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方法
識建構的探索,進而了解越南配偶在台灣的日常生活樣態。然而在回顧文獻與 王曉丹老師指點後,轉向研究越南新住民家庭糾紛中的歷程作為觀察對象,不 僅有效限縮討論範圍,並嘗試從糾紛歷程中觀看越南新住民的家庭生活與自我 詮釋之轉變,進一步從衝突中觀察「法」帶來的作用。
是以研究問題應轉向研究越南新住民的家庭糾紛生成動因與建構性因素,
進而自糾紛的生成影響要素中分析觀察。故本文的研究進一步提問:
一、越南新住民家庭糾紛的發展歷程為何?受到什麼因素影響?如何影響?
二、當事人的認知與主觀體會,情緒與情感的流動,如何形塑法概念的生成與 實際操作法律?
第三節、研究方法
開啟一場研究是緊張且隆重的,每個細節環環相扣,研究視角與理論不斷 隨著研究展開與反思,進行調整與修正,大致而言,本研究歷經資料蒐集、受 訪者探尋與訪談、文獻與理論分析,終而進入行文。
「勿忘初衷」是在研究過程中,筆者最常自我提醒的一句話,深入田野訪 談的過程中,由於透過接觸受訪者的情境,筆者必須隨時警醒自己,必須帶著 研究的視角與關懷深入訪談、理解文本。因此對於「糾紛」,筆者抱持著建構性 的觀點出發,認為糾紛並非純為靜態的單一事件,而是當事人間彼此不和諧互 動,當事人主觀具有能動性的建構,且具有累積性質的事件群。
本研究的核心問題為越南新住民家庭糾紛的歷程與影響因素,在此提出兩 個觀察的視角,首先是從糾紛的生成歷程,從整體的事件觀察推動糾紛生成的 外在因素,其次自當事人的立場觀察,在歷經糾紛中的主觀變化、情緒與意識 以及其如何影響糾紛生成。因此本文以糾紛轉型模型理論,綜合個案研究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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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法的深度訪談與文獻分析,嘗試建構越南新住民家庭糾紛歷程與其影響因 素。
一、文獻回顧
研究者蒐集、篩選與本文相關資訊、歸納類別、建立關聯,終而論證主 題,為本文於整理文獻、訪談與文本時的歷程。《The common place of law》的 文化分析法,蒐集敘事後透過重複檢視關鍵字,進行編碼,並濃縮訪談內容,
確認編碼主題,以進一步探討當事人提出不同法律觀念時的敘事結構和社會背 景。而本文為了更清晰探求當事人主觀想法與態度,借鏡文化分析法的分析方 式,筆者於訪談時徵得受訪者同意後錄音,於訪談後謄寫為逐字稿,並依照經 驗呈述與主觀態度分為兩大主題,進而將經驗呈述的內容提取關鍵字進行編 碼,同時將經驗內容單元化,主觀態度部分依據經驗的單元編碼進行穿插排 列。
文獻的整理則提供編碼的可能理解,在過去大量的家庭適應與社會制度變 遷的新住民研究,有可觀的實證成果作為理解生活樣態的透鏡,其中的關鍵字 與生活細節作為參考模組,作為編碼基礎。同時單元化的經驗內容,也可在相 仿的家庭適應文獻中探尋經驗。資料選取的本身即有詮釋意義內涵8,透過次級 文獻的選擇,如何將最真實的生命故事呈現在書寫當中,是筆者必須戰戰兢兢 面對的課題。
二、質性深度訪談與文化實踐法
研究設計依著問題意識而生,本文的核心問題在於越南新住民家庭糾紛的
8 江可捷,《社會運動中的法意識:以中科三期的法律動員為中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頁 19(20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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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程與影響因素,因此取得越南新住民的家庭糾紛描述是最直觀的分析文本。
然而,僅是文字的呈述與故事並無法解答筆者心中的另個關懷,也是本文的核 心問題意識──越南新住民的日常生活實景,這樣的生活實景包含了受訪者的 主觀想像,心理預期,情緒感受,也因此訪談過程中受訪者不僅僅是語彙、語 氣、行動、情緒等,皆為不可忽視的觀察面相。
不同的家庭組成有不同的糾紛成因,雖是不同的家庭舞台,但每位受訪者 提供的糾紛都是一幕幕真實的人生。本文以個案研究為主,以蒐集到的個案作 為主要分析文本,從每個糾紛中的情境與當事人主觀態度與認知進行分析。每 個個案都是值得深入探討,個案中共同出現的部份更是筆者重視的部分。個案 蒐集的方法方面,透過文化實踐法以及次級文獻蒐集兩種方式。次級文獻蒐集 與越南新住民家庭適應與社會機制等相關期刊文章、碩博士論文與政府機關報 告研究,過去研究成果豐富,也有許多當時之受訪者表述,雖無法建構現實越 南新住民的生活實景,但可供輔佐家庭糾紛或場景的重構。
描述可以作為對象、方法或調查結果盡如學術研究當中,故事作 為研究日常生活中法律的透鏡。9
由於本文研究關懷現在越籍新住民的日常生活實景,因此取得當事人的親 身說法是最為貼切,故方法上,筆者借鏡Patricia Ewick 和 Susan S. Silbey 著作
《The common place of law》發展出的文化分析法。此研究途徑透過蒐集當事人 的過程描述,以及相關人陳述,嘗試理解當時糾紛的發展歷程,同時透過蒐集 言語,觀察描述者如何進行詮釋與宣稱,這樣的描述具有規範建構與命名的意
9 Patricia Ewick & Susan S. Silbey,The Common Place of Law──Stories From Evertday Life,Chicago Series in Law &
Society(1998).陸益龍(譯),《法律的公共空間──日常生活中的故事》,北京:北京商務印書館,頁 48(200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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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10言語論述的過程中,當事人基於自身的位置角度對研究者敘說,陳述不一 樣的故事,讓當時的事件能活靈活現的展現。相關人則透過自己的觀察與理解 詮釋,帶有自己主觀的認識角度加以說明。對於相同的糾紛,有不同的切入觀 點,同時建構著一個糾紛事件的舞台空間,與研究者共同分享著一樣的劇情卻 有不一樣的理解。深受文化影響下規範意義建構背景,法律是文化實踐展現在 故事講述當中。
該研究法為了隨機取得差異性的樣本,設計方面選定受訪者的部分刻意排 除於特定場域(如法院、警局)取得之受訪者,為了反應平常經驗中法律性差 異的情形,Patricia Ewick 和 Susan S. Silbey 採綜覽式的調查,並運用設計過的 流程與日常生活中的語境去談論問題,以取得個人行動與觀念的描述敘事。為 了研究受訪者對於廣泛規範的表達與定義,在研究過程中的設計提問,Patricia Ewick 和 Susan S. Silbey 刻意避免暗示或強調有關法律和法律性的傳統定義,而
為了不讓過程失焦,Patricia Ewick 和 Susan S. Silbey 設計一套包含三部分,重 點與結構不同的訪談框架。首先告訴受訪者討論主題為社區、鄰里家庭等,用 開放性的問題,讓受訪者表達在社區鄰里的感受,其次是一系列的開放式問 題,主要針對受訪者曾經遭受過的困擾,並且避免法律等字眼引導作答,最終 進入深入訪談,讓受訪者針對隨意的某一事件描述自己的主觀看法。
故本研究在蒐集敘事的研究方法方面,參考文化分析法的訪談框架,簡化 其中的訪談結構,並限縮特定開放性問題。首先詢問基本資訊與來台的原因與 過程,其次則請受訪者分享家庭中所面臨的問題、困擾或糾紛,最終,並針對
10 這裡的命名並非糾紛模型中的命名,而指法意識研究中的賦予意義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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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提及的事件與糾紛更詳細的說明與其心中的感覺和想法。問題設計方面,筆 者並不刻意避免提及法律相關詞彙與用語,由於本文關心的是糾紛的發展歷程 與要素,糾紛在一定程度涉及法律的概念與使用,因此在訪談進行中,筆者提 問並讓當事人自然的談論對於法律的想法與概念。
三、研究提問、對象與過程
(一)訪談對象與地點
受訪者為新北市T 區的越南小吃店店員與常客,經越南小吃店老闆娘介紹 而接受訪問,共有四位越籍新住民女性同意分享自身家庭生活經驗。由於探索 的是受訪者的家庭糾紛事件的分享,涉及當事人高度隱私與生活細節,為了讓 受訪者能輕鬆自在的傾訴,訪談的地點均為越南小吃店中。
(二)主要受訪者背景
表一:訪談對象概要表,本文自製。
(三)訪談頻率
研究進行期間其中於2016 年 10 月至 11 月間,由於筆者並不設定的訪談
訪談對象 訪談日期 訪談時長 年齡 來台時間 子女數 婚姻狀態 小瑤 2016/10/6 3.5 小時 30-40 約 13 年 1(未成年) 離婚 小愛 2016/10/13 2 小時 25-35 約 2 年 無 婚姻存續中 雲妹 2016/10/14 1 小時 30-40 約 11 年 1(未成年) 離婚
阿芳
2016/11/12 1.5 小時
35-45 約 17 年 3(未成年) 婚姻存續中 2016/11/13 1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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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文的核心關懷在於生活實景的重塑,其中糾紛的歷程與其中當事人的主 觀態度意象也是觀察重點。因此從其論述當中呈現者,即是受訪者的話語與主 觀詮釋,其視角與觀點,也是本文所在乎的觀察視角。是以,訪談情境中或許 有其他人共同建構故事的進行,然而並不影響研究本身取材的進行。
受訪者們對於這次的訪談一開始是緊張的,對於突如其來的訪談和來路不 明的訪談者,一下子要問跟自己切身相關的生活事件,有些措手不及。然而對 於訪談者的筆者而言,也是一種挑戰,對於陌生人如何期待對方開口說出自己 深刻的內心想法,也是相當不容易。筆者嘗試從輕鬆的方式開啟訪談的對話,
先聊聊對方現在生活的規劃,諸如這週末將如何度過和安排,孩子幾點回家
先聊聊對方現在生活的規劃,諸如這週末將如何度過和安排,孩子幾點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