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糾紛的自我角色──妻媳職、母職與重建自我
第一節、 雲妹的故事
下午三點,店裡正在打烊,霞姐招呼著我,霞姐是小吃店裡的店員,她調 的越南咖啡很好喝,這次的受訪者正是霞姐的妹妹,雲妹。雲妹比約定的時間 晚了一點,穿著輕便的夏天服飾,打扮的十分清爽。雲妹很輕快的說能不能請 姐姐一起來接受訪問,我非常樂意,一向熱情的霞姐放下器具,與我一起分享 雲妹的故事。
和多數移民相同,家中有人先至移民地穩定生活後,陸續接送家中的人團 聚。霞姐在二十年前,經過媒人介紹認識了現任的越南華僑丈夫,丈夫一家原 本是金門人,在丈夫的爺爺一代移民到越南經商。因此霞姐與丈夫的相逢認識 到結婚,都是在越南,直到丈夫一家人決定移民回台灣生根落腳,才舉家搬遷 到台灣。由於霞姐移民的良好經驗,因此他積極的想讓家人也在這美好的地方 團聚,來到台灣後兩年,決定幫自己的妹妹雲妹牽線,嫁給自己的獨身獨居鄰 居。
當時就是想說隔壁鄰居單身也很久,看起來也很正常,就問問看 有沒有意思結婚,當個媒人這樣,自己妹妹過來可以互相照顧,
住隔壁,又可以在這邊生活,也可以幫助一下家裡情況。結果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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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剛開始他們結婚一兩年,就還OK,就越來越嚴重,我也一 點勸她,夫妻感情要培養,不是說一兩天就會好。(霞姐)
生活適應導致的爭執,生活間的摩擦,成為離婚的導火線,雲妹喝著霞姐 調的越南咖啡,說起了那段10 年婚姻的往事。起初結婚是如同童話般幸福的,
但雲妹來台之前,已經請教過霞姐在這裡的生活應該注意的部份,因此雲妹來 台便開始準備找工作,也希望能維持一個家,確實結婚的前兩年因為溝通的關 係,請霞姐作為中間翻譯,盡可能的溝通彼此的意思,在磨合之下日子還算平 順,但就在雲妹開始上班和上課學中文後,丈夫開始變得疑神疑鬼,雲妹認識 了許多越南籍的同事,在家開心的與那些同時聊天時,丈夫總是會失控的要她 停止,並且不斷質疑雲妹已經在外面跟別人發展不正當的感情關係,認為雲妹 出去工作的最大目的就是認識新的男人。
我是跟女生講話,他聽不懂我們越南話,說我跟他講話都沒有開 開心心,一定是在外亂搞才會聊得這麼開心。聊天被打斷,然後 就開始吵架,有時候他喝酒就會開始摔東西,要我不要再講了。
然後跟他出去買個東西,他就會說有很多人在看我,一定是我去 勾引別人,我怎麼這麼差,一直亂搞。(雲妹)
我是覺得他老公可能太愛他了啦,但是很愛又不會講,所以才會 這樣。(霞姐)
而雲妹取得台灣身分證之後,這樣的衝突越演越烈。丈夫開始質疑,雲妹 真的是為了離婚才結婚的。猜忌心幾乎讓兩人的關係無法維持,即便兩人婚後 第二年就有了孩子。丈夫每天八點喝酒後回家,就開始叨唸雲妹的家事管理、
小孩教養、工作與他人關係不恰當,想要跟別人跑掉等,不斷的說服、爭執、
但也只是繼續激怒對方,丈夫開始會摔東西,把雲妹的衣服等往門外摔,要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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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滾回越南去,甚至半夜把熟睡中的雲妹挖起來,強迫發生性關係或是找雲妹 爭執是不是有外遇的事情。然而這樣大吵架之後,丈夫總會又低下頭請雲妹原 諒,說自己非常在乎雲妹,希望雲妹絕對不能離開自己。霞姐也不斷中間勸妹 妹忍讓,這才是維持婚姻的不二法門。
我在雲妹嫁過來之前,就跟雲妹說,來到台灣,忘記自己在越南 的一切,來這裡要當台灣人,你就是台灣人。為了家,你就要忍 讓,要忍耐,真得不行姐姐幫你講話,協調。但越久,她也忍耐 到沒辦法忍耐,她也聽我的也忍耐。我也勸她忍。不要說跟老公 幹嘛不要聽就好了走開。(霞姐)
但是不斷的忍讓,雲妹終於到了極限。
我也不斷的忍,中間多少次想要離婚,我一直忍。沒有小孩為了 家忍、為了姐姐忍,為了自己忍,為了工作忍,有了妹妹為了妹 妹忍耐,想給妹妹一個有爸爸的家。但是,十年,幾乎天天,都 這樣一直在爭吵中度過,我真的沒辦法再忍耐下去了,說了也沒 有用,每天吵,一直道歉然後沒多久又吵。妹妹也長大了,而且 我也不是一定要靠他。我真的要離婚,我也想離婚,只是我不知 道要怎麼離婚。(雲妹)
後來雲妹問霞姐,霞姐勸阻未果,只好跟雲妹說打113 問問看,雲妹打了 113,透過網路查詢了相關辦法,轉介之下才打電話到法律基金會申請免費的 公益律師。律師認為離婚成功的機率很高,將制式表格填妥後寄給律師就可以 處理了。雲妹填妥表格之後,也跟丈夫好好的談,但丈夫堅決反對離婚,並認 為自己一定會改,央求雲妹再給自己一次機會。雲妹一時心軟,又給了丈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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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機會,然而兩週後,丈夫一喝酒又故態復萌。雲妹死心了,覺得喝酒這件事 情如果丈夫沒有心要改,那就還是離婚吧。於是將表格投遞出去。不久,丈夫 收到了一封法院的出庭通知。丈夫緊張的帶著通知,找了懂法律的朋友問了很 久,回家後跟雲妹說:「那我們不要出庭了,如果你真的想要離婚的話,我們離 婚吧。」
離婚的時候老公就說你要去就把小孩帶去,他不要照顧。老公還 是會去看小孩,在路上會碰面會打招呼,還是住附近,會給妹妹 伍佰塊,他還一直回來找我,我不裡他,我們已經離婚沒關係 了。(雲妹)
離婚,並不單純只是因為不愛了,或只是家庭暴力,而是複合著各種生活 中的摩擦與衝突,最終形成離婚糾紛的形式呈現。透過司法介入將婚姻實質上 的畫上句點,這樣的選擇並非一時衝動,而是經過長時間的隱忍。為了結束這 段痛苦的關係,雲妹的鍥而不捨的查詢離婚的管道,想盡辦法透過自身的力量 實踐法律賦予的權力。透過關係的終結,雲妹重新的找回自己,單親媽媽雖然 辛苦,但雲妹認為沒有任何事情比做自由的自己更自在。
我現在很好,帶妹妹然後工作。這是很好的生活。(雲妹)
從雲妹的經驗中,筆者發現,糾紛是衝突的累積體,這中間的衝突階段是 不斷反覆重現──爭執、嘗試協調、透過第三人協調、爭執──,而當事人於 過程中透過「忍」而維持該迴圈動態平衡。而主觀方面,雲妹則歷經了妻職、
母職到重建自我的三個階段。透過轉變主觀上自我的認知與定位,以實踐
「忍」加以維繫的迴圈,起初雲妹基於妻職,為了維繫「難得」的家庭而忍 讓;孩子出世後,利基於為照護孩子的母職而隱忍,為了讓家庭的輪廓能維 繫,透過轉移自我角色的重心,相忍為家,主觀上的調適與「忍」的機制,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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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紛與生活、家庭和渴望得以平穩維持。
雲妹的經驗中,作為客觀條件的孩子的長大,以及主觀上雲妹對於這段婚 姻的無力與乏力,促成了尋求終結關係的動機,選擇離婚作為終結糾紛的方 式,透過法律效力強制介入家庭紛爭,也是雲妹最終且最後的唯一的方式。雲 妹選擇司法在最終時刻為自己的婚姻畫上句點,卻譜上嶄新的生活的序曲,雲 妹:「真正的台灣生活從婚姻結束後才正式開始」。