減量成效比較

單位:萬公噸(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http://web2.moeaboe.gov.tw/ECW /Policy/EnergyMeeting/INTEGRATED%20&%20REVIEW%20MEETIN/970513/96%

B0%F5%A6%E6%B1%A1%A7%CE0625.pdf(2008.11.24))

(四)、能源部門加強推廣再生能源發電、擴大天然氣發電及電價合理化等措 施,估計二氧化碳排放量較基準情景累積減量,在2015年可減少3800萬公噸,

在2020年可減少5868萬公噸,在2025年可減少7841萬公噸;

(五)、規劃我國能源結構配比在2020年估計約為:煤40-42%、油32-32%、天 然氣14-18%、核能7%、再生能源4-6%。在2025年:煤41-45%、油約30-31%、

天然氣16-19%、核能4%、再生能源5-7%;

(六)、規劃我國發電裝置容量結構配比在2020年估計約為:燃煤46-47%、燃 油 3%、燃氣26%、核能9%、抽蓄水力5%、再生能源10-11%。在2025年:燃 煤48-50%、燃油2-3%、燃氣27-28%、核能5%、抽蓄水力5%、再生能源10-12%;

(七)、規劃國家型能源科技發展計畫,增加研發經費,整合各部會署科技研 發資源,推動整體性能源科技發展、發展綠色能源、節約能源及提高能源使用 效率、輔導再生能源及綠色能源產業發展;

(八)、為落實工業部門因應策略之執行,並達到節能目標,估計節能成效與 二氧化碳排放量較基準情景累積減量,在2015年能源密集度較2000年下降 10%,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2933萬公噸;2025年能源密集度則較2000年下降 16%,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6240萬公噸;

(九)、運輸部門能源需求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短期內易升難降,中長期將有 機會予以減緩。估計節能成效與二氧化碳排放量較基準情景累積減量,在2020 年可達累計節約369萬公秉油當量,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1046萬噸,到2025年

累計年節約622萬公秉油當量,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1430 萬噸;

(十)、為促進「發展永續運輸、追求健康台灣」願景之實現,除依永續發展 的理念,研擬整體的交通運輸政策外,運輸部門節省能源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量的政策,將依照下列三大方向進行:1.發展綠色運輸系統;2.紓緩汽(機)

車使用與成長;3.提升運輸系統能源使用效率。基於替代能源技術瓶頸仍有待 突破、社會民意尚待凝聚共識等主客觀條件尚未能完全及時支援「節能減量」

政策與策略所需,考量推動各項政策與策略時之「急迫性」與「執行可行性」,

衡酌我國運輸部門能源消費量與二氧化碳排放量成長趨勢,未來的實施策略宜 以「循序漸進」及「因地制宜」原則予以推動,分成「紓緩減量」(短中期)

及「強化減量」(長期)兩階段分期實施;

(十一)、預估推動以下各項策略與配合措施,估計節能成效與二氧化碳 排 放量較基準情景累積減量,在2020年可達累計節約435萬公秉油當量,降低二 氧化碳排放量1188萬噸,到2025年累計年節約546萬公秉油當量,降低二氧化 碳排放量1490萬噸。

三、2006年經濟永續發展會議

為解決台灣經濟所面臨的各項長期性結構問題,規劃未來台灣經濟發展願 景,行政院於2006年7月召開「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會中主要針對5大議題 做探討,分別是「完善社會安全體系」、「提升產業競爭力」、「財政金融改革」、

「全球佈局與兩岸經貿」與「提升政府效能」。會議中仍然沒有明確訂定減量目 標,但提出「訂定溫室氣體減量法」的理念,並有中央主管機關實質負責。

小結

面對溫室氣體減量的壓力,兩次的全國能源會議中,雖然有提議出不同的未 來減量目標與時程,但若要實際執行,仍需要進一步評估其對整體經濟的衝擊。

對於是否應立即明確訂定減量目標缺乏共識主要的原因在於:台灣不是聯合國氣 候變化綱要公約與京都議定書的締約國,立場的難以定位,從而形成台灣減量責 任與能力的不確定性,此外對於訂定減量目標所可能帶來的衝擊亦有認知上差 距。在缺乏共識的情況下,政府對於減量目標沒有具體的承諾,因此在 2006 年台 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中仍然沒有明確訂定減量目標,但提出「訂定溫室氣體減量

法」的理念。到了 2006 年 9 月行政院院會於通過「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送交 立法院審議,2007 年 5 月立法院一讀通過,2008 年 2 月 4 日再送立法院審查,但 在各界缺乏共識的前提之下,至今仍在立法院尚未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