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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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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設計

4.5 研究對象

填答者同住的家人有誰?以瞭解填答者目前的家庭型態是大家庭、折衷家庭或 核心家庭…等)來瞭解不同的家庭及不同的家長特質對公辦民營托兒所的服 務品質滿意度的影響。

4.4.2 衡量尺度

本問卷的第一部份服務品質構面之衡量方面,是採取李克特尺度(Likert Scale)的五點尺度量表為衡量方式。期望的重要程度,並由受訪者依個人主觀 之意見在各問項中依個人感受之程度表示其看法從「非常重要」、「重要」、「普 通」、「不重要」、「非常不重要」,其所代表的分數分別為「5、4、3、2、1」

分;而實際感受的滿意程度,從「非常滿意」、「滿意」、「普通」、「不滿意」、

「非常不滿意」,其所代表的分數亦分別為「5、4、3、2、1」分。

第二部份的整體感受方面,也同樣的採取李克特尺度(Likert Scale)的五 點尺度量表為衡量方式,依各問項的答案從「非常滿意」、「滿意」、「無意見」、

「不滿意」、「非常不滿意」,其所表示的分數分別為「5、4、3、2、1」分。

表4.3 公辦民營托兒所分佈及收托人數統計表

家數 地區 托兒所名稱 成立時間 收托人數

1 德和托兒所 94 年 8 月 50

2 西定托兒所 90 年 10 月 145

3

基隆

調和托兒所 90 年 130

4 三民托兒所 85 年 5 月 100

5 三玉托兒所 88 年 7 月 180

6 正義托兒所 83 年 1 月 150

7 吉利托兒所 89 年 7 月 145

8 忠孝托兒所 91 年 1 月 149

9 東湖托兒所 90 年 2 月 127

10 景美托兒所 86 年 7 月 244

11 樟新托兒所 86 年 3 月 300

12 景新托兒所 92 年 9 月 115

13 龍興托兒所 94 年 8 月 25

14 辛亥托兒所 94 年 9 月 不確定

15

台北

康寧托兒所 94 年 9 月 不確定 16 新竹 湖口鄉立托兒所 88 年(轉型) 200 17 苗栗 頭份托兒所 94 年 1 月(轉型) 350 18 南投 竹山鎮立托兒所 92 年(轉型) 350 19 彰化 芳苑鄉立托兒所 92 年(轉型) 260 20 台南 市立示範托兒所 91 年 7 月(轉型) 275 21 高雄 美濃鎮立托兒所 94 年(轉型) 120

二、預試樣本及回收

在正式的問卷調查前,為了確認問卷內容的有效性及適合性,將所 設計的問卷進行前測,以檢驗問卷是否有不恰當之處,以作為修改的依 據。預試階段所需樣本數的計算以問卷中最多題項之「分量表」3~5 倍 的人數為原則。

本研究的預試問卷中分為三大部份,每部份分量表的題項分別為22 題、5 題及 7 題,故以 22 題之 3 倍來計算,至少要有 66 份問卷進行前 測。接下來採取「便利抽樣」的方式,隨機選取新竹縣湖口鄉立托兒所 及台北市三民托兒所兩家公辦民營托兒所,發放共 85 份問卷,回收共 65 份,回收率為 84.71%,有效回收率為 76.47%,回收情況整理如下表 4.4。預試問卷回收後,經由 SPSS 11.0 統計套裝軟體進行信度分析,測 驗結果得到Cronbach’s α 值為 0.97 符合高信度標準,顯示本量表之內部 組成具有較佳的一致性。故將此份問卷做為正式施測之問卷。

表4.4 問卷預試抽樣統計表

地區 名稱 發放份數 回收份數 無效份數 有效份數

台北 三民托兒所 35 34 3 31

新竹縣 湖口鄉立托兒所 50 38 4 34

合 計 85 72 7 65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正式施測樣本與回收

正式樣本的選取中,經由實際訪察的結果,發現台北市的「辛亥托 兒所」以及「康寧托兒所」這兩家公辦民營的托兒所由於剛成立初期,

在人員及措施的安排上還在調整階段,收托的幼兒數也還未確定,若進 行服務品質滿意度的研究並不恰當,故在台北市方面,扣除了「辛亥」、

「康寧」這兩家公辦民營托兒所;而南投的「竹山鎮立托兒所」由於在 行政的作業上無法配合,也予以扣除。所以施測的對象將從原來的 21 家扣除無法配合的3 家公辦民營托兒所,改為 18 所公辦民營托兒所之家 長為取樣對象。

為決定有效樣本的數目,本研究採用分層比例隨機抽樣公式,計算 正式施測階段所需最少樣本數,公式內涵說明如下:

=

=

+

⎟ ⎠

⎜ ⎞

=

n

i

i i i N

i

i i i

q p N D

q p N n

N

1

2

2

1

(4.1)

n:為所需最少樣本數

N:為母體總數;N 為各層人數 i

P :在母體比例未知時設為 0.5;i p +i q =1;i q =0.5 i

4 B2

D= ,B 為抽樣誤差值(設為 3%)

將數值代入公式:

( )

( ) (

3055 *0.25

)

4 03 .

* 0 3055

5 . 0

* 3055

2 2

2 2

+

=

n ≅ 815

以問卷回收率70%計算,則樣本至少應抽樣人數為 7 . 0

815= 1,164(人)。

計算結果得知,所需之最少樣本數為1,164。故本研究發放 1530 份 問卷,依照各托兒所收托幼兒數之50%的比例來分配各托兒所的問卷發 放數,問卷發放的時間為九十四年十月起至九十五年二月為止。共計回 收 1104 份,回收率為 72.16%,剔除無效問卷 34 份,有效問卷共 1068 份,有效回收率為69.80%。各托兒所之問卷發放及回收情況如表 4.5 所 示。

表4.5 問卷調查與回收統計表 編

號 地區 托兒所名稱 收托 人數

發放 份數

回收 份數

回收 率%

無效 份數

有效 份數

有效 回效 率%

1. 德和托兒所 50 25 24 96.00 1 23 92.00 2. 西定托兒所 140 70 47 67.14 0 47 67.14 3.

基隆

調和托兒所 130 65 57 87.69 2 55 84.61 4. 三民托兒所 100 50 40 80.00 1 39 78.00 5. 三玉托兒所 180 90 66 73.33 2 64 71.11 6. 正義托兒所 150 75 72 96.00 0 72 96.00 7. 吉利托兒所 145 73 55 75.34 0 55 75.34 8. 忠孝托兒所 149 75 14 18.67 0 14 18.67 9. 東湖托兒所 127 64 44 68.75 2 42 65.63 10. 景美托兒所 244 122 90 73.77 0 90 73.77 11. 樟新托兒所 300 150 76 50.67 0 76 50.67 12. 景新托兒所 115 58 47 81.03 1 46 79.31 13.

台北

龍興托兒所 25 13 13 100 2 11 84.61 14. 新竹 湖口托兒所 200 100 93 93.00 9 84 84.00 15. 苗栗 頭份托兒所 350 175 128 73.14 8 120 68.57 16. 彰化 芳苑托兒所 260 130 127 97.69 0 127 97.69 17. 台南 市立托兒所 270 135 54 40.00 1 53 39.26 18. 高雄 美濃托兒所 120 60 57 95.00 5 50 83.33 合 計 3055 1530 1104 72.16 34 1068 69.8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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