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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的停損

在文檔中 暢銷的愛戀 - 政大學術集成 (頁 108-112)

第五章 ,走在愛情的路上

第四節 ,愛情的終點

2. 愛情的停損

「愛自己」是暢銷書的核心理念,然而在與「愛他人」的概念互動時,這理 念便可能出現弔詭。在本章第二節,我們已經從 Bauman 的「愛人如己」來理解 暢銷書在「愛自己」與「愛他人」之間可能的互動模式。然而,這樣的連結仍會 使我們納悶,如果暢銷書作家一向明白愛情中有許多的困難與攪擾、背叛與不滿 足,而且連人們自己都明知「浪漫愛陷阱」存在的情況下,那麼暢銷書論述又要 如何解釋他們如飛蛾撲火般的愛情抉擇?對此暢銷書認為,既然兩人經常可能因 為無法相愛而結束,那麼在愛情變得無趣又難熬之前,便要教導戀人們脫離一段 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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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兩個看似相互矛盾的立場,事實上隱含了暢銷書對戀愛周期的信念和見 解。每當戀人們開啟愛情序幕時,總是將眼前的愛人視為毫無瑕疵的對象,因而 傾注所有精力,不顧一切地追求。然而,當愛情感受隨著時間轉淡,又當生活問 題一一浮現時,戀人們眼中的愛人便相反地充滿道德瑕疵或是成為人生阻礙。發 展至此,只有無法看清現實的情侶才會無法對這樣的愛情說「不」。這般戀愛邏 輯首先與 Beck 的「浪漫愛陷阱」相似,而兩者差別只在於當暢銷書面對難熬的 愛情時,會提出許多具體理由說服戀人們離開這段關係。

但究竟是要在什麼情境下,暢銷書會傾向建議讀者和伴侶分離呢?Beck 雖 然觀察到,現代愛情與婚姻都被建議要勇於對愛人說「不」,然而究竟要到什麼 程度時,戀人們才應該從愛情中脫身而出?其實,就廣義理解,愛情的停損點則 意謂著人們連在尚未開始一段感情,以及正處在一段感情當中的時期,都必須有 一把理性的尺衡量「愛自己」與「愛他人」之間的比例是否超出「愛自己」的範 圍。對暢銷書而言,時時刻刻衡量、反思愛情的態度才是真正將「愛自己」發揮 到極致的做法。關於這點,女王提出了「我愛你,但我更愛我自己」的理念討論 愛與不愛之間的衡量與決策標準:

我們總是苦苦的追求著有人愛我,「有人愛」已經成為了一種幸福的象徵,

譬如說:有人追、有穩定交往對象,甚至是結婚終結單身。大家總是覺得(甚至 你也這麼以為)「有人愛」就是快樂、就是幸福,但為什麼有時候你會懷疑,你 已經擁有愛了,你卻沒有你想像中那麼幸福快樂。你以為你有了愛情,你不會孤 單,你以為你有個伴了,你應該幸福。但是你卻覺得越來越寂寞,然後你卻在一 段穩定的關係裡渴望幸福?[……]我們在愛情裡常會不小心變成自己希望的樣 子(或對方期望的樣子),而不是自己喜歡的樣子。我們用著不愛自己的方式去愛 人,那麼,對方當然也會不愛我們,然後我們會更不愛自己。[……]你可以愛任 何人,但記得千萬要先愛自己。你可以做任何決定,但請記得知道自己要的是什 麼。你可以用盡力氣去愛一個人,但請記得不要用愛情毀滅你的人生(女王 2011:

209-212)。

從女王「愛自己」的基本愛情觀可以發現,即便獲得一份穩定的關係也未必 代表自我不會再感受到寂寞,而現代社會渴望獲得的幸福生活更無法從愛情裡獲 得保證。除此之外,暢銷書已經視愛情為一種想像、投射的情感活動,因此愛情 中的個人經常無法理性地面對愛人,甚至連自我都會喪失在愛情裡頭,最後變成 對愛上癮的戀人。

再來,我們可以從女王的論述中發現,真正的「愛自己」並不需要透過真實 的他人來獲得,因為「愛自己」不只是單純的「有人愛」而已。女王認為愛情中 經常會出現委屈自己來迎合他人期待的方式,而「愛自己」的提出就是要脫離這 種循環。事實上,女王的這項觀點和陶晶瑩、朱衛茵、吳若權、吳淡如等人的立 場都很相近。他們同樣都認為「愛自己」就是不要委屈自己,並且對自己好一點。

不論是給自己放個假休息一會兒,或是偶爾吃一頓好吃的放鬆心情,再不然是到 商店買些自己喜歡的東西等等,都是「愛自己」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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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愛情停損點來看,暢銷書明確指出,擁有愛情並不一定是最好的選擇,

因為愛情有可能破壞,甚至毀棄自己的人生。暢銷書的愛情觀點視愛情為具有弔 詭性質的非理性情感活動,其中意涵愛情是自己期待的,但是自己期待的愛情卻 可能破壞自己的人生。這足以顯示社會學自 Weber 以來便為人所熟悉的人類行動 之「非預期後果」的理論性概念。所謂的愛情的停損點,其實就是要承認愛情中 的弔詭性,並且明白愛情中,真正重要的其實是「愛自己」的狀態。準此,在前 引女王的論述中才會指出,愛人們應該在關係走到情感寂寞的當口時反問:「現 在的自我是自己喜歡的樣子,還是愛人期待的樣子?」具體說,假設愛情已經無 法帶給自我滿足,或是自我甚至開始討厭自己時,那麼愛情停損點無疑已經浮 現。

承上述,愛情的停損點經常是為了預防愛情弔詭的失控而設立的規則。事實 上,也正因為愛情具有弔詭性,所以暢銷書才會倡導「愛自己」。因為在「愛他 人」與「愛自己」中間總存在一道模糊的界限,所以當愛人們無法掌握它時,就 會立即掉入愛情的弔詭中難以自拔。關於愛情的弔詭性質,朱衛茵提出更令人明 白易懂的見解,意即在愛情中,越愛反而越容易失去:

忽然之間我懂了,因為越寶貝越恐懼失去,反而因為過度小心而記不得到底 藏在哪裡,對物質的喜愛反而成為壓力,成為莫大的負擔,讓喜歡這個東西的我 變成了這些寶貝的奴隸,被新愛之物控制著。[……]像交男朋友一樣,每個人都 希望能夠找到優質又喜愛的對象,想跟對方長久的相處。但往往越喜愛的、心理 負擔越大,因為很快就患得患失,越愛惜對方、越呵護越照顧,反而嚴重壓縮了 彼此之間的距離,對方很容易會覺得壓力太大,像進入超高溫三溫暖,待不了多 久就受不了,想立刻拔腿逃跑(朱衛茵 2009:149-150)。

當愛得越深則受傷機會也越增加時,愛情必定要找尋屬於自己的平衡點。朱 衛茵的論述表明愛意與心理的負擔成正比,甚至還會因為過度呵護與照顧,使得 對方失去自由。這種愛的現象與 Beck 所觀察到的自由弔詭一致,人們渴望他人 自願地獻上自己的自由,因而愛情是人們自由地選擇被拘束的不自由。

而所謂愛情中出現弔詭,若依照 Luhmann 所言,應是指涉一種正反面訊息同 時存在的狀況。這當中所謂的弔詭可以 Luhmann(2011:104)的舉例來說明:「因此,

人們將愛情稱為監獄,但卻是一座讓人不想逃脫的監獄,或者將它稱為一種病,

但卻是一種人們樂於患得的疾病,或稱為一種傷害,被傷害的人必須為此付出代 價。」現代愛情的語意系統已經學會將自身先標示為弔詭,以便維持語意的完整 性不受到意義的反方輕易破壞。

然而,真實世界的弔詭卻可能把人事物帶向極端處發展,例如為愛而付出到 即使對方已經不愛了仍無法放手。當愛人陷入無法停止付出的時候,愛情就變了 質。原本的兩情相悅如今成為一廂情願,甚至是自我傷害仍不自知。若是走到如 此極端的階段上,也就是說當弔詭已經無法自我標示為統一整體時,愛情便將難 以持續。此時戀人已失去維持愛情的能力,而原先在愛情中歡愉與快樂的經驗標 記,現在都翻轉成為讓人難受與痛苦的記憶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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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的停損點意指戀人必需主動提出分手的關鍵時刻。它類似 Beck(2000:93) 在婚姻自助書籍中看到的「可以說不的愛情」,目的是讓戀人在愛情危機擴大到 一發不可收之前就能夠及時退出,不要等到為時已晚才後悔不已。Beck 從婚姻 自助書籍發現一種將自我主張(self-assertion)放在優位的婚內愛情觀。這些自助書 籍強調夫妻應該要建立起建設性的意見不合(constructive disagreement),讓兩人在 各項生活事務上都明確理解到哪些事情必須共同遵守,哪些事情並不容許對方干 涉(Beck 2000:92-93)。這種退場機制使得夫妻不必在所有生活面向上強調心靈合 一或同心協力的重要性,進而能讓兩人各別保有自我空間。

暢銷書中的愛情的停損點就是指分手的時機。當愛情明顯違反「愛自己」的 最高原則時,戀人們必須回歸理性思考,退一步冷靜地處理自己的情緒,並且又 懷抱希望以等待下一段戀情。關於愛情的停損點,廖輝英就曾經將其著作取名為

《戀愛,請設停損點》,足見此問題對在暢銷書中的重要地位。廖輝英的建議非 常明確務實,亦即認為交往的最終目的仍然是婚姻,因此若交往超過兩年而沒有 承諾的話,其實就應該要考慮分手了:

很多女孩不知道,世界上有幾種男人是她們消費不起的,其中一種是拖著妳、

睡妳、玩妳、消磨妳,完全無意和妳結婚,把妳從青春年少拖到人老珠黃,從很 有行情拖到無人聞問,然後突然地,某一天無預警的單方面告知妳要分手,原因 是出現了小三,或編一個莫名其妙像是他很累需要休息、他對妳已經沒有感覺、

他認為你們基本上是不適合的……等等爛理由,非常俐落無情的斬斷一切。被要 求分手的女子即刻陷入絕境,久久走不出傷痛。不斷質問他怎能如此對妳?其實,

是妳允許他這樣對妳的!妳怎能任由兩人的關係一直停在那種說不上是什麼關

是妳允許他這樣對妳的!妳怎能任由兩人的關係一直停在那種說不上是什麼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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