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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解構韓國電視市場

第三節  扭曲市場下的不對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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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電視產業中的「生產線」一樣,穩定且規律地提供各樣電視節目,即便後來 面對開放市場的挑戰,頻道大量林立,也沒有動搖無線頻道的地位,韓國觀眾仍 然死忠支持他們。反過來看看台灣,其實韓流現象的出現,並非韓國流行文化強 勢登台,打壓國內業者的發展,而是政府採納開放有助競爭的思維,在未有扶植 產業的規劃下就貿然開放國內市場的結果。頻道間廝殺激烈,自製節目風險提 高,收入難以掌握,難以抵擋購片播出風險小收入穩定的誘惑,台灣成為電視節 目的「入超國」自然就不足為奇了。

第三節 扭曲市場下的不對等交易

在政府主導下,韓國電視產業建立起封閉的寡占結構,有線電視成長受挫,

難以構成挑戰,傳統三大電視網稱霸全國廣告市場,在缺乏商業競爭的環境下,

節目的同質性高且索然無味,民眾對於不能符合期待的電視台越來越不滿,這樣 聲浪日益高漲促使政府必須提出解決方法。1991 年,為了增加節目多樣性和提 升品質,政府祭出許多舉措來振興內容製作部門(contents provider sector),以免 製作能力滯後對於繼之而來的市場開放(如加入 GATT 與 WTO)十分不利,其 中最重要也最為人所知的就強制外包制度(compulsory television programming outsourcing system)。與台灣將人事成本和業務壓力轉嫁到電視台之外的外包外 製制度不同,韓國的強制外包制度是由政府主動提出,目標為鼓勵獨立的製作公 司,增加商業競爭,提升節目品質,所以強制外包的比例由 1991 年的 3%開始,

逐年增加 5%,到了 1997 年已經達到法令設定的上限 20%,之後也沒有減緩的 趨勢,2004 年 MBC 與 SBS 已經有 35%的節目由獨立製作公司提供,KBS 則有 30% (Shim, 2008a, p. 29; Shim, 2008b, p. 211; The Kyungyang Sinmun, 2013)。

從三大無線電視台的角度來說,他們並不歡迎這樣的制度。雖然一般的形式 是簽訂合同後給予固定比例的製作費用,但事實上從前期的節目企劃到中期的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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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製作,乃至於後製編輯等,電視台都必須主動參與和監督,大多數還必須提供 相關設備支援拍攝。原因在於這些製作公司規模多半很小,人力不足也缺乏設 備,財務狀況更是堪憂,和台內自製相比,與這些公司合作其實並不輕鬆。好處 是在版權方面,一旦節目製作完成,並且順利在無線頻道上播放,節目的版權就 轉移到電視台手上。這和台灣老三台時代的外包外製制度不同,當時電視台與外 製公司簽訂合約,明訂出資的製作費數目與設備租借後,其餘皆由製作單位主 導,幾乎沒有聽說電視台需要派員監督拍攝,而且節目完成後版權的歸屬也有討 論空間,1990 年代許多知名製作人便以販賣台灣節目在大陸的版權營利,本研 究在第四章第一節曾進行詳細的討論,在此不加贅述。換句話說,韓國的獨立製 作公司相當弱勢也相當競爭,面對著寡占的市場結構,三大電視網的經營橫跨新 舊媒體,包含無線頻道與有線衛星領域,其餘的有線頻道中,有的本身已有製作 部門外購需求不大(例如 CJ E&M 集團),有的頻道知名度低收視不振,節目播 出後難以回收成本,因此他們合作的選擇其實相當少,最實際的作法,只有爭取 在無線頻道上播映一途了。

當初 1991 年的強制外包制度,原是為了保護國內電視產業,並且刺激內容 產製業的發展所設定,然而,目前的成效卻可能與當初的立意背道而馳。根據韓 國文化體育觀光部的統計,2004 年登記在案的獨立製作公司有 416 家,在 2001~2004 年間,其中從未製作及提供 MBC、KBS 與 SBS 任何節目的比例,居 然高達 41.8%;在版權的部分,2004 年三大電視台合計擁有所有外製節目 91.2%

的版權,在海外聞名遐邇的韓劇為電視台賺進大把鈔票,但收益卻沒有流入製作 公司口袋,反而讓這些製作公司背上大筆債務的消息時有所聞(Shim, 2008a, p.

29-30)。固然在法令上,韓國政府為保護國內節目製造業,對於外國節目輸入多 有限制,同時也規定無線三台必須減少台內製作,向外製單位購買節目,據本研 究調查,近年來無線三台整體上來說,台內自製與外製的比例已經不相上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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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可想而知,政府為提振節目製造而一廂情願的做法,不但讓原本扭曲的市 場更加惡化,造就無線電視台更加強勢,也讓這些製作公司的地位更加微薄,只 能依附在電視台周圍任其宰割。

為了減少籌資困難,並活絡節目內容產製業的發展,政府只好選擇開放電視 節目置入性行銷(Product Placement,簡稱 PPL),提高廣告主投資的意願,降低 電視台與製作公司之間不對等的關係。所以一開始,政府法令容許獨立的外製公 司接受具名贊助,並且逐步開放商品或是品牌的置入性行銷,希望透過這種互蒙 其利的方式,進一步擴大各界對於節目產製的投資。然而,2010 年 1 月修法過 後,政府也允許無線電視網與有線頻道接受置入性行銷,希望電視廣告市場可以 藉此進一步擴張(Chae and Sun, 2013),如此一來,獨立製作公司自然不再是廣 告主的唯一選擇,主要的投資風險還是又轉嫁回到製作公司身上。

在無線三台中,六成以上的電視劇是由製作公司策畫製作的,一般來說,電 視台頂多只負責五成左右的製作費,其餘部分則由製作公司自行籌措。隨著所謂

「韓流興起」,將明星的身價推高,導致演員酬勞比重大增,嚴重壓縮其他製作 成本的空間,可是明星陣容不夠堅強的話,不但擠不進無線三台的窄門,對後續 的海外行銷更是不利,所以劇組之間對於演員卡司的爭奪,反而又將明星的身價 炒到新高,讓預算比例畸形的現象加劇。實際上,倘若收視不佳的話,電視台基 本上鮮少蒙受損失,反倒是製作單位則十分有可能拖欠薪資或是倒閉,甚至有媒 體直接指出,光是 2013 年夏天就有九個連續劇和三大電視台有此類的官司訴訟

(Kim, 2013; Kim Hyung-eun, 2013)。

在電視、電影、音樂等多管齊下之下,韓國流行文化這幾年可謂是虎虎生風,

日本、台灣、中國大陸、香港等主要韓劇進口國深受「韓流」的影響,自然不在 話下,就連韓國境內也能感受到影視產業的蓬勃,據報導,學生也將藝人列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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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歡迎的職業之一,教授才藝而非學業的補習班簡直就是新興產業,如雨後春筍 般成立(Choe, 2013)。這樣的朝氣蓬勃掩蓋了中小企業的困境,在國家政策規 範和市場寡占結構的交互作用下,不但壓縮了獨立製作公司的空間,干擾了多樣 性的發展,還妨礙了節目品質的提升。換言之,無線三台的優勢,不管是面對市 場開放、競爭者倍增,或是政府出手調控,絲毫都無法撼動無線三台的地位,加 上政府容許優勢佔盡的三大社剝削獨立製作公司,這無疑是政府強化寡占市場結 構的最佳鐵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