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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麥道爾的方案

第二節 對其他方案的診斷

2.2 對「融貫論」的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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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對融貫論的診斷:不受實在的限制,因而無法說明經驗內容

在麥道爾的理解之下,戴維森的融貫論主張任何的信念只能由別的信 念證成。因此,關於經驗世界的表徵信念也只能訴諸其他信念來支持,「經 驗」並不具有證成信念的能力。戴維森以兩個理由來支持融貫論:

(1) 「概念與內容的二元論」之不可理解:誠如麥道爾的分析,「二元論」

的目的是以世界的項目來限制心靈對於世界的表徵,以擔保表徵的內 容是「關於」世界的。而能夠扮演此一「限制」角色者,是感官被動 接收到的感覺印象或經驗。戴維森首先批判:在我們以為是拿「感覺 經驗」來證成信念之處,其實我們真正訴諸的是關於「感覺經驗」的 信念。因為對於非概念的經驗之「覺知」(awareness)已經運用了概念,

是屬於「信念」的一種。又如,假設號誌燈轉為綠色,我基於某種理 由相信「我沒有『綠色』的感覺」,則我看著綠燈時的感覺並不能支持

「這是綠燈」的信念。簡言之,感覺經驗進入不了「理由空間」,它和 信念之間無法建立思想上的邏輯或理由關係,而只能具有因果關係(戴 維森,2001e:142-143)。

另外,「感覺經驗」並不是信念所關於的外在世界的「對象」,而 是攜帶了「對象」之某種信息的認知中介物。中介的信息是可能出錯 的,而且我們不知道這種信息「有多相似於」對象,例如在「桶中腦」

思想實驗中,其經驗和實在的差距何止千萬里。因此,把對象的知識 或表徵訴諸中介物並不具有確定性。而這種顧慮更因為經驗與概念的 二元化而加深:經驗實質上沒有證成概念的能力,甚至可能連信息都 無法提供,而只能具有某種因果影響力。總之,經驗作為認知中介物 使得對對象的認知神祕化並引入了懷疑論。我們應該要拋棄這個觀念,

主張思想沒有經過他物的媒介而是直接接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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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念的本質是不虛假(veridical)因而值得我們信靠:根據戴維森的「徹 底詮釋」理論,詮釋者對於說話者所說之話不預設其意義,而是依賴 說話者與環境之間各方面的因果互動來賦予其相干的信念、欲求、意 圖等命題態度並詮釋語意。由於這些意義和命題態度良好地說明了說 話者和環境的互動,並且,在溝通之中雙方皆依賴各自的大部分信念 來論及客觀世界中的共同主題事項,我們有理由預設彼此的這些信念 大部分是真的、意義是滿足客觀真值條件的,否則溝通是不可能的。

為了詮釋行動而賦予的信念彼此之間大都具有緊密的邏輯(一致的)

關係而相互依賴。因此任何一個新信念若是與其他許多的重要信念相 一致,也是傾向為真的。

信念是在詮釋的活動中被其他的信念所證成的。按其本質,與大 部分重要信念融貫的信念即是真信念,不需要、不應該也沒辦法訴諸 異質的「感覺經驗」。

麥道爾對戴維森融貫論的診斷分成兩大面向:

(1) 輕忽「自主性須要實在的限制」:麥道爾直指戴維森的融貫論沒有課與 自主性必要的外在限制,後果就是增加錯誤的風險,而不是戴維森以 為的:彼此的「融貫」使得信念具有不虛假的特質。由於當前的議題 是「關於經驗對象的表徵信念」,所以此信念的正確與否至少必須部分 地決定於對象,這是麥道爾和戴維森都會同意的。既然如此,自主性 為了追求正確地形成關於對象的信念就應該「以對象為依據」,這即是 麥道爾所強調「限制」的重點之一,融貫論卻喪失了這個重點。融貫 論沒有以對象為依據而是以其他信念為表徵對象的依據。這必然使融 貫論承擔了更大的表徵錯誤之風險。試想不訴諸對象的後果,再以「桶 中腦」為例說明,就是產生了「我們關於世界的信念大部分為真」這 項虛假的結論,因為感覺經驗的「對象」或實在其實是桶中腦。戴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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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自詡拋棄了「感覺經驗」這個中介物而使信念直接接觸實在,實則 是「融貫論」使信念根本沒有接觸到實在。沒有適當外在限制的自主 性仍然招來了懷疑論的陰魂。

戴維森明確主張感覺經驗以及外在世界對自主性產生的是因果的 影響。那麼,他能否主張實在對於自主性的因果力即構成了「限制」?

上一段的討論已經指出:「限制」的重要意涵是「成為自主性以信念表 徵世界時的『依據』」,也就是成為信念的「理由」。實在之中的對象必 須成為表徵的理由,意謂實在對於表徵的限制關係是理性(理由)的 關係,此即麥道爾所謂「理性的限制(rational constraint)」。而「原因」

不是「理由」,原因並不在理由空間之中,所以不能建立「理性的限制」。 (2) 沒有與實在「摩擦」(friction)的自主性無法說明「經驗內容」:麥道爾

指出,融貫論僅僅只是訴諸自主的概念活動,這種沒有與實在「接觸」

(touch)或「摩擦」的情況不僅無法獲得正確的信念,而是根本無法 表徵世界。「接觸」與「摩擦」是空間性的隱喻,主要是對於融貫論不 訴諸對象的一種反向式說明。但這隱喻也容易引起誤解:我們的心靈 總是和對象「保持某種距離」,不也是能夠表徵?

解析「摩擦」的說明性內涵必須回到表徵活動的核心。心靈對於 經驗對象的表徵,是一種「再現」(representing):先有一個對象在那裏,

心靈「把它呈現出來」。這是「關於」對象之「意向性」的由來。而其 內容作為「經驗內容」,定義就是「按照經驗世界中被表徵的對象是如 何而有正確或不正確地呈現的內容」。這裡有兩個要點:一是表徵必須 和對象建立關係,二是表徵時和對象建立的是(有對錯可言的)理性 關係。換言之,表徵的內容是藉由與對象的理性(理由)關係而取得。

因此,假若表徵的概念與對象建立的是「因果關係」,就無法產生表徵 內容。「摩擦」指的即是概念和對象之間產生理性關係。融貫論排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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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與對象的理性關係,因而無法說明表徵或信念的「經驗內容」。 麥道爾對戴維森的批評,似乎造成了其他語意與信念的社會詮釋論者 如布蘭登的威脅。在第四章中,筆者將仔細討論在布蘭登的方案中,自主 性是否以及如何受到實在的限制。

2.3 對於赤裸自然主義(bald naturalism)的診斷:未尊重哲學洞見

回應「兩個空間」造成的哲學困難,赤裸自然主義主張「理由空間」

並不是自成一類的,而是可以用「法則空間」的概念加以重建。這個哲學 立場呼應了科學研究的方法上與本體上的預設:自然屬於法則的理解架構,

而心靈屬於自然的一部份,所以理性的「理由空間」亦屬於「法則空間」

的一部分。理由的理解架構最終能夠被法則的理解架構所吸收取代。如此 一來,「經驗」就可以「既是自然事物也具有理性地位」、「既在自然空間 也在理由空間」而適格作為心靈表徵對象的理據了。

赤裸自然主義和麥道爾的方案一樣屬於「驅除神秘論」(exorcism)。

兩個方案的目標都是要解消不必要的困難哲學問題,也就是解消「二元的 空間如何可能互動」這個神秘的問題。因此麥道爾視赤裸自然主義為競爭 的對手。而麥道爾主張他的的方案優於赤裸自然主義之處,是他尊重「理 由空間是自成一類」這項哲學洞見。

現代自然科學的強勢興起,使部分哲學家反思到:心靈或理性的活動 並不能被法則所解釋或預測,而是屬於自成一類的理由空間。雖然這項反 思在強勢科學思維的脈絡中引發了焦慮,但是對麥道爾而言,這項反思是 對我們日常生活的重要根基之說明,是明顯的事實,所以是一項治療性的 哲學洞見。好的驅除神秘的方案應該要尊重並納入這項洞見。因此,麥道 爾的方案既是主張「理性屬於自然 – 第二自然」,也允許說「理性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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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 – 法則的自然」。理性屬於自然卻又毫不神秘地自成一類,這個結 論消除了哲學焦慮並達成了治療。

不過,麥道爾主張「理由空間」是自成一類,似乎很快會招來赤裸自 然主義「丐題」的反駁。後者可能主張:在科學的研究與成果已經成為影 響我們生活的重要因素,甚至成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之情況下,「法 則空間是實在的」和「理由空間可以被吸收到法則空間」才是「明顯的事 實」。筆者將把相關的爭議討論留待最後一章,而先探究麥道爾所開出的

「提醒記憶」之藥方療效如何。這項治療方案的重要後果將是「理由空間」

的重新界定。

第三節 心靈與世界合併為一個概念的理由空間

3.1 經驗的內容是概念式的(conceptual)

麥道爾對於其他方案診斷的總結論是:由於缺乏其他的合理選項,我 們只能擺盪在既有的「所與方案」和「融貫論」兩個錯誤的選項。關於心 靈如何表徵經驗對象,「所與方案」正確地要求概念要受到實在的理性限 制,但卻錯誤地訴諸了沒有證成能力的「所與」。「融貫論」則是正確地批 判了「所與」沒有證成信念的能力,卻因此錯誤地放棄了實在的理性限制 而只訴諸信念之間的證成。

麥道爾的方案是他提供的第三個合理選項。說明的關鍵是:心靈所接 受到的「經驗」的確具有證成判斷或信念的能力,並且,「經驗」使心靈 向世界開放。如此一來,心靈的表徵信念將可以透過經驗的證成而受到實 在的證成。這項方案是建立在麥道爾對於康德知識論《純粹理性批判》中 一項基本觀念的詮釋。由於麥道爾所詮釋的內容才是方案的真正內容,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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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康德的本意為何本論文將忽略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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